2012年度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审评会议在京召开
2011-01-25陈广刚
为保证2012年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于2011年11月7日在京组织召开了2012年度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审评会。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国家卫生监察专员汪建荣、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主任王苏阳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卫生部政法司、疾控局、监督局、科教司有关领导,18个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副主任高小蔷主持。
汪建荣专员对2012年度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的编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各标委会要高度重视卫生标准立项工作,要把社会急需的、与深化医改密切相关的卫生标准纳入进来,为行政管理服务;卫生标准立项必须征得卫生部相关业务司局的同意;审查中要对标准立项的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把关,尚在科研阶段没有达到共识的标准项目不能急于立项;标准要有广泛代表性,参与起草的单位数量不能少于3个;标准制定要严格,起草单位的技术水平要足够高,标准第一起草人不仅是标准的组织者而且要是第一执笔人;起草单位要确保立项的标准在1年内完成等。
王苏阳主任在讲话中指出,要提高认识,切实重视卫生标准立项工作,把有限的卫生经费用到社会最需要的标准上。强调标准立项一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二要有科学、严谨的态度;三要有全局观念。并且指出,各标委会和秘书处要加强工作主动性,做好标准立项后的跟进工作。
与会专家对18个标准专业委员会申请的121项标准进行了分组审议,对标准立项目的、立项依据、标准研制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对起草单位数量、研制年限、起草人资格等是否符合要求进行了认真审评,并提出了建设性修改意见。
会后,监督中心对评审专家的意见进行了整理汇总,并及时反馈给各标委会秘书处,要求限期进行修改完善。肖义舜和国务院法制办司长张建华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主持。
(文/通讯员 陈广刚)
会议分会场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卫生厅局主要领导及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各厅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在地三级医院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首先由陈啸宏部长宣读了《卫生部关于对2006~2010年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优秀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的通知》,对64个优秀单位和361名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其中,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标准一处处长谷京宇获“五五”普法优秀个人荣誉称号。
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全面、系统地总结了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经验和所取得的成绩,深刻阐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以及卫生系统如何更好的为人民健康服务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张茅在讲话中对于卫生系统如何做好“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最后,陈啸宏副部长进行了简短的总结,他指出,张茅书记的讲话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做好卫生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并对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张茅书记的重要讲话。一定要按照会议所确定的任务,振奋精神、明确目标、结合实际、抓出实效,确保“六五”普法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