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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审议”而非“学习”政府工作报告

2010-12-26■杨

民主与科学 2010年2期
关键词:弃权监督者领会

■杨 涛

请“审议”而非“学习”政府工作报告

■杨 涛

连日来,我一直在关注“两会”的盛况,而电视台也显得特别配合,纷纷推出了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场景的报道和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意见的采访。我注意到,不少代表仍然还是一副多年来的陈词老调,他们对政府工作报告充满赞歌,并强调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政府工作报告》的精神,认真做好贯彻传达工作。

换在二十年前,我们听到这些话也许不奇怪,而且还是习以为常。但是,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提出十多年的今天,我们的代表还是这样的意识,这就让我们有些时光倒置的感觉。

首先,代表是来“审议”而不是来“学习领会”《政府工作报告》的。人大代表的职责是参政议政,是代表人民来监督政府,行使最高权力,审议和决定国家的大政方略。对于《政府工作报告》,人大代表不是来一味唱赞歌,而是应当进行审议,指出《报告》本身是否实事求是,是否真实可信,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对策是否可行,《报告》还有哪些不足,提出应当如何进行改进。用“学习领会”来代替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就是颠倒了人大代表的权力行使者和监督者的位置,“学习领会”是下级学习上级的精神,而全国人大代表则是最高权力行使者,他们是来监督政府的而不是作为政府的下级来聆听指示。

其次,代表也别忙着急于“贯彻传达”《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无论多实事求是,也无论提出的政策和措施多么得人心,但它毕竟还是没有经过全国人大的批准通过,还不能说是正式的政府决策措施,代表怎么能对这样一个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急于“贯彻传达”呢?当务之急,代表还是应当从容地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看看哪些地方有不足,能否再加入改进的建议。等到《政府工作报告》由全国人大通过后,代表们再表态回去“认真做好贯彻传达工作”也不迟。

不过,像这种代表意识不在状态的人大代表、委员还很多。比如政协委员倪萍近来接受采访时自豪地说“在大的会议上举手表决时我从来没有反对过或弃权过”。其实,作为政协委员也好、人大代表也罢,要根据选民的利益和自身的公正立场来对待大会的表决,无论是同意还是反对,只要经过深思熟虑都是无可厚非,“从没有反对过或弃权过”有什么可值得自豪呢?也许正是基于这种对代表、委员代表意识缺失的担忧,才会有学者在某媒体的微博上留言说:问问部分委员们,当您坐下,面对主席台,哪边是反对的按钮?左边还是右边?

去年“两会”时间,温家宝总理来到内蒙古代表团参加小组审议。来自通辽市的农民代表顾双燕在讨论中表示,作为一个代表,要把农民的烦心事讲给总理听。但顾同时羞涩地强调:“我讲出来供您参考,不是要求您。”温总理听后立即纠正,你是人民代表,你有权要求我。作为被监督者的温总理,不但表达了他接受监督的气度,而且也帮助代表们厘清了代表职责,那就是有权和有责任来要求政府和监督政府。我希望代表们好好回味总理的这一番话,都拿出些勇气来,认真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多挑些“刺儿”,也要敢于行使“我反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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