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贯彻落实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010-11-02江苏省国资委纪委
江苏省国资委纪委
“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决策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最核心、最重要的内容,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成败。近年来,全省国有企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取得了重要进展,形成了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一致、与反腐倡廉决策部署相统一、与企业发展客观实际和战略远景相适应的决策体系,不断增强企业发展的活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国有企业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动了国有企业的科学发展。省市国资委组建以来,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体系之中,推进了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建立健全了监管工作制度体系和业务工作流程,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建立财务决算报表审计与派驻监事会沟通协调制度,强化国有资产评估审核与备案管理,统一全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发布,实行产权交易网上动态监测,加强产权交易机构综合评价,促进产权规范流转。近年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继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呈现出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实现利润大幅提高、资产质量不断改善的良好态势。到去年底,全省国有及控股企业国有资产总额2.17万亿元,利润总额480亿元,营业收入5279亿元,与“十一五”末相比,分别增长2.3倍、4.2倍、70%。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只有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才能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保证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围绕深化企业改革的重大事项,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准确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稳定的程度。建立健全了企业重组改制、投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辅分离资产处置核销、薪酬管理和股权监管等制度,完善工程招标投标、集中采购、风险管理等制度。加大对省属企业重组力度,在母公司层面,实施了涉及29家省属企业的16次整合重组,减少户数近50%。通过选聘外部董事进入董事会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初步实现了公司决策层与执行层的分离,实现了董事会成员结构的优化和互补。制定了符合企业实际、职工认可的改革整体思路框架。一方面规范改制程序,规定所有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另一方面实行职工安置方案和资产真实完整为主要内容的“双承诺制”,维护企业稳定,保障职工权益。全省国有企业实现了主动调整、做强做大、整体推进的改革目标。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了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定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工作程序等10多项工作制度,逐步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根据企业改革发展需要,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按照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能力的要求,选好人、用对人。实践证明,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了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正确履职、规范用权。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进了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到去年底,全省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共立项656个,提出监察建议1279条,挽回损失2.53亿元,节约资金5.38亿元。2009年,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省国资委组织省属企业对近年来投资800多億元的重大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和治理。对在用地、规划、招投标等方面的不规范问题,坚决进行清理和整改。实践证明,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构建和完善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拓展了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工作领域。
2010年6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省国资监管系统和国有企业务必从以下各方面认真贯彻执行《意见》。
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革步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加强董事会建设,积极推进外部董事制度试点工作。征集外部董事人选,更新完善外部董事人才库,研究制定国资委与外部董事联系实施办法和董事会规范运作的基本规定。注意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建立监事会和外部董事联系沟通机制。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完善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的方式和程序,切实发挥监事会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的法定监督作用。
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加强省属企业投资管理,严格落实审核备案制度,重点强化对非主业投资和高风险项目投资的监管。严格执行省属企业投资管理报告、审核、备案等内部操作细则。投资项目必须深入论证、集体决策、规范操作。可行性论证必须包括风险评估内容,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预案。金融资产投融资必须严格控制规模,审慎选择品种,确保规范运作,有效控制风险。企业收购活动要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收购对象的生产经营业务应与本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相同或有较高的关联度,要严格控制风险,把握好投资能力、投资回报、并购成本、介入时机。加快建设省属企业投资信息管理系统,指导企业注重把各项管理制度嵌入信息系统和控制流程。健全省属企业重大投资的审计和后评估制度,强化对省属企业重大投资事项的监管。
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管。抓好财务预决算管理,加强筹资、投资、担保等重大事项监督,贯彻落实《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严格按照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相关规定,对集团权限以外的重大财务事项,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对集团权限以内的重大财务事项,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报省国资委备案。着力建立健全资金内控管理机制,严禁私设“小金库”、账外账。进一步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管制度,研究出台《省属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作用。对违反财务规定造成资产重大损失者严格追究责任。
进一步加强产权管理。加强国有产权基础管理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国有产权交易制度改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协议转让范围,确保国有资产进场交易。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健全监督机制,把产权交易市场化建设与反腐倡廉的要求结合起来,把惩防体系建设植入产权交易市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之中,把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融入交易的业务流程范围,把治理商业贿赂和风险控制措施纳入产权交易管理领域。确保产权交易“统一信息披露、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系统、统一过程监测”的制度落到实处。研究出台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大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强化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动态监测系统,确保上市公司股份有序流转、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把企业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民主生活会、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进一步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对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是否有效、决策方式是否明确、权限是否清楚、程序是否规范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和研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指导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对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厂务公开、述职述廉的必备内容,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结合年度考核,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列入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
责任编辑:刘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