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教学中多音节上声相连音变的处理
2010-09-20刘松泉
刘松泉
(周口师范学院公共艺术教研部,河南周口466001)
语音教学中多音节上声相连音变的处理
刘松泉
(周口师范学院公共艺术教研部,河南周口466001)
多音节上声相连变调是语音教学中一个模糊地带,大多数教材都是简单地处理为将多音节先划分为两个或三个音节,然后再使用两音节、三音上声节相连的变调规律进行变调。这种说法在语音教学中说服力并不是很强。三音节上声相连变调有其特殊情况,应以句法构造和韵律理论为基础,遵循从语法角度对其内部结构进行划分,以及使用韵律对其进行处理两条基本原则。
上声变调;多音节;句法结构;韵律
在普通话语音教学中,上声的音变一般分为三种情况,即两音节、三音节和多音节上声相连。关于上声变调的研究可参见文献[1][2]。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两音节上声变调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上+非上”,一是“上上相连”。对两音节上声相连的变调规律学界有两种看法。梁源、黄良喜先生认为,“从调位上看,半上是上声的变体。也就是说,上声在非上声前面不变调”[3]。那么,两音节上声相连的变调就只有一种规则:“3+3→2+3”。另外一种则是大部分学者都赞同的[4],即上声变调有两条基本规则,“上上相连变直上(24),上连非上变半上(21)”。就笔者而言,本文采用后者观点,因为变调讲的是语音的实际读音,用实际音值来表示两音节的变调显得更科学、更有说服力。
对于三音节上声相连(214+214+214),林焘[5]认为,连续变调没有一定的规律性,因此分为两种:一种是不自由的连读音变,只要音变条件出现,就必然产生音变现象;另一种是自由的连读音变,虽然出现了音变条件,但是并不一定产生音变现象,是变不变都可以的或只是在某种特殊情形下的特例。林华[6]则从三声变调的生理属性(自然性)进行解释,语流中不能出现两个以上的低调素,调素脱落的事实是语流中相对时间的限制,使得上声的声调不能完全实现,只实现部分上声语音。这是发声器官在不产生歧义的原则下自然的省力现象。目前,学者一致认为:在三音节上声相连的语音变化中,可以分为单双格和双单格,其变化规律为单双格“21+24+214”,双单格“24+24+214”。从教学的角度来考虑,本文接受并赞同这种观点。至于单双格和双单格的分类依据,从现有的教材来看,并没有提到。
在多音节的上声相连音变中,综观各方面的教材,语音的变调规律不是不提[7],就是一略而过。《普通话水平测试教程》[8]则模糊地说:“先按语音和音节停顿划开,再按上述讲的规律去变。”邢福义则更进一步认为“可先分出二、三组合的音节组,再按相应的音变规律变读”[9]。笔者认为,目前提法最好的是陈国安、王海燕所讲的“一连串上声音节相连,先根据词语结构和语意适当分组,再按以上规律去读”[10]。虽然这种说法能解决一定的问题,但并不能完全让人心服。再者,语流越长,语音停顿、语义重点、语法结构的变化就越多,各种因素交织在一起,就会形成复杂的局面。
一、三音节上声相连变调中的特殊现象
三音节上声相连的变化原则现在已经基本上达成共识,即单双格变为“21+24+214”,双单格变为“24+24+214”。但是在实际的语言使用过程中,也存在特殊现象,并且这些特殊现象的变化原则在多种教材上没有体现出来。李秀珠[11]对这些现象进行了说明,将三音节上声相连总共分为五类,分别为单双格、双单格、单一格、全三格、跨两格。单双格和双单格这里不再说明,单一格指的是“1+1+1”结构,如“九九九”“走走走”“狗咬狗”等;全三格指的是“三音节在语法结构上无法分开,是一个整体的关系,字与字之间无意义和语法结构的关系”,如“索马里”“卡塔尔”“鬼武者”;跨两格指的是可以按照双单元格结构、也可以按照单双格结构的变调规律,如“小组长”“小米酒”。
笔者认为,从语音的变化过程来看,李秀珠对于三音节上声相连的分类并不十分科学。
首先看一下跨两格,这种现象是可以按照单双格或双单格来进行变调。但实际上,在语言学中,不同的语义有相同的语言形式是很常见的。对于跨两格来讲,在将其划分为单双格或双单格时意义是不同的。借鉴现代汉语中同音词的说法,可以把“小组长1”“小组长2”看成是一组“同音同形词组”。“小组长1”是指“小组中的领导”,“小组长2”则是指“年龄或个头较小的组长”。这样“小组长1”就是双单格,“小组长2”就是单双格。同理,“小米酒1”(小瓶的米酒)是单双格,“小米酒2”(小米酿的酒)是双单格。那么,跨两格实际上仍然是单双格或双单格。
再看单一格与全三格。单一格是从词组的角度来分类的,单一格中的构成要素是词也是语素,全三格是从词的角度来分类的,其构成要素是语素。从结构上看,单一格如“九九九、稳准狠”是在词组层面上的,它是单层的结构,全三格如“鬼武者、卡塔尔”只能是从词的构成的角度来说,那么它也只有一种结果,也是单层的。其变调结果要么是“21+24 +214”,要么是“24+24+214”。邓圆、冯丽萍、彭呥龄[12]曾作过调查,受试者为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或是硕士生31人(男13,女18),都在北京出生长大,普通话标准。根据实验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流利普通话者具有上声连续变调的意识,而且变调的产生不受上声字所在语境的影响,[真词]和[假词]条件下都存在明显的变调现象。所以,单一格和全三格也可以归为一类,就是单层的“1+1+1”结构。这种结构,我们可以先简单地将其定义为单一格。
由此,三音节相连上声的分类就是三类:单双格、双单格、单一格。
下面我们要做的就是解决一个问题,那就是:对三音节上声相连进行分类时,它的依据是什么?
为了说明黄正德先生“词语自主律只是限制于词组层次的句法或语义规律,而对语音表现则没有类似的限制”的论断,刘松泉[13]从对重音及上声的音变考察后指出:虽然语音的变化形式不遵守词语自主侓,即语音变化是相对自由的,但是语音变化过程中要遵守词语自主侓。也就是说在对相连上声进行变调前,首先要从语法的角度对其结构层次进行分析,然后再从语音的角度按照音变原则进行变调。同时,从上边的单双格与双单格的分类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那么,对三音节上声相连进行分类的依据就是语法中的结构分析。
再说音变规则。对于单双格和双单格来说,它们的音变规则已成定论,这里不再多说。但对于单一格来讲,则有两种情况,“21+24+214”或“24+24+214”。如何处理这种两可情况,则是另一个需要解答的问题。
二、单一格音变规则处理的相关理论依据
就目前而言,很有借鉴意义的是梁源、黄良喜先生的《北京话的连上变调》[3]。文章在对北京话的连上变调考察中发现,多音节上声相连变调时既要考虑句法内部结构,又要考虑韵律在其中不可忽略的作用。从三音节相连上声的分类依据分析中,我们可以找到“要考虑到句法内部构造”的证据。在韵律上,文章指出,在北京话的连上变调中,韵律制约的条件是双音节音步,即尽量将所有的音节组合编排成双音节音步。韵律与句法结构的接口制约条件有二:一是右排齐,即音步的右边界必须是句法实词直接成分的右边界;二是不要跨位,即不要制造跨越句法成分的音步。
实际的考察发现,这在普通话中同样适用。但是,这个接口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并不容易把握,它最终还是把韵律放到了主要位置上,虽然对研究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但还不能直接用于语音教学之中。因为梁、黄两位先生是从现有的语言现象出发,从理论的角度对现有语言现象进行解释,而在语音教学中则是从理论出发,用理论来指导语言的规范使用。两者的出发点并不一样。所以,在文章中,一个连上变调可以有多种结果。如“买小纸雨伞”的变调结果达到了8种,但是在语音教学中,我们不能告诉学生说,怎么读都可以。虽然目前教材上所提出的“先根据词语结构和语意适当分组,再按以上规律去读”可以解决一定的问题,但就个人而言,这种提法终究不是很科学。
1967年,美国著名语言哲学家格赖斯在哈佛大学的演讲中提出了言语交际的“合作原则”。合作原则主要包含4点:(1)真实准则,要求说话人所说的话语应当是真实的;(2)适量准则,要求说话人所说的话语应当含有与当前交谈目的相关的信息内容,并且所说的话不多不少;(3)关系准则,要求说话内容切题;(4)方式准则,要求表达清楚明了。这也就提出,在实际的口语表达中,内容正确、表意明确、条理清楚是其基本的要求。
言语交际中违反合作原则的情况主要有三种:一是有意而为之,这是受会话原则制约而造成的结果,也是表达某些特定会话含义而采用的重要手段。二是本来就不理解语句的意义,不加思考而主观按照与生俱来的语言能力依据规则进行衍生。三是歧义现象。
上述三种情况中,第一种情况不在考察范围内。
第二种情况。从一般认知上来看,当我们不知道意义时,由于惰性,总是趋向于只考虑韵律而不讲句法结构。如“一衣带水”,这四个字本来的意思是“像衣带那样窄的水面,形容一水之隔,来往方便”。笔者曾在上课时对周口师范学院文理本科一年级159名学生做了随机调查,在没有告诉学生本词的意义时,共有155名学生按照汉语中四字成语的朗读规则,把它读成“一衣+带水”。之后,笔者将它的意义明确告诉学生,然后让学生读,这次有128人将其读为“一+衣带+水”,只有31名学生仍遵循原来的读法。这就说明,在明确了语义后,大多数学生首先要按照句子的语法内部构造来进行切分,然后再根据语音变调规则进行交际。同时,如果按照“2+2”的方法进行朗读,刚接触这个词的人很容易将其理解为“一件衣服带点水”。这就说明为了把正确的意义表达出来,我们首先会考虑到句子的内部结构问题。
第三种情况。语言中歧义的现象随处可见,如“开刀的是他父亲”,“鸡不吃了”。现阶段对这种现象研究的成果也有很多,因为和本文关系不大,暂且不提。这种歧义现象有时具有积极的作用,如可以构成“花园幽径句”,起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修辞效果。但有时候却具有消极作用,对我们的言语交际起到负面影响。有些歧义可以随着言语的增加或在特殊的语境下迎刃而解,但有些却要经过认真仔细的分析才可以明白。
歧义的消除有多种方法,但在语句已经固定的前提下,主要就是语境、停顿、重音等起作用。如朗读《猫和老鼠》时,笔者曾经做过一个调查,其中的“我二姐又要生孩子”重音有很多人认为应该放在“又”上,但文章的本意先是“我大姐要生孩子”,之后是二姐生孩子,最后是三姐生孩子。那么重音只能是在“二”上。而和上声变调有关系的,就主要是停顿。
由此看来,在处理句子中,我们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句法结构和如何正确地表达内容。
除了上边所讲的三类,最后剩下的就是如“狗咬狗”“九九九”这类结构。但是这两种从语法角度来看也不一样,前者是多层次的,后者是单层的。严格来讲,在朗读中,为了突出逻辑意义,我们也要采用正确的停连方法。所以对于前者,我们也要按文章的内容或意义来决定如何处理。如“天快黑了”,不能简单地读成“天快+黑了”,而是按结构读成“天+快黑了”。同理,“狗咬狗”也只能读成单双格。而第二种,则可以按照韵律的要求,自由处理为单双格或双单格。
借鉴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在处理多音节上声相连变调时,首先要按内部结构层次对句子进行分析,然后再按语音音变规则进行变调,最终得到正确的音变结果。在对句子内部结构分析无效时,可以考虑到韵律在语音音变中的作用。
三、多音节上声相连变调的处理原则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实际的语音教学中,多音节(含三音节)上声相连的变调主要遵守两个基本原则:一是从语法的角度对其内部的结构层次进行划分,然后循环使用上声的两条基本变调规律进行变调;二是在不能对语句的内部结构层次进行多层划分时,也就是单一层结构,使用韵律对其进行处理。
依据以上两条处理原则,我们可以对多音节上声相连的情况先分类再变调。多个上声音节相连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是内部句法结构有多层次的一类,可以简单地表述成“多层格”,如“请管理买两把小粉纸雨伞”。另一类,则是只有单一内部层次结构的一类,采用三音节分类的名称,叫做“单一格”,如“九九九九九九九”。在教学中,我把这两种类型分别用不同的理论进行处理。
(一)多层格的变调
言语交际的目的是通过语言交流在他人身上引起所希望的结果和影响,要达到这一目的,就要遵守言语交际的各种准则。其中,合作原则是最基本的准则。要正确地表达言语交际内容,就必须按内部句法结构对多音节上声相连进行变调。按照内部结构,可以把多层格分为两小类。
1.普通内部结构
普通内部结构指构成相对简单的多音节上声相连,层次相对较少,这是最常见的一种类型。如“请领导管理展览馆”,可首先按结构划分为“请(领导、管理、展览馆)”,先按基本上声音变规律进行变调,结果为“21(24+214、24+214、24 +24+214)”,然后遵守转换回旋规则,即同一条规则可回旋地使用若干次,再对相临的两个音节进行变调,最终得到结果为“21+24+21+24+21+24+24+214”。这和前面所讲的“可先分出二、三组合的音节组,再按相应的音变规律变读”得出的变调结果虽然一样,但两者本质并不相同。这种按内部结构进行的变调可以正确地表达出逻辑意义,下面的特殊内部结构可以更好地说明问题。
2.特殊内部结构
(1)右分支结构。如“小粉纸雨伞”类。其内部结构为(A(A(A(AA)))),即:
首先是“雨伞”变调为“24+214”,然后遵守转换回旋规则,“纸雨伞”变为“21+24+214”,最后将“小粉纸雨伞”变调为“21+21+21+24+214”。
(2)左分支结构。其结构为((((AA)A)A)A),如“展览馆里挤”:
按照上声的基本变调规律并遵守转换回旋规则,最终变调结果为:“24+24+24+24+214”。
由左、右分支结构可以看出,如果这时候再使用“可先分出二、三组合的音节组,再按相应的音变规律变读”的方法时,只是凭感觉分为二、三音节,把句法的内部结构则完全抛到一边去了。
(二)单一格的变调
单一格的变调相对复杂一些,但为了教学方便,主要按韵律进行变调。韵律成分主要靠语音的音高、音长、音强和停顿等方面的差异来加以区别。语音中的各类韵律成分按照一定的规则组织起来,在听感上产生轻重缓急、抑扬顿挫之类的效果,在功能上起到传情达意的作用。对于多音节上声相连来说,要注意的主要是音步。其主要变化规律是分成双音节音步,如有单个多余音节,则放在最末尾构成三音节。如“九九九九九九九”,首先分为“2+2+3”结构,然后再按上声音变的基本规律进行变调,最终结果为“24+21+24+21 +24+24+214”,这样的结果,也和汉语中的七言诗有相通之处,同是“2+2+3”,符合中国人的审美习惯,读起来朗朗上口。也可以使用“快板”的方式进行处理。即“不管组合有多少音节,都看成一个两拍的音步,最后一个音节为一拍,前面的统统合为一拍”[3],所以变调后前边的上声都变为24,只有最后一个音节保持原调。
语言中总是存在着模糊状态,汉语也不例外。以上只是为了在教学中能更好地说明问题而提出来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把两者随时综合运用的人不在少数。同时,像“九九九九九九九”这样的多音节上声相连处理起来就更难一些,除了上边所提的两种方法之外,还会不会有例外出现?这个问题还有待方家继续关注和研究,以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在实际的言语交际中,一种结构,如“小粉纸雨伞”,会有多种不同的变调结果。之所以存在这样的现象,是因为变调并不影响言语交际的结果,换句话说,不论采用什么样的变调结果,人们总会认为它是“小的粉的纸雨伞”。为什么会这样?是因为“小粉纸雨伞”在我们日常的交际中只代表一种常见的意义,也就是它的结构形式只和一种语义相联系。在不影响交际结果的前提下,语音的形式则显得不那么重要。再如“切磋一下”,排除修饰的成分,读成“切差一下”,因为汉语词汇中并没有相对应的语义,而且我们也知道它是“磋”的误读,所以真的有这种情况,我们也同样可以接受。但是如果“小”是修饰“粉”的话,可能读的结果就又不一样了。语音教学毕竟不同于日常的言语交际,它要求规范、认真、有理可依、有据可查,所以,提出一些处理原则,有益于日常的语音教学。
四、结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多音节上声相连的变调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多层格,通过对其内部结构进行分析,先划分出结构层次,再由小到大依照基本变调规律对其进行变调;二是单一格,可以采用韵律的变调,可以按音步也可以用快板的方法进行变调。这就是多音节上声相连的变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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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one 3 of neighbo ring modified tone in a polysyllable is a vague belt in phonetics teaching.Most textbooks dealw ith this p roblem very simp ly like this:first divide the polysyllable into two o r three syllables,and thenmake tone 3 acco rding to the phonemic-changing ruleof neighbo ringmodified tone in these two o r three syllables.However,thismethod is not very convincing.Starting from the special situations of tone 3 of neighboring modified tone of three syllables,based on the syntactic structures and rhyme theo ry,the author of this thesis aims to put fo rward the p rincip le of the tone 3 of neighboring modified tone in a polysyllable.
Key words:tone 3 of modified tone;polysyllable;syntactic;rhyme
On the tone 3 of neighbo ring modified tone in a polysyllable in phonetics-teaching
L IU Songquan
(Public A rt&Professional Skills Teaching and Research Department, Zhoukou Normal University,Zhoukou 466001,China)
G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9476(2010)06-0069-04
2010-06-04;
2010-09-08
刘松泉(1974-),男,河南西华人,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语言学及现代汉语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