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中项目教学法的运用
2010-08-15刘树艺
刘树艺
(北京工业大学,北京 100048)
一、项目教学法简述
(一)项目教学法的概念和特点
项目教学法是一种教学模式,是师生通过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而进行的教学活动。项目教学法突破了传统的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和陈旧的教育思想,目前已成为国际上流行的一种职业教育教学方法,也逐渐成为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
项目教学法的特征是“以项目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改变了以往“教师讲,学生听”被动的教学模式,创造了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协作探索创新的新型教学模式。项目教学法打破了传统教学法以章节为主线,教师将章节中包含的知识点逐一传授给学生,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的教学模式,而是将教学内容设计成一个个的项目任务,学生通过完成教师布置的各个项目工作,在完成工作中主动地获取知识。学生成了学习工作的主体,教师成为主导,以项目作为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和引导学生把握学习内容,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以项目为基础,以工作任务为依托,以自学、讨论、探究为主体开展教学活动,对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具有明显的作用。
(二)项目教学法的实施步骤
1.项目任务的确定。教师根据要传授的知识、技能等教学内容与教学实践中的一个具体问题结合起来,提出一个或几个项目任务,然后同学生一起讨论并确定最终的项目任务。项目任务的基本要求项目要包含全部教学内容并尽可能自然、有机地结合多项知识点、技能点,渗透情感、态度、价值观;项目的难易度要针对学生的实际水平来确定;项目要被大多数学生喜爱,并可以用某一标准公平准确地给予评价。
2.制定完成项目任务的工作计划。学生在教师的帮助下,对项目进行分析、设计,自己制定完成项目工作的计划,确定工作步骤和程序,经教师认可后实施。
3.完成项目任务的准备。在制定完工作计划后,师生依据项目任务,搜集信息、查找资料。此时,教师主要起到引导学生的作用,给学生提供搜集信息和查找资料的方法,让学生自己根据项目任务的内容主动搜集资料,而不是将所有资料呈现给学生。
4.执行项目任务。学生确定各自在小组中的分工以及小组成员合作的形式,然后按照已经确立的工作步骤和程序进行工作。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习相关理论知识、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指导学生运用知识。
5.项目成果展示。各学生小组将自己完成项目的情况进行展示和说明,陈述自己的工作结果并参与讨论。教师指出学生各个小组在项目完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原因。
6.项目评估。评估的步骤可以先由学生对自己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然后再由其他小组的同学发表意见,最后由教师进行检查。主要考核学生的组织能力、交流能力、对知识的掌握及理解能力等。
在上述几个实施步骤中,项目任务的确定是非常重要的环节。项目教学法是以项目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学生的整个学习过程都围绕着项目的实施、完成,项目本身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影响着学习结果。因此,如何确定项目任务,是项目教学法中的关键问题。
二、项目教学法中项目任务的确定原则
(一)项目选取的内容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
教学大纲是根据学科内容及其体系和教学计划的要求编写的教学指导文件,它以纲要的形式规定了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知识、技能的范围、深度与体系结构;教学进度和教学法的基本要求。它是进行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检查学生学业成绩和评估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准则。运用项目教学法在选取项目任务时要在教学大纲所要求的理论知识、实际技能和基本技能范围内,包含教学内容的基本知识点。例如在经济法课程中,我们设计了一个项目:制定产品质量责任事故索赔方案。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经济法课程中的《产品质量法》要求学生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点包括:熟知我国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能完整阐述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了解产品质量责任和产品责任的区别;掌握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基本技能包括:能够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要求制定出一份产品质量责任事故的索赔方案;能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索赔方案,追究生产者、销售者的责任。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可以设计如下项目内容:制定产品质量责任事故索赔方案,要求通过本项目的学习,能够根据实际需要,为因产品质量责任事故问题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制定一份完备的索赔方案。我们可以给出一个背景资料:某人因为使用某公司生产的某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该产品发生爆炸,致使其被炸伤,花去医疗费用2000元,同时其家里的财产也被炸毁,损失1万元,经工商机关调查该产品属于缺陷产品。某人找到产品的生产厂家要求其对自己的财产和人身损失予以赔偿,请你为某人制定一份完备的索赔方案。项目要求:制定的索赔方案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制定的索赔方案能够充分体现产品质量法对于生产者责任追究的规定。
(二)项目所涉及的知识和技能应该是教师、学生所熟悉的,通过学生主动探索和学习有能力完成的
项目的设计不但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还要用到学生的已有的知识,最好是教师学生熟悉的,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而不通过有关知识的学习就不能解决的问题。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我们设计了一个项目:撰写一份消费者权益保护手册。在日常生活中,每一个人都是消费者,作为消费者,其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是会发生的。这种情况同学们非常熟悉,但是当发生权益被侵害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没有学习有关知识前并不是每一个消费者都会处理。因此设计“撰写一份消费者权益保护手册”这个项目,是同学熟悉的。本项目的设计安排在“制定产品质量责任事故索赔方案”项目之后,因为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很多时候是因为生产者、销售者生产、销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权利。在学习“制定产品质量责任事故索赔方案”项目时,学生已经了解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以及索赔的标准。在此之后,学生通过对消费者权益的学习,就会了解自己的什么权益受到了侵害,通过什么样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和追究生产者、销售者的责任。这个项目内容的设计,不仅是学生、教师熟悉的,而且学生通过自己查找有关资料,完全有能力来完成项目任务。
(三)项目要有一定的难度,可促使学生学习和运用新的知识、技能,解决过去从未遇到过的实际问题
在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最后我们设计了一个项目:模拟开庭。在生活中,人们会碰到各种各样的纠纷,这些纠纷如果能够通过当事人协商解决当然最好,当不能时,有时就会选择诉讼解决。而诉讼所经历的程序,是大多数学生未曾经历过的,对他们来说是新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对经济法课程各个项目的学习,学生对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已经有所掌握,在此基础上,设计一个模拟开庭项目,可以促使学生学习新知识,解决过去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在项目的任务导入环节,我们交代给学生一个学习情境:甲与乙签定了买卖合同,约定甲于某日交货,甲却将货物提前卖给他人,乙要求甲履行合同未果,将甲诉至法院,请模拟法庭审理此案。并对项目的实施提出要求:审判人员的组成符合法律规定;法庭审理程序符合程序法规定;法庭的判决符合实体法规定。通过这样的项目设计,能促使学生学习新知识,解决过去没有遇到过的问题。
(四)项目的设计要让学生感兴趣,能够激发学习自觉性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对学生来说是最重要的,有了兴趣学生才会积极主动地去学习,如果设计的项目学生根本不感兴趣,那么他们就不会有积极性,不会自觉学习,那该项目也是失败的。所以提出的任务必须让学生感兴趣,必须有吸引力。由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问题作为活动的目标进行项目设计,然后看看完成这些目标需要用到哪些知识点,设计出框架问题。用身边的问题特别是学生感兴趣的问题进行项目设计,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提高他们的参与积极性。
在合同法这部分教学中,我们设计了项目:制定合同风险防范方案。谁都知道,合同的签订是合同法的重要环节,但是如何防范合同风险,是合同能否得到顺利履行的关键环节。学生对于如何防范合同风险更加有兴趣。要求通过本项目的学习,为你签订的合同制定一份风险防范方案,当风险来临时,可以利用设计的方案最大限度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项目的要求是制定的风险方案应该切合实际并包含需要掌握的各个知识点。如合同履行中条款不明确的解决办法、履行过程中的三种抗辩权、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及承担违约责任方式等。学生对于合同风险的防范有兴趣,则会主动搜集整理这些知识点,寻找最佳的防范方案。
(五)项目的设计要具有综合性
项目应该能够把先前学过的知识和将要学习的新知识综合起来,这样学生既学到了新知识又复习了旧知识,同时还学会了综合运用新旧知识。例如,经济法课程教学中涉及的票据法内容,其实可以作为项目内容的知识点很多,既可以选择票据基础理论:票据关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等,也可以选择汇票、本票、支票票据法分论中的知识点。但是如果选择这些知识点,无论选择哪一个,知识点都是分散的,对于学生将新旧知识结合起来不利。因此我们选择:设计票据拒付后的追索方案这个项目,要求设计的追索方案符合票据法的有关追索权行使的实质要件;设计的追索方案符合票据法的有关追索权行使的形式要件;能够正确地行使其追索权。它既要求学生熟悉票据关系、票据的背书、转让、承兑等票据行为以及票据权利等理论知识,同时还要学习票据追索权的概念、追索权的当事人、追索权行使的范围、追索权行使的实体和程序要件等新知识。
三、结论
在运用项目教学法进行经济法课程教学时,应该特别注意项目的确定环节。项目设计的基本原则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项目涉及的知识和技能应该是教师、学生所熟悉的,通过学生主动探索和学习是有能力完成的;项目要有一定的难度,可促使学生学习和运用新的知识、技能,解决过去从未遇到过的实际问题;项目的设计要让学生感兴趣,能够激发学习自觉性;项目的设计要具有综合性,项目应该能够把先前学过的知识和将要学习的新知识综合起来。项目的设计只有以上述原则为基础,才能使项目的确定更加科学合理,引导学生去主动探求知识,获取知识,运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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