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老子识“道”的三种思维方式*
2010-08-15王希坤
王希坤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社科部,浙江杭州 310053)
论老子识“道”的三种思维方式*
王希坤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社科部,浙江杭州 310053)
作为形而上的“道”,具有超经验性、超感觉性,表现为虚无性、运动性、整体性等特征,无法通过认识普通事物的方法获得。为此,老子提出了认识“道”的三种特殊思维方式:“为道日损”的直觉思维;“反者,道之动”的辩证思维;“大象无形”的象思维等认识方式。
老子;道;识道;思维方式
“道”是世界万物的本原和总规律,是现象界背后的深层次的存在。只有认识了“道”,才能真正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才能找到解决社会与人生问题的根本方法。由于“道”是形而上的,是超感觉、超经验的,用认识具体事物的方法是不可能获得的,经验知识的积累不仅无助于认识道,而且容易产生成见、偏见甚至欲望、智巧,从而妨碍对“道”的认识。为此,老子提出了认识“道”的三种特殊思维方式:“为道日损”的直觉思维;“反者,道之动”的辩证思维;“大象无形”的象思维。
一、“为道日损”:认识道的虚无性的直觉思维
“道”的形上性决定了它的虚无性,“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1](十四章),“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1](十四章)。老子提出,认识“道”的虚无性的方法就是“为道”,就是以主体的空无去体认道的虚无性。
老子指出:“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1](四十八章)“为道”,是指通过玄思或体验去领悟和把握虚无的“道”。由于“道”的形上性,认知主体必须消除自身的欲望,恢复人的自然性,利用人的自然性与“道”的相通性认识和把握“道”。因此“为道”贵在减损人的各种欲望和已有认知,“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即损到无可再损的地步,使人达到空无的状态,才能体认把握“道”,才能做到“无为而无不为”[1](四十八章)。
可见,老子提出“为道”的首要目的就是认识“道”。从认识规律看,认识是主体见之于客体的活动,主体自身的状态既是认识的起点,又决定着认识的效果,尤其是在认识超经验的“道”时,主体的性质和状态显得更为重要。为了使认知主体达到空无以认识“道”,老子提出了“涤除玄鉴”的“为道”途径。
老子指出,“涤除玄鉴,能无疵乎?”[1](十章)他提出运用“涤除”的方法加强认知主体自身的建构以实现“为道”。所谓“涤除”,帛书本“涤除”作“修除”,“修”有扫除之义,故与“涤”的涵义在这里是一致的,“修除”即“涤除”。高亨注为:“洗垢之谓涤,去尘之谓除。《说文》:‘疵,病也。’人心中之欲如镜上之尘垢,亦即心之病也。故曰:‘涤除玄鉴,能无疵乎’,意在去欲也。”[2](P24)
由此可见,“涤除”就是使认知主体达到空无的状态,去除认识“道”的障碍。“涤除”首先去除人的贪欲,贪欲使主体受欲望的支配而失去对“道”的准确认知。其次,“涤除”去除人的智巧和诈伪。老子认为,世俗之人热衷于玩弄心机和诈伪。他们的心灵不再保有纯真朴实的自然状态,这种世俗的所谓聪明会使人自以为是,以主体的主观认识代替对“道”的体悟。最后,“涤除”去除人的经验性认识:成见和偏见。经验性认识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形成固有的心智,阻碍人们理性地认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更妨碍人们体认“道”。
“涤除”去除了认知主体的贪欲、巧伪和经验性认识,恢复了主体本真的自然状态。以此为前提和基础,认知主体就可以运用“玄鉴”的方法直接观照,认识虚无性的“道”。
所谓“玄鉴”,高亨解释为:“‘览’读为‘鉴’,‘览’‘鉴’古通用。……玄者形而上也,鉴者镜也,玄鉴者,内心之光明,为形而上之镜,能照察事物,故谓之玄鉴。”[2](P24)河上公注曰:“心居玄冥之处,览知万事,故谓之玄览也。”[3]“玄”的本义是幽深、幽远,“玄鉴”即是对事物本质和全体的一种深远的观照。应用内心的空明状态直接观照客观规律,反复观照,使主体与客观规律完全融合为一,主体的认识就能和“道”保持一致,主体也就真正认识和把握“道”了。“为道”在认识事物时与“为学”的经验性认知方法不同,“为道”的认识不是建立在观察、理性思维等基础上,而是认识者在排除经验性认识的基础上,用虚无的内心状态直接认识和把握“道”。
老子的“为道”思维实质上是一种直觉思维,所谓直觉思维(Institution thinking)指不经过逻辑分析而直接洞察事物本质的思维过程,是一种超越一般感性和理性的内心直观方法,是以“现实中的人的具体感性为中心的感性领悟方式。它的特征是注重超越世界与现实界的合一,注重以人为中心的万物融通”[4](P54),其特征是“注重意象的统一,注重超越意念世界与可感世界的统一。”[4](P54)直觉思维的最大特点是不讲主客体的区别,主客体相互渗透浑然一体。
直觉思维是老子的重要思维方式,老子在《道德经》开篇就提出“道”是不能通过概念、定义、判断和推理等理性方法把握的,“道可道,非常道”。因为“道常无名”,是难以下定义的,当然不能用概念的方法去认识。同时,道又无形、不确定,也不能用判断、推理的方法去认识。老子认为,真正能够把握道、认识道的方法是直觉或直观的方法。运用直觉思维的前提是认知主体必须保持“致虚极,守静笃”[1](十六章)的认知状态,认知的具体方法是“涤除玄鉴”,而“玄鉴”本身是一种直觉思维。正如陈鼓应指出,“‘玄鉴’是一种直观,是对‘大道’的直接观照,它属于直觉思维,是对‘大道’的整体的、直接的体悟和把握。换言之,按照‘道’的本质和特性,它既不能用感觉经验来获得,也不能用理性思维来把握,而只能靠‘玄鉴’这种直觉的方式来体认。”[5](P164)
二、“反者,道之动”:认识道的运动性的辩证思维
老子指出了道的基本运动规律:“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1](四十章),其内涵是指对立面之间相反相成,是变化的动力,弱是道体现功能的方式。老子认为道的运动包含在对立面的矛盾之中,事物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和转化是道运动的根本原因。事物从量变到质变,从肯定到否定,再从否定到肯定是事物运动的规律。由于道的辩证运动,把握道的运动性的思维方式也必然是一种辩证思维方式。辩证思维是老子的重要思维方式,包括事物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变化的思维,质量互变思维,否定之否定思维等等。应用辩证思维可以把握道的运动规律,老子辩证思维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关于事物普遍联系和运动、变化的思想。“道”是一切事物存在、变化、发展的原因和内在依据,各种事物虽然在个体存在上表现为“德”,但“德”又是从“道”获得的内在依据。因此,从“道”看世界万物,万物统一于“道”,“道”的存在说明了世界万物之间的普遍联系。“道”本身就具有运动性,“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1](二十五章),“道”在运动中使万物产生,“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1](四十二章),万物产生之后,“道”的运动性又推动万物不停地运动,整个世界就处于不断地运动、变化中,“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1](十六章)。“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 ?”[1](二十三章)老子认识到自然界也是不停地运动着 ,道是“独立而不改 ,周行而不殆。”[1](二十五章)。从道产生的天地万物也是在变化着的,世界上没有不变的事物。
关于事物存在和运动的矛盾规律。老子用大量的对立概念说明事物的存在是由于事物对立、统一的关系,这些概念包括有无、难易、长短、高下、前后、声音、虚实、强弱、正奇、福祸、先后、正反”等等。老子不仅指出了这些对立的概念,还对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的关系进行了分析。“三十辐共一致,当其无,有车之用。挺植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胞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1](十一章)。有、无本来是矛盾的,但老子认为它们又是互相依存的统一体,就象车轮的辐、敷(“有”)与中间的空洞(“无”)构成了统一体;正是因为有车的空处,才有车的功用。
老子还指出了矛盾对立双方是相互转化的,其中“反者道之动”这一命题是老子矛盾转化论在理论上的最高概括,这是一个超出了经验和直观的命题,是必然性、理性的命题。老子认为“反”是道即世界的基本属性,包含对立、斗争、转化几个方面的内容。他指出,事物是由相反的对立成分组成的,这些对立面相互依存、相互渗透,每一方都以对方为生存发展的条件,离开对立的一方,自己就不能存在和发展。对立是变化的根源,是动力。同时,老子认为事物矛盾的转化是一个普遍现象,是绝对的。他说:“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何若?”[1](二十二章)老子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是与非、善与恶相差不远,它们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是可以转化的。
老子在矛盾普遍性的基础上指出了事物运动中的质量互变规律。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未;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1](六十四章)。老子以树木的生长变化、高台的修筑、千里的远行等等为例,说明了事物的变化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包含数量的变化,还包含着一个逐渐的质变过程。尽管老子不是自觉地讲事物变化过程中的量变与质变的关系问题,但这段话的确包含了某种程度的量变与质变关系的思想。这种类似的思想,老子还在其他地方有所表述,如老子说:“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1](六十三章)。
老子还提出了事物发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老子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复。”[1](十六章)“作”就是生成活动,而这种活动则是“复”,即往复循环。这就是说,万物是不断运动的;万物运动的形式则是往复的循环。事物能够循环是因为事物内部的否定因素,事物不断地循环正是事物不断否定自我的结果。老子多处应用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如“大巧若拙”揭示了人的技能的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拙→巧→大巧;两次否定:一是“巧”对“拙”的否定;二是“大巧”对“巧”的否定。
辩证运动是“道”运动的基本规律,而辩证思维是认识和把握“道”的基本思维方法,运用辩证思维就可以准确地把握“道”的运动性了。
三、大象无形:认识道的整体性的象思维
万物统一于“道”说明了“道”是具有整体性的,“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尾。”[1](十四章)老子还指出,“大象无形”[1](四十一章)。为了认识“道”的整体性,老子提出了象思维。
老子的象思维源于中国人观物取象的思维传统。《周易》说:“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周易·系辞下》)。“夫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像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圣人立象以尽意”(《周易·系辞下》)。这些都表明象是中国哲学的重要概念,也是中国传统思维的基本单元。王树人先生把以“象”为基本单元的思维称为象思维。[6]
古棣认为象思维是老子的重要思维方式,“五千余字的《老子》,据统计,比喻性的形象词汇和语句,共有180个(不包括一般的形容词),审其篇章的结构和逻辑,这些形象词汇和语句都是同它的理论推理象结合的,所以这不仅是《老子》书的表达形式,也是老子的思维方式,可以名之曰形象思维。”[7](P149)
象思维是老子的重要思维方式。所谓象思维,又称为意象思维,在本质上它是一种非理性思维。它是一种认识主体直接面向客体,通过主体对客体的直接感知,在主体内部直接建立有关事物的整体形象(意象),把意象和事物的整体进行直接对照,不断概括出事物整体的本质形象,以完善的意象来认识和把握事物。在形成意象的过程中,强调去除主体的经验性认识,把主体与客体直接相融合,以超越主客二分的方法去认识事物,从而形成具体事物的本质的逻辑典型形象。象思维在传递认知信息的方式上以典型的形象,如故事、寓言、理想化模型等作为表达方式。
从思维过程上看,象思维从“象”出发,使其在视角和方法论上都不同于从概念出发的概念思维。象思维的思维特点表现在:第一,整体思维过程在于取象与观象,以物象为基础;第二,这种思维讲求在“象”的基础上抽绎出义理,注重对“象”的整体直观和体悟;第三,这种思维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即在获得知识的过程中主体与客体混为一体。[8](P85)
老子很注重“象”的认识作用,他非常善于运用形象来表现抽象的哲理,表达自己对事物本质及规律的认识。他把道形象地比喻为母,即用母这一形象来表现道作为衍生万物以及作为宇宙万物本源的这一根本的宇宙观。他在第一章就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对于道,他有时觉得不容易用一个名词或概念来表达,只有把它看做天地万物之母才最为得体:“有物混成……可以为天地母”。为了让人们理解新生事物柔弱但一定能战胜衰老之物的道理,他特别取出新生事物的柔弱和衰老事物的僵硬(刚)的形象特征,并用新生婴儿之柔弱以及柔水穿透坚石的形象加以比喻,其说理效果深刻而持久。老子借用形象以表达一般概念、范畴和命题的思维方法实际上是源于《周易》的取象以立意。[9](P219)
老子不仅继承了《易经》等象思维方式,而且丰富和发展了象思维的内涵,提出了认识“道”的整体性的象思维方式,包括观物取象、赋予哲理、建立联系、说明政要等内容。
观物取象是象思维的起点和基础,所谓观物取象就是通过对自然界客观事物的观察,形成与该事物形象相似,具有一定思维性质的意象。取象基本方法是把实体事物所表现出的功能与意象相联系,建立起意象。老子强调“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1](五十四章)“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吾以观复”等都是对事物进行取象前的观察,这种观察与西方哲学的对事物内部的观察不同,主要是发现事物的外部性功能。在观察的基础上,老子建立了许多意象,如自然之象,水、草木、天地、江河、山谷等;社会之象,如圣人、君子、婴儿、俗人等;形而上的哲学意义上的象,如道、德等。意象虽然在名称上仍然与实体事物一样,但在实质上已演化为具有一定内涵指涉、与抽象思维的概念相似的、反映事物功能性本质的,具有形上意义的思维单元。
赋予哲理是老子象思维的第二步,老子善于运用意象来表现抽象的哲理,表达自己对事物本质及规律的认识。老子赋予了君子、婴儿等意象以特殊的思维内涵。“君子终日行不离辅重。虽有荣观,燕处超然。”[1](二十六章)这代表的是怡然自乐、超然处事的有君子之风的形象。
建立联系是老子象思维的第三步,老子善于从一种意象推及另一种意象,进行联想。在原始人看来,一切事物、现象中都存在神秘的内在联系,一种现象的出现往往关联着另一种现象。老子继承了《易经》中联想思维方法,善于在联想中揭示事物、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如老子由道生万物联想及万物之母,再由母生子联想生子的器官玄牝,天地万物都是从玄化中衍生出来的:“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老子以“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的有无结合的形象,论证无与有对立统一的哲理。老子还由此联想到整个天地犹如无与有统一的大橐龠:“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1](五章)由车而器,由器而天地,表现出老子超凡的联想能力。在形象化的联想中,生动地揭示出所要表达的哲理。
老子还利用象思维建立事物间的本质联系。在谈到善时,老子认为“上善若水”,这个结论是这样推出的,“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1](八章)从水“利万物而不争”的形象推出真正的善就应该象水一样,这种思维方式就是从象A→象B的推理过程。
最后,象思维从自然领域推广到社会领域。老子多处以水为象说明治国的道理,在老子的思维里,水成了道的象征和载体。老子描述“道”:“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1](四章)说明了水和道都具有化生万物的功能。老子赋予水以丰富的道德内涵和人文内涵,他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1](七十八章)“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1](四十三章)在老子看来,水的本性包含着人生智慧、生活哲理和一种理想的生活状态,这是自然物象给智者的深刻启迪。
老子通过象思维,不仅认识了“道”的整体性,而且把“道”的功能和应用推广到许多方面,从而形成了高度抽象的哲学体系。正如古棣指出,“这些形象思维包含丰富的想象力,这对老子达到他的哲学成就具有重大意义。正因为理论思维和形象思维的结合,所以老子哲学原理大部分不仅形象可感,而且准确,不易发生误解,涵盖面广大,有的甚至可以推到极限,即无所不包的程度,可以说形象思维提高了理论概括水平。”[7](P149)
[1]老子.老子[M].王弼通行本.
[2]高亨.老子正诂[M].上海:古籍出版社,1957.
[3]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M].王卡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6.
[4]周春生.直觉与东西文化[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5]陈鼓应,白溪.老子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
[6]王树人,喻柏林.象思学论纲[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7(4).
[7]古棣,关桐.老子十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8]户晓辉.中国人审美心理的发生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9]孙以楷.老子通论[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
Abstract:A s ametaphysic“morality”,it is characterized by its super-empiricism,super-sensualism,nihilism,mobility,entirety,etc,w hich cannot be obtained through recognizing ordinary things.Therefore,the three particular thinking modes put forward by Lao Zi in recognizing“morality”are the intuitive dialectical thinking of“gradual loss fo r morality”,“morality contrarily resulting in action”and shapelessness because of great likeliness,etc.
Key words:Lao Zi:morality;recognition of morality;thinking mode
[责任编辑 杨 敏]
On Lao Zi’s Three Thinking M odes in Recogn izing M orality
WANG Xi-kun
(Section of Social Science Teaching,Zhejiang Medical College,Hangzhou 310053,China)
B223.1
A
1009-1734(2010)06-0061-05
2010-11-28
王希坤,副教授,博士,从事中国传统哲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