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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高新区实施农村城市化战略的路径选择

2010-08-15宋长春

潍坊学院学报 2010年1期
关键词:高新区高新技术城市化

宋长春

(中国海洋大学,山东 青岛 266100)

潍坊市高新区实施农村城市化战略的路径选择

宋长春

(中国海洋大学,山东 青岛 266100)

农村城市化是指农村产业和人口向城市聚集使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农村城市化过程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其关键是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实施农村城市化战略的途径和模式很多,重要的是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潍坊高新区立足维护农民利益,大力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实现了高新区城市化发展与农民利益的协调统一。

农村城市化;发展;农民利益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加快实施农村城市化这一伟大战略,十七大再次提出了“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方针。因此,立足实际认识农村城市化,研究农村城市化的发展规律,加快全局或局部农村城市化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潍坊高新区为贯彻落实农村城市化建设方针,把农村、农业、农民“三农”问题摆在事关高新区发展大局的高度,加快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的利益,使高新区城市化发展与农民利益的协调统一

一、实施农村城市化战略的主要动因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城乡结合部,自1992年建区以来,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新城区的建设就与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如何正确处理“三农”问题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关系,是高新区无法回避的课题。只有实施农村城市化,才能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农民的利益有机统一起来,化阻力为合力,变包袱为财富。实践证明,实施这一战略是推进高新区发展的科学选择,是符合高新区发展规律的。

1、实施农村城市化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迫切需要。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决定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为了更快地促进经济发展,使人民得到更多的实惠、更大的利益。因此,必须要把失去土地的农民的利益维护好、保护好。如果不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就违背了“三个代表”的要求,就会引发农民问题,加剧城乡矛盾,窒息高新区的发展。由于农民存在“三怕”心理和对立情绪,即:一怕土地被征用后失去生活保障,二怕无处就业,三怕子孙后代无法生存。当项目建设需要征用农民土地时,就出现了农民拒绝征用土地和漫天要价现象,严重损害了高新区的形象,影响了高新区的投资环境,因此通过实施农村城市化战略,清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历史沉淀,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农村变城市,农民变富裕,才能使农民消除后顾之忧,农民才能支持高新区发展。

2、实施农村城市化战略是建设现代化新城区的必由之路。高新区不仅要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聚集区,而且也必须成为一个现代化的新城区。因此,迫切需要加快实施农村城市化战略,按照现代化城市的标准规划、改造现有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城市服务功能,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优美的生活环境,才能更好地聚集科技资源,形成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创造必备条件。

3、实施农村城市化战略是工业化发展的内在要求。世界工业化发展的进程证明,工业化与城市化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不可分割的。潍坊高新区经过10年发展,第一产业逐步萎缩,工业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绝大多数企业具备了进一步膨胀发展的条件,迫切需要各种生产要素的高度集聚、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作为支撑。但是,80%的农民还在固守田园,农村的土地、劳动力等资源不能转化为工业生产要素,使工业化的深入发展失去了后续动力。在这种情况下,加快农村城市化步伐已经成为工业化向更高层次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实施农村城市化战略的基本做法

实施农村城市化的途径很多,但潍坊高新区通过市场配置和政府调控等手段,把农村的土地、劳动力等资源融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之中,从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高城市化程度。实践证明,这是一条可行之路。

1、农民的土地补偿费置换成标准厂房。实施农村城市化,利用好农村土地资源是个核心问题。鼓励农民积极配合政府出让土地的同时,主动引导扶持农民把土地补偿费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把死钱变活钱,达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双赢”的目的,把辖区内15个行政村的土地补偿费由街办统一管理使用,按照高新区的产业布局和统一规划,选择一定区域设立工业园,由各村出资进园建设标准厂房,出租给进区客商,用于新上高新技术产业项目。

2、旧村置换成现代化的城市生活小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为整个高新区带来了商机、带来了人气,原来偏僻落后的农村,成了发展第三产业的黄金地带。高新区对辖区15个村进行了科学统一规划,打破原有村庄界限和小城镇建设模式,集中规划建设功能完善、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居民小区,使农村城市化建设与现代化新城区融为一体。

3、农村剩余劳动力转换成企业职工或个体私营业主。高新区的快速发展使第一产业加速萎缩,农村产生了大批的剩余劳动力,由于外来劳动力就业的壁垒已被打破,使高新区农民就业压力加大。为使失地农民尽快适应新环境、新岗位,区就业办公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相当一部分农民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职工,有的还成为管理、技术等方面的骨干。对每年未能升入普通高中的学生,采取区、村、个人三方出资的方式,全部送入职业学校学习,为就业打下基础,从根本上杜绝了新农民的产生。同时,还大力组织农民围绕高新区进区项目和进驻单位,兴办便企服务、便校服务、便民服务的商业网点,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成为第三产业的主力军。

4、农民保守的小农意识转变为开放的市场经济观念。随着高新区农村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片的耕地、村庄变为现代化城区,但由于农民传统的思想观念还比较严重,还没有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实现转变。从根本上说,这个转变要比物质上的转变更为关键。只有农民尽快摆脱小农意识,树立市场经济观念,才能把农民从形式到内容、从物质到精神,完全融入现代化城市主流社会,真正实现从农村到城市这一历史性的转变。

三、实施农村城市化的关键问题

高新区实施农村城市化,与小城镇建设在内容上区别较大。小城镇建设是通过长期吸引农民进镇从事二、三产业,扩张城镇规模,达到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带动农民致富的目的。而高新区实施农村城市化是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政府和社会这“两只手”强力推进,使农民从生产方式到生活方式,实现从农民到市民这一历史性转变。因此,它有自己的特点和规律。对这些特点和规律,必须充分认识、准确把握。

1、实施农村城市化,必须把维护农民利益作为基本前提。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不单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宗旨的根本要求和具体体现。只有把农民问题解决好了,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看到高新区发展的美好前景,他们才能够真心实意地支持、参与高新区的建设与发展。如果农民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在实施农村城市化的实践中,首先考虑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利益。通过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引导农民把土地补偿费用于建设标准厂房,在实施旧村改造时把黄金地段留给农民开发经营等手段,以不动产经营的收入为农民生活提供了基本保障,使广大农民消除了后顾之忧。并且充分考虑了农民的长远发展利益。通过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通过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聚集人流、物流,引导鼓励农民从事城市第三产业和民营经济,使农民的利益随着高新区的发展而发展。

2、实施农村城市化,必须有效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必要条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高新区的首要任务。因此,高新区实施农村城市化,决不能就城市化论城市化,而要把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和着力点,一切围绕加快发展做文章。通过把农业用地变为工业用地、把生地变熟地,为招商引资和高新技术项目建设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通过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为高新区技术企业输送大批高素质的劳动力;通过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土地补偿费,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地促进高新区的建设与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把推进农村城市化的过程,变成了将农村各类资源激活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所必需的生产要素的过程。有了这个过程,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就获得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3、实施农村城市化,必须依靠政府调控和市场化运作这“两只手”的协调配合。实施农村城市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之下,实行统一规划管理,但仅靠政府财政投入远远不能满足高新区加快发展的需要,因此还必须引入市场机制,依靠市场化运作盘活有形和无形资产,开辟多元化投资渠道,聚集一切可以利用的人力、财力、物力,加快高新区的建设与发展。在具体工作中,按照建设现代化新城区的要求,旧村改造打破原有的村庄界限,集中规划建设居民小区;对规划控制区内的土地使用、农村建房都做出详细规定,严格禁止新上养殖项目、种植苗木林果和乱搭乱建,减少了农民损失,降低了农村城市化建设的成本。管委会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所有项目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提高土地收益,聚集财源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道路、桥梁、广场、标志性建筑等重要设施的广告权、冠名权进行公开拍卖,把供水、供热、供气、园林、环卫、地下管网等公益事业逐步推向市场。

4、实施农村城市化,必须把推进二、三产业发展作为内在动力。现代化城市的形成,是二、三产业聚集发展、辐射带动的结果,只有二、三产业才是农村城市化的恒久动力。因此,应始终把促进二、三产业的发展放在突出位置。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项目,并增加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二是加快了对传统产业的嫁接改造。利用高新技术优势,与市直大企业集团合作,进区建设嫁接改造项目。二、三产业的蓬勃发展,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了农村劳动力就业,增强了城市的活力,提高了高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对农村城市化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力。

5、实施农村城市化,必须夯实社会化保障体系这个基础。把建立健全稳固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巩固农村城市化成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通过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增加社会福利,让失去土地后一时无法就业和阶段性失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获得了稳定的生活来源,让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得到了基本生活保障,让已经进入和即将进入城市的农民都能老有所养,从根本上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放下包袱,轻装跨入城市市民行列。具体做法是:对于集体经济发达的村,由村里为符合条件的村民一次性缴足社会养老保险金;对于集体经济欠发达的村,先用土地补偿金缴纳部分养老保险金,再随着村级经济的发展壮大分期缴纳。

[1]周海乐.城镇化与小康社会[M].苏州:苏州大学,2003.

[2]陈颐.中国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中国现代化丛书)[M].南京:南京出版社,1998.

[3]郑宏毅.农村城市化研究[M].南京:南京出版社,1998.

[4]冯海发.中国城市化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王玲玲

F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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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4288(2010)01-0020-02

2009-10-12

宋长春(1967—),男,山东昌乐人,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三局局长,中国海洋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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