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患者的权益亟待得到保障
2010-08-15秦中忠赵雪飞
秦中忠赵雪飞
(1.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石家庄市050002;2.河北师范大学石家庄市050016)
职业病患者的权益亟待得到保障
秦中忠1赵雪飞2
(1.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石家庄市050002;2.河北师范大学石家庄市050016)
我国的职业病发病率很高,局部甚至达到触目惊心的程度。职业病不仅造成国家劳动力丧失,而且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不尽痛苦与负担。必须在做好职业病预防的同时,切实保障职业病患者的有关权利,这是法治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起码要求。
职业病;权益;保障
据2010年4月28日公布的《2009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透露,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09年新发各类职业病达18,128例。这一数据还是从覆盖率仅为10%左右的职工职业健康监护中发现的,因此实际病例会远高于有关报告数字。专家估计,尘肺病实际发生病例数,应不少于100万人。目前,全国涉及有毒有害品的企业超过1600万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超过2亿人。从煤炭、冶金、化工、建筑等传统工业,到计算机、汽车制造、医药、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普遍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由此可见,职业病预防和治疗已是刻不容缓的现实问题,职业病患者权益保障已成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
一、我国职业病患者的现状
职业病在我国有快速蔓延趋势,每年都有大量职业病患者在增加,其中尘肺病已经构成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重大威胁。但不少患者在确诊患有职业病方面还存在着很大障碍,其治疗、伤残补贴等应享有的权利更无从谈起。
张海超是个典型的尘肺病患者,并且已被多家知名医院确诊,可按照职业病正常诊断程序,他却得不到起码检查,原因是用人单位不肯出示接触职业危害史资料(按照现行规定,申请职业病确认者必须提供用人单位的这类资料)。后来,在张海超不懈争取下,政府破例批准对其进行职业病检查。但有关职业病诊断单位,却将尘肺病特征已十分明显的张海超诊断为肺结核病。在不得已情况下,张海超提出“开胸验肺”,以此证实自己确是尘肺病患者。“张海超事件”之所以引起全国轰动,不仅在于他争取合法权益的艰难,更在于他身后还有数以千计、万计的“张海超们”。他们应享有的合法权益,也同样遭受着张海超曾遇到的重重阻力。正是因为社会对数量庞大、受到职业危害的农民工的关心,张海超这个典型,才“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涟漪满梅江。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深圳市一群因职业病诊断检查受阻而走到一起的人,他们都有不同程度的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十多年来,他们一直在深圳当炮工,每天都要吸入大量粉尘,但以前并不知这会危及生命。工人们说,他们曾亲眼看到两三个老乡因此死掉,感觉自己身体状况和那些死掉者症状几乎相同。一位在湖南张家界中医院做过检查的工友说:“医生照出来一看,说这个病很严重,最后,我跟他说明了,我说我打了几十年风钻,他说肯定是尘肺病。”这些工人从90年代开始,便在深圳各大建筑工地从事孔洞爆破工作,至今已有10多年,由于长期吸入大量粉尘,其中很多人已被医院检查为疑似尘肺病,但职业病专科医院却拒绝为他们做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原因是这些工人没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给他们出具职业病检查委托书。
这些报道,都使人感到震惊和心酸。
二、农民工为职业病患者的主体
我国农民工有2.25亿,他们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历史性重大贡献,但其劳动环境却多较为恶劣。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所长李涛介绍,全国这么多农民工,本乡镇以外就业的有1.4亿人,很多人是在没任何防护情况下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
如贵州省施秉县恒盛有限公司195名工人,不久前便被确诊为矽肺病,这一数字创下了企业一次性检出矽肺病人数的全省之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家高污染企业竟是当地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典型单位。该企业能耗高,污染严重,工人何国爱说,公司只要正常生产,厂区里就灰尘弥漫,冶炼炉台上的积灰,“一星期就能没翻脚背”。与公司仅一墙之隔的施秉县南门村小河二组村民罗显群说,恒盛公司只要正常生产,村民们就基本看不清天上的太阳。厂里飘来的粉尘,有时简直像下雪一样,家里门窗都关上了,这些细粉也能钻进屋来。今年3月,一些网友将恒盛公司可能上千工人患职业病这一情况在百度贴吧、天涯社区等网站上发布,引起中央领导重视,国家有关部门和贵州省有关部门分别组成督查组和调查组进驻该公司,恒盛公司大量工人患矽肺病黑幕才被揭开,企业首次被责令停产。今年4月,在上级部门督促下,恒盛公司对公司在岗在册和部分已离厂的1337个工人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最终确认其中195人为矽肺病人,矽肺病检出率竟高达14.58%。这些工人中,还有261人X胸片有不能确定尘肺影像,需半年后进行复查。
三、职业病患者权益缺失的原因
令人遗憾的是,我国职业病虽然危害严重,但多数用人单位却没参加工伤社会保险,致使农民工应享有的工伤社会保险权利被剥夺。据有关统计,在2.25亿农民工中,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只有4942万人,还不到总数的22%。如此低的工伤社会保险参险率,埋下了农民工罹患职业病却难以享受有关权利的隐患。
按照国家的现有规定,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职工被确认患有职业病后,其工伤待遇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国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还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提供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及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按照诊断机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资料。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不予受理。此规定清楚表明,用人单位不提供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资料的,职业病诊断申请可以不被诊断机构所受理。
上述两项规定分别来看,似并无何不妥,但联系起来问题就出来了:用人单位一旦拒绝向职工提供申请职业病诊断必须具备的有关资料,即使职工确是职业病患者,则其也因不能进行法定诊断而得不到职业病确诊,其所有工伤待遇都会化为乌有。在较大非法利益面前,用人单位极可能牺牲职工合法权益而选择不为其提供职业危害接触史资料。已有很多实例反复证实,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连诊断这第一关都走不到门边,当然就更谈不上享受应有的工伤待遇了。
四、健全法规是保障职业病患者权益的根本途径
上述事例可以看出,我国确诊职业病的有关规定,的确存在着不妥。有关规定原想通过用人单位与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来便于对申请职业病诊断职工尽快、准确得出诊断结论,没料到却为职工诊断职业病设置了不小障碍,成为职业病患者享受工伤待遇的拦路虎。因为在劳动关系异常复杂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用人单位会不择手段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如果规章制度本身存在漏洞,他们更会将其利用得淋漓尽致。国家有关职业病诊断、治疗的规定属劳动法范畴,应体现向职工适度倾斜原则。因此,应依据劳动关系变化的客观实际,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劳动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的职工的合法权益,再也不能让张海超式悲剧一再重演。
农民工是职工中的弱势群体,以往他们中有人患职业病,直到生命消失也没享受工伤待遇,这不仅是本人及其家庭的悲剧,也是向政府提出的警讯。政府是职业病患者诊断、治疗和工伤待遇落实的监督者,是第一责任人,有些地方职业病患者连基本诊断第一关口都不能靠近,不能不说是地方政府有关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职。
工会组织作为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应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规定》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排除职工患有职业病申请诊断障碍,以便其及时得到诊断与治疗,将危害程度降至最低限度。同时,工会还应主动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的监督检查,使预防职业病工作能防患于未然。
对职业病患者而言,他们早一天得到确诊,就能早一天得到救治,早一天减轻病痛,甚至由此获得继续生存之可能。在深圳患职业病而不能诊断的农民工钟家泉说:“染上这个病没人管我们,生命的终结就快完了,我们感到很不心甘,所以我们祈求政府,让我们得到妥善的处理。”患有职业病的年轻职工如得不到及时诊断和治疗,就会眼睁睁被职业病夺走生命。他们不会甘心,全国广大职工群众和他们的家人也不会甘心。因此,不仅农民工患者合法权益亟待得到维护,所有职业病患者合法权益也都应得到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实现程度,将客观反映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程度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对此绝不可掉以轻心。
在党中央提倡以人为本的今天,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所有不合时宜的过时制度,都应及时加以修改完善,以切实保障人民特别是处在劳动关系中最底层的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1]张刃.“开胸验肺”:事件未到了结时[N].工人日报,2009-08-14.
[2]刘文国.高污染企业竟成科学发展“典型”[N].新华日报,2010-06-29.
[3]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J].求是,2007,(21).
The Emergent Guarantee for the Vocational Illness Patients
Zhongzhong Qin1and Xuefei Zhao2
(1.Hebei Institute of working Relationship,Shijiazhuang,050002;2.Hebei Normal University,Shijiazhuang,050016)
The rate of vocational illness is very high in our country.It has become astonishing in some area.The vocational illness not only makes the loss of labor resource,but brings the pain to the patient and his family.We must defend the attack of vocational illness.In the meanwhile,we should protect the patients'rights and interests.It is the part of content of ruling by law and the basic request of a faire society.
vocational illness;rights and interests;guarantee
D922.5
A
1008-8636(2010)04-0048-03
责任编辑 冯亚非
2010-07-06
秦中忠1(1952-),男,河北石家庄人,河北劳动关系学院教师。赵雪飞2(1972-),女,河北石家庄人,河北师范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