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聊斋志异》的物化分类和物化形式
2010-08-15舒耘华国敬
舒耘华,国敬
谈《聊斋志异》的物化分类和物化形式
舒耘华,国敬
(佳木斯大学人文学院,黑龙江佳木斯154007)
“物化”现象是中国古典美学和文艺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而又独具特色的审美现象。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改造和发展了物化这一艺术手法,使其焕发了新的生机。论文根据小说中的人物是主动自愿化为异类还是被动被迫化为异类,把《聊斋志异》中的物化现象分为主动物化和被动物化。在物化的形式上把物化现象分利用转世物化、借助法术物化、通过梦境物化、依靠道具物化、凭借魂灵物化、无需凭借物化。
聊斋志异;物化分类;物化形式
“物化”现象是中国古典美学和文艺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而又独具特色的审美现象。物化,古已有之。精卫填海的传说中,炎帝的小女儿被海水淹死后化为精卫鸟就属于物化范畴。魏晋南北朝的志怪小说中更有许多物化现象,干宝《搜神记》中的《韩凭妻》记载韩凭夫妇徇情后化为相思树。《列异传》中《望夫石》写妇人守望丈夫化为石头。唐传奇中有关物化的情节比先前的小说更曲折,物化的记载比前人更详细,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也高于前人。裴鉶的《传奇》中有一篇《王居贞》,写了人化为虎吃掉自己儿子的故事,这是对动物心理的揣想和思考。牛僧孺的《玄怪录》中《薛伟》一篇也是物化的精品,薛伟化为鱼表现了对鱼的快乐的追求和摆脱官场污秽的决心。
蒲松龄在吸收中国古代小说中的物化形象及艺术手法的基础上,在自己的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中改造和发展了物化这一艺术手法。他在《聊斋志异》中“用传奇法,而以志怪”,以其富有诗意的灵性幻想将物化小说的发展推向了一个高峰。尽管全书近五百篇作品中,提到物化现象的作品只有二十几篇,数量不是很多,但代表了中国古代小说的一种创作方法。它们与前人的“物化为人”的作品一起构成了“志异”的斑斓世界。
论文主要从物化的分类、物化的形式两个方面对《聊斋志异》中的物化小说加以阐释与说明。
一、物化的分类
根据小说中的人物是主动自愿化为异类还是被动被迫化为异类,笔者把《聊斋志异》中的物化现象分为主动物化和被动物化。
1.主动物化。《向杲》是《聊斋志异》中的精品,也是主动物化小说的代表作。向杲,与庶兄晟,友于最敦。向晟被庄公子“嗾从人折菙笞之,垂毙乃去。杲闻奔视,则兄已死,不胜哀愤”。“杲隐忿中结,莫可控拆,惟思要路刺杀庄,日怀利刃伏于山径之莽。”一日方伏,雨暴作,上下沾濡,寒战颇苦。既而烈风四塞,冰雹继至,身忽然痛痒不能复觉。岭上旧有山神祠,强起奔赴。既入庙,则所识道士在内焉。先是,道士尝行乞村中,杲辄饭之,道士以故识杲。见杲衣服濡湿,乃以布袍授之,曰:“姑易此。”杲易衣,忍冻蹲若犬,自视则毛革顿生,身化为虎。道士已失所在。心中惊恨,转念:得仇人而食其肉,计亦良得。越日,庄始经此,虎暴出,于马上扑庄落,龅其首,咽之。当向杲作为一个“人”向庄公子报仇已不可能的时候,“伏于山径之莽”的向杲产生化虎的想法应该是极可能的心理。(小说本身虽没有这样的心理揭示,但设身处地地想一想,主人公应该有这样的心理。)于是,借助道士的布袍,“杲易衣,忍冻蹲若犬,自视则毛革顿生,身化为虎”。
《阿宝》中的名士孙子楚化身鹦鹉,也是主动物化的典型。先前,为了向阿宝表诚心,“孙痴”已“以斧自断其指”;又在围睹阿宝时,迷于阿宝的美貌,“魂随阿宝去”。“归复病,冥然绝食,梦中辄呼宝名,每自恨魂不复灵。家旧养一鹦鹉,忽毙,小儿持弄于床。生自念:倘得身为鹦鹉,振翼可达女室。心方注想,身已翩然鹦鹉,遽飞而去,直达宝所。”可见,孙子楚化身鹦鹉,是其主动自愿的行为,有了前面断指、离魂的情节作铺垫,化身鹦鹉也就不足为奇了。
《蹇偿债》写的是乡人王卓“乞主人贷绿豆一石作资本,卓负去,年余,一无所偿,及问之,豆资已荡然矣”。后三年余,主人忽梦卓来曰:“小人负主人豆直,今来投偿。”公慰之曰:“若索尔偿,则平日所负欠者,何可算数?”卓愀然曰:“固然。凡人少有所为而受人千金,可不报也。若无端受人资助,升斗且不容昧,况其多哉!”言已竟去。公愈疑。既而家人白公曰:“夜牝驴产一驹,且修伟。”公忽悟曰:“得毋驹乃王卓耶?”越数日归,见驹,戏呼王卓,驹奔赴,若有知识。自此遂以为名。……后数月,牛医售驴得钱千八百,以半献公。公受钱顿悟,其数适符豆价也。此驴即王卓。可见,化驴是欠债人王卓的内心意愿,是他的主动物化。
此外,《梦狼》、《香玉》、《竹青》、《博兴女》等也都是主动物化的典型。
以上几篇作品中的物化现象,无论是人化为高大的动物龙、虎、驴,还是形体小的动物促织、鹦鹉,抑或是植物牡丹,都是主人公自己强烈的愿望所致,都属于主动物化的范畴。在这些作品中,肉体和社会环境制约着人们的愿望实现,作者用超社会超自然的手段通过物化这种方式,满足了人们向往自由、向往人生理想愿望的心理欲求;同时也间接地批判了现实世界的不合理性。
2.被动物化。《聊斋志异》中被动物化的小说主要是《杜小雷》、《某公》、《三生》、《白莲教》、《彭海秋》、《杜翁》、《金陵乙》、《骂鸭》、《邑人》、《秦桧》等十几篇。如:《某公》写的是某公前生为士人,中年而死,“冥王曰:‘是宜作羊。’”于是鬼取一羊皮被之,吏白:“是曾拯一人死。”“公既生,背上有羊毛丛生。”士人死后化为羊,只是因“曾拯一人死”而没有化成。士人化羊,完全身不由己,也是被动物化。《三生》写的是刘孝廉,能记前身事。自言一世为缙绅,行多玷,六十二岁而殁。先被冥王“罚作马”,“罚限未满”,“罚为犬”,后又“俾作蛇”。为马为犬为蛇都是冥王因其行多玷而对他的处罚,是被动物化。《白莲教》写的是白莲教某者,“左道惑众,堕其术者甚众”。“后有爱妾与门人通,觉之隐而不言。遣门人饲豕,门人入圈,立地化为豕,某即呼屠人杀之,货其肉,人无知者。”白莲教某者用左道把与爱妾私通的门人化为豕,是对门人的惩罚,是被动物化。
这些作品中的物化现象,人所化的都是比较低级的猪、马、驴、羊、狗、鸭等家畜,并非小说主人公的自觉自愿,很多是被动惩罚,所以都属于被动物化的范畴。其被动物化的原因往往因为为官者无道、草菅人命,或行为有玷、作恶多端,或贪淫好色、丧德失检,或忤逆不孝、虐待老人等等。因为这些过错或罪行,主人公被物化,正像黑格尔在《美学》第二卷分析奥维德的《变形记》时中肯地指出:“自然事物形状被看作人所遭受的变形,为着要惩罚他的某种或轻或重的过错和罪行,这种变形被看作一种剥夺神性的灾难的痛苦的生存,在这生存中人就不能保持人形。”这一论断完全适用于蒲松龄《聊斋志异》的这类物化现象。我们完全可以像黑格尔一样认为,在《聊斋志异》中这种被动物化是一种惩罚。
二、物化的形式
尽管《聊斋志异》中涉及物化现象的作品只有二十几篇,但在这不多的数量中,物化的形式却异彩纷呈,并不雷同。作者继承、融合了前人的物化成就,并加工改造,向人们展示了多样的物化形式。
1.利用转世物化。佛教中有“前生、今生、来生”的三生说法,而《聊斋志异》中的有些物化作品,恰恰是通过三生的转化来实现物化的。如《某公》中的陕右某公,是辛丑进士。前生为士人,中年而死,冥王本罚他作羊,因“曾拯一人死”而重新做人。《三生》中的刘孝廉前世为缙绅,行多玷,而在冥界接连被罚作马、犬、蛇,历尽磨难和羞辱方转世为人。在这类物化中,《聊斋志异》就是通过叙述“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果报不爽,在劫难逃”的轮回变形方式来宣扬一定的伦理道德观念。蒲松龄在他的创作中,希望通过人的忠恕之心这种内在的道德意识来达到至圣至明的道德境界。然而这种希望又极其渺茫,在社会现实中难以实施,于是寄望于因果报应、六道轮回的佛教理论,以最直观的方式表现出人受业报的作用而化为异类——猪、狗、驴、骡、犬等。
2.借助法术物化。中国古代小说中写了很多仙人,富于变化,如孙悟空之流;也有许多异人,具有非常本领,如吕洞宾之类。《聊斋志异》的物化小说中,也写了一些异人,他们能够通过法术使人物化。《彭海秋》中的书生彭海秋,就是一个仙人。他能从遥远的西湖舟中唤来佳人,从天河中招来渡者,当然,他也能把人变成物。小说中的邱生云:“下船后,彼引我闲语,至空处,欢拍项领,遂迷闷颠踣。伏定少刻,自顾已马。心亦醒悟,但不能言耳。”“欢拍项领”,人遂为马,可见法术高强。在小说《白莲教》中,白莲教某者,“左道惑众,堕其术者甚众。”“遣门人饲豕,门人入圈,立地化为豕”。用了什么法术,作者并没有交代。此外,小说《金陵乙》中的卖酒人某乙,他最后变狐,也是异域僧设坛作法的结果。小说写道,“次日僧来,设坛作法。邻人共观之,乙亦杂处其中。忽变色急奔,状如被捉;至门外踣地,化为狐,四体犹着人衣。”这三篇小说中分别写了世外仙人、左道术士、异域僧人用法术化人为物的故事,并不完全相同。
3.通过梦境物化。梦是人在睡眠时产生的幻象,是人在睡眠状态下特殊心理活动的表现。由于梦中的情景缺乏证实其客观性的条件,从梦中醒来的人一般不会把梦中的一切信以为真。前人早就指出了梦境与清醒状态的区别,指出了真与幻的不同。在志怪故事中,梦境具有虚幻性,是有别于现实世界的幻想世界,但在《聊斋志异》中,梦里梦外的界限却并不是很分明。《聊斋志异》中的许多人物,他们的物化,就是借助梦境。《杜翁》中写“杜翁坐墙下,以候同游。觉少倦,忽若梦,见一人持牒摄去”。“即觉身在苙中,与诸小豭同伏。豁然自悟,已化豕矣”。“杜忽醒,则身犹倚壁间”。杜翁在一个奇怪的白日梦中,自己变成了小猪。《梦狼》中的白翁,“长子甲筮仕南服,二年无耗”。一日,“翁方卧,见丁又来,邀与同游。从之去,入一城阙”,“俄有两金甲猛士怒目入,出黑索索甲。甲扑地化为虎,牙齿巉巉”,“翁大惧,忽醒,乃知其梦”。在白翁的梦中,在外为官的长子甲化为老虎。《邑人》中的乡人,“一日晨起,有二人摄之去。至市头,见屠人以半猪悬架上,二人便极力推挤之,遂觉身与肉合”,“归时日已向辰。家人谓其晏起”。乡人化猪,是在梦中。这几篇小说的物化,借助的都是梦境。
4.依靠道具物化。道具是借指舞台上供人物表演所用的器物。戏剧家们往往通过道具串连结构,塑造人物,开掘主题,导引故事。蒲松龄继承了中国古典文学利用道具的这个传统,在《聊斋》近五百篇小说中,几乎篇篇都有道具。在一些物化篇章中,一些物化现象也是依靠道具。欲报兄仇的向杲,因衣服濡湿而穿上道士所赠布袍。“杲易衣,忍冻蹲若犬,自视则毛革顿生,身化为虎”。《竹青》中的鱼客,在吴王庙中,被“授黑衣。既着身,化为乌,振翼而出”。“归家数月,苦忆汉水,因潜出黑衣着之,两胁生翼,翕然凌空”。(当然,这里的物化,还和梦境有关。)“出卧廊下,忽一人引去见王”,“忽如梦醒,则身卧庙中”。向杲化虎,靠的是道士的布袍;鱼客化乌,靠的是大王的黑衣,他们的物化,都与道具直接相关。其实利用道具物化的小说不仅仅是体现在《聊斋志异》中,在晋郭璞的《玄中记》及干宝的《搜神记》等志怪小说中均可找到利用道具物化的篇章。《搜神记》中《女化蚕》女子裹上马皮化而为蚕。这里幻化的道具是马皮。《毛衣女》里的女子穿上“毛衣为飞鸟,脱毛为女子”,几乎就是神鸦竹青的雏形。《聊斋志异》和前代这些故事其实都是一脉相承的,但蒲松龄对这些故事加以发挥、想象、改造,赋予它以新的意义、新的生命,创作出了千古流传的奇幻艺术。
5.凭借魂灵物化。人有肉体,也有魂灵,很多古人都这样认为。魂灵可以离开肉体,还可以借尸还魂。《聊斋志异》中的有些物化小说,就是通过魂灵化物完成的。《促织》中写“后岁余,成子精神复旧,自言:‘身化促织,轻捷善斗,今始苏耳。’”《阿宝》中的孙子楚,因思念阿宝,冥然绝食。“家旧养一鹦鹉,忽毙,小儿持弄于床。生自念:‘倘得身为鹦鹉,振翼可达女室。’心方注想,身已翩然鹦鹉,遽飞而去,直达宝所。”《香玉》中的黄生,临死对道士曰:“他日牡丹下有赤芽怒生,一放五叶者,即我也。”次年,果有肥芽突出,叶如其数。成名子化为促织,孙子楚化为鹦鹉,黄生化为牡丹,都是魂灵离体化物而成。
6.无需凭借物化。《聊斋志异》中还有一些物化小说,人化为物没有任何凭借,可以看作直接物化。《黎氏》中后母化狼,“方至寝室,一巨狼冲门跃出,几惊绝。入视,子女皆无,鲜血殷地,惟三头存焉”。《骂鸭》中的白家庄民某,盗邻鸭烹之。“至夜,觉肤痒;天明视之,茸生鸭毛,触之则痛”。《杜小雷》中的杜小雷妻,“起而烛之,但见一豕,细视,则两足犹人,始知为妻所化”。《博兴女》写“天忽雨,雷电绕豪家,霹雳一声,龙下攫豪首去。天晴,渊中女尸浮出,一手捉人头,审视则豪头也”。《秦桧》写“青州冯中堂家杀一豕,燖去毛鬣,肉内有字,云:‘秦桧七世身。’”这些篇章中的物化,作者都没有交代物化的手段,直接呈现物化的结果,属直接物化。
《聊斋志异》中的物化,也是超越人的局限的有力手段。像在《促织》、《阿宝》、《向杲》、《香玉》、《竹青》、《博兴女》等篇章中,主人公生活在特定的现实社会环境中,环境给予他生活的条件,但也是对他的一种禁锢。所以人常常会陷入困境而一筹莫展。在这一点上,人有时真不如禽兽。比如,虎食人,是一桩轻而易举的事,向皋要杀死仇人,做了种种努力而无法达到目的,蒲松龄于是挥动魔杖一样的巨笔,把向某变成了虎,获得了虎噬人的非凡能力。比如,鹦鹉因为能飞翔而可以在各家穿窗入户,孙子楚因门第、财富、伦理等社会原因而与情人阻隔,蒲松龄再次挥动他魔杖,把他变成了飞禽……这类物化,使人获得凡人没有的能力,从而冲破环境的限制,变不利为有利,变困境为顺境,终于如愿以偿,虽死无憾;而在《杜小雷》、《某公》、《三生》、《杜翁》、《金陵乙》、《骂鸭》、《邑人》、《秦桧》中,因为主人公行为有缺,所以作者要使其物化为兽。正如蒲松龄在《为人要则·正心》中说:“孟子云:‘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几希者何物?即心中一点正气也……此正人与禽兽分界之处,只在人之自定。”作者明确说明用正气来定人兽之别。蒲松龄使用了物化手段,使渺小人物超越于谨小慎微的庸人境地,使行为不端人物受到有力惩罚,这种超凡性常常带来作品的神奇性。
[1]干宝.搜神记全译[M].黄涤明,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8:326-329.
[2]牛僧儒,李复言.玄怪录·续玄怪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2:159-161.
[3]李昉.太平广记:足本三[M].团结出版社,1994:20.
I206
A
1673-0046(2010)9-0204-03
此文为佳木斯大学理想“《聊斋志异》的物化研究”的结题论文,立项编号W2009—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