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的可译性——由《锦瑟》一诗的含义与意义翻译谈起
2010-08-15邓丽君
邓丽君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国际商务英语学院,广东 广州 510420)
一
翻译作为一种特殊的阐释过程,无论是首先理解原文文本还是最终以译入语再现,实质都是译者通过有限的阐释来接受信息和再现信息的完整的阐释循环的过程。二十世纪阐释学派代表人物伽达默尔一反传统阐释学努力把握作者和文本原意的客观主义精神,宣称作者“本意”是不存在的。文本创造出来后,就是脱离了其作者的独立的存在。阐释者的任务是探究文本而非寻求作者的认同。在这一理论的关照下,追寻作者本意的努力是徒劳无益的。而翻译作为一种阐释行为无疑具有最大程度的不确定性和不可能性。译者无法诠释和再现作者的思想情感,译本反映的是译者自己理解和感受的文本世界,而非作者笔下的世界。这无疑给翻译这样一个明晰的阐释过程蒙上了一层迷雾,也对译者的工作提出了质疑:译本是不是真的做到了忠实原作?译本到底可不可译?
诗歌因为其自身特有的模糊性和朦胧性以及对特定语言形式的依赖,在伽达默尔诠释学理论的关照下,诗歌翻译就具有更加明显的不确定和不可能性。诗歌作为一国语言文字的精品,往往韵律和谐、富于乐感、锤词炼句、旨意深远,集中体现了特定民族语言文字的美妙和魅力。雪莱说:“诗唤醒和拓展人的心灵,它使它能够容纳成千种未曾领略过的思想组合。诗揭去罩在世界隐秘世界之上的面纱,它使熟悉的事物变得仿佛并不熟悉。”(1967:10-19)诗歌是诗人心灵的自白,具有朦胧性和多义性,是无法诠释和翻译的。同时,由于诗歌独特魅力植根于特定语言文字形式的土壤之中,许多人认为离开了这种特定的母体土壤,以另一种语言形式再现的诗歌必然失去其原有的魅力和朦胧美。美国诗人Robert Frost曾说过,“诗歌就是在翻译中丧失掉的东西”。
二
唐代诗人李商隐的七言律诗《锦瑟》历来由于其诗意的晦涩和模糊性而成为阐释和争论的焦点。其诗曰: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这首诗典故极多。题目“锦瑟”语出《古今乐志》:“锦瑟之为器也,其弦五十,其柱如之。”“庄生晓梦迷蝴蝶”语出《庄子》:“庄周梦为蝴蝶”(钱牧斋、何义门,2000:347-348)。“望帝春心托杜鹃”寓指蜀国望帝杜宇与其宰相鳖灵之妻乱伦之典,而“月明”“珠泪”“蓝田美玉”也都有据可考。全诗意境朦胧、虚幻而美丽。诗人用这些美丽朦胧的语言符号要表现什么含义?由于“时间行程中读者的态度、感情、观点和价值发生了变化”,因此历代以来不同的学者对《锦瑟》的含义有不同的阐释和理解,即相对含义而言的不同意义解说。由于篇幅所限,仅列举两种论说来分析。
1.悼亡论
清代以朱彝尊为代表的诸多学者认为此诗是李商隐为悼念亡妻而作。锦瑟是亡者平日所用之物,因而诗人睹物思人、托物起兴。朱彝尊声称:
“此悼亡诗也。瑟本二十五弦,弦断而为五十弦矣,取断弦之意也。一弦一柱而接‘思华年’三字,意其人年二十五而殁也。蝴蝶、杜鹃,言已化去也。珠有泪,哭之也。玉生烟,已葬也,尤言埋香瘗玉也。 ”(祝朝伟、张柏然,2002:58)
朱彝尊引经据典, 将诗中 “锦瑟”、“蝴蝶”、“杜鹃”、“珠泪”、“玉烟”等细节和意象全部归入其悼亡之意旨。其言说有理有据,不失为对原诗含义的合理诠释。
2.自伤生平论
以何焯为代表的另一些学者认为李商隐在此诗中自伤生平,感叹年华虚度,一腔才华付诸东流。何焯认为:“庄生句言付之梦寐,望帝句言待之来世,沧海、蓝田言埋蕴而不得自见,月明、日暖则清时而独为不遇之人,尤可悲也。”《李商隐评传》指出《锦瑟》实际上是李义山一生遭遇踪迹的概括:“首联概括本诗的基本主题思想。中四句是纯系自伤生平之辞。‘庄生’句一方面实写青年时代的仙游生活;另一方面又虚写诗人自己青年时代绮丽美好的理想在冷酷的现实生活中逐一幻灭,化为泡影,晚年回忆起来真是既辛酸又甜蜜。‘望帝’句谓我满腹忧愤,惟有假诗篇以曲传。‘蓝田’句和尾联则突出诗人内心的惆怅寂寞。 ”(同上58)
三
两种阐释论说见仁见智,但是各自立论看起来似乎相去甚远、难以决断。而理解原文文本只是翻译的第一步,那么诗歌似乎是真的不可译了,作者本意真的不可寻了?
美国阐释学理论学家赫斯(E.D.Hirsch)在其代表作《解释的有效性》一书中,质疑伽达默尔作者本意不可探寻的观点。在书中他开篇明意,声明自己的主要任务是在这个“作者已死”(罗兰·巴特)的时代“重建作者原意”、“关注解释文本最终可信的正确性问题”(1967:2)。赫施认为,作者的原意才是决定文本理解正确与否的关键,只有寻找到这种客观的作者原意,阐释才充分有效,否则意义将是不合法的。赫斯把对文本的理解分为“含义”(significance)和“意义”(meaning)两层。 他指出:“一件文本具有特定的含义,这特定含义存在于作者用一系列符号所要表达的事物中,因此,这含义也就能被符号所复现。而意义则是指含义与某个人、某个系统、某个情境或与某个完全任意的事物之间的关系。像所有其他人一样,在时间行程中作者的态度、感情、观点和价值标准都会发生变化,因此他经常是在一个新的视野中去看待其作品的。毫无疑问,对作者来说发生变化的并不是作品的含义,而是作者对作品含义的关系。因此,意义总是包含着一种关系,这种关系的一个固定的、不会发生变化的极点就是本文含义。”(耀斯,1997:16-17)即在理解和诠释过程中,发生变化的并非本文含义,而是本文对作者来说的意义。赫斯进一步指出,人们之所以认为含义是不确定和不可探究和复制的,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人们误将含义体验的不可复制性视为含义本身的不可复制性;二,将确切理解的不可能性误认为是理解的不可能性。“含义和意义”、“含义体验的不可复制性和含义本身的不可复制性”、“确切理解的不可能性和理解的不可能性”这三对往往为人所忽略的定义的区分肯定了文本理解与阐释的可能性。我们把赫斯这种作者与文本关系的观点扩展到翻译领域来理解诗歌与读者也即译者的关系,由诗歌的模糊性和多义性而产生的诗歌不可译论无疑就站不住脚了。
然而赫斯提出,人们往往混淆了含义体验的不可复制性和含义本身的不可复制性的界限。含义体验是指诗人在特定的历史时间创造《锦瑟》时特有的思绪和情感,这是无法复制的。但是诗歌本身作为一个客观存在是可以复制的。它的“含义存在于作者用一系列符号所要表达的事物中”(耀斯,1997:16-17),因此也就能被其它形式的符号所复现。“如果含义是不可复制的话,它也就不会被人们各有所异地具体化,这样,它也就既不会被理解,也不会得到解释”(谢天振,1999:56)。因此含义具有确定性和可复制性,对于原诗不同的阐释和论说并没有改变文本的含义,改变的是意义。诗歌含义是可以诠释和复制的,因而也是可以翻译的。
在此基础之上,赫斯进一步明确区分了确切理解的不可能性和理解的不可能性的区别。理解是可能而且多样的,也就是随着“时间行程中读者态度、感情、观点的价值标准变化”而变化的多种“意义”。《锦瑟》歌咏的对象对于悼亡论者来说是英年早逝的亡妻;自伤生平论者却认为是诗人自己。在这两种论说下,“庄生”与“望帝”既是来生与飘逝的拟像,又是才华浪掷、人生虚度的惆怅。而最后被埋葬的蓝田、美玉既喻指诗人的亡妻,又指诗人自己的如玉才华。诗歌的理解具有朦胧多样性,即相对于确定不变的含义,不同的诠释者会产生多种合理意义。由于这诸多合理意义的存在,某一种一成不变的、固定的、确切的理解是不可能的。但是不可能性并不代表着不正确性。正因如此,才有历代译者多年来孜孜不倦,力求创造出在最大限度上再现原诗所有信息的译本,让译入语读者得以理解和欣赏异域语言和文化的美丽。
下面分别是悼亡论和自伤生平论两种阐释的译本:
The Sad Zither
Why should the zithersad have fifty strings?
Each string,each strain evokes butvanished springs:
Dim morning dream to be a butterfly;
Amorousheartpoured outin cuckooscry.
In moonlitpearls see tears in mermaid’s eyes;
From sunburntemerald letvaporrise!
Such feeling cannotbe recalled again;
Itseemed long-loste’en when itwasfeltthen.
(许渊冲译)
在这首诗中,“sad zither”、“dim morning”、“amorous heart”、“cuckoos cry”、“tears in mermaids eyes”等意象的复制深深地表达了诗人对亡妻的思念。
Jeweled Zither
Vain are the jeweled zither’s fifty strings:
Each string,each stop,bears thoughtofvanished things.
The sage ofhis loved butterflies day-dreaming:
The king thatsighed his soulinto a bird:
Tearsthatare pearls,in ocean moonlightstreaming:
Jade miststhe sun distils from Sapphire Sward:
Why need theirmemory to recalltoday?——
Aday was theirs,which is now passed away.
(John A.Turner译)
在这首诗里,“bear thought of”、“vanished things” 、“sigh his soul into a bird”、“jade mists”及“a day was theirs”和“passed away”等词的使用,无不展示了诗人对逝去年华的感伤与惆怅。
基于以上两种详尽的阐释论说的两个译本,无疑都是对原诗含义的完美再现。确切理解的不可能性表明,诗歌翻译中不可能寻求一个范本,没有唯一正确的翻译。每一种阐释和翻译都是对确定不变的原诗作者含义一个方面的再现。不同的翻译就是不同的文本阐释,只要是合理的,便是可以接受的。在赫斯的阐释学理论关照下,我们可以对长期以来由于诗歌自身的朦胧性和模糊性引起翻译上的争论有不同的认识。《锦瑟》一诗的翻译极好地证明了这一点。
[1]Hirsch,E.D.Validity in Interpretation[M].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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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谢天振.译介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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