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试论学位论文知识产权的侵权和保护

2010-08-15钱立群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年3期
关键词:建库著作权人学位

钱立群

(长春理工大学 光电信息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1)

引言

学位论文是由学生独立完成的学术论文,它因有其自身的独创性而被列为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众所周知,高校的学位论文不仅反映了高校的教学和科研水平,同时对高校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高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当前各高校师生在使用学位论文的过程中却存在着较为普遍的侵权行为,导致学位论文整体水平下降,并败坏高校学术研究风气。学位论文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侵权问题有多方面的原因,它为我们知识产权法规制度建设和实施提出了一个新课题。

一、学位论文侵权现象

1.高校学位论文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侵权

目前,各高校为加强对学位论文的管理,都要求学生在完成答辩后或在毕业前提交学位论文(很多高校除还要求学生提交学位论文纸质文档外,还要递交电子版本)以存档备案,通常档案的论文被存放在学校的图书馆。为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各高校允许本校学生和教师进入图书馆查阅或拷贝相关学位论文。正是由于高校对学位论文在管理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导致了师生在使用学位论文时产生侵权行为,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权利的限制中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属于合法使用。合法使用他人著作(这里主要是指学位论文)有两个前提,第一,被使用的作品是已经发表的,第二,使用者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使用,这两个前提是缺一不可,必须同时成立。比照这条法规分析目前高校学位论文使用情况,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高校师生使用学位论文的目的是出于学习、研究或者是欣赏,所以他们满足了合法使用学术论文的一个条件,但由于学校图书馆内所提供给师生学习、研究或者是欣赏的学位论文绝大多数是尚未发表的,导致了师生使用这些学位论文的行为不符合合理使用学位论文的第一个法律条件,所以构成师生的行为是侵权的,具体的说是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即侵犯了著作权人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众所周知,学位论文在尚未通过答辩前,主要由学位论文指导老师及参与答辩的人员审阅,由于论文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传阅,所以不大可能导致论文被他人借鉴或发表,但是,论文一旦通过答辩,并且被保存到高校的资料库后,论文开始向非特定范围公开,那么,如果被借鉴的学位论文未曾发表,自然是构成侵权的,属非法使用。

2.学生使用自己学位论文产生侵权行为的界定

学生在使用自己的学位论文时,如果论文中涉及的技术成果是学校组织的科研团队所取得的不为公众所知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同时学校又采取了保密的措施,已经成为学校的技术秘密,而学生未经学校许可将学位论文中对应的技术成果应用到工作中和其他科研中,尽管学生自己在该技术的研发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甚至可能是主要研发者,但这种行为事实上应该被认为是侵权行为。

这里主要的问题是技术秘密的权利归属问题。

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商业秘密法,仅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但没有规定商业秘密权利归属的标准。笔者认为可以将商业秘密划分为不同的类别,类推适用现有的法律规定,即将商业秘密划分为文学作品类和工业技术类的商业秘密,然后类推著作权法有关职务作品或专利法有关职务发明权利归属的规定,确定职务性商业秘密的权利归属。由于学生在研究课题、完成学位论文并形成科研成果或技术秘密的整个过程是利用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通常事先没有和学校签订科研成果权利归属协议,因此,技术秘密知识产权应归属于学校,因此,学生在工作中利用其在学校研发的知识产权属于学校的技术秘密也应当认定为侵权。除非学校未对该技术成果采取保密措施,也未取得专利授权。但在现实中,这种情况相对较少。

3.学校和建库商对学位论文的侵权

随着当今科技的发展,网络技术也逐渐成熟,许多商家开始利用网络技术来赚钱,不少商家建立了数据库,将这些学位论文纳入到自己建立的数据库之中并且向各高校提供网络浏览服务及下载服务,从而获得利润。

一般情况下,建库商和学校取得联系,经过学校的许可,建库商从学校取得学位论文,这一过程通常会构成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学位论文的著作权主体是作者,即完成学位论文创作的学生。即便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学位论文也是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完成的,这种情况下,学生和指导教师就成为该论文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该论文的著作权。根据该项法律规定,绝大多数的学位论文的著作权属于学生所有,其他人通常为非著作权人,学校和建库商虽然取得了学位论文的书面及电子版本,但并不代表他们已经成为著作权人,建库商所得到的学位论文是通过校方渠道,而非从著作权人渠道,显然,这是无效的。此外,建库商将所取得的学位论文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上传播构成了侵权行为。不少建库商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侵权的,所以在传播这些未发表的学术论文后,他们试图通过支付著作权人稿费手法以使自己侵权行为合法化,然而,这是不成立的。因为支付稿酬仅适用于已经发表的作品,而事实上他们所使用的学位论文多数是未曾发表的,因此,建库商的行为依然是构成对著作权人权利的侵犯,此外,即便被传播的论文是已经发表的论文,建库商也支付给著作权人稿酬,这种情况也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因为著作权人不仅享有报酬的权利,还享有发放许可的权利,建库者的行为虽然发放了稿酬给著作权人,但是没有事先争取著作权人传播授权著作权,所以,建库商仍然属于侵权行为。学校向建库商提供学位论文,虽未复制和在网上传播学位论文,但是校方的行为依然是侵权行为,因为校方为建库商提供了便利,同时获得了利益,所以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即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切侵权责任由建库商承担,但学校仍不能回避向著作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它与建库商的合同只建立在双方之间,没有涉及第三方著作权人。

二、造成学位论文侵权的原因

从目前高校学位论文使用现状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学位论文在使用过程中在许多环节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而造成这些问题的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二个方面。

1.法规制度的原因

制度不完善导致学位论文侵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2010年之前,我国著作权法规在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中没有涉及具体的内容,包括许可使用的种类、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付酬标准和办法、违约责任等,因此,各高校在签订许可使用学位论文合同时,无法可依,从而导致高校在使用学位论文过程中使用授权不规范,付酬标准不统一。第二,高校管理制度不规范,某些高校将未曾发表学位论文等同于已经发表的学术论文使用,使得师生在使用学位论文时容易引起对学位论文的侵权行为。

2.人为因素的原因

造成学位论文侵权的人为原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高校学术腐败导致学位论文使用者急功近利不合法使用学位论文。目前在高校中确实存在学术不正之风,相当部分的高校师生不能静下心做学术研究,他们往往是通过“直接的借鉴”图书馆或相关的数据库中学位论文来完成自己的学位论文或学术论文,他们成了学位论文受到侵权的执行者。其次,著作权人重利轻法使侵权行为“合法”化。目前,侵犯著作权人知识产权现象比较严重,但某些著作权人在发现自己的学位论文被公开在网上后,却因得到了建库商为之提供的稿酬而很少追究建库商的法律责任,换句话说,建库商用稿酬掩盖住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而著作权人得到利益不追究法律责任,从而使侵权行为不能得到有效抑制。再者,高校相关人员对法规的认识上存在偏差。某些高校相关管理人员认为向建库商提供学位论文可以获得利润,即使著作权人发现侵权问责学校,学校完全可将责任推给建库商,通过建库商为著作权人提供稿酬逃避承担法律责任,因此,造成了大量尚未发表的,且未曾征得著作权人许可的学位论文进入了商业性数据库网站,且导致学术论文侵权行为普遍存在。此外,某些网络黑客缺乏法制观念,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网络技术制作木马等程序在网上肆意盗取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并复制传播,也助推了学位论文侵权行为的升级。

三、保护学位论文知识产权的措施

目前,高校学位论文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高校必须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采取一些列的措施整治学位论文侵权行为,确保学位论文得到知识产权保护。

1.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高校师生对知识产权法规认识

从目前的情况看,相当部分的高校没有很好地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从而使相当部分的师生由于缺乏对知识产权的理解,导致他们在使用学位论文时不知不觉地产生侵权行为,因此,提高高校师生对知识产权法规认识已成为当务之急,各高校应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各专业培养方案中,通过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让知识产权知识进课堂,培养学生知识产权意识。同时在校园内广泛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活动,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结合实际案例为师生开展讲座和研讨交流,帮助师生正确、深刻地理解知识产权法规。此外,各高校要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做好相关配套宣传工作,如:在学校图书馆等场所张贴知识产权相关宣传标语,向撰写毕业论文的学生印发学位论文使用手册,促进师生运用法规保护学位论文知识产权,合法使用学位论文,规范自身行为。

2.健全法规制度,规范学位论文管理使用

目前我国修改后的著作权法比较系统、全面地规定了著作权相关内容,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著作权法应进一步完善,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尤其是对著作权许可使用的具体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并使之更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各高校应根据国家著作权法规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加强对本校学位论文管理,规范使用学位论文,建立学位论文管理使用责任制和监督机制,防止学位论文应用过程中因制度漏洞而发生侵权行为,保证学位论文知识产权得到保护。值得庆幸的是目前大部分高校建立并实施了学位论文查重、学位论文授权使用协议及学位论文造假惩处等相关制度,这一定程度保护了学位论文知识产权,然而,要从根本上保障学位论文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完善及实施落实仍任重道远。

3.改进信息安全技术手段,依法惩治侵犯学位论文的行为

针对网络黑客利用木马等相关技术盗取数据库论文进行违法商业交易活动,必须从技术和法律两个层面入手解决,对学位论文数据库语应采用信息安全保护最先进技术手段,论文数据库系统除了对用户访问进行权限的确认外,更需要实时跟踪数据库的访问用户,及时识别并拒绝“黑客”入侵,在保护系统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共享学位论文资源。对利用非法技术手段盗取数据库学位论文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商业交易等侵权活动,必须依照知识产权相关法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并通过经济手段制裁违法行为。

学位论文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持续而又艰巨的系统工作,各政府相关部门、各高校应该将其纳入主要的工作任务之一,并共同配合依法实施这项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才能更好地提高高校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1]张兴全,绍兴全.专利权的法律保护与案例解读[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2]蒋强,李自柱,吴江.著作权纠纷新型案例与专题指导[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

[3]丛立先.网络版权问题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

[4]中国法制出版社编.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依据[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

[5]晓理.关于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J].民营科技,2002(1):36-40.

[6]陈传夫.我国学位论文知识产权管理现状与制度创新[J].国家图书馆学刊,2008(4):16-22.

[7]张玉敏.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J].现代法学,2001,23(5):103-110.

[8]朱子.知识产权概念与特征[J].产权导刊,2004(6):66.

[9]张伟.知识产权概念新论[J].科技管理研究,2006(2):163-183.

猜你喜欢

建库著作权人学位
著作权转让声明
著作权转让声明
著作权转让声明
教育部就学位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博士后』是一种学位吗?
“数字温县”建设项目通过验收
英国大学本科一等学位含金量遭质疑
交通规划数据库道路红线规划建库规则
高校图书馆回溯建库探微
著作权许可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