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晚期中俄英在朝鲜半岛的战略角逐——以“巨文岛事件”为中心的分析
2010-08-15马维英
马维英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吉林 长春 130033)
19世纪晚期,世界资本主义各国对殖民地的争夺日趋白热化,在欧、非、拉殖民地被瓜分殆尽的情况下,沉寂了几个世纪的东北亚成为列强瞩目的焦点。在东北亚,古老的清帝国因鸦片战争国门骤开,列强势力长驱直入。同样实行闭关锁国的朝鲜也未能幸免,1876年,日本通过《江华岛条约》打开朝鲜国门,随后,美、英、德、俄等国也挤入朝鲜。此时的清政府与朝鲜政权尚维系着传统的宗藩关系,并且在日俄染指朝鲜事务,朝鲜政局出现动荡的形势下,清廷加强了对朝鲜内政外交的干涉。巨文岛事件便是在这种错综复杂的历史背景下发生的。
巨文岛,位于朝鲜半岛南海岸,丽水至济州岛水路的中间,扼对马海峡咽喉,由西岛、东岛和古岛组成,又被称作三山岛或三岛,三岛鼎足而立,中间形成一个可以停泊军舰的天然港湾。巨文岛处于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之间,不仅是朝日两国的海路通道,也是俄国进出太平洋的要路,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被人称之为东方的直布罗陀。列强在东北亚的争夺中,朝鲜半岛的地位突显,而巨文岛又因占据日、俄、朝海上要道而成为重中之重的战略要地。1885年4月初,英国远东舰队突然占领巨文岛,并开始修筑炮台、兵营和码头,此举引起俄国的强烈不满,俄国便向朝鲜的宗主国清政府提出抗议,以欲占领朝鲜某地相威胁,强迫清政府对英国施加压力,使其退出巨文岛;清政府最初对英国占领巨文岛采取认可的态度,认为可以取到引英拒俄的效果,但在俄国施压后,又以此为据,开始与英国交涉,最终使英国退兵,并得到了俄国不占领朝鲜领土的保证。分析整个巨文岛事件的过程,我们可以从中探究英、俄、中三国各自在朝鲜不同的战略诉求。
一、英国占领巨文岛——牵制俄国、防俄南下
1885年4月初,英国悍然出兵占领朝鲜南海岛屿巨文岛,此举远非出于对朝鲜的领土野心,其矛头所指乃其远东宿敌俄国。英国占领朝鲜巨文岛,针对俄国的战略意图有两方面:其一,在远东牵制俄国的兵力,以策应双方在阿富汗剑拔弩张的形势;其二,防止俄国南下危及英国在中国取得的既得利益。
19世纪60年代,完成了农奴制改革的俄国不断开拓国外市场,并对周边国家进行领土吞食,到80年代,沙俄占领了其西南邻国的大片土地,将边界推至阿富汗北部。而英国早在1878年便迫使阿富汗承认其为英国的保护国,面对俄国疯狂的领土扩张,英国怂恿阿富汗尽力扩张北部边界,以阻止俄国的南下侵蚀。这样俄阿两军终于在1885年为扩张领土而交火,结果阿富汗战败,俄军占领了阿富汗北部前沿要地,英俄在阿富汗矛盾日益尖锐,大有一触即发之势。时任英国首相格莱斯顿向议会提出了拨款1100万英磅的要求,并计划由黑海进攻俄国,随后,作为战略上的配合,英国在东北亚采取军事行动,于1885年4月初,占领朝鲜巨文岛,准备一旦英俄在阿发生冲突,就在远东地区牵制俄国。英国占领巨文岛之初,曾照会清政府,声称“(英)应防不测……暂行居守”(1)巨文岛。英所指“不测”即英俄因阿富汗问题在中亚的军事交锋。虽然最终英俄以牺牲阿富汗利益达成了关于阿富汗西北边界划分的协定,免于一战,但巨文岛事件在整个英俄对峙中是英国用以牵制俄国兵力的重要战略部署。
英国占领巨文岛,除了在军事上牵制俄国的目的外,也是在东北亚谋求殖民优势的选择。巨文岛事件前,英国已与朝鲜签订《朝英通商条约》(1882年),势力深入朝鲜;在中国,英国通过两次鸦片战争,势力已达到长江流域。而此时,沙俄在侵吞中国东北的大片土地后,妄图进一步向南发展,在朝鲜,更有后来居上之势——不仅实现了与朝鲜的立约通商,还利用甲申政变朝鲜局势不稳之机,拉拢朝鲜王室,与之签订第一次朝俄《密约》,暗地里取得了对朝鲜的保护权。沙俄军舰更是云集海参崴,随时准备应对朝鲜发生的任何变故。沙俄对朝鲜的急剧渗透引起了英国的恐慌,它一方面担心其在朝鲜的既得利益受损,同时,又担心俄国从海参崴南下,沿朝鲜半岛东海岸,取道朝鲜海峡,到达中国东南沿海,深入长江流域,与其争夺远东霸权。为了在抢占殖民地中占据优势,英国抢先占领了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巨文岛。
二、俄国反对英国占领巨文岛——实现远东政策的需要
沙俄远东政策在理论上的形成历经了19世纪中期和晚期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政策以占据黑龙江流域为主的中国东北为目标,时任沙俄东西伯利亚总督的穆拉维约夫曾从战略、经济、国际三个层面阐述这一政策:“在战略上,控制阿穆尔河(黑龙江)口,就能控制西伯利亚;经济上,可以把俄国的商品沿阿穆尔河(黑龙江)运往中国东北各省;国际上,当时东洋国际利益的整顿已进入激烈的阶段,占据黑龙江流域对俄国分享东洋利益有很大意义”。(2)而完整的远东政策,不仅包括中国的东北地区,还包括在太平洋占据一个不冻港,以远东为基点,称雄东北亚,进而称霸世界。
在实现远东政策的实践上,沙俄的步伐从未落后过。1858至1864年,沙俄通过《瑗珲条约》和《北京条约》,蚕食鲸吞了中国东北大片领土,将势力范围推至太平洋沿岸,由于远离本土,补给遂成为难题,与中国东北毗邻的朝鲜成为沙俄的最佳选择地,变朝鲜为其农产品和其它战略物资的供应地成为沙俄远东政策的一部分。同时,沙俄此时虽拥有日本海出海口——海参崴港,但由于此港冬季封冻期较长,且距亚洲市场较远,不便于货物的出海运输,因此沙俄也有在朝鲜觅得一个不冻港的战略企图。1884年,沙俄利用朝鲜相继与欧美列强立约通商之机,挤入朝鲜,与之签订了《朝俄修好通商条约》,不仅取得了与其它帝国主义国家同等的权益,而且还取得了“沙俄船只可行使至朝鲜一切港口”(3)的特权。1884年,沙俄趁朝鲜甲申政变之机,加紧对朝鲜的渗透,通过朝俄《密约》,取得了对朝鲜的保护权。正当沙俄在朝鲜步步扩张之时,英国突然出兵占领朝鲜巨文岛,紧紧地扼住了俄国进出太平洋的海上要道,阻碍了俄国远东政策的实施,势必引起俄国的强烈反对。英占巨文岛不久,沙俄便向朝鲜的宗主国清政府提出抗议,声称:“若中国政府承认英国占领巨文岛,则俄国认为有占领其他岛屿或朝鲜王国一部之必要”。i v沙俄此举的目的,是希望利用清政府宗主国的地位,迫使其向英国施加压力,进而逼迫其退出巨文岛,扫清实现远东政策的障碍。
三、清政府调节巨文岛事件——“以夷制夷”政策的运用
朝鲜国门被打开后,日本和俄国凭借地缘优势,在朝鲜的渗透日益加深,日本支持朝鲜开化党发动“甲申政变”,矛头直指清政府,意图在于割断清廷与朝鲜政权的宗主关系;俄国拉拢朝鲜王室而制造的“朝俄密约事件”,目的也在于独霸朝鲜。而朝鲜的安危,不仅事关清朝“体面”,而且也会危及中国东北的安全。针对这种形势,从19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以丁日昌、何如璋、黄遵宪等人为主的一批清廷官员提出了“以夷制夷”之策。其主旨思想即引进西方势力遏制日俄在朝鲜的扩张,该策略经过清廷上下讨论,被确定为应对朝鲜问题的方案。清政府处理巨文岛事件的整个过程均体现了这一外交政策。
如前所述,英国在1885年4月占领巨文岛之初,曾照会清政府,告之此事,清廷负责朝鲜事务的重臣李鸿章认为:“英暂据此备俄,与朝鲜、中国皆无损”。(4)其后,他进一步解释说:“朝鲜近患在俄与日,而俄、日畏英水师之强,亦未始非朝鲜之屏蔽。”(5)由此可见,李认为英国占领巨文岛并不是一件坏事,正好可以以此为契机,引英拒俄。清廷采纳了李鸿章的意见,4月27日,由驻英大臣曾纪泽转达清廷的旨意,声称英国如“系一时占领,……则敝国亦无抗拒之意”。(6)翌日,曾纪泽应英国之请,准备就此事议定约稿:“英国政府自占领巨文岛之日起,于满十二个月后,将该岛岁入金额缴纳朝鲜政府。……其贡献中国之部分,应缴纳中国政府(朝鲜向中国借款以关税收入为担保)”。(7)曾纪泽将拟签订的约稿内容电寄清廷。然而,俄国获悉此事后,随即向清总理衙门提出强烈抗议,并以欲占据朝鲜一地相威胁,清政府也考虑到应允英国占领巨文岛并非恰当之举,在给曾纪泽的回电中对约稿也提出了质疑,称:“属国之地,岂可由我许其占据,且于中取利,尤非政体;傥为他国藉口,流弊甚多”。(8)
清政府遂改变其初衷,寻求保全朝鲜利益之策。于是利用沙俄提出抗议之机,向英国提出撤兵的要求。1885年5月6日,曾纪泽照会英国政府,称:“中国虽欲应贵国政府之要求,然据俄使致总理衙门照会,中国若承认英国占领巨文岛,则俄国政府认为有占领其他岛屿或朝鲜王国一部之必要。而日本亦有出于同样处置之虞。中国政府为避免此等纠纷起见,不能签字于贵国提议之条约,因是希望贵国政府勿以占领巨文岛为必要。”(10)与此同时,日、德、美等国也从本国利益出发,反对英国占领巨文岛。在这种情况下,英国向清廷表示:“倘中朝不愿英廷久占巨文岛,英廷亦不愿久占此岛。但恐若被别国占去。则必有损中英两国之利。倘中朝能保无人来占此岛,则英廷可以放心……。”(11)英国的用意在于利用清政府同俄国交涉,得到俄国将来不占据巨文岛的保证,这也正暗合了清廷利用英国防俄南下朝鲜的意图,于是,清廷利用二者的讨价还价,展开双边交涉。1885年10月,俄国表示“切实担保日后不取朝鲜土地。中国自可据俄国所担保者向英国担保。”(12)在取得沙俄不占领朝鲜任何土地的口头保证后,英军迫于各方压力,于1887年2月退出巨文岛。清政府利用英俄矛盾,施以“以夷制夷”之策,暂时防止了俄国势力的南下,并保全了朝鲜的领土完整。
四、结语
在整个巨文岛事件中,朝鲜是受害方,中、俄、英都把朝鲜当作实现其战略诉求的练兵场。英国企图以巨文岛为据点,牵制俄国海上军师力量,防止俄国南下;俄国则把清除英国出巨文岛看作扫清其实现远东政策障碍的一步;清政府最初放任英国占领巨文岛,有着以牺牲朝鲜利益抵御俄国的初衷。但应该指出的是,清政府对朝政策的实质与英俄有着本质的区别,巨文岛事件对英俄来说,是它们争夺世界霸权的一部分,而对于清政府来说,“以夷制夷”政策的运用,着眼于维护中朝宗藩名分,最大限度地保全属国朝鲜的利益。清政府“以夷制夷”之策在解决巨文岛事件上起到了一定成效。清廷在英占领巨文岛之初,采取放任态度,目的在于防俄南下,但一旦英国占据此岛,亦不是清政府所愿意看到的,所以当俄国提出抗议时,清廷恰逢时机地向英国提出撤兵要求,并周旋于二者之间,利用双方的讨价还价,使英俄在朝鲜可能获得的侵略权益最小化,最终达到了迫使英国退出巨文岛、俄国允诺不占领朝鲜领土的双重效果。可以说,巨文岛事件的处理,是清政府自在朝鲜半岛采取“以夷制夷”政策以来,鲜有成功的一例。
注释:
(1)( 清)吴汝纶:《 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17卷,第 19页,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本,1980年版。
(2)(俄)巴尔苏科夫:《穆拉维约夫—阿穆尔斯基伯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 年版,第 45、103、298 页。
(3)朝鲜外务省:《朝鲜关系条约集》第274页。
(4)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1卷,第276页,三联出版社1979年版。
(5)(清)吴汝纶:《李文忠公全书》电稿,5卷,第30页,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本,1980年版。
(6)同上书,译署函稿,17卷,第19页,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本,1980年版。
(7)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1卷,第276页,三联出版社1979年版。
(8)同上。
(9)李澍田:《清实录朝鲜史料摘编》第353页,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
(10)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1卷,第276页,三联出版社1979年版。
(11)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2116页,1972年版。
(12)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