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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行近年大案看农行内部控制

2010-07-30元丽星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0年1期
关键词:作案规章制度合规

元丽星

2007年3月到4月间,邯郸农行金库管库员任晓峰、马向景轻而易举地从银行金库盗取现金5100万元,直至案发后邯郸农行才发现金库现金被盗。2007年4月,农行重庆市分行行长吴让揖因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受审,吴违反职权和相关规定,非法为四川盛世集团出具3313万美元的金融票证,导致2.2亿多元人民币和1474万美元没有收回。2007年12月,被“捂”了一年之久的发生在农业银行徐州分行的特大金融诈骗案件进入庭审阶段。此案,诈骗分子与银行负责人内外勾结,从银行内部转移走资金5.7亿元,涉及6个省24家单位。这些频频发生的大案要案给农行造成了极大的经济和声誉损失,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这些问题都与农行内部控制严重薄弱有着密切的关系,内控管理风险能否得到有效的抑制,关键在于能否在农行内部实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一、农行内部控制的现状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指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近年来,农行虽然在内控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内控管理并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大案要案频频发生,各类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案件数量之多、涉案金额之大令人触目惊心。这些案件的作案形式主要表现为:一是随着岗位制约日益完善,单人作案在减少,串通与共同作案,即所谓的窝案在增多。特别是内部人作案,容易疏于防范,即所谓的“家贼难防”,危害极大,大大减弱了岗位制约的效力。二是作案形式由通过技术含量相对高的改账、补账盗取银行或客户资金,转向直接盗取现金。三是选择风险点作案。在柜员交易范围设置、操作授权、工作交接、不兼容业务相分离、账款分离、复核监督等方面存在风险点的地方作案。

二、农行内部控制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内控合规文化缺失。全行没有真正形成内控合规文化,部分机构领导对内部控制认识仍存在误区,对自己所要承担的内部控制责任认识尚不到位。员工普遍缺乏自觉合规和主动合规的意识,“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的积弊没被根除。有些员工诚信与正直的道德行为观念不强,缺乏有效的自律和他律。有些员工对规章制度熟视无睹,对领导指示盲目服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有些员工对工作中应遵守的规章制度根本不了解,致使违规操作不断发生。

(二)现行内控制度存在缺陷。农行的规章制度很多,但有些制度在制定时缺乏对协调性、合理性、实用性和操作性的充分论证,自身存在缺漏。从制度梳理结果看,总行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中,19%的制度存在内容不协调、不配套的问题,使员工在业务操作中难以适从;37%的制度存在规定不明确、不切合实际的问题,难以满足基层行的操作需要;11%的制度存在内外衔接不及时的问题,不能根据外部法律法规变化同步调整。

(三)内控手段缺乏。农行内部控制以“人控”为主,过度依赖员工自身道德约束,没有充分发挥程序和系统的“机控”作用,一旦员工出现道德风险,很难及时做出应对和防范。内控手段比较单一,偏重于事后监督检查,缺乏事前预防和事中介入的有效途径,通常是在出现问题以后才设法堵塞漏洞或进行惩处,问题常抓常有,案件屡查屡犯,收效甚微。

(四)内控制度执行力偏弱。农行内部控制制度很多,但在一些机构确实存在把制度当成摆设的现象,与内部控制配套的风险责任制流于形式。部分员工制度意识淡薄,违规经营、越权操作行为时有发生,缺乏一个赏罚有度的激励约束机制。

(五)内控制度建设滞后于业务发展需要。近年来,随着新的金融产品和金融业务的不断推出,内控制度也随之发生变化,有的行对内控制度建设缺乏前瞻性与同步性。随着计算机在银行业务中的广泛应用,注重了开发和创新业务品种,忽视了对新业务和计算机应用的有效监督,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此监管的失控,在应用计算机辅助审计上仍然比较薄弱。随着电子化进程的加快,会计数据的收集、处理、分析等大量的工作已被电脑代替,但个别行未能认真按上级行下发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进行相应调整,使业务流程不规范,业务环节缺乏必要的沟通与牵制,形成潜在风险。

三、加强农行内部控制的建议

(一)构建健全的内控合规文化。对于农行来说,构建内控合规文化意义十分重大:只有构建合规文化,才能有效落实“依法从业,防控风险,以人为本,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才能达到“人人防范风险,事事防范风险,时时防范风险”的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内控合规必须从银行的高层做起,要特别重视对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推动其内控观念转变。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确定合规基调和正确的合规理念,提高全体员工的诚信意识与合规意识,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这对银行有效管理包括合规风险在内的各类风险至关重要。构建合规文化,领导干部是关键,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

(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提升内控管理层次。第一,梳理工作流程,建立岗位责任制。农行的各项业务活动都可以分解为不同的环节分设不同岗位,由不同人员负责办理,对于一些不相容的岗位,必须实行岗位分离,以达到相互制约,预防风险的目。同时还要做好重要岗位轮换工作,营业机构负责人任职满2年、会计主管任职满1年、必须无条件跨所、跨年度交流,必要的可跨行交流,确因不能交流的,必须强制休假;柜员任职满1年的,必须跨所轮岗。第二,实行授权授信控制。授权授信是指各行各部门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授权授信批准以便进行控制。第三,要尽快建立和完善银行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认真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逐步建立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的监控、评价和预警系统。重视贷款风险集中度及关联企业授信监测和风险提示,重视早期预警,认真执行重大违约情况登记报告和风险提示制度。第四,实行多种内部控制手段并用的措施。在实行“人控”“、制控”“、岗控”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机控”和“技控”,并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体系。第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控信息体系,扩大信息系统的覆盖面,保证信息充分流动。

(三)健全内部稽核监督体系。为了提高内部监督管理效率,首先,应建立独立的、具有监督权威的内部稽核部门。在农行一级法人和行长负责制下,稽核的人事权上收总行,实行行长领导下的总稽核负责制。其次,应建立合理有序的内部稽核检查制度。一是上级行稽核部门对下级行稽核部门的业务检查;二是上级稽核部门对下级行业务部门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常规或专项检查;三是派驻分支行稽核人员对业务部门的日常检查。再次,设置科学的量化监控指标体系,形象反映监控对象的主要内容,作为警戒线对监控对象状况做出快捷的判断,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四)建立赏罚有度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农行在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的同时,要着重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建立以薪酬与商业银行经营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为原则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对执行能力强,通过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宣传报道,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对违规操作,屡教不改,致使大要案件频发的单位和个人要公开处理,以形成良好的合规氛围和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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