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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抗的悖论
——对麦尔维尔的小说《白鲸》的再解读

2010-04-11肖辑

关键词:麦尔维尔莫比爱默生

反抗的悖论
——对麦尔维尔的小说《白鲸》的再解读

肖 辑

(长春大学外国语学院,吉林长春130022)

《白鲸》是一部世界名著。小说以亚哈与白鲸为中心,叙述了两者之间的生死较量,以及最终同归于尽的悲剧性结局。人类在彰显自我的过程中必然要征服自然,而征服自然的过程也同时伴随着自然对人类的惩罚。

《白鲸》;亚哈;反抗;悖论

美国小说家赫曼·麦尔维尔的《白鲸》,以亚哈与莫比·迪克在海上惊心动魄的生死较量为中心,描绘了主人公亚哈在征服自然过程中的顽强,同时也反映了以白鲸为代表的自然界对人类的抵抗。二者的同归于尽并不只是一个悲剧性的结局,而是反衬出了人类与自然在相互制约、反抗之中的相互复杂的悖论关系。

一、亚哈的反抗

“在美国文化中,个人主义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一定意义上说,个人主义就是美国主义的同义词”[1]。与麦尔维尔生活在同一时期的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的个人主义思想对美国个人主义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从内容上看,其个人主义主要表现为人的充分神性化,强调了个人自由、权利及个性的发挥。从实践层面上看,他提出了自立(Self-reliance)的观点,自立就是一种独立,自我依靠,自力更生”[1]。爱默生的个人主义是对欧洲,特别是英国和德国个人主义传统的继承和创新。受洛克原子式个人主义的影响,爱默生的个人主义崇尚人是社会和宇宙的主体,人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和地位。德国的浪漫主义贯穿于爱默生个人主义的始终,“从以上帝为中心,最后过渡到以人为中心,以原生依赖上帝过渡到人的自立,上帝为人而存在”[1]。在爱默生的影响下,亚哈就是个人主义的化身。

亚哈对白鲸——莫比·迪克的复仇是文本的主线。在小说的深层意蕴中,白鲸是作为自然的代表出现的,是上帝的使者。与之相反,亚哈在某种意义上则可以看成是人类的暗喻。19世纪的美国业已迈入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对自然的开采早已成为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种必然,人类在向自然索取的过程中不断创造着更高的物质文明。人是万物的中心,无论自然还是上帝,它们都是为人而存在的。于是,在这个两元对立的格局中,人类与自然的斗争便转化成亚哈对白鲸的征服。

亚哈出生在以捕鲸闻名于世的南塔开特,几十年的海上生涯练就了他坚毅不拔的性格和百折不挠的意志,他因此受到当地人民的推崇。在这里,航行于海上的每一艘捕鲸船都是一个微缩的帝国,亚哈就是“皮廓德”号上的国王。在亚哈看来,自己和上帝平等,人类的尊严和上帝的尊严同样神圣。人,而非上帝,是宇宙的主宰。狩猎的本身就应该是猎手对猎物的征服过程。白鲸是他捕鲸生涯中最为棘手、最为神秘,最让他刻骨铭心的猎物。

亚哈相信为维护人的尊严就必须对抗不人道的宇宙,即使太阳侮辱了他,他也要复仇。尽管在捕鲸时受伤或丧命是最普遍不过的事情,但对亚哈来讲,他的受伤意味着失去了人的尊严。行走于甲板之上,那条用鲸骨制成的假腿敲击着甲板,也随时敲击着亚哈的心。因此,当亚哈的一条腿被莫比·迪克刈去之后,他便将生活重心从捕鲸转变为猎杀莫比·迪克。在他看来,这是白鲸对他的侮辱与亵渎,追杀白鲸已然成了这位白发苍苍老人的唯一目标。

由此可以看出,亚哈将自己的意愿看得高于一切。他认为,人类必须有勇气和力量承受不幸,然后才能与邪恶作斗争以维护尊严,而这种尊严只有在同无理性和无人性的宇宙自然作斗争的过程中才能得到体现。梅布尔神父在布道时说:“个人意志应该服从上帝的意志,个人的‘自我’应该淹没在上帝的‘自我’中。”[2]亚哈违背上帝的旨意而遵从自己的意志,其实也就是选择了反抗自然束缚的道路。

二、个人主义的悲剧

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是由主人公性格中的悲剧性缺陷造成的。莎士比亚的许多悲剧遵循了这个原则,譬如,哈姆雷特的优柔寡断,奥赛罗的妒忌,麦克白的雄心以及李尔王的是非不分、爱好奉承等等,这篇文本的悲剧色彩则更在于主人公亚哈的个人主义。

亚哈最初要征服莫比·迪克时所显示的自信以及对未知事物强烈的求知欲,是个人主义的精神体现。然而随着与白鲸的角逐日益激烈,亚哈要获胜、要复仇的信念也更强烈。最终,他一味地维护自己的利益与尊严,以至于弃他人的权利而不顾。亚哈将自己孤立起来,不和别人交流,拒绝与他人合作,也不帮助别人。这与麦利维尔和魁魁格之间的兄弟情谊形成了鲜明对比。魁魁格认为普天下就是一个同舟共济的世界。这样的心胸对文明人麦利维尔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猴索一章中,当魁魁格在鲸背上处理死鲸时,一条绳索将两兄弟紧紧拴在一起,这样麦利维尔就可以在大船和死鲸之间不断牵拉魁魁格;当然,如有不幸,两人也将一同遭殃。麦利维尔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是如此——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相比之下亚哈则显得过于自私。当一条捕鲸船的船长请求他帮助寻找失踪的儿子时,亚哈为了不耽搁追踪莫比·迪克的时间,拒绝了他的请求。皮廓德号装载了许多南塔开特人的梦想。无论是上了船的,还是在原地等候的,无论是获取巨额利润的股东,还是只能分得千分之几利润的水手,他们都希望这一趟航程能给自己带来好运。但是亚哈的世界里只剩下了他和莫比·迪克,他只有一件事情要做——向莫比·迪克复仇。结果,亚哈与白鲸的宿怨不仅断送了所有人的梦想,还让三十多人搭上了性命。事实上,无论是在海洋还是在陆地,总有一条绳索维系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果这条绳索断了,那么,每一个孤立的个体也很难生存下去。

亚哈向莫比·迪克挑战、向充满未知的自然宣战的同时,其实也是向上帝的权威提出质疑。在小说的开头,梅布尔神父在捕鲸者小教堂的布道中试图证明上帝对人的方式是正确的。他认为个人的意志应该服从于上帝的意志,个人的“自我”应该淹没在上帝的“自我”中,最完美的“自我”唯有通过消灭“自我”才能获得。在布道中,梅布尔通过讲述约拿的故事向人们传播了这样的观点:“如果我们服从上帝,我们必须违抗我们自己。服从上帝之难正在于此。”[3]约拿在最后的关头选择了服从上帝的意愿从而挽救了船只,平息了风暴。相比之下,亚哈是一个“不敬畏神的、神一般的人”,他力求自己去做神,不懂得只有除掉“自我”才能得到“自我”的思想,他选择了遵从自己而违背上帝的意愿。梅普尔布道中讲述的约拿,在选择了遵从上帝的意愿之后被鲸鱼所救,而亚哈却将自己的意愿坚持到底,终被鲸鱼所毁灭。

“黑格尔认为,解决冲突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双方均遭毁灭;二是一方退让,撤回原来的那种片面性要求,与对方和解”[4]。亚哈选择了第一种方式来解决与莫比·迪克的矛盾。当然,在与白鲸的角逐中,亚哈展示了悲剧英雄主义的气质和海明威笔下“人不是生来要给人家打败的……人尽可被毁灭,可就是不会肯吃败仗”的桑提亚哥精神。如果白鲸代表着自然,亚哈代表着人类,那么亚哈是在为了维护人类的尊严而战。然而从另一方面看,人类与自然共存,绝对的和谐是不存在的,相互冲突、矛盾是二者关系中的一种必然存在。人类在征服自然,向自然索取的过程中必然遭到自然的反抗,甚至受到伤害,这恰恰是二者共存的法则之一。亚哈旨在推翻这一法则,要求自然完全服从人类的意愿,即使破釜沉舟也在所不惜。事实上,亚哈与莫比·迪克的同归于尽恰恰验证了反抗的悖论,人类在彰显自我的过程中必然要征服自然,而征服自然的过程也同时伴随着自然对人类的惩罚。这恐怕也正是这篇小说的真谛所在。

[1]刘宽红.美国个人主义思想探源——爱默生个人主义之欧洲渊源及其对美国文化的贡献[J].学术论坛,2006(12).

[2]孙筱珍.《白鲸》的宗教意义透视[J].外国文学研究,2003(4).

[3]麦尔维尔.白鲸[M].成时,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62.

[4]高莉敏.悲剧英雄的赞歌——论《白鲸》的主人公亚哈[J].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6(2).

I106.4

A

1000-2359(2010)03-0200-02

肖辑(1975-),女,吉林省吉林市人,长春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师,主要从事英语语言文学研究。

201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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