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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逻辑与经济正义

2010-04-11毛勒堂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0年5期
关键词:正义逻辑马克思

毛勒堂

(上海师范大学 中国传统思想研究所,上海 200234)

资本逻辑与经济正义

毛勒堂

(上海师范大学 中国传统思想研究所,上海 200234)

资本逻辑是我们身居世界的主导逻辑。而资本逻辑及其导致的殖民化生活世界是现代经济正义话语出场并凸显的存在论根据。经济正义作为人类对自身经济活动方式及其交往关系的合理性和合目的性之哲学反思和价值审视,在根本上是对人类经济生活世界的意义追问和价值诉求。因此,在资本逻辑占主导地位的现代社会,经济正义及其价值原则作为对资本经济的正义匡扶和价值关照,现实地成为守护现代人生命尊严的重要思想资源和伦理支撑。

资本逻辑;经济正义;价值守护

一、资本逻辑:我们身居世界的主导逻辑

“资本”是现代社会最为盛行的词汇,现实生活中以资本冠名的话语不计其数。然而,诚如黑格尔所言,熟知非真知!当人们对“资本”一词采取无限度的随意使用时,资本的真实含义及其本质就不自觉地被稀释乃至篡改了。为此,简要考察一下“资本”的潜在含义是必要的。

在中世纪的拉丁文中,“资本”这个词似乎用来指牛或其他家畜,那时家畜被视为额外财富的来源和能够实现价值增值的存在物。人们之所以作如是观,是因为家畜圈养的成本十分低廉,而且家畜能够自如活动从而容易从危险的地方转移开,同时还便于计数。但根本的原因在于家畜能够把价值较低的物质转化成一批价值较高的产品。因此,当人们用“资本”这个词指称牛或家畜时,“资本”一词开始便具有了两重基本的潜在含义:表示资产(家畜)的物质存在和它们实现价值增值的潜能。[1](P28-29)而据庞巴维克考证,资本最初指的是生息的借贷资本,而“资本(capital源出于caput)一词,用来表示贷款的本金(capitalis pars debit)和利息相对”[2](P60)。如此可见,“资本”的潜在含义里包含着“增值”的内容。

然而在今天,人们对“资本”则存在着不同的理解路数和应用策略,而从物质实体的层面将资本规定为“一种生产要素”是最为流行的做法。在这种“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的资本”观点看来,资本乃是“各种资本品的总存量”,而所谓的“资本品是为生产上的需要而生产的商品”[3](P356)。的确,这种以物质实体的方面来规定资本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呈现了资本的某些属性,但在根本上却遮蔽了资本的本质意涵和核心维度,从而对资本的理解存在狭隘和表面化倾向。

事实上,在对资本的核心本质之揭示方面,马克思作了迄今为止最为深刻的阐释,他从人之社会关系存在的本体论层面,深刻指证了资本的人学维度和关系性存在本质。马克思指出,“单纯从资本的物质方面来理解资本,把资本看成生产工具,完全抛开使生产工具变为资本的经济形式,这就使经济学家们纠缠在种种困难之中”[4](P594)。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资本不是一种物,而是一种以物为中介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生产资料和社会资料,作为直接生产者的财产,不是资本。他们只有在同时还充当剥削和统治工人的手段的条件下,才成为资本”[5](P877-878)。所以,“资本不是物质的和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的总和”[6](P922),其本质在于它是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

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资本不仅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而且更重要的在于它凭借这种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为自己建构起自我增值的社会建制和运行逻辑,从而形成了“资本—增值—再增值”的演绎逻辑。因此,所谓“资本逻辑”,就是资本不遗余力、不择手段、永无满足地追逐利润以实现自我增值的存在逻辑。对此,马克思作了深刻的阐述:“资本只有一种本能,这就是增值自身,创造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资本是死劳动,它像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5](P269)因此,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如此可见,追逐利润是资本之存在方式,实现增值是资本之存在目的,利润至上是资本之存在哲学。

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资本逻辑却历史而现实地成为我们身居世界的主导逻辑。从根本上而言,我们的时代是一个资本的时代,我们身居其中的现代世界是一个围绕着资本枢轴而展开的世界。在这样一个资本的时代和资本的世界,一切事物必须放弃自己的本质规定和存在尊严,不得不到资本面前卑微地掂量自己的存在价值,并乞讨自己的存在合法性根据。对此,若套用马克思的话来说,资本“使人与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抹去了一切向来受人尊崇和令人敬畏的职业的神圣光环。它把医生、律师、教士、诗人和学者变成了它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一句话,“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7](P275)所以,资本成为现代社会的“酸”,溶解了所有异质性的他者,似一道“普照的光”,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又如一种特殊的“以太”,决定着事物呈现的面貌和存在的比重。正因如此,现代社会及生存于其中的人们,以拥有资本的数量来标识自身生命的价值,进而将拥有更多的资本作为生命存在的动力,把成为资本家作为人生的奋斗理想。事实上,现实生活中铺天盖地的资本话语,不绝于耳的资本赞歌,只不过是主导现代世界的资本旋律之音符。而真实地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诸如“金融危机”、“假冒伪劣”、“贪污腐败”、“学术作假”等问题也不过是资本逻辑命运般泄露出来的存在消息而已。在这样的意义上,资本逻辑乃是检审现代社会的重要尺度,是度量当代问题核心的坐标,从而对当代人遭遇的存在难题之检审和应对之努力,若错过了资本的分析视野,则是难以切实的和无力的。

二、资本逻辑之重负:现代经济正义话语出场的存在论根据

辩证而历史地看,资本逻辑的生成乃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它的产生具有社会发展的辩证根据,其存在也具有“文明”一面。概括地说,资本的“文明面”主要表现为:由于采取了更为先进的生产方式,从而“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6](P927-928)。因此,资本对于创造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扩大现代社会人们的普遍社会交往关系和促进现代文明的传播具有巨大的推动力,这一切对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此,马克思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创造出社会成员对自然界和社会联系本身的普遍占有。由此产生了资本的伟大的文明作用;它创造了这样一个社会阶段,与这个社会阶段相比,一切以前的社会阶段都只表现为人类的地方性发展和对自然的崇拜”[4](P390)。

然而,由于追求抽象的价值增殖和无度的利润攫取乃是资本之为资本的核心规定,因而资本在本性上是“非文明”的,其具有邪恶的天然基因和与生俱来的剥削性质。所以,马克思指出:“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8](P266)而资本为了实现自我增值,需要不断地支配和使用着三种“自然力”:人类生命体的自然力即劳动力、自然界的自然力和社会劳动的自然力。而资本对劳动力的强制、对自然界的宰制以及对社会关系的统治,导致了现代人及其社会难以承受的存在之重。

其一,资本逻辑对劳动力的无度钳制造成了现代人极端异化的生命样式。由于资本是死劳动,只有吸吮活劳动才能维持自身的生命,因而它是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前提和基础的,并以最大程度地占有剩余劳动作为自己存在的根本目的。因此,“资本”就意含着对活劳动的贪婪占有,其增值就意味着无度地汲取人类生命体的自然力。资本正是通过对劳动者的不断剥夺,不断积蓄自己的支配力量,以巩固自己的全面统治和拓展自己的疆域,从而把整个世界纳入到自己的体系中来。资本的本性及其生存逻辑决定了资本是从来不会自觉地顾及人类生命的内在感受和承受度的,而是轻蔑地将人类生命的自然力视为资本实现自身增殖的抽象物料。对于资本的这种邪恶本性,马克思给予了深刻地揭示:“资本由于无限度地盲目追逐剩余劳动,像狼一般地贪求剩余劳动,不仅突破了工作日的道德极限,而且突破了工作日的纯粹身体极限。它侵占人体的成长、发育和维持健康所需要的时间。它掠夺工人呼吸新鲜空气和接触阳光所需要的时间”[5](P306),同时它通过缩短工人的寿命来实现自己的增值。如此一来,在资本逻辑“座架”支配下的现代人们,命运般地遭遇了深刻的生命异化境遇: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劳动的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人们在劳动中,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自由地发挥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9](P51-54)

其二,资本逻辑对自然力的贪婪宰制导致了现代人难以承载的生态灾难。资本逻辑的无度运行不仅意味着其对劳动力的极度压榨,同时也必然对自然界的自然力采取贪婪的宰制,从而导致现代社会破碎的生境和沉重的生态灾难。究其原因,乃在于资本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劳动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的统一,而在根本上则是价值增值的生产过程。如果撇开劳动的具体社会形式,就“劳动一般”而言,劳动是劳动者以观念为指导,有意识地通过自身的自然力作用于外部自然并改变外在自然物以满足自己的需要的活动,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所以马克思指出,劳动过程“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对自然物的占有,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5](P1),因而,劳动首先是一个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而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自然物是人类劳动得以可能的重要前提。没有了外部的自然界,人类的生存和社会的发展将是一句空话。但是,由于资本的生产在本质上是一个生产剩余价值的增值过程,其目的不是为了满足人们的使用价值,而是为了获取抽象的交换价值,因而是一种在生产主义指导下的无度的抽象生产过程。正是为了获得更多的交换价值,资本就不遗余力和不顾后果地撬开地球,无赖般地践踏自然生态环境,贪婪吸吮地球母亲的血液,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将自然置于死地,留给人们一个个“寂静的春天”和没有生息的“自然之死”。然而,在某种意义上,这无疑是人类的“集体自杀”,是现代人根本无法承担的“天谴”。

其三,资本逻辑对社会关系的深度统治造就了现代社会紧张的人际冲突。人是社会关系中的存在物,离开了社会关系就难以独立,就不能发展自己真正的天性。因此,社会关系对于人而言具有深刻的本体论意义。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才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7](P56)但是,一旦人被置于一种由狭隘的资本逻辑所主导的社会关系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会“像狼与狼一样”发生非理性的冲突。究其原因,在于“资本是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力”[9](P21),因而在以追求交换价值为旨归的资本社会,资本不仅成为“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利”[8](P25),同时也是统治一切的社会权利。因此,在现代社会,资本成为现代人“安身立命”的基础和根据,每个人为此不得不使自己成为资本的人格化身,以粗暴的方式赢得资本的亲睐。如此一来,人们之间为争夺更多的抽象资本而相互敌视、尔虞我诈,乃至升级为暴力、恐怖主义和不义战争,从而制造了紧张的人际冲突。然而,人类是不可能在长期的暴力冲突和邪恶环境中成就人的本质及其存在之真理的,所以紧张的人际冲突和敌意的人际对抗构成了现代人难以承受的生命重负。

总之,资本逻辑造就了现代人“单向度”的生命存在样式,导致了现代人岌岌可危的生态基础,造成了现代人之间紧张的人际对峙,使得现代人遭遇了殖民化的生活世界。因此,超越资本逻辑,守护资本的生命尊严和存在价值,便成为现实的呼唤和时代的重任。正是在如临深渊的存在际遇中,现代经济正义话语,作为一种对狭隘资本经济方式的价值反思,作为一份对现代人自身生存方式的思想批判,现实而历史地在现代思想的地平上出场。

三、经济正义:守护“资本世界”人类尊严的伦理之维

如上所述,现代经济正义话语的凸显,是与现代市场社会的降临、资本逻辑对社会的全面霸权及其殖民化生活世界之后果深刻关联在一起的。但是,由于人们所处的阶级立场和意识形态之差异,加之认识能力方面的原因,致使人们对经济正义的理解存在分歧。这诚如恩格斯所言:“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10](P434)。事实上也如此,譬如,在近代西方就有以霍布斯、洛克、亚当·斯密等为代表的契约论经济正义思想,它以“自然法”作为理论前提,以是否履行经济交往关系中彼此约定的契约作为经济正义的核心规定;以边沁、穆勒、葛德文等为代表的功利主义经济正义思想,则以经济活动、经济交往和经济制度能否提高人的功用作为衡量经济正义的中心座标;而以莫尔、欧文等为代表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则以财产是否公有作为审视社会经济是否正义的核心尺度。而在当代西方社会,则存在着自由主义经济正义思想和社群主义正义思想的交锋。因此,在讨论经济正义及其在现代社会的意义等问题时,先行地交代我们的阐释定向是必要的。

本文是在经济哲学的基本视野中,确立对经济正义的阐释定向。所谓经济哲学,要言之,乃是结合哲学和经济学的学科优势,对经济生活世界所进行的理性追问和哲学批判。其旨趣是通过对经济生活中遭遇的关乎人类前途命运的重大经济问题及其意识形态的深度哲学追问和现实革命改造,承载起对人类命运的深切关怀,担当起人之自由提升的存在使命,以捍卫和促进社会经济生活中人的存在价值和生命尊严,为人们提供一个诗意的存在居所。之所以对经济正义采取经济哲学的阐释立场,是因为“经济正义”这一概念既包含形而下的“经济”内容,又牵涉到形而上的“正义”方面。而经济哲学正好具有形而上和形而下的双重维度。因此,从经济哲学的基本视域阐释经济正义是一种切实的进路。立足经济哲学的视域,所谓经济正义,是对人类经济方式和经济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制度所进行的正义与否的价值评价和哲学审视,是对经济生活世界的正义追问和理性反思。经济正义是经济领域中的正义问题,是社会正义的重要内容和主要形式。由此可见,经济正义不仅包含着对形而下的“经济效率”之追求,更注重经济生活中的形而上价值承诺,即经济正义在根本上把经济的正义性核心系于经济对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发展、人的自由的全面确证和提升上,确立起正义价值对于经济利润的优先性和根本性。因此,人类对经济正义价值的诉求,深刻体现了人“顶天”、“立地”的存在本性,体现了人类生命对合理性和合目的性统一的不竭追求。易言之,经济正义的核心在于通过对人类基础性存在方式的经济活动及其交往关系的哲学检审,历史而辩证地追求经济的合理性、诉求存在的合目的性及二者的统一,从而在经济效率和社会正义的辩证张力中成就人之为人的自由存在本质和生命的至上尊严。所以,经济正义意味着在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经济自由与生命意义、经济手段与存在目的、人类发展与生态持续的辩证张力中历史地成就生命的自由境界。

经济正义的本质内涵及其价值旨趣,彰显了其在资本世界守护人类生命尊严的价值维度和思想意义。在现当代世界,资本主义是占主导地位的社会运行逻辑,资本逻辑至高无上,它产生巨大的收入和财富的不平等,形成一个“一群侏儒和几个巨人的游行队伍”之社会;它一方面导致人们的普遍失业,一方面却使人过度劳累;它迫使人们放弃任何的自由思想和行为决断,使人成为资本旋律中被迫挪动舞步的经济原子,从而不仅使人们物质贫困,同时使人精神深陷麻木,从而极大地剥夺了生命的鲜活本色,严重地损伤了人的存在尊严。因此,在资本高踞人上、物全面统治人的资本世界里,如何捍卫生命的价值和存在的尊严便成为现代社会无法回避的重大难题。正是在这样的存在境遇中,经济正义理念及其价值诉求获得了深刻的存在论基础,经济正义因此为捍卫资本世界人的存在尊严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和伦理支援。

而为了使经济正义理念及其价值原则深入人心,守护人类的生命尊严,我们需要全面广泛而持久地倡导经济正义的核心理念及其价值主张,为现代人超越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提供全新的思想参照和价值资源,从而积极促使人们深刻反思自身的资本经济方式,认真检讨我们所持有的经济世界观和利己主义的价值原则,并因此现实地促进经济正义的实践化和现实化,建构一个社会平等、人民富裕、人际和谐、人地平衡的存在家园。就当代中国而言,经济正义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题中要义,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内在要求。所以,在当代中国,经济正义价值理念的实践及其现实化,最根本的就是要努力实践“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通过科学发展不断实现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增长,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同时,在发展过程中协调好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关系,处理好国内和国际、当代人和未来人之间的关系,以便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事实上,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及其实践,在某种意义上包含着当代中国共产党对资本文明的超越性思想努力,内含当代中国人民超越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开拓。而随着科学发展观的伟大实践及其成果的不断显现,其世界价值和历史意义将不断彰显。

[1]赫尔南多·德·索托.资本的秘密[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

[2]庞巴维克.资本实证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3]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1卷[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6]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1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Capital logic and Economic Justice

Mao Le-tang
(Institute of Chinese Traditional Thinking,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Shanghai 200234,china)

The capital logic is the dominant logic in the modern world.The capital logic and its consequences of colonial is the existential basis of modern Economic justice discourse.As a philosophical reflection on the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the ethical review of economic relations,economic justice essentially is a value inquiry for economic life.So in the modern world,economic justice realistically become the ideological and ethical support so as to defend human dignity.

capital logic;economic justice;value protection

F014.39

A

1000-2529(2010)05-0075-04

2010-01-05

上海市曙光项目“资本逻辑与经济正义”(08SG47);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j50407)

毛勒堂(1970-),男,云南红河人,上海师范大学中国传统思想研究所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

(责任编校:文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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