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能力•力量——对提高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的探讨
2010-04-07吉林省军区参谋长高德福少将
■ 吉林省军区参谋长 高德福 少将
胡锦涛主席指出:随着国家利益的拓展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上升,非战争军事行动日益成为国家军事力量运用的重要方式,要把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放在军队现代化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全局中加以筹划和实施。民兵预备役部队具有人多面广、专业齐全、寓兵于民的显著特点,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具有独特优势。积极适应形势任务新要求,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民兵预备役部队在非战争军事行动中可能担负的任务
做好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准备,必须首先明确可能担负的任务。从边防省份看,民兵预备役部队在非战争军事行动中可能担负的任务主要有六项:
一是维护边防安全稳定。参加和支援部队应付边防重大突发事件,协助处置边界重大权益纠纷,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协助边防部队参加边境执勤,开展军、警、民联防,实施边境封控,处置边境紧急突发情况,维护边防安全稳定;配合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参加防范和处置蚕食渗透、内潜外逃、难民涌入、敌特袭扰、涉外违法犯罪等边防军事行动,维护国家主权和边境地区政治、社会稳定。
二是参加社会反恐维稳。配合武警部队、公安部门打击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及其活动,处置骚(动)乱和严重暴力事件,守卫重要目标,维护基层政权巩固和社会政治稳定,保卫国家和民族利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区域联防,协助公安部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和人民群众利益;配合现役部队、武警部队、公安部门遂行专项安保任务,保卫国家和地方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安全。
三是实施应急抢险救灾。参加各类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安全事件的紧急抢险救援和处置行动,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参加消除灾区次生灾害、公共设施抢修、灾后恢复重建、灾民心理疏导等行动,维护灾后社会和经济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灾救灾和公共安全教育,实施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的普及宣传,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公共安全观念和应急避险救助能力。
四是保障现役部队军事行动。在现役部队遂行反恐维稳、抢险救灾、重大演练任务时,担负动员支前、安全警戒、保交护路、巡线护线、向导翻译、后勤补给、卫生勤务、装备维修等战勤保障任务,为现役部队行动提供有力支援;积极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组织群众性国防教育宣传,为现役部队行动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是开展信息情报搜集。协助部队和地方有关部门搜集掌握周边国家重要动向,边防一线敌情、社情,及时获取内幕情况,为部队行动和有针对性地做好边防军事斗争准备提供情报保障;及时收集并报告当地民众情绪、环境动态、自然灾害、卫生疫情、事故灾难、群体性事件、恐怖暴乱等预警性、实时性信息,为军地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类应急突发情况提供信息保障。
六是承担其他急难险重任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部署要求,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的决策安排,随时组织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专项应急、抢险、救援任务,以及成建制参加国家、地方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政治和社会公益活动。
二、努力提高民兵预备役部队在非战争军事行动中应具备的能力
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必须坚持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决策意图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地方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将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与深化军事斗争准备、巩固党的基层政权、加强地方应急力量建设统筹规划;坚持以“支援保障部队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建设”为核心,带动提高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以加强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促进核心军事能力建设;坚持针对不同方向、不同地区的实际和可能应对的各种安全威胁,科学确定能力建设的标准、内容和措施;坚持以任务为牵引,统筹考虑编兵布局、组织结构、军事训练、后装保障、体制机制等建设,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能力建设水平。按照“指挥关系顺畅、应急动员快速、专业队伍齐全、教育训练落实、装备器材配套、后勤保障有力、法规制度完善”的建设标准,民兵预备役部队应具备以下六种能力:
一是情报信息获取能力。民兵信息网和预备役部队情报侦察力量组织机构健全、网络覆盖全域、运行机制顺畅,能够综合利用多种渠道和手段,及时了解掌握敌情、边情、社情、灾情、民情等发展动向,准确登记、甄别、研判和预测,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军事机关,通报地方有关部门,为军队和地方应对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快速动员反应能力。遇有紧急情况,能够按照应急动员方案和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民兵队伍征召集结和预备役部队成建制动员集结,配齐配全装备物资和专业器材;利用多种运输投送方式,快速机动到达指定地域,按时部署到位;在第一时间展开支援保障或紧急救援、应急处置等行动,配合军队和地方有关部门先期掌控态势、控制局势。
三是遂行应急任务能力。各级指挥员熟悉行动预案,分析判断情况准确,组织指挥和处置得当。边防民兵预备役部队能够有效配合部队实施边境管控,为边防军事行动提供可靠支援;各类应急维稳和救援专业部(分)队能够担负各类勤务任务,为部队军事行动提供可靠保障;各类重点部(分)队能够独立成建制参加反恐维稳、应急救援和各类抢险救灾行动,顺利完成任务。
四是军地联合行动能力。各级军地联合指挥机构健全,信息化指挥手段功能完备,军地融合联动运行机制顺畅,在当地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民兵预备役部队能够迅速与现役部队、武警部队、公安部门及其他应急力量实现任务衔接、力量融合、技术支援、行动配合,形成整体行动能力,协调一致地完成各种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
五是多元综合保障能力。以地方资源为主要依托的军地联合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反恐维稳、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等行动所需的应急性专业装备器材配套,后勤生活保障和个人携行物资齐全,经费保障渠道顺畅,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装备物资预储落实,依托国防动员机制预征(租)方案完备,遂行任务时各项保障及时到位。
六是舆论宣传疏导能力。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能够利用多种手段、多种渠道进行舆论宣传,运用法律武器控制边防和社会事态,团结和影响群众,带头稳定民心,打击敌对势力,把党和国家的意志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民兵预备役部队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应组建的力量
应根据民兵预备役部队可能担负的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多样化的特点,结合本地区实际,以现有力量为基础,采取拓展职能、赋予任务、调整组建等方法,构建以民兵应急分队、边防民兵预备役重点分队、民兵勤务保障分队和预备役部队专业部(分)队为重点的综合性和专业性力量体系。综合性力量主要依托各县、乡镇和企业、事业单位的民兵应急分队和各预备役部队指定的分队进行建设。综合性力量主要是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发挥就地就近优势,配合有关部门迅速控制局势,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做好反恐维稳、抢险救灾、治安联防等工作。专业性力量主要依托民兵应急队伍、城市民兵勤务保障分队和预备役部队专业部(分)队进行建设,也可根据需要,从地方有关行业和部门的民兵预备役人员中抽组。
从边防省份的实际看,专业性力量通常应重点加强边防应突和稳边控边、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支援保障、信息情报四支力量建设。
边防应突和稳边控边力量。主要依托边防地区民兵重点应急营和防化、侦察、通信、边防作战勤务保障等分队以及边防民兵哨所组建,是在边境一线配合协助和支援保障现役部队、武警部队应付边境紧急突发情况的专门力量。
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力量。主要依托民兵预备役部队工兵、舟桥、防化、运输、交通保障、工程保障、卫勤保障、装备维修等专业分队组建,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安全事件频发地区,相应指定或调整组建抗洪抢险、抗震救灾、防火灭火、森林搜救和交通、核化生、矿难事故应急救援,以及重大传染病、动物疫情防控等专业救援力量。任务重、兵员少的地区,可采取“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办法进行编组、训练、管理和保障。
支援保障力量。主要由民兵预备役部队步兵、工兵、通信、交通保障等专业分队组成。根据重大演习、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等军事行动需要,在现役部队执行任务地域,指定或抽组相应专业支援保障力量。
信息情报力量。主要由民兵情报侦察分队、边防民兵哨所、民兵信息网和预备役部队侦察分队组成。敌情、社情复杂和自然灾害频发地区,按照“县有站、乡有组、村有员”的要求,健全民兵情报信息队伍,加强预备役部队侦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