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抓住军民融合式发展关键积极推进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创新
2010-04-07安徽省军区司令员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少将
■ 安徽省军区司令员、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许 伟 少将
国防动员建设是和平时期积蓄国力、巩固国防的战略性工程,是实现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桥梁。新的历史条件下,在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实践中,中央军委胡锦涛主席一再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动员体系,建立健全国防动员组织领导制度,完善军民结合、平战一体的工作格局,加强国防动员应急功能,加强国防动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形成国防动员合力。我们要深入贯彻胡主席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抓住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关键环节,积极推进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创新,为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实现富国强军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着眼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时代要求,认清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性紧迫性
当今时代,世界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之中,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为在全球军事领域和经济领域赢得双重竞争优势,世界各国纷纷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国防建设模式,积极推进军民一体化建设,不断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在提高国防动员能力的同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军事等综合效益。面对世界发展大势和时代条件的新变化,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进一步理清国防动员建设思路,更加自觉地运用融合式发展的理念统领国防动员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全局,积极适应军民融合式国防动员建设的新特点新要求,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创新理念,不断增强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创新国防动员体制机制是适应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国防动员是军民融合式发展在组织形式上的重要体现,是军民之间架起的一座桥梁,直接关系到军民之间紧密联系的程度与方式。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良性互动,不仅为国防动员建设开创了新的天地,同时也对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积极适应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需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创新发展的新路子,通过打破国防动员传统的军民二元结构,改变以往“上军下民”的体制格局、“军队主导、自我封闭”的建设模式,营造有利于国防动员建设的体制机制新环境,不断推动国防动员系统的效能建设。
创新国防动员体制机制是破解融合难题的客观需要。当前,各地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动员建设,积极探索和有力推进国防动员各个领域的军民融合,军民结合面越来越广、融合度越来越深、路子越走越宽,取得了良好的国防动员和经济建设效益。但从总体上看,受多种因素影响和制约,无论是在组织指挥体制、运行机制建设上,还是资源整合、配套建设及综合保障等方面,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内容、军地两张皮等现象,迫切需要抓住军民融合式发展的主要矛盾和关键性问题,以完善和创新国防动员体制机制为突破口,加快完善“地方党委议军”、“军地联席会议”,以及“军地项目联审”和“人才联训”等制度,实施科学发展,提高建设效益,积极探索出一条创新、高效、融合的发展路子。
二、着眼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特点规律,加强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创新的宏观指导
以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需要开拓新思路、找准新对策、寻求新突破,在更高的起点上谋划各项建设。
要坚持战略统筹,搞好顶层设计。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必须坚持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把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创新纳入国家和军队长远建设规划之中,按照军民融合式国防动员体系建设与我军“三步走”发展战略目标相配套、与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和做好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准备相适应的原则,搞好顶层设计,科学构建适应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国防动员体制机制;统筹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局部与全局、重点与一般等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重大关系,力争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军民融合式国防动员体制机制,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要坚持科学指导,注重统分结合。国防动员体制机制,涉及军地双方各系统、各部门,既具有整体性又具有专业性。创新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必须在体制设计、机制建设、总体进度和资源配置等方面,实施统一领导、宏观指导和整体把握;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应区分业务领域,针对各系统、各专业特点,分类建设、分层调控、分步实施,做到统分适度、统而不死、分而不乱,积极探索出一条“全系统规划建设、分系统推进落实、跨系统衔接整合”的建设路子,形成整体推进、全面落实的良好局面。
要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必须摒弃传统的思维定式和建设模式,深入探索并把握军民融合式国防动员体系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建设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同时,要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方法,不断研究解决创新国防动员体制机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军地双方要切实统一思想、凝聚合力、消融阻力、破除障碍,科学构建有利于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加快国防动员能力生成模式转变。
三、着眼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现实需要,健全国防动员领导体制
当前,在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国防动员无论是在内容、领域、功能上,还是在方式、方法上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迫切需要在国防动员领导体制改革上有所突破,实施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以确保国防动员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政府主体行为。要在现行国家领导体制下,充分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自上而下赋予各级政府国防动员职能,明确政府各组成部门的国防动员职责,真正把国防动员工作纳入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范畴。要根据各部门国防动员职责,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国防动员工作任务,合理确定国防动员工作目标,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能够有效履行国防动员职责。要按照集中统一的要求,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赋予国家、省、市、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总体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决策建议等职能,增强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权威性。
完善“双应”指挥体系。要适应国防动员职能使命拓展的需要,把单一军事功能的国防动员体系发展成为具有应战、应急功能的一体化国防动员体系。一是组建应战应急联合指挥机构。以国家和省、市、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为依托,以各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为基础,把各级人民武装委员会、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减灾救灾委员会、森林防火指挥部等机构融合起来,把政府对资源的组织、调动与军事机关的军事指挥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党政军合成、分工协作、权威高效的联合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二是强化国动委综合办公室应急应战功能。要将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纳入国动委综合办公室之中,建立应战应急一体的国动委办公室,承担平时动员准备、突发事件预防预警、预案管理、应急处突、信息报送和发布、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和战时动员实施等相关协调工作。三是构建应战应急联合指挥网。依托军队指挥网、地方政府政务网和国防动员信息网,将军事指挥系统、国防动员指挥系统和地方公安、地震、防疫、林业、水利、地质等应急指挥系统有机整合,利用地方信息化建设成果和技术优势,对国防动员信息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建立上下贯通、军地互联的应战应急联合指挥网,努力实现信息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设备互相兼容、信息网路立体交叉、信息情报及时共享,确保应战应急政令军令畅通、指挥灵敏高效、军地行动统一。
健全动员办事机构。积极整合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现有办事机构,自上而下成立由现有办事机构组成及军地有关人员合署办公的国防动员办公室,列入各级政府组成部门序列,使之能够有效履行国防动员委员会的相关职能。要在各级政府组成部门指定国防动员工作具体承办机构,落实专职联络员或工作人员,确保国防动员工作有机构管、有专职人员抓。同时,要尽快在总部、大军区、军兵种设立专门的需求提报机构,自下而上提出并汇总国防动员需求,增强动员准备的针对性有效性,更好地满足作战需求。
理顺部门工作关系。要围绕落实国防动员需求,按照需求提报、汇总评估、下达任务的程序,理顺军地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具体讲,就是军以下部队作战部门自下而上提出国防动员需求,大军区、军兵种需求提报机构汇总审查国防动员需求,拟制国防动员计划,逐级提报至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汇总审查各大单位提报的国防动员需求,经组织军地有关部门评估论证,纳入国家总体建设规划和专项规划,自上而下下达至省、市、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由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国防动员需求的贯彻落实,并及时逐级向上反馈落实情况。
四、着眼增强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质量效益,完善国防动员运行机制
国防动员准备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尤其在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大环境下,需要统筹协调、通盘考虑的事情更加复杂、繁琐。因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适应军民融合式发展需要的国防动员运行机制,确保国防动员工作顺畅、协调、高效、有序运转。
建立需求提报机制。需求越明确,动员准备的针对性就越强,保障效益就越高。要按照“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的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需求提报机制,明确国防动员需求的类别、层次和提出的途径、程序、汇总方式,规范供需对接职责、运行方式及安全保密措施等,力求国防动员需求提报标准化、常态化。要根据国防动员潜力分布情况,及时将国防动员需求转化为国防动员任务分解下达,使之与动员潜力资源的配置、流向相一致,力求最大限度地达成供需综合平衡。
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定期向军队需求提报机构通报国防动员需求落实的总体进展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等,军方则将评估审查、监督国防动员需求落实情况适时汇总反馈给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并提出意见建议。要建立会商协调制度。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定期召开由军地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深入分析国防动员工作形势,研究制定解决国防动员有关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时向同级政府和军事机关提供决策建议。
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要按照问责启动、事实调查、责任认定、复核复议和问责通报的程序,建立国防动员工作问责制,提高军地各级履行国防动员职责的自觉性,促进国防动员工作的有效落实。要研究制定国防动员工作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主要任务、目标责任和落实措施,规范事前审查、事中监控、事后考评的具体内容、程序和方法,建立完善随机抽查、跟踪管理、定期督查、定期考评等制度,使国防动员监督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引入公平竞争机制。引入竞争机制既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的客观要求,也是建立完善国防动员运行机制的必然选择。要切实打破行业、部门界限,制定出台配套的激励政策,灵活运用市场手段,积极鼓励有实力的行业系统和企业事业单位参与国防动员建设,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努力提高动员准备效益。要根据国防动员建设需求,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招标、议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优选承建单位,降低建设成本,满足国防动员需求。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要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经费保障渠道,建立国动委统一领导、政府主管实施、省市县分级统筹、军地双向联供的经费保障机制,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军队之间国防动员经费保障的比例,切实把国防动员建设和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年加大投入。
完善人才培养机制。要按照联合培养、共同使用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拓宽来源渠道,加速实施国防动员人才战略工程,大力培养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国防动员人才队伍。要加强国防动员人才创新意识的培养,着力提高其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继承的能力,以带动和促进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