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
2010-04-07吉林省军区政治委员少将
■ 吉林省军区政治委员 常 跃 少将
胡锦涛主席深刻指出:民兵预备役部队在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中有着独特的优势,要进一步明确民兵预备役部队的职能任务,优化力量结构,加强民兵预备役专业队伍建设,使之成为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重要力量。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既是一个使命性任务课题,也是一个创新性实践课题。笔者认为,新形势下推进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必须把握好以下四个关键环节。
一、深化思想认识,正确树立抓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的工作导向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决定工作的导向。必须着眼履行“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这一新的使命任务,把大抓民兵预备役部队多样化应急能力的工作导向真正树立起来。要进一步深化对党中央、中央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的理解,深化对新形势下民兵预备役部队职能使命的认识,深化对军事机关工作指导要求的把握。力求解决好“三个问题”:
一是确立重心地位。在持续推进后备力量核心军事能力建设的同时,切实把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作为一个时期的后备力量建设的重心突出出来,在组织筹划、部署任务、工作指导、跟踪落实、效绩评定等整体工作运行当中,真正成为一条重要的工作主线贯穿全程,切实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强化职责意识。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和军委胡主席把“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列入了军队和国防后备力量的职能使命范围,这就意味着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社会维稳、应对社会重大突发事件等行动,已不再是过去意义上的“参建”工作,而是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不再是“想干就干、不愿意干就不干”的“分外”活动,而是“逐级必须完成、完成不好就是失职”的“分内”政治责任。
三是明确评定标准。评价认定民兵预备役部队战斗力建设情况,最根本的是看它能不能履行好肩负的职能使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兵预备役部队承担着遂行战争行动与非战争行动两方面的军事任务,检验评定民兵预备役部队战斗力建设,必须围绕有效履行这两个方面的职能任务,确立起新的评定理念,制定出新的评定标准,不仅要看加强核心军事能力建设情况,同时还要看具备不具备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能力,确立好抓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的正确导向,把握好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深化理性思考,科学把握抓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的特点规律
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是一个内容涵盖面很大、关联范围很广的实践性课题。要带着问题深化理性思考,切实在研究“把握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的特点规律”上形成真知灼见。具体要注重“三个深化”:
一是深化对能力“支撑要素”构成特点规律的研究。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必然有其独有的构成和支撑要素,在组织指挥编成、力量编组使用、方案计划拟制、训练内容手段、后装保障模式、政治服务保障等方面,都与遂行作战与支前保障任务的要求有很多具体不同,把这些要素特点梳理好、研究透、把握准,下一步抓工作才会路数清晰,落实有效。
二是深化对能力“提高渠道”运行特点规律的研究。民兵预备役部队寓兵于民,抓战斗力建设,仅靠军事机关的自身努力,不可能取得预期效果,尤其是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指向、性质和完成过程,都呈现为“地方化”属性。这就决定了抓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必须重视聚合军地各方面的力量,走军地融合推进的路子。因此,要围绕树立融合观念、建立融合机制、确定融合内容、拓展融合渠道、强化融合措施,多思考,多研究,多提出一些实实在在的办法。
三是深化对能力“常态建设”保障特点规律的研究。过去常讲“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现在承担多样化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则是“千日养兵、随时用兵”。能否保持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的常态化建设,直接决定着能否随时随地完成好地方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赋予的各项急难险重任务。关键在于应危应急的关键时刻,能够召集上来队伍、拉得出、发挥作用。要紧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和具体工作实践,围绕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多样化军事行动能力常态化建设,多研究并拿出一些切实可行、实在管用的具体保障措施。
三、深化对策研究,切实理清抓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的具体思路
民兵预备役部队遂行多样化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由于各个地区的地理环境不同、人文环境不同、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不同,对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应紧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深化具体对策研究,力求达到“三个清楚”:
一是把本辖区的具体安全威胁因素弄清楚。要充分把握本辖区所处的战略位置、人文环境、地理条件、资源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真正把本地区现实和潜在的各种安全威胁因素分析透,分类逐项地梳理好,弄清哪些是重点威胁、哪些是一般威胁、哪些是频发性威胁、哪些是偶发性威胁。在此基础上,把握好“现实需求”与“实际可能”的关系,真正把那些需要军事机关应对、民兵预备役部队有能力应对的具体威胁因素确定下、把握好。
二是把本单位的具体工作思路理清楚。要认真分析本单位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发展形势,按照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实际要求,思考筹划加强本地区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发展规划,围绕确定具体目标、建设内容、方法渠道、政策保障等方面,搞好预先谋划设计,为下一步扎实推进本单位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奠定基础。
三是把具体推进落实措施搞清楚。要认真领会和把握好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的内在要求,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重点把该履行的组织领导、统筹指导、具体落实的具体职能和责任预先定好位,把抓工作落实过程中可能遇到和需要协调解决的实际问题预先想到位,把军地联合推进的具体措施谋划到位,强势推进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
四、深化保障机制,着力强化抓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整体合力
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的共同责任。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力量“合”起来,把行动“统”起来,齐心做工作,合力抓落实,保持后备力量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力争做到“三个健全”:
一是健全工作运行机制。要坚持好地方党委议军制度,合力破解影响和制约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健全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做到对各类突发事件早预测、早准备;落实情况通报制度,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军事机关通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为军事机关组织后备力量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提供依据;建立健全工作推进制度,逐级、逐部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促进后备力量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规范有序运行。
二是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军事机关要主动搞好与军事建设项目的对接协调,使包括后备力量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在内的军事建设项目有效搭载地方重大建设项目。要推动省级军地建设项目投资协调协作机制向市、县两级延伸,合理确定后备力量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规划。要发挥好国防动员和地方应急管理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军、警、民联训机制,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与驻军、公安、武警、消防及水利、林业、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进行训练和演练,切实走开军地兼顾、双向促进、集约高效的联训联演路子。
三是健全督导落实机制。要将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纳入地方各级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和目标管理体系。省军区系统和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联合检查督导力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实现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均衡发展、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