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下节能减排的路径研究
2010-04-07柯淑娥张倩
柯淑娥,张倩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西安710061)
金融危机下节能减排的路径研究
柯淑娥,张倩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西安710061)
本文以此次金融危机为大背景,从金融危机为节能减排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出发,重点分析了金融危机下节能减排的四条可选路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改善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与扩散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并提出了实现这些路径的对策建议。
金融危机;节能减排;机遇挑战;路径选择
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2006~2010年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平均每年同比下降4%以上)、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10%。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计算,截至2008年,万元GDP能耗累计比2005年下降了9.73%;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了8.95%和6.61%。不难看出,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两个指标完成情况较好,但单位GDP能耗指标完成情况较差,2009~2010年单位GDP能耗年均降幅需达到5%以上,才能实现五年降低20%左右的目标,节能降耗的任务十分艰巨。
一、金融危机给节能减排带来的挑战与机遇
1.金融危机给节能减排带来的挑战。首先,此次国家刺激经济举措所涉及的重点领域之一是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些建设项目是经济持续和均衡发展所不可缺少的硬件设施,但同时也拉动了钢铁、水泥等高耗能产业的发展。据专家测算,每100亿元的铁路建设投资,可产生对钢材、水泥等原材料需求约38亿元;每公里高速公路建设平均需钢材、水泥分别约1000、9000吨。这对我国钢铁、水泥等高能耗产业将会产生巨大的拉动作用。其次,在金融危机引致市场环境恶化和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企业本身经营环境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很难消化节能减排引致的成本增加,由此造成企业投资于节能减排的意愿减弱。最后,经济增长压力增大导致地方政府重GDP轻环保。以山东省的8000亿投资为例,能源产业投资占比高达43.7%,而环保和节能投资仅占1.5%。同时,从2008年底开始,中西部各省——内蒙古、宁夏、青海、云南等地先后出台优惠电价措施,扶持钢铁、电石、硅铁等高耗能企业。其中,内蒙古、宁夏都是2007年未能完成国家节能减排任务的省份,原本计划从2008年8月开始对电石、铁合金产业实施提高电价、限产等政策,金融危机使节能减排让位于经济增长。
2.金融危机给节能减排带来的机遇。首先,金融危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金融危机对我国产业格局具有双重影响作用:一方面,金融危机引发全球经济衰退直接对我国出口导向型产业、周期性行业和耐用消费品行业造成较大的负面冲击,迫使进出口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为加快转变出口产业增长方式、推进外部导向型产业结构调整等提供了契机,有利于促进我国进一步加强海外市场开拓,提高我国在世界经济和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金融危机加速全球产业重新布局,加快西方制造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有利于推动中国产业尤其是制造业的调整进程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其次,金融危机为理顺能源价格提供了机遇。能源价格改革势在必行,但考虑到能源价格波动对企业、家庭乃至整个宏观经济的影响,国家在改革时机的选择上一直犹豫不决。目前,全球经济衰退导致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下跌,为国内放开资源要素价格,理顺相对价格关系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遇。我们应利用国际能源价格相对较低、能源价格改革阻力相对较小的有利时机,放开成品油价格,使其与国际市场接轨,让油价随行就市,并促进能源价格结构调整,用价格机制促使企业主动节能减排。再次,金融危机有利于推动技术进步。德国经济学家格哈特·门施在《技术的僵局》一书中,利用现代统计方法对112项重要技术创新分析后发现,重大基础性创新的高峰均接近于经济萧条期,技术创新的周期与经济繁荣周期成“逆相关”,因而认为经济萧条是激励创新高潮的重要推动力,技术创新又将是经济发展新高潮的基础。通过技术创新不仅可以降低能耗,更重要的是它将通过作用于能源价格、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为中国经济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节能减排提供科技支撑。最后,金融危机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金融危机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我国都把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作为带动经济复苏的新增长点。据悉,目前全球已有近50个国家和地区将实施新能源政策。美国新任总统奥巴马提出的美国复兴和再投资计划,其核心内容就是要提高能源效率,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目前,中国政府对清洁能源的投入也在增加。
二、金融危机下节能减排可选路径分析
1.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我国自2000年进入重化工业阶段,重工业在GDP中的比重不断提升,发展速度加快。但重化工业同时也是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基于重化工业对现阶段经济增长的重要现实意义,以产业结构调整作为节能降耗的途径需要慎重。
要降低重化工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必须在解决经济增长对重化工产品需求的前提下,科学地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当前我国对重化工产品的需求主要来自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制造业。在中西部和农村基础设施供求差距还很大的情况下,基础设施建设对重化工产品的需求将很难被压缩,但在制造业方面,金融危机的爆发为制造业内部的结构优化提供了绝好的契机。金融危机导致我国出口大幅萎缩正是外向型经济依靠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低技术、低附加值产品出口创汇不可持续性的体现。2008年1~9月份,我国出口的鞋类、轻工乃至消费类电子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产品的增幅下滑严重,机电产品反而增长22.3%。因此,我国应抓住此次机遇,加快转变出口产业结构,从制造业内部结构调整来控制对重化工产品需求的增长。其次,鉴于当前我国第三产业过于依赖“生活型”服务业的低质结构,今后应加快发展金融、保险、咨询、物流等知识型服务业或“生产型”服务业,致力于服务业的结构升级和增强服务业的竞争能力,提高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
2.改善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我国国情决定了我国能源消费结构的发展战略应为:以煤炭为基础,积极开发石油、天然气,适当发展核电,重视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走优质、高效、洁净、低耗的能源可持续发展之路。其中,合理的能源比价关系是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的必要条件。但我国能源比价关系极不合理。就不可再生能源而言,国际通用的按热值计算的煤炭、石油、天然气比价关系大致为1∶1.5∶1.35,而我国实际大致为1∶4∶3。与石油和天然气价格相比,煤炭价格明显偏低,其直接后果便是对煤炭资源消费的过度依赖和严重的环境污染。就常规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而言,常规能源的成本明显低于可再生能源。一个重要原因是其生产过程的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等“外部成本”没有转化为“内部成本”而是转移给了社会,从而大大削弱了可再生能源的经济竞争力。这是制约可再生能源商业化开发应用的最大障碍。改善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的核心是价格问题。我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能源价格改革的原则是:价格要有利于反映能源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当然,由于能源作为上游产品,其价格变动波及效应较大,因此,推动能源价格改革应持更加谨慎的态度。
3.加快技术进步与扩散。技术进步是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路径,但作为技术进步主体的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往往和技术创新及扩散要求相矛盾。首先,存在技术的私人物品性质与环境的公共品性质的矛盾。其次,小企业在政府强制性节能减排要求下总是处于被动局面,而大企业则可利用主导地位蚕食小企业的市场份额,形成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再次,技术创新形成的新技术扩散速度很慢,虽然已经出现了效率更高的新技术,厂商却仍愿意投资于旧技术,这种现象普遍存在。
这些矛盾的解决需要政府部门的适当参与。具体来说,国家要重点支持节能减排技术基础性研究和应用研究,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攻克一批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同时,为打破技术扩散效率低下局面,政府应制定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引进和培育各类节能减排技术服务机构,提供节能减排项目评估、设计、融资、施工、运行、管理等全方位服务,克服节能减排新技术推广的障碍,促进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产业化。
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我国“十一五”规划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实现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但从目前的实践看,循环经济的发展主要是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在倡导,仅有少数部委、行业和地区在积极推动,循环经济普及范围小、深度不够、质量不高。主要原因是循环经济发展还面临诸多限制因素,市场从业者难以获得社会平均利润。如前面分析的可再生能源的价格远比不可再生能源高,由此构成推进循环经济的价格障碍;排污收费远低于污染损害补偿费用,甚至无法弥补污染治理费用,使循环生产环节的效益来源不能显现、成本难以回收,以致在现行市场经济条件下循环经济生产方式难以自发产生。要使企业和社会自觉“循环起来”,必须通过制度创新重点解决机制、体制和法制问题,构建资源再利用和再生环节的赢利模式,使市场经济条件下循环经济有利可图,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自发机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建立健全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1.健全发展与环境综合决策机制。发展与环境的综合决策机制就是将环境保护纳入各项政策、法规和管理的决策框架之中,通过决策程序的改变和发展与环境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的建立,产生清洁高效的社会经济结构,谋求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可持续发展。首先,要建立跨部门综合管理决策协调机制,由专门组织负责部门间的合作与协调,该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定权力,有解决政府部门间纠纷的权威,并保证工作的连贯性。其次,使发展与环境综合决策制度化、法制化;建立跨部门的有效的决策规则、公正的决策程序、透明的决策过程和高效率的协商机制;实施战略环境评价,对经济政策和公共政策、区域开发方案等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综合评价。
2.健全市场机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对市场信号的响应远比对政府强制措施的响应要有效得多。因此,越来越多的政府和国际组织倾向于运用市场机制来引导节能减排。健全节能减排的市场机制应从以下四方面着手:首先,在明确国家对能矿资源所有权的前提下,明晰能矿资源产权价格,通过一级市场由政府公开招标出让探明的能矿资源采矿权,同时完善能矿资源交易的市场机制,开放二级流通市场,使能矿资源能够根据其内在价值自由出让和转让。其次,在社会总税负不变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税收“绿色化”工作,优化税收结构。第三,健全排污收费制度,逐步推进“费改税”,扩大征收范围,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排污收费基金的管理。第四,推广排污权交易,使其成为未来利用市场机制实现减排的主要手段之一。
3.健全环境能源法制。目前,我国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已初成体系,但与西方节能减排先进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法规体系不完善和可操作性差。因此,国家应加紧修订细化《节约能源法》和《环境保护法》,完善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借鉴发达国家经验,使法律法规具有全面性、操作性、前瞻性,使政府、企业、家庭、个人都能在法律框架内找到节能减排的依据,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建立起一套长效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管理机制。
4.完善宏观经济政策。把节能减排纳入到产业、投资、贸易、研发、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的政策框架之中,实现经济政策与环境政策的有机融合,是推动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例如,通过完善产业政策鼓励新能源产业、低耗能产业和现代第三产业的发展,淘汰高耗能产业和产能;在投资政策上,国家应向节能减排的方向倾斜,向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的项目倾斜;在消费政策方面,通过制定和完善与可持续消费有关的法规、条例,辅之以财政、金融、税收、信贷等政策,重点扶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同时严格限制乃至禁止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产品生产和消费;对外贸易政策应着力填补贸易政策中有利于环保的政策缺位,增设鼓励性政策措施,特别是鼓励有利于环保的产品和服务贸易。
5.健全节能减排监测体系。能源和环境指标体系的作用在于提供客观可靠的数据支持,以监测环境质量,为环境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我国虽对节能减排数据统计提出了措施和方案,但统计体系很不完善,各级统计制度尚未真正建立,统计指标的设计比较笼统,不能为节能减排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我国应借鉴已有的MFA(物质流)核算方法,委派权威机构试行MFA核算。将环境指标体系与已有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整合,以保障数据的来源和适用性。同时将其与其它循环经济指标整合,在省市、企业等中观和微观层面建立子账户,夯实核算基础。在资源环境问题较突出的领域积极寻求国际合作,开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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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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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
A
1002-7408(2010)02-0099-03
2009年度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课题。
柯淑娥(1956-),女,西安人,陕西省委党校,教授,研究方向为资源经济、循环经济;张倩(1982-),女,陕西宝鸡人,陕西省委党校,助教,研究方向为资源与环境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