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的性质及对话理论*
——巴赫金思想研究
2010-03-21王铭玉
王铭玉
(黑龙江大学俄语语言文学研究中心,哈尔滨150080)
伊万诺夫(В.Иванов)在上个世纪70年代曾说过,“提出于20年代(指20世纪20年代——作者注),而仅仅在今天才成为研究者们注意中心的符号和文本系统的思想的功劳是属于巴赫金的”(钱中文1998:31)。
米哈伊尔·巴赫金(М.М.Бахтин,1895-1975)先后写作并出版了许多具有世界声誉的大作,比如《文学创作中内容、材料与形式问题》(1924年),《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1929年),《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1929年),《言语体裁问题》(1935年),《小说语言的史前期》(1940年),《言语体裁问题》(1953年),《语言学、文学与其他人文科学中的文本问题》(1961年),《拉伯雷的创作和中世纪及文艺复兴时期的民间文化》(1965年)等。由于巴赫金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其著述思想又“不合时宜”,他的著作除了1929年的两部专著外,大都被时光埋没。20世纪60年代巴赫金的学说开始为学术界,尤其是西方学术界所重视,其独特的学说在西方掀起了一股阐发热潮,他被看作俄罗斯结构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开拓者和超越者。可以说,巴赫金不只在学术上,而且在思想上给世界人文思想以巨大冲击。他在哲学、哲学人类学、语言学、符号学、美学、诗学、历史文化学等诸多方面都卓有建树,并在这些领域将发挥持续的影响。
在巴赫金的学术思想中有一个贯穿始终的线索就是他在各个时期就符号的性质(准确说是语言符号的性质)和对话理论所发表的看法,它们共同构成巴赫金符号思想的主体理论。
1 关于符号的性质
1.1 符号的物质性
在谈到符号的形式和内容时,巴赫金认为任何一个符号现象都有某种物质形式,“任何意识形态的符号不仅是一种反映、一个现实的影子,而且还是这一现实本身的物质的一部分。任何一个符号现象都有某种物质形式:声音、物理材料、颜色、身体运动等等”(巴赫金 1998a:350)。也就是说,符号的现实性完全是客观的,符号是有物质基础的,即以物示物,由此产生意义。为了更清楚地阐释符号的物质性,他还曾专门指出,“与自然现象、技术对象以及消费品一起,存在着一个特别的世界——符号世界。符号也是一些单个的物体,就正如我们看见的那样,任何一个自然、技术或消费的东西都可以成为符号,但是同时它又具有单个物体自身范围内的意义。符号不只是作为现实的一部分存在着的,而且还反映和折射着另外一个现实”(巴赫金1998a:350)。
1.2 符号的历史性
符号的历史性和符号的内容密切相关。巴赫金在关注符号的内容时,重点阐述了符号的“重音性”、“多重音性”特点。他指出,符号中反映的存在不是简单的反映,而是符号的折射。而这种折射是由一个符号集体内不同倾向的社会意见的争论所决定的,也就是阶级斗争。可以说符号是阶级斗争的舞台。因此,在每一种意识形态符号中都交织着不同倾向的重音符号。巴赫金认为符号的这种多重音性是符号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因为如此,符号才是活生生的,才具有运动和发展的能力。如果一个符号被排除在社会斗争之外,就必然会衰微,进而会退化为一种寓意,只能成为语文学概念的客体。
1.3 符号的社会性
巴赫金指出符号与社会环境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首先,他认为,任何意识形态的符号,也包括语言符号,在社会交际过程中实现时,都是由这一时代的社会氛围和社会团体所决定的。其次,对任何符号的理解都离不开该符号实现的环境,而且这一环境必然是社会的。第三,符号产生的环境也是社会的。符号只产生于众多单个意识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即符号只能够产生在个体之间的境域内,而且这一境域不是自然的,必须使两个个体以社会形式组织起来,即组成集体:只有这时它们之间才会形成符号环境。因此巴赫金强调,“任何符号无论如何都是社会的”(巴赫金1998a:378)。
1.4 符号的意识性
巴赫金认为,个人意识依靠符号、产生于符号,自身反映出符号的逻辑和符号的规律性。单个意识本身就充满着符号,因为意识是在集体的、有组织的社会交往过程中,由创造出来的符号材料构成的。也就是说,只有当它充满思想,具有了相应的符号内容,只有在社会的相互作用过程之中,才能成为意识。因此,巴赫金指出,“个人意识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事实”(巴赫金1998a:353)。我们看到,这里巴赫金又特别强调了社会交往,符号就是人与人交往的物化表现。
巴赫金在《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一文中着重阐释了符号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他指出,意识形态领域与符号领域是一致的,意识形态与符号是相互依存的:“一切意识形态的东西都有意义:它代表、表现、替代在它之外存在着的某个东西,也就是说,它是一个符号。哪里没有符号,那里就没有意识形态”(巴赫金1998a:349)。意识形态本身就是一种符号,它既具有现实性又具有精神性,换言之,它既是现实现象的一部分,又是精神现象的一部分。比如面包和酒,它们一方面属于消费性物质,另一方面又是基督教圣餐仪式中的宗教象征符号。再如,人的思想要通过语言来表达,而语言首先是一种符号、一个标记、一个指号,它具有绝对的物质现实性,即语言符号在传递人的心灵意识时具有客观实在性;另外,语言符号也包括所指成分,围绕着语言符号会不断地产生着意义,而“一切意识形态都具有意义”(巴赫金1992)。
巴赫金还分析了弗洛伊德的意识与无意识语言之间的斗争,认为它是两种社会力量之间的斗争,即官方意识与非官方意识之间的斗争。巴赫金还援引语录和引语来证明语言符号的意识形态性甚至是政治性。在语言交流中,人们常常会引用名人的经典词句。巴赫金分析了中世纪的引语,它们都是加引号的直接引语。这种引语带有生硬的宣扬理性主义和教条主义的性质,具有绝对的权威性,这恰好与中世纪神学、理性主义和机械论占统治地位的哲学思潮有关(周泽东2002:91)。
1.5 符号的可解码性
巴赫金把“语言”看做“符号体系”的一种,他认为任何的符号体系原则上都总是可解码的,即译成其他的符号体系。所谓解码一般主要是针对“理解”环节而言的(白臻贤2006:103-104)。那么人们是如何理解符号呢?巴赫金谈到以下三种情况:其一,通过熟悉的符号弄清新符号的意义。这种方法把符号归入一个符号群,是一个整体,其意义的发展是连续不断的。其二,无论是外部符号,还是内部符号,对它的理解都是与该符号实现的整个环境的密切联系中得以完成的。因为符号的符号性在于它和社会环境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其三,内部符号使人们得以感受和理解外部符号。因为没有内部符号就没有外部符号。不能够进入内部符号的外部符号,也就是不能被理解和感受的外部符号,就不再是符号,而变成了一个物体。以上谈到的是符号理解的途径,而对符号进行解码时,我们还要关注其过程。巴赫金曾经专门列举过它的4个过程:一是对物理符号(词语、颜色、空间形式)的心理上和生理上的感知;二是对这一符号(已知的或本知的)的认知。理解符号在语言中复现的(概括的)意义;三是理解符号在语境(靠近的和较远的语境)中的意义;四是能动的对话的理解。这个模式可简约为:感知→认知(概念意义)→ 认知(语境意义)→能动的对话。第一阶段之所以纳入理解过程,是因为所感知的不是物体,而是“物理符号”,即人们经由意识形态所感知的意识;第二和第三过程都是认知过程:由概括而具体,由一般而特殊;到第四阶段,则是积极的、能动的对话过程。这关系到符号接受者个人的思想意识形态的参与和交流。
在认识“理解”概念时,我们要区分容易被混淆的另一个概念“解释”。巴赫金认为,“解释”与“理解”有本质上的不同,这决定于何者具备对话关系。在解释的时候,只存在一个意识,一个主体,这时解释对客观不可能有对话关系,所以解释不含有对话因素。反之,在理解的时候,则有两个意识、两个主体,是解释者和符号使用者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因而理解在某种程度上总是对话性的。
1.6 符号的话语性
在此,符号主要指人类的语言。在巴赫金看来,作为最纯粹和最巧妙的社会交际手段的话语,也是最纯粹和最典型的符号。他认为只有在语言里,符号的特性和交际的全方位的制约性才能表现得那么清楚和充分。他说,“话语的整个现实完全消融于它的符号功能之中。话语里没有任何东西与这一功能无关”(巴赫金 1998a:354)。可以说话语是最典型、最纯粹的符号。巴赫金认为话语符号具有一定的普适性。我们知道,话语之外的其他符号材料在意识形态创作的一些个别领域都被专门化了。这样,每一个领域都拥有自己的意识形态材料。这些专门化符号与象征在其他领域是无法被运用的。而话语符号是普遍适合于意识形态功能的,即可以承担任何的意识形态功能:科学的、美学的、伦理的、宗教的等等。除此之外,符号的话语性还具有不可忽视的伴随特点,即话语伴随和评论着任何一种意识形态行为。如果没有内部语言的参与,无论哪一种意识形态现象(绘画、音乐、仪式)的理解过程都不会实现,虽然这并不意味着话语可以替代任何一个意识形态的符号。“但是同时这一切无法用话语替代的意识形态的符号都依靠着话语,由话语伴随着,就如同唱歌的伴奏。”(巴赫金1998a:355)
1.7 符号的元语言性
在符号的语言学功用问题上,巴赫金的思想往往被解读为或被翻译成两个概念:元语言性和超语言性。从表面上看来,这两个术语似乎有所区别,但实际上反映了巴赫金对语言学的一种辩证哲学思想。
巴赫金对语言学的阐述主要体现在两个问题上:符号在人类思维中的作用以及表述在语言中的作用。前者和元语言性相关,后者和超语言性相关。首先,巴赫金把语言看作符号体系的一种,他认为任何的符号体系原则上都是可解码的,即译成其他的符号体系。因此,存在着各种符号体系的共同逻辑,有一个潜在的统一的语言之语言,发挥着元语言的作用。显然,巴赫金的策略是揭示一种贯穿在所有语境当中的共同特征,找出一种可以解释研究对象的元语言,他认为正是这种元语言构造了诸意识之间的人际关系,形成了人类的认识活动,起到了一种社会原动力的作用。再则,在巴赫金的思想中,语言符号还具有超语言的性质。在研究语言符号时,我们不仅应该关注语言内部的事情,还要关注语言外部的事情。换言之,我们在承认语言符号系统性的同时,还应致力于思考具体情境下具体话语的复杂性质,因为这里有另一种同样井然有序的系统性。在巴赫金看来,人的语言活动的真正中心,不是语言体系,而是话语活动中的表述。他指出,任何一个具体的表述,都是特定领域中言语交际链条中的一环。每一表述首先应视为是对该领域中此前表述的应答──它或反驳此前的表述,或肯定它,或补充它,或依靠它,或以它为已知的前提,或以某种方式考虑它。因为表述在该交际领域里,在这个问题上,总要占有某种确定的立场。要确定自己的立场,而又不与其他立场发生关系是不可能的。所以,每一表述都充满对该言语交际领域中其他表述的种种应答性反应。这些反应有各种不同表现形式。这样,言语交际就成为积极的“思想交流”的过程,所交流的思想彼此之间不是漠不关心的,每一个思想也不是独立自足的,它们彼此熟悉,相互反映。每一表述都以言语交际领域的共同点而与其他表述相联系,并充满他人话语的回声和余音(巴赫金1998:177)。
可见,巴赫金关于语言符号的思考具有重要的本体论意义,他拒绝那种为了获得语言系统的全景而本末倒置看待语言的做法(为了获得纯净的范例和词典意义,而不顾言词的具体生成过程),拒绝将语言与社会、宗教、人的本质割裂开来的做法,解决了语言显而易见的系统性特征(例如词法、句法或相对固定的词义)与无法纳入系统的语境及语言外因素表面上的分裂状态。由此来看,对巴赫金关于语言符号的“超语言性”或“元语言性”的理解都是正确的,而“元语言性”的阐释可能更接近本质。
2 关于对话理论
对话思想的提出是巴赫金的杰作。他一生把自己的学术目光投向语言同生活、个性和社会密不可分的联系,站在哲学的高度考察语言文化活动,他借助于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的分析,提出了他在诗学、美学和哲学之上的基本立场——对话主义,为学术界带来了诸多启示。
对话主义作为巴赫金学说的哲学出发点与理论归宿,在其整个思想体系中占据着重要位置(蒋述卓李风亮2000:128)。“对话主义”或称“对话性”滥觞于巴赫金的哲学人类学观点,是巴赫金在论述“复调小说”理论时提出的,是在研究俄罗斯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Ф.М.Достоевский)小说的基础上加以阐发的。巴赫金认为,陀氏小说从整体上可以说处处都渗透着对话性,体现着以下几个重要特征:一是“平等性”。小说主人公之间、主人公与作者之间是平等的对话关系,都有着自己的“言说”权。“在地位平等、价值相当的不同意识之间,对话性是它们相互作用的一种特殊形式。”(巴赫金1998:374)小说中人物的“言说”权,也是“对话性”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巴赫金看来,陀氏具有一种天赋的才能,他可以听到自己时代的对话,在这个时代里不仅能把握住个别的声音,更重要的是把握住了不同声音之间的对话关系、它们之间通过对话的相互作用。他能听到居于统治地位的、得到公认而又强大的时代声音,即居于统治地位的主导思想,还听到了一些较微弱的声音和一些还没有完全显露的思想,听到了潜藏着的思想及刚刚萌芽的思想。(刘坤媛2006:109)二是“自主性”。小说中并不存在着一个至高无上的作者的统一意识,小说中每个人物都具有独立的“自主意识”,小说正是藉此展开情节、人物命运、形象性格,从而展现有相同价值的不同意识的世界。换言之,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是有生命力的,有自己的思想、观念,而作家在复调小说里“描绘任何人”,都“把自我意识作为主导因素”,这种主导因素“本身就足以使统一的独白型艺术世界解体”(巴赫金 1998:67)。可以说,没有人物“对话性”自主意识,就不可能有人物心灵的“微型对话”,也不可能有小说布局上人物之间、作者与人物之间的“大型对话”(刘坤媛2006:109)。三是“积极性”。小说中主人公的主体性和不同意识世界的展现,并不意味着作家是消极的、没有自己的艺术构思和审美理想,而是指作家在创作过程中给自己的人物以极大的自由,在其想象的空间内让他们以对话的方式充分表现自己的见解,同时把各种矛盾对立的思想集中置于同一平面上描写,努力营造一种共时性的存在状态,而作者的意识则随时随地都存在于这一小说中,并且时时刻刻具有高度的积极性。以上这些特征是巴赫金对文学作品的一种创造性剖析与发扬,它让我们感受到了作品主人公的独立性和内在自由性,让我们感悟到了对话的未完成性和未盖棺论定性,让我们似乎聆听到了作品众声合唱的复调性。
2.1 主体间性
我们知道,“主体间性”是一文化哲学概念,主体之间的对话与潜对话正要凭依于这种“间性”的存在。在巴赫金的研究中,与此密切相关的是“他性”的存在,没有他者就没有不同于“我性”的“他性”,对话是无法形成的。的确,不仅在理论构建上,在研究的实践中,巴赫金也始终延续着这种基于“间性”基础之上的“他性”思想。“就研究体裁而言,他在陀思妥耶夫斯基、拉伯雷及其他作家间寻求着对话;在研究观念上,他在俄罗斯与德国哲学及其他西方思想资源间寻求着对话;就研究目的而言,他在文学与哲学、语言学、人类学等不同学科间、文学因素与非文学因素间寻求着对话;他在研究小说中人物之间的对话、作者与主人公的对话,也在试图以此进行自己与作品人物、作者及其他研究者的对话。”(蒋述卓 李风亮2000:129)巴赫金具有开放性、相对性、包容性的对话立场以及对独语策略的消解应该引起语言文化学界对自身存在境况与发展路向的反思,我们的研究必须要谋求不同话语系统及文化体系的共存,注重“间性”和“他性”,并在此基础上寻求相互生发的基点,因为文化本身的主要任务一是教会你尊重他人的思想、领会他人的思想,二是教会你同时保留自己的思想、创新自己的思想。
2.2 复调理论
复调概念原本借自音乐创作中的“复调音乐”,指多声部的同步进行。把它运用为小说形式原型的譬喻,是巴赫金的一个原创,是巴赫金对话小说理论在诗学中的应用性变体。巴赫金藉此来概括陀思妥耶夫斯基作品中新的话语类型,指出了此类小说的特点。“复调的实质恰恰在于:不同声音在这里仍保持各自的独立,作为独立的声音结合在一个统一体中,这已是比单声结构高出一层的统一体。如果非说个人意志不可,那么复调结构中恰恰是几个人的意志结合起来,从原则上便超出了某一个人意志范围。可以这么说,复调结构的艺术意志,在于把众多意志结合起来,在于形成事件。”(巴赫金1998:27)显然,复调概念远远超出了狭隘的小说叙事学的概念,因为巴赫金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的解读,有他自己的美学语境,他从小说语言入手,关注小说语言的人文精神。
巴赫金复调理论与复调小说密切相关。他认为,复调小说与独白型小说的不同之处在于作者与主人公的关系。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主人公,是具有充分价值的言论的载体,而不是默不做声的哑巴。在复调小说里,作者不把他人意识变为客体,并且不在他们背后给他们做出最后的定论。作者会感到存在着平等的他人意识,这些他人意识同作者意识一样,是没有终结,也不可能完成的。“作者意识所反映和再现的不是客体的世界,而恰好是这些他人意识以及它们的世界,而且再现它们是要写出它们真正的不可完成的状态。”(巴赫金1998:90)既然他人意识不能作为客体、作为物来进行观察、分析和确定,那么同它们只能进行对话的交际。思考它们,就意味着同它们说话。因此,作者对待主人公应采取对话的态度:他是在和主人公说话,而不是讲述主人公。
巴赫金的复调理论实质上是在倡导对话式的艺术思维,反驳的是“独白型”的创作原则。巴赫金发现艺术创作中的他我互动,即作者与主人公的相互关系,最接近现实生活中的他我互动,但又有着原则的不同。在生活的认知中,认知者把被认知者视为独一无二的发展变化着的具体个人,不断地对其进行深入观察而不作定论。在文学认知中,作者则对主人公作出终极判断,一切尽在作者的掌握之中,主人公再没有发展与变化。作者控制主人公,并予以最终的完成和定论,这可以说是审美观照的通行的法则(王铭玉2004:166)。
2.3 狂欢化理论
“狂欢化”概念源自古希腊罗马或更早时期的“狂欢节”型的庆典。巴赫金一直锲而不舍地关注“狂欢化”现象,几乎从未间断过对狂欢化诗学的研究。“狂欢化”概念不仅被巴赫金用作对拉伯雷小说的特征描述,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对社会转型期文化特征的概括。夏忠宪在对巴赫金狂欢化诗学理论研究之后指出,狂欢化有其独特的外在特点和意蕴深刻的内在特点(夏忠宪1994:74-82)。比如,全民性、仪式性、距离感消失、插科打诨等是其外在特点,而狂欢式的世界感受、两重性、相对性等则是其内在特点。当然,对狂欢化的简单解读不是巴赫金的目的,而对狂欢精神的阐发与移植方是巴赫金的所图。巴赫金认为,狂欢精神使一切被等级世界观所禁锢的东西,重又活跃起来。神圣同粗俗、崇高与卑下、伟大同渺小、聪颖与愚钝等接近起来或融为一体,它们之间的界限被打破、鸿沟被填平(夏忠宪1994:78)。看来,狂欢化是一种特殊的语言或符号,是一种特有的思维方式。同时,它还可被视作更广泛的精神文化现象,是一种文化渗透和文化交合的产物。狂欢化诗学是巴赫金多年来潜心研究、精心架构的理论体系,它倡导一种渗透着狂欢精神的新的历史观,它对文化研究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第一,文化的多元性。巴赫金视野中的“狂欢”是对社会、宗教、伦理、美学、文学的等级、规范的颠覆,打破了文学体裁的封闭性,动摇了单一文化的垄断地位,使各种亚文化、俗文化与官方主流文化的二元对立日益模糊含混,使众多难以相容的因素奇妙地结合在一起,使其在对立、碰撞、冲突间又相互渗透、交流与对话,达到同时共存、多元共生(夏忠宪1994:80)。第二,文化的平等性。“在隐喻意义上,狂欢化实际隐喻着文化多元化时代不同话语在权威话语消解之际的平等对话。”(蒋述卓 李风亮 2000:131)在以往的文化研究中,人们的主要目光停留在“中心文化”之上,而对“边缘文化”常常不屑一顾。狂欢化理论对此给予了警示:“在众声合唱、多极共生的时代,任何一种思想或话语所尝试的‘独白’企图,最终都将以一种喧闹近乎喜剧的情境收场”(蒋述卓 李风亮2000:131)。因此,中心与边缘不断的位置互换,将成为未来文化研究的可能景观,而传统文化研究中对中心话语的尊崇和对边缘话语的漠视,也将因着价值论的退场而被动摇。第三,文化的开放性。巴赫金指出,“在欧洲文学的发展中,狂欢化一直帮助人们摧毁不同体裁之间、各种封闭的思想体系之间、多种不同风格之间存在的一切壁垒。狂欢化消除了任何的封闭性,消除了相互轻蔑,把遥远的东西拉近,使分离的东西聚合”(巴赫金1988:190)。文化研究与此非常相似,应该积极寻求多种因素不同寻常的综合,主张内容和形式的开放性,把各种文化类型、不同的思维体系(常规的体系和狂欢的体系)、多种手法等结合起来,展现纷繁万状的生活原生态和价值观念多向的世界。
巴赫金学术思想的核心和精髓是对话理论,其主旨在于强调一种积极的、崇尚个性、注重平等参与的人文精神。对话思想贯穿了他的语言学、符号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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