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推进高职教育战略目标实现的财务管理研究
2009-12-10陈建平
摘要:为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十一五”期间浙江省采用“种子基金”引领,加大投资力度,规范财务运作管理,构建了良好的财务制度环境,成功实践了有效的财务制度安排,加快了高职教育战略目标实现的进程。
关键词:浙江省高职教育;战略目标;财务制度安排
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大批量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和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使命,在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浙江省“十一五”期间高职教育的发展战略目标是:打造高等职业教育强省,到2010年,高等职业教育在全国处于先进水平。围绕这一战略目标,浙江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高职教育发展进行了全面地部署,其中实施有效的财务制度安排是一项重要举措。
加大投资力度,促进高职院校发展
高职学院具有的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双重特性,决定了高职教育的高起点、大投入。事实上,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本要高于普通本科教育,世界上众多开办职业教育的国家的办学经验表明,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本是普通教育2.5倍。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2006年省财政生均拨款6500元,学费是每年每人4400元每,高职院校省财政生均拨款3900元,而学费是每人每年6000元,除去按学费20%计提的用于学生奖学、助学的专款,生均办学经费高职学院比普通本科学校少了1320元,这严重地影响了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的提高,严重地制约了“高职教育强省”战略目标的实现。2006年下半年省财政厅、教育厅职能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对加大高职院校投入进行了有效的财务制度安排,为加快实现高职学院战略目标提供了财力保障,具体措施如下:
调高生均拨款定额2007年起,普通本科学校生均拨款6500元调高至6800元;高职学院生均拨款系数从普通本科学校0.6,调增至0.63;为鼓励投入较大、省内经济急需的先进制造业等专业的发展,理工科拨款系数调高至1.2。2007年,浙江省公办高职文科生均拨款4282元,调增204元;理工科生均拨款5140.8元,调增1060.8元。
实行高职“实训、双师”专项补助根据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及相关规定,高职学院专任教师中的70%要达到“双师型”,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的时间去企业一线实践;高职学院要加大真实或仿真实验室的建设,学生的实践课时与理论课时为1∶1。为逐步消化高职教师70%“双师型”人才的培养成本,加大对高职院校实验室的建设力度,2007年起省财政增设“实训、双师”专项定额,文科300元/生·年,理科500元/生·年,并要求学院1∶1配套。
实行专业建设、人才专项资助至2010年,浙江省教育厅评选将200个高职院校省级特色专业,200个专业带头人,100个工学结合的教学资源库,500门国家及省级精品课程,1000本省级重点教材,每年从高职院校中,评选若干名名师、教坛新秀、青年骨干教师等。共有16项专业建设资助计划,省财政安排资金进行专项补助扶持。
加大对示范高职学院的资助对进入国家示范高职学院的本省院校,省财政配套资助,对浙江省20所示范高职学院安排2亿资金专项资助,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按省财政资助1∶1配套投入。
投入的加大,有效地改善了省属公办高职院校的办学条件,提高了核心竞争力。至2008年,省属公办高职院校(不含筹建,下同)13所全部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评估,其中3所成为了国家示范高职,9所成为了浙江省示范高职院,1所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学院。
“种子基金”乘数效应,
引领高职院大学生创新创业
为提高高职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省财政厅企业处从存量预算中划出了一部分专款,作为“种子基金”,引导高职学院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设立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在归口管理的省属公办高职学院中遴选文、理各一个学院进行试点,优选的基本条件是有一定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积累,对开展下一步工作有思路,有合理、有效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文科学院的扶持基金为100万元,理科学院的基金为150万元。两个试点学院取得省财政专项资金后,进行资金配套,并分别制定或修改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奖励办法》、《大学生创新创业申报要求及其实施流程》、《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激励和规范运作的制度,启动学院的创新和创业教育工作。
对创新创业成果进行定额奖励具体是对归口管理的公办高职院校取得省级以上的大学生技能竞赛前三名的进行定额奖励;由教师和学生组成团队发明创造取得专利权的进行定额奖励。
专项资金绩效考评省财政厅企业处对两个试点学院基金使用情况考核评审,使用情况良好,补足基金。同时对两个试点学院工作进行总结,并推广到全省其他所属公办高职院校。此项工作从2007年12月启动,仅一年时间就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试点学院发挥了示范效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专项基金成为“种子基金”,发挥了“乘数”效应 ,如文科试点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财政专项基金拨入100万元,学院配套投入822万元。(2)创新创业成效显现。省财政厅企业处归口管理的高职学院占省属公办高职学院54%,在浙江省第六届(2008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奖面达60%,占获奖省属公办高职学院的75%,光明日报、浙江日报、钱江晚报、浙江教育信息报等媒体,多次报道这几所高职学院在创新创业教育上取得的成绩。
规范财务运作管理,
促进高职学院实训基地建设
为加强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增加高职院校实训基地的有效投入,切实解决职业院校实训条件差、实训工位不足等问题,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除增加实训基地建设专项定额,要求行业(示范建设项目)、学院配套投入外,还着力加强了高职学院实训基地建设的财务激励与规范运作管理。
对实训基地建设进行立项评审省财政厅企业处制定了《省属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立项评审标准》,对归口管理的高职院校的实训基地建设从规划、实训教学、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的可行性、项目经费预算和使用的合理性,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六个方面进行评价,确定省财政对基地建设支持程度(重点支持、一般支持,不予支持)。
对实训基地建设进行分类管理省财政厅企业处下达了《关于对省属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提出对重点支持的基地,在完成本校教学任务后要向省内同类院校开放,实行教学资源共享共用。共享基地双方院校应订立共用协议,并将协议副本报送省财政厅企业处,共享基地所发生的耗材由使用学院承担50%,其余50%由省财政补助给基地所在学院。
对实训基地建设进行绩效考评省财政厅企业处制定了《省属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绩效评价指标及标准》,分别制定了2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34个三级指标,从业务、财务两个方面对基地的立项目标完成绩效及资金使用的效率进行考核。实行学院、主管部门、省财政三级评价。学院、主管部门每年自评,省财政厅每三年对学院进行一次综合评价。省财政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学院针对通报中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实训基地建设绩效考评结果应用于下一年的财政专项资助安排。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实训基地的支持对符合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省教育厅积极推荐,如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有五大实训基地,其中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实训基地、生物与食品技术综合实训基地,分别获中央财政资助和省财政重点支持。有效的财务制度安排,促进了高职学院实训基地高质量的建设。一是形成了高水准建设实训基地的共识以及基地立项评审和绩效评价的定性、定量的标准,使得高职学院实训基地建设有了一个明确的目标,政策的引导作用得到了具体的体现,上下形成了一种工作的合力。二是基地建设水平及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财政重点支持的基地大多实现了立项建设的目标,即专业特色明显,辐射面宽、容量大,使用效率高,社会效益显著。2006年浙江省还没有一个实训基地达到优秀标准,到2008年实训基地考核的优秀率已达50%。三是基地的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经考核的学院均按考核要求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了资产管理的制度,对基地项目加强了预算管理,实行了分项目核算,并通过多次检查整改,加强了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高了学院整体的财务管理水平。
构建良好的财务制度环境,推进高职人才培养模式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高职教育重要的人才培养模式,也是建设浙江省“高职教育强省”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推进该项工作开展,浙江省着力构建良好的财务制度环境,推进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着力制度环境建设浙江省率先出台了《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对校企合作双方的职责与合作机制、统筹与管理、扶持与保障、法律责任进行了全面规定,明确了校企双方在校企合作中的义务和权利,在全国首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保护和促进了高职学院与企业的联姻。
实施“示范高职院”工程选拔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上有创新的高职院校参加全国“示范”评选,入选的由省财政配套投入,同时,在全省范围遴选20所省级示范校,三年内由省财政、行业、高职院校三方各投入1000万元进行建设,三年后组织专家验收、总结、推广。
政府投资搭建高职工学结合实训平台2007年杭州市人民政府决定选址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安排财务预算2亿元,由杭州市劳动局、教育局、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筹建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作为杭州市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与鉴定的平台,融培训、实训、考证于一体,并努力争取成为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
财政厅实行专项补助浙江省财政把高职院校企合作的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以工学结合为内容的创业教育均列入了财政专项资助范围,并要求学校1:1配套,按项目进行管理,实行绩效考评。杭州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2008年提出的“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 的指导意见,对在杭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尚未就业的杭籍大学毕业生和外地来杭就业创业毕业生,以及用人单位新招聘、待实训的大学生的实训和技能培训进行财政补贴。2009年起杭州市财政对接收大学生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进行1000元/人专项补贴。宁波市政府要求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或已开征职教统筹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设立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良好的财务制度环境激发了校企双方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积极性,浙江省高职学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据浙江省教育厅调查统计,2008年浙江省平均每个高职院校有校外实训基地115个,企业兼职指导教师数量占专业教师总数的23.47%。2008年浙江省高职学生平均就业率达96.01%,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8年底浙江省47所高职院校,有5所因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有益实践,成为全国示范高职院校,20所成为省级示范高职院校。
结语
财务制度安排是指一个组织规范其财务活动和协调财务关系的一组具体规则的集合,包括各类财务法规、规章,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通过产权安排及财权配置形成的行为规则。浙江省在推进高职院校战略目标实现中财务制度安排的成功实践,得益于明确的财务安排理念以及对财务制度环境、财力保障体系、财务约束机制的整体建设。
当然,有效的财务制度安排,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个不断实践探索和完善的过程。随着高职院校战略目标的推进,会出现一些深层次、复杂的财务关系人的责、权、利的协调问题,如现阶段对财务关系人激励政策和约束机制作用弱化时,如何重构利益驱动和约束机制,如何对财务关系人进一步激励或制约等问题。因此,只有不断完善和创新财务制度安排,才能持续发挥财务制度安排在高职院校战略目标中的引导、激励和约束作用,为高职院校战略目的标推进提供财务制度层面的保障。
参考文献:
[1]王明伦.高等职业教育有效发展战略分析[J].中国高教研究,2008,(3).
[2]宋献中.论财务制度的功能与设计原则[J].广东财会,2000,(5).
[3]陈建平.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可持续发展的思考[J].教育与职业,2008,(6).
作者简介:
陈建平(1962—),女,浙江杭州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