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自然村:“公益性福利项目”真相
2009-10-31王立三
王立三
自然村项目在光鲜的老年大学外衣下一路绿灯,以星级的姿态出现化人们的说野中。
孙占勤站在自家院子里,这位80岁的老农神情默然,抬头望望“南岭”那片被庄稼包围的黄墙红顶建筑群——吉林省自然村,如鲠在喉。“那是一等地,庄稼能长这么高。”他努力扬起手。15年前,这片丰腴的黑土便再也不能如他所愿,长出庄稼。
“地别种了,国家要用”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长岭子村八家子屯,这个地处长营(长春一营城子)高速公路边的小村里,像孙占勤这样“一垄地都没有”的近30人。这些失地农民清楚地记得,1995年春播前,他们刚刚将种子、化肥和农药准备好,就接到上面的口头通知:“地别种了,国家要用。”
八家子屯40%多的土地,被划人长营高速公路的征地范围。
《瞭望东方周刊》了解到,1995年八家子屯拟征用作长营高速公路建设用地约为33公顷,而整个屯全部耕地为72.18公顷。由于失地农民不断上访,其中有14公顷土地在荒芜一年后退还,征地方按照每公顷1万元的价格补偿了14万元的荒地损失。
“当时也不知道征多少、补偿多少,反正就是等。”失地农民急切地需要一个说法,直到1996年4月,村民被通知领取征地补偿款,“就开个小窗户,见不到人,把名章递进去,然后就把钱给你了,当时没看到征地协议。”失地农民孙占国称征地补偿协议和长春市朝阳区公证处公证书他在1997年才第一次见到,他一直坚信那些“都是伪造的”。
据了解,1995年长营高速在八家子屯征地18.592公顷,其中高速公路主干道占6.758公顷,作为“养护工区”的土地为11.834公顷。1997年后,长营高速公路通车。养护工区的土地,在荒芜近9年后,却转而建成“公益性福利”项目吉林省自然村。“国家修高速公路征地,我们不能说什么,但自然村是商业的。”孙占勤无奈地说。
征地补偿给失地农民带来些许安慰,但他们很快发现,事情还没结束。199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他们被排斥在重新分地的范围之外,此时,八家子屯人均耕地已急剧下降,由原来的人均2.6亩降至11亩。
老无所依
15年前修建长营高速公路时,只有60多户的八家子屯,牵扯到征地中的就有48户。历经十多年的诉讼上访,坚守下来的只有15家。这期间,大家信赖的“核心人物”王有金离世,孙占勤觉得“他是被活活气死的”。
失地农民回忆,长营高速建设期间,这块地的一部分被当作建路的“料厂”,堆放沙石。1997年长营高速建设完成,除了建设一个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的服务区外,这里并没有按照征地用途建成“养护工区”,土地一直荒着。
在上访与官司的十年交替中,这些农民甚至学会了用自己的语言阐释《土地法》:“征地撂荒两年,就应该收回让我们种,那块地到2002和21303年时被租出去种草坪,先后荒了有八九年。”
2003年,这块地上进驻的施工队伍让村民们不安。他们后来听说,这里建的是号称吉林省内最大、全国一流的老年公寓。
孙占勤说:“当年卖地,给的补偿是9854.42元,这10多年,打官司就花了3000多元。现在地没了,只能靠儿女给点养老金。”
年过半百的孙国山很无奈:“我家8个人,一块地都没有。”平时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的他甚至不敢想象自己的老年生活。
土地变更
村民们认为,长营高速公路建设超范围征地预谋已久。
无论如何,“自然村”已摆在他们面前。他们绝难想象,自己为之奔走呼号的11公顷土地,缘何以“慈善划拨”的形式落入自然村名下。
本刊记者获得一份《关于兴建吉林省自然村的请示》,这份由吉林省交通厅下属公司宝路集团向吉林省民政厅的请示文件,称自然村是“一项泽被后世的社会公益福利项目”,是为了“响应国家发展社会老年福利事业的号召”,“弘扬中华民族尊老、养老的传统美德”。
其实,早在宝路公司提出申请前一个月,长春市政府办公厅专题会议纪要就已经明确,“全力支持吉林省交通厅老年大学(自然村)建设项目,涉及土地、环保、规划等方面手续,有关部门将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尽快予以办理。”并称该项目属于公益性福利项目,可给予政策扶持。
请示文件在2003年6月以超常速度得到吉林省民政厅的审批。
2003年7月,吉林省发改委以调整批复的形式,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认项目场址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长岭村,占地11.8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682平方米,建设资金1.2亿,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值得一提的是,在2003年5月,吉林省交通厅去函请求长春市国土资源局“把长营高速公路长春养护工区占地划供兴建自然村(老年大学),以便尽快开工建设”。
本刊记者调查得知,吉林省自然村按土地管理费1元/平方米和登记费05元/每平方米,向代收的长春市银行缴纳150977元后,2003年11月28日,这块使用权面积为100652.4平方米的土地,获得吉林省政府颁发的编号为吉国用(2003)第010400140号的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人由原来的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司换成了吉林省自然村,地类(用途)栏也由“其他交通”变更为“慈善用地”,使用权类型则为“划拨”。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副局级员张连成告诉本刊记者:“当年是尽量多给农民补偿的。当时有发改委和民政厅的批文,符合划拨用地目录。”他直言,在其工作当中鲜见荒置未建设的划拨土地被收回。
一切似乎都顺理成章,没有人注意到被征地农民的感受。
被指“挂羊头卖狗肉”
吉林省自然村官网介绍,该项目隶属于吉林高速集团,是一处集旅游度假、商务会议、婚宴餐饮、康乐健身、老年公寓于一体的多功能生态度假村,按照国家旧星级标准建造。拥有标准客房198问,豪华套间19间,装修风格各异的连体别墅8栋,床位500张。村内建有老年公寓、老年大学、老年医护和康体中心,还有网球、游泳、乒乓球、羽毛球、台球、室内高尔夫球、射箭以及反恐训练、真人列抗炮战等康体、娱乐设施。
如今,打造吉林省内最大、全国一流的老年公寓的说法,已很少再被提起。
自然村项目在光鲜的老年大学外衣下一路绿灯,大部分基建工程在2003年9月9日就已开工,2004年末基本结束,2005年开业。开业后的自然村以星级姿态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本刊记者调查得知,早在自然村项目立项前的2002年9月9日,吉林省自然村发展有限公司就已成立。这家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
朝林,经营范围为老年公寓、娱乐、休闲、健身、花卉种植。2005年6月,经营范围增加“餐饮”;8月,凭借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增加“客房”。至2006年,自然村成为经营客房、餐饮、康乐、洗浴的经营性场所。最新资料表明,其经营范围又增加了“会议接待、广告、交通工程、混凝土预制加工”等25项。
伴随着经营范围的逐步扩大,自然村老年公寓的功能却在弱化。一位员工向本刊记者透露,这里就是度假村,很多单位都会来开会或休闲,老年公寓常年没几个人。
一位知情者告诉本刊记者:“自然村是挂羊头卖狗肉,以办社会福利机构老,年公寓的名义修建,仅土地出让金一项就会省下来3000万元。各种配套费都会省下,包括减免一部分税费。”
谁在住老年公寓
据了解,自然村在吉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申领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每年都须到吉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年检。
吉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于明告诉本刊:“像自然村这样的民办非企业机构一般会享受一定优惠的政策。”至于本刊记者提出自然村经营已超出所登记的“为全省老年人提供供养、医疗、康复和文化娱乐服务”的范围,他未予置评。
作为“公益性福利”项目的自然村,将优惠政策充分用足。一位司机告诉本刊记者:“只要在自然村消费,从长春到自然村这段,来回12公里的高速路就不用缴通行费。”
10月17日,本刊记者致电自然村,服务员称标准间为498元/天,套房890元/天,别墅基准价格为4800元/天,现在客满,要订房需在23号之后。
10月21日,本刊记者再次致电自然村,对方称老年公寓最好的房间每个月4800元,现在常住的只有1位老人,短住的老人有三五位。
自然村名义上的主管部门是吉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自然村没有几个老人,一年四五万元,谁能住得起?那就是一个度假村。”
吉林省自然村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晓兵回应《瞭望东方周刊》说:“自然村每年会有300名老人在这里修养,部是季节性的,和客人差不多。”
他还透露,当初自然村设计时是适应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按照中等发达国家老年公寓标准,建高档老年公寓、托老所。主体投资是交通厅下属的宝路集团公司,8000万元银行贷款,社会捐赠一部分。2004年国企改革,自然村交给吉高集团。
“这么大个园子,当初是按高标准建设的,现在社会养老需求还没发展到这个水平。只能通过餐饮客房等服务性经营,使资产保值增值,避免浪费。”高晓兵说。
对于已经80岁的孙占勤来说,自然村占用了他最后的土地,止他老无所依,而那豪华的老年公寓对他来说遥不可及。现在,他和老伴惟一的指望就是“能弄上个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