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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东南飞》的重新解读

2009-10-28韩家云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09年9期
关键词:尊严孔雀东南飞自由

摘 要:汉末魏初,政治动荡,引发思想裂变,纲常名教受到空前冲击,人的个性得以张扬。刘兰芝个性美的内涵是怎样的?焦仲卿痛苦的生命抉择和对个性自由的追求是怎样体现的?焦母何以会休刘兰芝?仅仅是封建礼教和门阀观念的影响吗?太守迎亲宏大场面是实写还是虚写?本文针对这些问题,结合时代精神与人文因素进行了较为广泛、深入的研讨。

关键词:《孔雀东南飞》 个性张扬 自由 情感 尊严

与《木兰诗》并称为“乐府双璧”的《孔雀东南飞》是我国第一首集思想性与艺术性高度统一的长篇叙事诗,也是我国古代最长的爱情诗。明朝王世贞在《艺苑卮言》中评价《孔雀东南飞》说:“质而不俚,乱而能整,叙事如画,叙情如诉,长诗之圣也。”它长达三百五十三句,一千七百六十五字,流传至今一千七百多年,继承了《诗经》的现实主义传统,借助民间文学特有的不事浮华、质朴平实的艺术魅力,通过焦仲卿、刘兰芝的爱情婚姻悲剧,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礼教和家长制的罪恶,表现了封建时代青年男女为争取爱情婚姻幸福美满、追求自由与个性解放而进行殊死抗争这一重大主题,“其思想内涵和审美价值可与《红楼梦》前后辉映媲美”[1],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

据原诗序,焦刘爱情悲剧的故事发生于“汉末建安中”,是“时人伤之,为诗云尔”。《孔雀东南飞》最早见于徐陵编的《玉台新咏》,题为《古诗无名人为焦仲卿妻作》,《乐府诗集》编入《杂曲歌辞》,题为《焦仲卿妻》。关于此诗的写作年代,不少学者根据诗中所涉及的风俗习惯来判断,例如“足下蹑丝履”,张为麒《孔雀东南飞年代祛疑》以为“丝履”乃为六朝物品。又如“进退无颜仪”,《祛疑》以为“仪”字非用古韵,“仪”字由歌入支,始于魏文帝。又如“小子无所畏”、“下官奉使命”,以为“小子”、“下官”乃六朝通用口语。又如“新妇入青庐”,唐朝段成式的《酉阳杂俎》以“北朝婚礼,青布幔为屋,在门内外,谓之青庐,于此交拜迎妇”为由,推断该诗为六朝作品。山东大学萧涤非先生在《汉魏六朝文学史》第四章“东汉文人乐府”一节中,对此予以质疑。曹操《内诫令》:“前于江陵得杂彩丝履,以与家约,当著尽此履,不得效作也。”表明汉末建安中已有“丝履”。蔡邕《济北崔君夫人诔》:“世丧母仪,宗殒宪师。哀哀孝子,靡所瞻依。”“仪”字由歌入支并非从魏文帝开始。“小子”、“下官”更是经传屡见。《尚书·汤誓》:“非台小子,敢行称乱。”《论语》:“小子何莫学夫诗。”《后汉书·贾谊传》:“君主斥罢软不胜任者,不谓罢软,曰下官不职。”关于“青庐”,《世说新语·假谲篇》:“魏武少时尝与袁绍好为游侠,观人新婚,因潜入主人园中,夜叫呼,云:‘有偷儿贼。青庐中皆出现。”据此萧先生认为《孔雀东南飞》的产生是在文人乐府盛行,五言诗体成熟条件下完成的,应为建安时代的作品,此诗在流传过程中必然经过历代文人的修润。

汉末建安时期是一个分崩离析的时代。政权更迭频繁,世家大族崛起,使脆弱的小朝廷不得不依靠、拉拢豪强势力以自存。于是出身门第成为士人参政的首要因素,门阀士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权力扩大,导致的直接结果是国家政治的贵族化和权利分割。庄园经济的割据性使朝廷对学术的干预相对淡化。政治动荡、兵灾接连、社会离析,更令人“悟兴废之无常,哀人生若晨露”。即便是一代雄才的曹操也发出了“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何以解忧,惟有杜康”的苍凉悲叹,与高亢雄旷、乐观进取的秦汉文化精神相比,另成风格。

政治的动荡,引发了思想上的裂变,产生了纲常名教危机。名教即以正名、定分为内容的礼教。它以儒家的纲常规范为内涵,其标志是“三纲五常”的确立和系统化。大一统的观念开始瓦解,纲常名教受到空前冲击。正统思想失去了约束力,等级森严的旧礼的束缚松化,人们逐渐从统一的生活规范、伦理道德的过度约束中解放出来,个性开始得到张扬。

当人们从纲常礼教、世俗人伦中解脱出来,首先释放的就是人的自我与个性,“即在怀疑和否定旧有传统标准和信仰价值的条件下,人对自己生命、意义、命运的重新发现、思索、把握和追求。”[2]旧的礼法、繁琐经书被抛弃。喜怒哀乐、生离死别、声色情形才是人生之真。“君臣父子”遭到非议,祢衡曾与孔融论“情欲”,认为:“夫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瓶中,出则离矣。”[3]此类言论,在名教盛行的汉代是不可想象的。在这种风尚的推动下,士族阶层以“率性”为宗旨,呈现出丰富多彩的个人性情和生活情趣。汉末魏初是人个性高扬的时代。

《孔雀东南飞》所反映的焦刘爱情悲剧,就是在这样一种大背景下产生的:纲常名教动摇崩溃与人文精神潜在张扬。其代表人物就是顽固维护纲常名教的焦母、刘兄与追求自由、追求个性解放、追求爱情婚姻美满的焦仲卿夫妇。作品以这种矛盾冲突为主线反映了汉末建安时期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是一种动荡社会思想裂变的再现。

《孔雀东南飞》着意刻画了刘兰芝这一反抗封建礼教的光彩夺目、映照千秋的女性形象。刘兰芝从小学习女红,“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具有良好的素养和品德。嫁给郡府小吏焦仲卿,平日与丈夫见面很少,只得厮守空房:“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不仅如此,焦家上有老母下有“始扶床”的小姑,这一老一少,无疑都需要刘兰芝服侍。她还要早起晚睡:“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但辛勤劳动换来的却是焦母的故意挑剔和刁难:“大人故嫌迟”,并以“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等恶语相加,执意要赶她出门,拆散这一对恩爱夫妻,“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面对封建礼教的压迫,刘兰芝没有屈服,她有理有节,从容同焦母、小姑告别,最后与焦仲卿山盟海誓,挥泪而别,表现出坚强的性格。回到娘家,厄运接踵而至,县令、太守轮番逼亲,阿兄蛮横催婚,阿母委屈求全,强大的宗法势力一步步把孤苦无依的刘兰芝推向黑暗的深渊。而生性贤良、倔强的刘兰芝,虽竭尽全力与残酷的命运作斗争,终因势单力薄,寡不敌众,抵架不住黑暗势力的重压,为了忠贞的爱情,为了不可践踏的尊严,不惜以死抗争,“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表现了一个普通女性对封建礼教的最强烈的抗争。

刘兰芝这一形象体现出的个性美,有着多方面的内涵。她既有古代劳动妇女勤劳善良、刚烈不屈的反抗性格,还表现了封建时代有文化素养的女性在思想裂变压抑中痛苦的挣扎与呐喊,表现了超越礼法的规矩,追求潇洒自如的风度容止。诗篇渲染了她在焦家被休、行将离家前的着意盛装:“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装。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腕素,耳著明月裆。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诗人以无声的语言赞美了刘兰芝至纯至真至情之美,渲染了焦刘爱情的悲壮。太守备礼迎娶,在母亲催促下,刘兰芝始做嫁裳:“左手持刀尺,右手执绫罗。朝成绣夹裙,晚成单罗衫。”她表面顺从,但内心已怀死志。

刘兰芝这一形象是丰满的,性格是多方面的。诗人既表现了她个性的刚烈之美,又表现了性格中的阴柔之美。这主要表现在与小姑的告别:“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出门登车去,涕落百余行”,这里刘兰芝的至柔至善之美表现得淋漓尽致。

总而言之,刘兰芝的可爱,就在于她为了爱情,不惧专横,不畏强暴,不为荣华富贵所动,甚至不惜以死来捍卫崇高的爱情。她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强烈反封建意识,是闪光的人性觉醒,是对崇高爱情的追求,具有超越时代的审美价值。

痛苦的生命抉择和对个性自由的追求。焦仲卿和刘兰芝相比,显得懦弱、拘谨。他出身于官宦世家,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儒家的经典,领受的是儒家的精神义理。汉代以“孝”治天下,“孝”是戴在青年人头上的紧箍咒,一个官吏如果被认为不孝,要受到贬谪,或要被革职的。焦仲卿深爱自己的妻子,对母亲的无理指责和驱逐,先是婉“启”,继而是“长跪告”,苦苦哀求,对母亲的“槌床便大怒”,显得束手无策,只能“默无声”,劝妻子暂回娘家,再图后会。即便在做好了以身殉情的准备时,仍然脱离不了封建孝道:“儿今日冥冥,令母身后单,故作不良计,勿复怨鬼神!命如南山石,四体康且直。”可以说,仲卿身上缺少的就是刘兰芝那种骨子里的反抗精神。

但是,在时代精神、爱情力量的感召下,在残酷的现实斗争中,焦仲卿这一形象逐渐清晰明朗,开始由懦弱走向反抗。焦仲卿的反抗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对仕途的否定:“儿已薄禄相”。其二是对鬼神的否定:“勿复怨鬼神”。其三是对妻子的忠贞爱情。在中国传统的伦理中,从来不讲夫妇有爱,而讲夫妇有别。焦仲卿深爱妻子,他敢于大胆冲破“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4]的礼教法规的束缚,在母亲面前表达真情爱慕:“幸复得此妇”,“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焦仲卿的抗争虽然显得苍白无力,但却勇敢地走出了第一步。道口告别,山盟海誓,石苇之约,人物形象逐渐成熟,刘兰芝被逼再嫁,他声言“吾独向黄泉”。刘兰芝死后,他不顾孝道,履行黄泉之约“自挂东南枝”,完成了性格的转变。这是一种何等的情深,何等的悲壮之美啊!

焦仲卿爱妻子,也爱自己的母亲。他既想忠于孝道,又想忠于爱情,但又不敢违背母命,可以说他处在母亲与妻子的夹缝中,想突破儒家信念的束缚,但内心又放不下伦理责任的重负,实际上处于忠孝难以两全的尴尬境地之中,所以其一言一行都透露出无可奈何的心境,他“徘徊庭树下”,就是这种复杂感情的集中体现。但是,在人生的大原则面前,他仍然是坚强的。当二者必居其一时,他选择了爱情,他以生命的代价换取了一种痛苦的精神升华。

焦仲卿由懦弱到刚强性格的完成,除去刘兰芝反抗性格潜移默化的影响之外,也反映了汉末建安时期大动荡背景下的士人,深陷于不能把握自己命运感伤氛围之中的无奈感叹,又体现了当时整个民族渴求个性解放的时代觉醒。当然这种痛苦的追求距离人性的解放还有着遥远的路程。但每一声咏唱呐喊,都是对封建礼教的冲击,展示了建安战乱之际所酝酿的个性解放的思想浪潮,成为“魏晋人得到空前绝后的精神解放”[5]的前奏。

诗篇以审美的价值观念渗入了那个时代所能给予主人公的浪漫结局:“中有双飞鸟,自名为鸳鸯,仰头相向鸣。”在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中,在对儒家信念发生怀疑时,作者依照庄子的自然之路,寄浮生于天地大化之中,心与道冥,力求摆脱人生的困缚,在无可奈何中活得潇洒风流。焦刘爱情以肉体的毁灭换取了精神上的胜利和爱情的永存。用热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爱情悲歌,使诗歌具有了追魂摄魄般的感染力,为后代梁祝一类爱情悲剧题材提供了历史基因。

焦刘爱情悲剧的直接制造者,无疑是焦母。她是在纲常名教受到冲击,自我、个性即将得到解脱之时,依然维护封建礼教的化身。尽管刘兰芝美丽、聪敏、能干、知书明礼,但焦母却不喜欢她,对其恶语相加,执意要赶她出门,拆散了一对恩爱夫妻,那么焦母为何对她恩断义绝呢?笔者认为原因有四:

《孔子家语》卷六《奔命解》云:“妇有七出、三不去。七出者:不顺父母者、无子者、淫僻者、嫉妒者、恶疾者、多口言者、窃盗者。”就本诗而言,有两条,即“不顺父母者”和“无子者”,这是构成“出妇”的原因。

其一、“不顺父母”。在封建社会,侍奉公婆是媳妇的本分,如果被认为做不到,此女子就是无德,就可以“出妇”,遇到挑剔的婆婆或苛刻的丈夫更是如此。《后汉书·鲍永传》卷五十九载,鲍永“事后母至孝,妻尝与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后汉书·姜诗妻传》卷一百十四中也有记载:“诗事母至孝,妻奉顺尤笃。母好饮江水,水去舍六七里,妻尝溯流而汲,后值风,不时得还,母渴,诗责而遣之。”

本诗作者虽然采用了艺术夸张的手法,描写了刘兰芝的知书达理、聪明能干、温顺善良,但是那种掩盖不住的,或者说骨子里就有的反抗的刚性——被压迫者的自我意识的觉醒却自然地迸发出来。她的自遣及从容坦然地盛装告别,太守、阿兄逼婚时的仰头怒答,这些都表现了她凛然不可侵犯的人格。

其二、“无子”。孟子说过“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宗法社会,能不能传宗接代被看作是“出妇”的一条重要理由。如西汉后期,扬雄在《答刘歆书》中写道:“妇,蜀郡掌氏子,无子而去。”《后汉书·桓荣传》载:“何汤字仲方……荣门徒常四百余人,汤为高第,以才明知名,荣年四十无子,汤乃去荣妻为更娶,荣甚重之。”可见无子弃妻是天经地义的。焦母早年丧夫,官宦世家的权势荡然无存。焦母膝下一子一女,焦母为仲卿娶来貌美的刘兰芝,指望刘兰芝能为焦家传宗接代,但刘兰芝嫁到焦家多年,“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谴,小姑如我长”,虽有夸张的成分,但多年无子是毫无疑问的,这对于只有一个男丁的焦母来说,盼孙心情之迫切是正常的。孩子是感情的纽带和桥梁,没有了孩子的沟通,焦母与刘兰芝的隔阂是显而易见的。

那么,焦仲卿何以不纳妾传宗接代呢?秦汉时期,虽然一夫一妻制已占主导地位,但媵妾制较为流行,对于权贵、富豪而言,实际是一夫多妻制,公侯之宫美女数百,卿士之家侍妾数十。依焦家的身份地位,焦仲卿完全可以纳妾,但焦仲卿对刘兰芝的深爱,对爱情的专一,使他不能也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这是令焦母不能容忍的。

其三、母子情与夫妻情的矛盾冲突。汉代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成为统治者的主流思想。儒家思想崇尚情感伦理,这种情感伦理不同于康德式的理性伦理,而是一种仁爱情感,但儒家“仁者爱人”的仁爱情感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为前提的亲子情感。人的社会情感,都是亲属血缘关系情感的放大。焦家曾是官宦世家,至焦仲卿时已没落了,只能做个郡府小吏,但焦母仍念念不忘“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的辉煌过去,加之焦母过早经受孀居生活的寂寞与凄凉,她把一切的母爱,一切的希望或者说她生命的全部意义都寄托在焦仲卿身上。她爱儿子,为焦仲卿娶来貌美能干有知识的刘兰芝,但焦母的爱是自私的,是一种异乎寻常的强烈排它的爱,她希望这种爱能永远占据儿子心灵的全部缺失,以此来弥补心灵上巨大的情感空间。因此,焦母的爱,是一种畸形的母爱,一旦这种爱受到伤害,就会走向反面,她用这份不健康的爱杀死了儿子,也最终毁灭了自己。

焦刘二人成婚后,兰芝聪明美丽、知书明礼,以及汉末建安时期在父子关系、夫妻关系中表现出的超越名教束缚,打破尊卑等次而自然亲切的平等关系思潮的影响,他们夫妻情爱的琴瑟和谐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母子情爱,使焦母感受到心理上的巨大失落,那么,这时焦母由爱转化为强烈的嫉妒,更重要的是刘兰芝性格刚烈,骨子里的反抗精神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焦仲卿,“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焦仲卿懦弱的性格发生了转化,这是焦母不愿看到和不愿接受的。那么,这种庇护儿女心灵圣殿的母爱转化为自私与残忍,成为一种强烈的恨。弗罗姆在论及母爱时说:“在母亲的爱中,也许能发现母亲这个人处在母爱的自恋中。由于她感到婴儿仍是她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所以她的爱和迷恋也许是一种自恋的满足。在母亲的权势欲和占有欲中,可能会发现另一个动机,孩子无能为力,完全从属于母亲的意志。对于一个盛气凌人、占有欲强的母亲来说,孩子无非是一个满足的对象。”[6]可以说焦母把一切的怨恨都迁怒到了刘兰芝身上,尽管刘兰芝具有良好的素养和品德,早起晚睡“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但辛勤劳动换来的却是焦母的故意挑剔和刁难,“大人故嫌迟”,并以“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等恶语相加,不顾儿子的哀求,遣归刘兰芝,拆散一对恩爱夫妻。可悲的是,她休妇,非但没有斩断刘兰芝与焦仲卿的爱情,将儿子从夫妻恩爱中夺回来,反而将儿子推向黑暗的深渊,以焦仲卿“自挂东南枝”殉情而告终。

焦母可以说是由爱生妒,由妒到恨,演绎着一种心理畸变。这种畸变的根源是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对人性的压抑,扭曲和摧残。在封建社会,妇女的命运是悲惨的,她们要遵从“三从四德”封建教条的束缚,没有人格尊严。她们在做女儿和成为媳妇时,饱受精神的压抑,肉体的折磨,只有成为母亲的时候,才能找到做人的尊严,找回失去的自我。“千年的媳妇熬成婆”,她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但封建礼教对人性的压抑、封建制度的摧残已使她们的灵魂扭曲,这时,她把自己经受的痛苦磨难转嫁到儿媳身上,继续演绎着,让别人重复着自己的故事。焦母无疑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焦母对刘兰芝恩断义绝,母子情与夫妻情的情感冲突是重要的原因。

其四、封建门阀观念的影响。《孔雀东南飞》的主题之所以如此鲜明、深刻,还在于通过焦刘夫妇的婚姻问题,进一步启示了由门阀制度而体现出来的当时社会比较广泛、比较深刻的矛盾。

汉末,社会动荡,政权更迭,士族兴起,人们逐渐重视门第观念。诗篇中,焦母极力张扬焦家的地位,尽管焦仲卿只是郡府小吏,职阶卑微,但在严格的门阀社会里,已经具有被“品”的资格,她越来越看不惯“从小生野里”的刘兰芝。那么,兰芝是否如焦母所说“从小生野里”呢?作品采用了民间文学惯用的夸张手法,描写了刘兰芝的文化教养“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刘兰芝母也以近乎相同的口吻讲述了她的修养。她的勇于自遣,拜别婆母时显出的言谈举止,以及在焦、刘分别时对未来前途的瞻望等都显出良好的文化教养,这在一般的“生野里”的农家女是根本做不到的,由此可以推知刘兰芝是一个从小康人家生长起来的具有良好的文化教养,有主见的女子。尽管如此,由于门阀制度的影响,焦母还是认为两家门不当户不对。

既然焦母嫌弃刘兰芝地位低,又如何解释县丞、太守说亲、迎亲的宏大场面呢?许多的学者从作品的虚实性来探讨,认为:一是太守备礼的“青雀白皓舫”一段描写,只是为了表现太守家的富贵,而刘兰芝表面顺从,内怀死志,显示出刘兰芝不慕荣利和对爱情的坚贞。二是县令和太守求亲根本是虚拟的,否则一介弃妇何以会受到如此青睐呢?笔者以为“青雀白皓舫”一段描写,太守说亲、迎亲之迫切,的确有过分渲染夸张的成分,也确是为烘托人物心灵所需,这也是诗歌的需要。清朝沈德潜说过:“长篇诗若平平叙去,恐无色泽,中间须点染华褥,五色陆离,使读者心目俱炫。”[7]但我们翻阅秦汉魏晋史,即可找到答案。

秦汉魏晋时期,妇女还是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的。她们的精神生活也较其它时期丰富和充实。这与当时连年战争造成的人口迁徙和民族的融合不无关系。当时男女交往比较随便。如西汉初,高祖刘邦还于沛,置酒于沛宫,沛地男子和女子“日乐饮极欢”[8]。东汉后期,琅琊有种习俗:“倡优男女杂坐。”[9]男女结伴同路而行也是正常之事,简雍与刘备巡游时也“见一男女行道”[10]。有时还出现陌生男女路上相逢,相互询问,以致产生好感的情形,《汉乐府·相逢行》形象地描述:“相逢狭路间,道隘不容车,不知何少年,夹毂问君家。君家诚易知,易知复难忘。”男女同车而行也是正常行为,东汉人糜竺乘车归家时,“未至家数十里,见路次有一好新妇,从竺求寄载。行可二十余里,新妇谢去。”[11]

秦汉时期,人们对女子的贞节观念比宋以后相对淡漠,爱情婚姻观念自由开放,改嫁与再嫁现象广为存在,男子不以娶改嫁女或再嫁女为耻。这种现象不仅广泛见诸平民阶层,而且在皇族和贵族中也极为常见。如汉高祖刘邦的薄夫人初为魏王豹妻,汉军破魏杀豹后,“有诏纳(薄氏)后宫”[12]。汉武帝时临台大贾卓王孙之女卓文君,在丈夫死后又与司马相如成婚。东汉著名学者蔡邑之女蔡琰最初嫁卫仲道,卫仲道死后,又为匈奴所掳成为左贤王夫人,从匈奴归汉后,再嫁董祀为妻。有趣的是,东汉末年的曹丕、刘备、孙权——以后分别成为魏、蜀、吴的第一代皇帝,都曾纳寡妇为夫人。

汉代盛行妇女改嫁与再嫁有深刻的社会原因。统治阶级的垂范,悲叹“去日苦多”,及时行乐是一种流行心态。时人用“人生如白驹过隙耳”解释自己的尽情享乐。刘兰芝虽是再嫁女子,但是太守之子垂涎于她的美貌,遣人聘她为妻,并大肆张扬,就不足为奇了。

注释:

[1]张松如:《中国诗歌美学史》,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92页。

[2]李泽厚:《美的历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11页。

[3][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孔融传》,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

[4]《礼记·内则》,北京:华龄出版社,2002年版。

[5]宗白华:《艺境》,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6][美]埃·弗罗姆,康革尔译:《爱的艺术》,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7][清]沈德潜:《古诗源》(卷四),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

[8][汉]班固:《汉书·高帝纪》,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版。

[9]吴树平校释:《风俗通义·怪神》,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10]《三国志·蜀志·简雍传》,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

[11][东晋]干宝:《搜神记》(卷四十七),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

[12][汉]班固:《汉书·外戚传》,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版。

(韩家云 山东淄博桓台县教体局 25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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