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贫困大学生工作的几点建议
2009-09-28李成孙亚辉左妍妍
李 成 孙亚辉 左妍妍
摘要本文通过探讨高校贫困大学生脱困的途径,指出了贫困生资助、弹性学分制、精神解困等方法在解决贫困生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对于高校大学生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具有理论指导意义。
关键词贫困大学生 脱困 建议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316-01
一、做好贫困大学生解困工作的途径
贫困生的出现和增多对高校的人才培养以及高校招生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要想更好地解决贫困生问题,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继续完善“奖贷勤补减免”的贫困生资助体系
首先是建立“双轨制”的奖学金制度。贫困生由于经济压力大、思想负担重,多数学习成绩很难与其他同学相比。因此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用于奖励贫困生的专项奖学会,把获奖条件放宽些,尤其是学习成绩降低些,使贫困生有更多的获奖机会。因为奖学金不同于助学金,它能使困难学生在经济上得到资助的同时,更得到一种精神的激励。有利于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其次是通过勤工助学补助贫困生,将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结合起来。如果说国家提倡勤工助学的初衷是为了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那么目前高校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资助困难学生。把二者结合起来,一方面可以使贫困生有更多的助学机会和条件,另一方面通过参加劳动拿到助学金,有利于贫困生克服依附性心理的产生,培养自立自强精神。
最后是适当减免部分贫困生的学杂费。学杂费减免是高校招生收费制度改革的一个配套措施,但由于学杂费已经越来越成为高校办学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因此这项政策有些学校根本没有执行;有些学校虽然执行了,也只是“杯水车薪”。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贫困生即使获得了奖学金或助学金,也仅能解决日常的生活费用,而一年又一年的学杂费却像一座山一样压在他们的心头。因为他们无力支付高昂的学杂费,再加上学校不时催交,不仅学习受到了影响,心理上更增加了压力。减免学杂费,可以解除贫困生的思想负担,创造一种有利于他们成才的宽松的育人环境。
(二)改革高校现行学制,实行弹性学制和完全学分制
学生在取得入学资格后可以不受时间的限制,分阶段完成自己的学业,只要拿满学分就可毕业。这种“同进不同出”、“宽进严出”的学制和学分制,不仅可以提高办学质量和学生个人的学习积极性,更重要的是为一些贫困生提供了自己解困的条件。他们可以工作一段时间,学习一段时间,以打工挣得的钱支付自己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也可以缩短学习年限,在短时间内拿满学分,降低学习成本。现在我国广东等部分高校已经试行了弹性学分制,允许学生在学期间休学,挣到学费和生活费后再入学,这样只是小范围的试点,等成功以后进行大范围的推广。
(三)精神解困——解决深层次的思想问题和心理问题
贫困生产生种种问题的根源是物质贫困,而由物质贫困引起或诱发的往往是思想或心理上的问题。相当一部分贫困生所受的精神困挠往往大于物质困挠,因此解决贫困生精神方面的困挠是贫困大学生工作中重中之重的工作。
首先,教育贫困生正确认识和看待“贫困”。在校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对个人面临的困难和社会生活中的许多问题尚不能做出完全正确的分析和判断。有些特因生认为贫穷是一种耻辱,自认为“矮人一等”;也有的贫困生把这种贫穷归结于家庭,甚至国家的分配不均衡等,而产生埋怨情绪;更有个别虚荣心强的贫困生为了解决暂时的困难而自甘堕落。因此,必须教育贫困生正确看待目前自己遇到的困难,要让他们认识到这种困难不是自己的过错,没有必要因此而自卑,更没有理由埋怨父母和家庭;这种困难只是暂时的,是社会发展进程中必然会出现的问题,党和政府都在着力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因此萎靡不振,更不能产生抵触情绪或绝望心理;要正确对待他人的帮助,互助友爱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要注意勤俭节约,克服攀比心理,要洁身自爱,不卑不亢。
其次,加强贫困生抗挫折能力的培养。某高校对500名在校大学生作了一次挫折调查。发现71%的人遭受过挫折,其中学习和生活困难是学生遭受挫折的主要原因。而当代大学生都是从校门到校门,缺少社会磨炼,尤其是来自独生子女家庭的学生抗挫折能力更是令人担忧。要教育贫困生树立远大理想,正确处理眼前困难和一生发展的关系;要利用一些逆境成才的事例鼓励他们克服困难;要教育他们辩证地看待经济上的困难,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把压力变成动力;要教育他们树立自立自强精神,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等。
再次,开展必要的心理咨询活动,对贫困生进行心理疏导。贫困生的心理问题比较特殊,心理疏导必须具有针对性,如在方法上注意给他们倾诉渲泄的机会,以缓解心中的压力和苦闷;鼓励他们参加正常的班集体活动,开展必要的人际交往;正确对待友谊和爱情问题;引导他们完善自我人格,克服不应有的自卑心理。培养具有内在价值感的自尊,真正成为一个自尊自强、自信自立的合格大学生。
二、做好贫困大学生工作的意义
做好贫困大学生的工作是确保公民公平、公正地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途径之一。但是高校要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就必然要收取高额的学费,因为如果收费标准远远低于实际成本,那么招生越多亏损就越大。但在国家目前对高等教育投入有限的情况下,高额的收费必然会加剧高等教育竞争的不公平性。因为“按1997年高校学费标准,当学费增加10%时,约有11%的学生会因负担不起学费而放弃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教育作为“准公共产品”在使个人获益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因此,绝不能因为经济的困难而将贫寒子弟拒之于高校门外,否则教育法赋予人们的受教育权利就成了小康和富贵人家子弟的特权。这既违背了高等教育改革的初衷,又有悖于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基本原则。更何况世界各国都把接受教育机会的平等作为高等教育的基本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下的高等教育改革更要遵守效率和公平相统一的原则。重视和解决贫困生问题,一方面可以为在校贫困生营造一个有利于成才的环境;另一方面而可以使家境贫寒的学生在上学前就可以预测可能得到的资助,不因经济困难而放弃上大学的机会,从而享受高等教育大众化带来的好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每个公民在接受高等教育机会面前的公正和公平。而“公平性才是高等教育走向大众化的前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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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薛浩.高校贫困生现行资助体系中亟待改善的几个问题研究.中国高教研究.2006(7).
[3]肖阳.略论高校现行贫困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