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写作”中的悖论
2009-09-28娄庆华叶玲飞
娄庆华 叶玲飞
目前,关于“真实的写作”有两个研究角度,一个是从写作行为的真实性角度研究,比如李海林老师的《论真实的写作》,另一个是从写作内容的真实性角度研究,这是大部分该题目研究者所选择的角度。应该说两方面的研究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应用这些理论研究成果的时候,我们碰到了许多难题,产生了一些困惑,细细思之,发现“真实的写作”中存在着悖论,殊难解决,在此提出,求教于方家。
有必要说明的是,平时的作文训练跟考场作文比,要求相对宽松一点,“真实”的程度可能大点。本文要论述的“真实的写作”中的悖论仅指考场作文的写作。之所以如此,一是因为考试是指挥棒,考场作文的写法指引着平时写作训练的大方向;二是因为考场作文作用特殊,与考生的利益关系密切,攻破了这一点,其他写作的真实性问题就不难解决了。
一、“言语环境”中的悖论
李海林老师在《论真实的作文》一文讲到,所谓“真实的作文”是指考生写作要有真实的言语环境、真实的言语任务和真实的言语成果。我们认为,对于考场中的考生来说,真实的言语任务就是向批卷教师“天才”,尽可能得到一个高分;真实的言语成果就是得到一个分数;真实的言语环境就是考试。如果我们的说法成立,那么在考场中,这三者都具有了双重性。
首先,从“真实的言语环境”说起。什么是“真实作文”的言语环境呢?李海林老师认为指的是真实的对象、真实的情境和真实的自我体验。下面,分别就这三个方面的双重性进行分析。
第一,考场作文“真实的对象”应该是批卷者,而作文题目本身在某种程度上暗示了写作对象,尽管所暗示的写作对象是不明确的。因为选什么题目来写,本身就意味着有某种写作的需要,已选择了对象。所谓,看菜吃饭,量体裁衣。对象(读者)“制约着写作者所写文章的写作目的、文章主旨、选择材料、布局谋篇和运用语言等”。目而考场作文,题目是出卷者钦定的,考生不得不写给批卷者看。考生知道,给编辑部、给市长的一封信,不是真的给编辑、市长看的,而是只给批卷者看的。同时,考生也不指望自己的“大作”能面世,让广大读者或某种读者来阅读,但他必须装作像是写给广大读者或某种读者看的。考试题目本身就导致了考生写作对象的分裂。
第二,就“真实的情境”而言。考场中考生的“真实的情境”是为了考试取得高分,向批卷者展示自己的写作才能,根据给定的题目写一篇作文。同时,作文题目又设计了一个情境。比如“心灵的选择”,为了写好这篇作文,你的“心灵”必须先“选择”离开考场,进入题目为你设计的(类似的)情境,在那个情境中你的所思、所感、所为,即使你从没登过雪山,此时也必须在想象中到了那里,面对垂死的他人,拷问自己的心灵。当然,我们这里说的是指考生要进入作文题目设计的情境。考试虽然很紧张,但考生此刻必须放飞心灵,让心灵去旅行,思接千载,视通万里。即使所命题目设计的情境非常贴近考生生活,但生活化的写作允许作者“查资料,搞调查,了解个体情况,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亲身体验”,而考试时,考生必须在特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规定字数的文章。可见,考生真实所处的情境与他所要写的题目所要求的情境存在双重性。
第三,就“真实的自我体验”看。我们批评考生的作文“假”、“大”、“空”、“废”,批评考生作文千人一面,千篇一律,似乎没有写出自我真实、独特的体验。然而,从大的环境看,考生基本上在同样的时间起床,同样的时间吃饭,同样的时间上课,读同样的课本,完成基本相同的作业,考同样的题目,同样的时间放学,晚上同样要自修,同样的时间睡觉,周末、寒暑假同样要补课。我们希望这些过着“千人一面”生活的考生写出“千人千面”的作文是不是缺少现实基础,要求太高了点儿?而且,考生也知道写作文要讲创新,要别出心裁,要与众不同,于是,他们会认为写身边的生活恰恰容易造成与众“同样”,于是他们就开始“编”,各人思维不一样,所编的东西应该各有千秋吧。可悲的是,考生就是编也编得差不多。这种集体无意识,思维的模式化、僵化是怎么造成的呢?发人深思啊。当然,考生编的水平也有不同,有的一眼就能看穿,有的看不出“斧凿”痕迹。其实,很多时候,就单个考生作文看,批卷者基本上看不出他们的内容是编的。只有在许多考生编得都差不多时,批卷者才敢断定其中有一部分考生的作文肯定是编的,于是,可能有的批卷者就认为凡属“此”类的作文都是编的,不管它是否真的,全都一棍子打死。不管是考生真实写成“千人一面”也好,编成“千人一面”也好,我们都能看到考生“千人一面”的生活与考试“千人千面”的要求之间的错位。
其次,说说“真实的言语任务”。“真实的言语任务”指真实的写作目的(或者写作动机)。写作应有真实的目的,或交流思想,或交流情感,或交流信息,而考试写作的目的似乎只是为了尽可能地得到高分。
再次,说说“真实的言语成果”。“真实的言语成果”是指作者与读者交流思想后的收获,交流情感后的心灵变化,交流信息后个人信息的增加。而考试写作的成果似乎只是一个分数。
综上所述,我们要说的第一个悖论是:考试需要考生写出真实的作文,但考试作文本身就有悖于“真实”。
二、“文体自选”中的悖论
开头讲到,关于“真实的写作”有两个研究角度,这两个角度对“真实”的内涵有各自的理解。李海林老师认为“真实的作文不是指写的内容的真实性,而是指‘写作这个行为的真实性”,可谓高屋建瓴,见解深刻,但其中“真实的自我体验”一项也许应属于“写的内容的真实性”方面。许多研究者认为“写的内容的真实性”是“真实的写作”的内涵全部或之一。前者如胡辉、卢中华、宋丙之等,认为所谓“真实”,就是指作文中所有的信息,包括取材、叙事、抒情等都必须是真实发生过的;后者如廖圣河、赵成芹等,认为“真实”包含的第一层意思就是“素材真实,就是作文尽可能地展现生活中的真人真事”,同时,又强调“真实作文不等于纪实,应允许考生对生活进行必要的加工、改造、补充或虚构”。对“真实”的不同理解,意味着不同批卷者在面对同一篇作文时可能作出是否真实的不同判断。这种判断表现之一是对考生所写文章“文体”的判断。
现在的话题作文基本上规定“文体不限”。作为批卷者,拿到考生的作文时需要对考生写-的文章到底是纪实文,还是创作的文学作品有个判断。有些作文,如果批卷者把它当做纪实文看,而不是当作文学作品看,那么就会大大地冤枉作者。比如2005年的一篇差一点被评为不及格的高考作文《敢小瞧老娘我吗?》,文中的“我”应当是作者虚构的一个人物,如果我们把“我”当作者看,认为作者在三年时间里多次跟男生上过床,到广州打过工,两次给老板当过“二奶”,那真是大错特错了。“考生明明写的是小说,阅卷老师偏偏按纪实文解读;考生用了反讽手
法,阅卷老师偏偏认为这是考生自己的思想”目,这难道还不错吗?“艺术真实并不要求艺术拘泥于个别事实,而是指艺术品要包含真的理性内容,即是艺术品要反映生活的本质和规律,人类的理想和愿望以及人生的意趣与真谛。”文学创作鼓励作者发挥想象力,允许虚构。赫兹里特认为:“诗严格地说是想象的语言;想象是这样一种机能:它不按照事物本相表现事物,而是按照其他的思想情绪把事物糅成无穷的不同形态和力量的综合来表现它们。这种语言并不因为与事实有出入,而不忠于自然;如果它能传达出事物在激情的影响下在心灵产生的印象,它就是更忠实和自然的语言了。”小说中的“我”不是作者,这已是常识。既然诗人、作家可以虚构,那么考生为什么就不可以呢?况且新课标“鼓励学生写想象中的事物,激发他们展开想象和幻想”(《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让学生“尝试诗歌、散文的创作”,“学写小说”(《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如果命题规定考生写一篇记叙文,那么就要清楚叙事类散文和小说都属于记叙文。因为,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是按照表达方式分类的,而散文、小说、诗歌、戏剧等是按照文体功能分类的。如果我们判断考生的作文是篇小说,那么不管他所写的内容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过没有,只要其作文内在的情感逻辑能自圆其说,具有情感的真实性、想象的真实性,那么它应属一篇“真实”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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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不限”给批卷者判断考生所写文章的文体属性带来了困难。为了解决批卷者在判断考生作文文体上的困难,也许像1998年全国高考卷作文题《坚韧——我追求的品格》(或《战胜脆弱》)明确要求“举出实例”,“不可写成诗歌、小说、戏剧等文学体裁”,或像某个地方某年中考作文题明确规定“必须写亲身经历的事”,或者在试卷的一个角落留个空格,让考生注明自己所写的文体,或者其他方法。
不管怎样,就考试作文“文体不限”的要求来说,对于“真实的写作”存在着一个悖论:有的作文当纪实文看则假,当文学作品看则真。
三、“真实”中的悖论
在“心灵的选择”时必须选择善;在讲到“诚信”时,必须选择崇尚诚信;有脆弱必须战胜之,绝不能倒下,一蹶不振6这些题目,考生都是没有选择的选择。当代社会假话、假新闻、假药、假论文、假货充斥,而一个省几十万考生,一般说来,多多少少有不善的人、不讲诚信的人、脆弱的人,而如果所有考生都说自己是善的、诚信的、坚强的,那么我们教育者是不是就可以欢呼庆贺了呢?而如果出现一个考生自认自己是“不讲诚信”的,批卷者必将给他的作文打低分,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我们谁都不相信考生一走进考场就都成好人了,都讲诚信了,都能战胜脆弱了,谁都不相信“考试”成了“治病救人”的灵丹妙药,可是我们谁都不会容忍那么一两个说出真话的考生。是我们在逼着考生说谎吗?是不是我们口上说要他们写真实的作文,而行动上却在打击考生写真实的作文?
“谈读书”,考生在考场作文中可能写读书的好处N条,读书作用无穷大,可是一出考场可能就把课本、练习、试卷都烧了,庆贺终于“解放”了。但如果考生在考试时,写读书无用论、读书枯燥论、读书误人论,你作为批卷者,会打几分?“真实的写作”需要面对的不只是考生,还有我们教师。我们真的做好接受“真实的写作”的准备了吗?我们有条件,有能力,有胸襟接受考生的真实写作吗?
另外,有学者从伦理学角度否定了写作做到“完全真实”的可能性,指出,“由于‘角色的限制,任何人在任何场合说出来的都大约不会是他内心的完全‘真实的想法,而他内心的‘完全真实的想法又是永远也不会给任何一个人吐露无遗的。”在鼓励学生说真话、抒真情的同时,他强调“必须对学生在表达‘自由意志”中表现出来的各种问题加以有效的引导”。可见,从写作内容角度提倡写“真实的作文”是片面的,它不是包治百病的药,只是治病之药的一种,需要搭配其他药品一起使用才好。凡美必真,而真未必美,也未必善。如果只是一味地倡导“真”,使考生误认为凡是真的,就是美的、善的,那也可能会使考生走错方向。
我们要说的第三个悖论是:教育者表面上要求考生写出真实的作文,某处程度上又在打击考生写出真实的作文;“真实的写作”的要求中本身就有不真实的成分。
知道“真实的写作”如此之难,我们教师,特别是选拔性考试中的作文批阅者,也许会对考生多一份宽容,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同情。作为教育者:我们对自己也可以少一份无谓的自责。要真正实现“真实的写作”,也许应该从改变教育理念、教育评价机制、教学模式等做起,“真实的写作”将伴随着这些改革的进行而逐渐拓展它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