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新村运动的“冷”思考
2009-09-04高秉雄陈国申
高秉雄 陈国申
摘要:我国在学习韩国新村运动时存在两个认识误区:一是认为其发动背景与我国农村相似,二是认为韩国农村今天的成就都要归功于新村运动。其实,我国农村与韩国新村运动前的农村差别较大,而更接近于运动后的状况,并且新村运动本身具有强烈的阶段性。我们必须看到两国农村发展阶段的异同,全面吸取新村运动的经验教训。
关键词:新村运动;新农村建设;认识误区
中图分类号:C912.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09)07-0140
三年前在我国确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之后全国上下掀起了一场学习韩国新村运动的热潮。学者们众口一词主张学习韩国新村运动,从村官到京官的各级官员纷纷赴韩“考察”。大家似乎找到了新农村建设的捷径。时至今日。无论是学界还是官方,都极少听到学习韩国经验的说法了。学习韩国新村运动本身已经变成了一场“运动”:热火朝天开幕,冷冷清清收场。
从“韩流”到“寒流”,暴露了我们学习韩国经验中的许多问题。其中当然不排除学习方式的问题,然而更本质的是我们对新村运动还存在某些认识误区。这些误区的存在直接导致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后果,一方面,让我们在学习韩国经验时过于急功近利,照抄照搬;另一方面,发现难以照抄时将其彻底遗忘。事实上,韩国新村运动中既有值得我们学习的经验,也有我们新农村建设应该竭力避免的错误做法。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韩国新村运动遭遇冷落之后进行一次冷静思考,重新认识它对中国新农村建设的借鉴意义。
误区一:新村运动的发动背景与我国现状相似
有学者认为,新村运动值得学习的假设是中韩国情相似:一是生产力水平相当。二是人多地少的自然条件,三是政府主导的经济模式,四是共同的东方文化背景,五是自上而下的发起模式。但由此得出新村运动可在我国推广还是略显武断。
首先,从当时的社会心理背景来说,韩国人陷于绝望的宿命论之中,新村运动就是要打破这种宿命观念,树立自助精神。20世纪60年代的韩国,农民生活状况非常恶劣,80%的农户都被高利贷所困,年息甚至超过了50%。村民在漫长的冬季无事可做,只能喝酒打牌度日,他们完全被宿命和绝望的情绪所笼罩,看不到丝毫希望。不断增长的债务被认为是农民宿命论的主因。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朴正熙总统曾经尝试过两种方案:一是用财政资金来偿还农民贷款,但有限的国家财力根本无法偿还所有农民的贷款;二是通过“国家重建运动”激发农民的自助精神,结果发现所投资金大部分都用在了工资开支上。与巨大的组织成本相比,农民对纯粹的生活伦理道德教育的热情并不高。虽然这些尝试都无果而终,但朴正熙却从中得出教训:纯粹的精神运动并不能激发农民的自助精神。要想改善农民的精神状态,必须引导农民参加建设项目,在乡村建设中树立自助精神。
其次,从当时的经济背景来说。农村基础设施落后、一定的城乡差距、政府主导的经济模式、市场经济处于起步阶段等四大因素是新村运动发起的原因和条件。第一,新村运动前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缺乏发展的希望。250万农户中大约有80%住茅草屋,20%的农户通电,连接乡村的道路大多没有修好,5万个自然村中只有60%能通汽车,1970年农村人均收入只有137美元。“住茅草屋,点煤油灯”经常被用来描述当时韩国农村贫穷的生活状态。第二,存在一定的城乡差距。朝鲜战争结束之初,城乡同样贫困,几乎没有任何城乡差距。1963年国家发展战略由重在发展农业和恢复经济的内向型战略改为重在发展制造业和出口的外向型战略后,工农业之间即城乡之间收入差异开始显现。农户与城市居户的收入比例从1965年的99.1%降到了1967年的59.6%。第三,政府完全主导全国的经济运行。按照韩国人的说法,整个国家就是一个大公司,总统是总经理,政府是管理机构,各个企业只是生产车间或销售机构。第四,市场经济起步阶段的劳动力和土地等生产要素价格极低。这从新村运动中成绩最显著的乡村道路修筑中可以证实。新村项目中没有资金用来补偿由此造成的土地和房屋损失,当时只好通过开会讨论的方式决定哪家的多少房屋和土地用作修路。农民修路贡献的劳动力也完全免费。其他乡村建设项目如替换茅屋顶、改善饮水系统、修建会堂等也大都是如此完成的。
第三,从当时的政治背景来说,韩国已经确立了一人一票的普选制、多党制与总统直选制,这是朴正熙发动新村运动的根本原因。1961年朴正熙发动“5·16”军事政变后,成立了以少壮派军人为主体的军事政权。但迫于民众及美国的压力,他制定了新宪法,恢复了一人一票普选制、多党制和总统直选。对于政变上台的朴正熙而言,改善政权的合法性显得尤为迫切。他解释说,“除非让人民看到成绩,否则人民是不会合作的。”尽管朴正熙自称“贫民之子”,但执政之初的经济政策并不受农民欢迎。1964年金融货币改革拒绝给农业化肥津贴以避免削弱韩币贬值的经济效果。这一决定,以及强调新的土地开发、技术改进和较大的市场效益来取代以往的农业津贴和军政府有关农村自由信贷政策的决定,使朴正熙政府被指责为背叛了1963年提出的“农业第一”的口号。这些政策很快就导致了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城乡差别成为知识分子共同讨论的话题,也成了1967年大选中的一个政治问题。1967年大选前两年,韩国尚有55.1%的农业人口,农民与城市居民的选举权完全平等,因此农民成为当时最重要的选举力量。在野党候选人尹普善以优厚的农业政策(实行双重粮价和肥料价格减半)吸引了不少农民的支持。朴正熙在这次总统选举中险些失利。为了扭转这种不利局面,朴正熙在1970年发起了新村运动。因此有评论说,“新村运动只是延长其专制统治。改善其政权合法性的一种工具。”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的农村与韩国新村运动发动前的农村无法相比。就农民的社会心理而言,我国农民生活勤俭、消费不足,不存在与韩国农民类似的宿命论。从经济上来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基本确立,包括乡镇在内的各级政府正从生产经营中逐步退出;农民获得了较大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收入逐年提高,但城乡差距却远远高于韩国;在市场化过程中,劳动力和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价格大幅提高。从政治上来说,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农民没有迁徙自由、在人大代表选举权上只有城市居民的1/4等制度缺陷阻碍了农民经济权利的进一步实现。相反,我国目前的农村与新村运动基本完成时更加相似:大多数农村通了乡村公路,汽车自由进出乡村,家家通电话,户户有电视,告别茅草屋,温饱问题基本解决,逐步奔向小康。
误区二:韩国农村的成就全都归功于新村运动
实践部门推崇到韩国实地考察的基本假设是,韩国农村今天的建设成就都是新村运动的结果。人们多以韩国农村今天的成就如城乡差距
小、人均收入高来评价新村运动的历史地位。然而,这个假设却与新村运动的史实不符。我们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分析新村运动对韩国农村建设的意义:什么是新村运动,新村运动持续到什么时间,其效果如何,新村运动后农村建设有何新进展。
对于什么是新村运动,韩国没有统一的说法。新村运动的发起人朴正熙认为它是“一场通过每个人的勤勉、自立、协作来实现的旨在提升韩国人生活水平的运动”。时任总统秘书室长的金正濂认为,这是一场“开发精神、改善环境和增加收入三位一体的运动”。时任总统经济事务特别助理的朴振焕认为它是“通过参加村庄建设项目,开发农民的生活伦理,从而加速农村现代化的发展”的运动。这三位新村运动的发动者、指挥家和理论家都是从运动的内容给出定义的,如果再结合运动的形式特征——总统及政府在其中的作用,笔者这样定义:新村运动是一场由总统发起的,政府主导的,通过改造农民的生活伦理来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群众活动。
人们一般把全国抗旱道级干部大会召开的1970年4月22日作为新村运动的起始时间。朴正熙在会议上指出,“地方官员应当创造这样一种氛围来引导村民勤劳工作”,“应该避免农民可能很忙的时节,在秋收后或早春也许很好,大家可能会聚在一起讨论为改善社区要做的事情,如修路架桥等等。单个村民没法解决的事情,需要县郡道政府来支持。”至于其终点,人们只有一个大概的判断,即运动主要发生在1970年代。比如运动的全程参与者、推动者和研究者,前农业部副部长、农政研究院理事长李相茂指出,“韩国上个世纪70年代推行新村运动”。朴振焕则认为,新村运动“在20世纪70年代达到了顶峰,然后在80年代开始逐步衰退”。衰退的标志主要有四:其一,国会通过法律把新村运动由政府主导改为民间主导;其二,卢泰愚任职总统之后的80年代后期。在村一级再没上过一个新村项目;其三,因民间对新村运动补助金的抨击,金泳三政府于1996年停发补助金;其四,媒体放弃了对新村运动的宣传,商业化的电视节目使人们逐渐放弃了勤劳节俭的美德。至此,领袖发动、政府主导、政府资助、村庄项目、勤俭美德逐渐从农村建设中淡出,新村运动成为了一个历史概念。
虽然新村运动在1980年代之后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但它对韩国农村发展有特殊的贡献。首先,农民收入大增,同城市居民的收入基本持平。纵向看,农民收入增长迅速。1970年农民户均收入为825美元、人均137美元。1978年为3893美元和700美元。横向看。农民收入迅速接近甚至反超城市居民。农民与城市居民户均收入之比在1970年为67.2%,到1974年这一比值超过100%,农村家庭收入超过了城市家庭。随后这一比值徘徊在100%左右。其次,基本完成了农村的基础建设。1971-1978年间全国共完成道路修整85851公里,全部村庄都能通汽车;全国共修桥68797座,村均2.1座;1975年时除作为旅游景点的“民俗村”外,茅屋全部消失;运动后家家户户都用上了简易自来水,头顶水罐成了历史;运动后全国各村都修建了宽敞明亮的会堂,供人们商讨村务。第三,农民在建设中树立了勤勉、自立和协作的新村精神。
尽管如此,新村运动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成功。首先,农民增收主要是政府人为控制的结果。政府纯粹为了实现农民增收,连年大幅提高稻米价格,1970年提高35.9%,1971年提高25%。其次,农民收入虽有大幅提高,但并未阻止农民离乡赴城。一般认为,城乡收入差距造成了农民离乡赴城。但运动中农民增收、甚至反超城市居民时,农民还在大规模流向城市。1965年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55.1%,农民收入超过城市的1975年降至37.5%,1980年降到28.4%。由此可见,农民不仅追求收入的增加,更向往城市的现代生活。第三,政府主导的新村运动还带来了一些负面效应。在政府主导的运动中,村庄面貌等有形成果是各级官员考核的重要指标,官员们往往好大喜功,搞一些过于超前的村庄建设,结果农民负担大大增加,负债大幅增长。1975年农户平均负债33000韩元,到1980年为339000韩元。此外,政府还强迫农民种植不受欢迎的水稻品种、建筑不合民俗的房屋等,引起了农民对新村运动的反感。
新村运动中出现的问题在农村建设转型后逐渐得以解决。朴正熙去世后,韩国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政治上,中央实现了国会与司法对总统权力的制约,地方恢复了地方自治制度;经济上,完成了“政府主导型”向“民间主导型”的转化。这些变化都排除了总统及中央政府直接干预农村的可能:村庄建设实现了各村根据各自所需自主建设的转变,生产经营实现了农民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的转变。政府更多地只是规划、协调和服务农村建设,为农民提供财政、物质和技术支持。赴韩考察团在韩国农村的见闻,主要是农村建设转型后的建设成就。
新村运动带给中国的启示
启示一,以政治运动的方式进行农村建设。可以缩短农村现代化所需的时间,但具有强烈的阶段性。这种阶段性表现为它只适合于农村发展全面落后的特殊阶段,其特征是农村劳动力出现大量富余、土地和劳动力价格极低、农民个体权利意识比较淡薄。在这种情况下,村民愿意为项目贡献劳动力和土地,这样就可以用很少的人力、物力在短时间内实现村庄基础设施的很大改进;反之,乡村建设项目会延迟。所需的资金会大大提高。该特定阶段一旦结束,农村建设也必须及时完成建设模式的转型,正如韩国1980年代由政府主导到民间主导的转换。我国目前的农村与新村运动前的状况大相径庭,而与朴正熙遇刺时更加相近。因此我国应适时调整农村的发展模式。借鉴其运动后民间主导型、制度化的建设模式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启示二。政府主导的运动式农村建设模式会产生大量违背发展规律和农民意愿的做法,部分地抵消建设成就。比如朴正熙强制推广的“统一稻”虽然产量高,但因口感差而不受欢迎。导致价格下跌、农民蒙受损失,最后不得不退出了韩国农田;再如运动中地方官员由于政绩压力往往不顾农民的意愿搞出大量只有视觉效果的形象工程。大量人力、财力花在了公路旁边的村庄上,偏远村庄得不到应有的改善;甚至还有官员打着新村运动的旗号强迫农民捐赠土地及劳务。我国新农村建设中也存在大量“政绩工程”。若不改变政府主导的建设模式,新农村建设就会变成“新村庄”建设。建设大量劳民伤财的“农民别墅”,徒增农民负担。
启示三。韩国农民生活状况在运动中有较大改善,与他们政治地位高、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选举权有关。朴正熙为了迅速建立现代工业,也尝试过牺牲农民发展工业的道路,其主要特点是压低国内粮食价格,以保证城市居民食品价格及工资处于较低水平,提高工业利润和资金积累率。当这种政策侵害农民利益、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拉大时,农民以选票为表达工具给总统施加压力。因此,朴正熙以农民为出发点发动了新村运动。可见,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给农民以国民待遇,提高其政治地位,否则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农民为主体”的要求就会成为空谈。
启示四,农民精神状况的改善不是抽象的,需要在其切身利益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完成。在新村运动前。朴正熙也尝试过以“重建国家运动”来改善农民的精神状况,使农民摆脱宿命论的枷锁,但他从失败的教训中发现纯粹的精神运动是不够的。进而以开发精神、改善环境和增加收入三位一体的新村运动取而代之,农民收入的增加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大大增强了他们生活的信心。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想实现“乡风文明”的要求,必须把它与改善农民生活、增加农民收入结合起来完成。
启示五,把农民固定在农村,并不会真正实现农村的现代化。新村运动后,农民的收入有了大幅提高。接近甚至在部分时间内超过了城市居民。但并未成功阻止农业劳动力的流失。相反,部分农民转移到城市之后,农业的规模经营、机械化逐渐成为可能,农民大幅增收才真正得以实现。我国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给进城务工、有能力留在城市的农民以城市户口。他们占有的农地就不会合理地流转到种田能手手中去,就难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就会限制农民增收的幅度。
总之,要想正确看待新村运动,必须注意到中韩两国农村发展阶段的异同,以历史的、比较的眼光来认识它,既要看到其积极意义,又要看到其局限性;既要学习其经验,更要吸取其教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走出对新村运动的认识误区,在农业学韩国时不至于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责任编辑刘龙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