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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党的领导体制改革的有益探索

2009-08-25陈明凡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09年4期
关键词:越南

陈明凡

摘 要:党的领导体制改革是越南政治革新的中心议题。越南政治革新的主要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改革党自身的领导体制,使党成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另一方面是改革党对国家政权和对社会的领导方式。越共提出“党领导,人民做主,国家管理”作为政治革新的指导原则。越共在改革党的领导体制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其经验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关键词:越南;越南共产党;领导体制

中图分类号:D33/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09)04-0072-06

越南共产党在领导革新事业的进程中始终强调把党自身的改革放在首位。改革党的领导体制是其中极其重要的环节,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改革党自身的领导体制;另一方面是改革党对国家政权和对社会的领导方式。越南共产党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大胆的尝试和有益的探索,其经验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一、筑牢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法理基础

改革党的领导,首先必须认同党的领导。越南共产党是在越南长期执政和唯一执政的党。越共执政的历史合法性是什么?这是摆在越共面前必须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做出令人信服的科学回答的重大历史性课题。

(一)共产党一党执政是越南的历史和国情决定的

近代以来,越南沦为法国殖民地,越南人民饱受亡国之苦,挣扎在苦难的深渊中。越南共产党诞生之前,不愿做亡国奴的越南人民虽然不断反抗、不断斗争,但这些爱国运动都因缺少先进政党的领导而陷于失败。胡志明回忆当时的形势说:“所有的爱国起义都被淹没在血泊之中。乌云一直笼罩着整个越南国土。”[1]越南共产党诞生后,领导越南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先后打败了日本、法国和美国三个强大的帝国主义侵略者,成为战争史上小国战胜大国、弱国战胜强国的成功典型。越南人民正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取得了民族民主革命的伟大胜利,获得了民族独立,实现了国家统一,并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应当指出的是,越南共产党是越南革命的唯一领导者,在整个革命的进行中,没有任何其他政党能对共产党的领导权提出过挑战。越南在某个时期也曾存在过民主党、社会党,但都接受共产党领导,后来自行解体。

如果说,1975年越南统一之前,越南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争取生存权,那么1975年之后,越南面临的主要问题则是争取发展权。经济极端落后的越南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存在着被长期抛进贫困国家行列的危险。要摆脱这种危险境地,必须找到民族复兴之路。正是在越南共产党的领导下,越南实行了革新开放路线,从而进入了经济发展的快车道。特别是最近几年来,越南经济的增长速度在亚洲仅次于中国,跃居第二位,被称为“东南亚升起的一颗新星”。越南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得到了越南各族人民的普遍认同。所谓历史的选择也就是人民的选择,是人民总结历史经验得出的不可动摇的结论。

(二)新时期越共对自身的定性和定位

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时期,在全面革新和工业化、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时期,越南共产党的性质和地位同过去民族解放战争时期比发生了什么变化?2006年4月召开的越共十大对《越南共产党章程》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党章有几处新的表述引起人们的注意。

关于越南共产党的性质,新《党章》表述为:“越南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越南劳动人民和全民族的先锋队;是工人阶级、劳动人民和全民族利益的忠实代表。”这种定性的理论根据在于工人阶级利益同劳动人民和全民族利益的一致性。共产党在掌握政权之前,领导民族解放战争代表了全民族的根本利益,但是由于共产党不掌权,没有条件去解决全民族的现实生活的利益诉求。共产党执掌政权之后才有了这种条件。1951年,胡志明在越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就明确指出:“在现阶段,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利益同民族利益是一致的。正因为越南劳动党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党,因此,她必须是越南民族的党。”[2]越共十大对党章的上述修改正是对胡志明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越共十大修改后的党章对党在国家政治生活的地位和作用作了如下表述:“越南共产党是执政党,尊重和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接受人民的监督;依靠人民建设党;团结和领导人民进行革命事业。党领导政治系统,同时是该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党领导、尊重并发挥政府、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团体的作用。”这段表述,一是阐明了党和人民的关系,提出“依靠人民建设党”;二是阐明了党政关系,党是政治系统的领导者,但不是凌驾于国家政治系统之上,而是属于该系统的组成部分。在党的领导下,政府、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团体应当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 (三)破除“只有多党制才能实现民主”的认识误区

西方媒体总是在共产党领导的制度上大做文章,鼓吹只有实行多党制才能实现民主。越南共产党否定了这种观点。1991年6月召开的越共七大指出:“有人认为,只有多元政治机制对立党派的存在,才有民主。实际上,民主与不民主,并不取决于一党或多党。在前西贡伪政权制度下,有十来个党派和政治集团,但没有人认为它的民主多。”实行多党制的资本主义国家标榜自己很“民主”,实际上只是少数人的民主。“一党制可能民主也可能不民主,问题在于这一党是否真正的革命,是否真正的为了人民的利益。”[3](P117)越共理论家根据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和阶级分析方法提出了如下重要论断:“可以说,世界上所有的国家,说到底,都是由一党领导,什么阶级执政,什么阶级的党就执政。”[3](P119)应当说,这个论断点透了问题的实质,可谓一语破的。另一方面,越共也充分认识到在一党执政条件下加强民主建设的紧迫性和艰巨性,为此,必须解决一系列重大问题,包括党的建设,特别是党和人民的关系;党的科学的领导方式、组织方式,特别是理顺党和国家的关系;建立和完善正确表达人民意志的法律系统;充分发挥民族统一战线、政治社会团体、社会行业组织的作用;重视和改进对传媒工作的领导并充分发挥传媒的作用等。越共清醒认识到在一党执政条件下产生官僚主义等错误倾向的危险性,正如越共中央委员苏辉如所说:“在一党执政的环境中,党要避免列宁和胡志明主席已多次警告的官僚、唯意志、主观或保守、犯路线错误、特权、贪污等。早在成立新政权时,越南共产党就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4]要防止和减少官僚主义、特权和腐败的危害,就必须将民主法制化、制度化。

二、改革党自身的领导体制

改革党自身的领导体制归根到底是解决如何全面正确切实地贯彻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搞得好不好决定党的盛衰兴亡。越共十大提出:“要建设在政治、思想和组织方面真正纯洁、坚强的党,高度团结一致,密切联系群众,领导方法科学,干部和党员队伍的品质、能力优良。”并指出:“这是一项关键任务,关系到我们党和人民的革命事业的生死存亡。”革新开放以来,越共在改革自身领导体制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一)废除事实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

终身制是越南长期以来的干部任用惯例。越南的党政机构在过去虽然也规定干部的退休年龄为60岁,但实际上,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一般不犯重大错误都要干到生命的终结。这就造成了干部年龄老化、干部管理不畅的问题。越南最终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是从长征开始的。1986年7月黎笋去世后,长征继任总书记。在1986年12月召开的越共六大上,长征决定不再担任总书记,而提名熟悉市场经济、年富力强的阮文灵担任总书记。在长征的带领下,建国后长期担任越南政府总理的范文同和在越共最高领导层中多年负责人事领导工作的黎德寿也一起退出了越共中央的最高领导层,使越共中央领导层向年轻化和知识化迈进了一大步。在越共七大上,阮文灵从大局出发,毅然从总书记的位置上退了下来,提名时任总理的杜梅为越共中央总书记。至此,可以说越南党和政府最高领导人的新老交替已经走上了正轨。在干部终身制到任期制的转变过程中,采取聘用德高望重的老干部任中央委员会的顾问,武文杰、杜梅、黎德英等都曾任过此职,目前该制度已经废除。

长征在越共六大政治报告中明确指出:“正确地更换核心领导的工作进展缓慢,是近几年来使党的领导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一个直接原因。”基于此,越共六大对其领导机构进行了大改组。在当选的173名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中,有82名是新人。新班子中,阮文灵、武志公、杜梅、武文杰等长期从事经济工作的同志担任了党和国家的领导人。长征、范文同、黎德寿3位元老退出中央领导层,这是越共历届党代会不曾有过的。越共七大对高层人事又作了重大调整,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和中央委员会成员。原来的12名政治局委员只有5人连任,有8人新当选为政治局委员;在中央书记处的9名成员中,有5人是新当选的;在146名中央委员中,有83人是新人。通过改组,越共实现了最高领导层的新老交替,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成员的平均年龄有所下降,13位政治局成员的平均年龄为65岁,这是自1975年越南统一以来政治局成员平均年龄最低的一届。这次代表大会还规定,新当选中央委员必须在60岁以下,再次当选的中央委员必须在65岁以下。1996年,越共八大在领导层的新老交替上,又往前迈进一步,此次大会提出了干部队伍的梯队建设问题,规定今后凡年龄在55岁以上者不能作为新的中央委员候选人。因此,新当选的越共八届中央委员会170名中央委员的平均年龄只有54.5岁,而具有大学或大学以上文化程度者占80%;中央政治局19人中留任10人,新当选9人,占47%,且年龄均在60岁以下[5]。2000年10月,越共元老、越共中央顾问杜梅、黎德英、武文杰致信越共中央,建议超过70岁的越共政治局成员应当在党的九大上退休,越共中央采纳了他们的建议,规定以后年龄在65岁以上的政治局委员不得连任,同时,党政军最高领导人的年龄不得超过70岁。2001年,越共九大选举产生了由150人组成的新一届中央委员会,恢复设立由9人组成的中央书记处,不再设政治局常委和中央顾问,15人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时年61岁的越南国会主席农德孟当选为越共中央总书记。在2006年越共十大上,国家主席陈德良、政府总理潘文凯和国会主席阮文安等8人均退出了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局,新一届越共中央政治局仅保留了包括总书记农德孟、政府常务副总理阮晋勇和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阮明哲在内的6人。新补充了包括现任副总理范家谦等8人。新一届越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及中央委员会的组成都充分体现了年轻化的要求。新进入政治局的领导人大多出生于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和五十年代初,年龄在60岁左右。而新当选的79名中央委员中,多数也在50岁上下。据报道,新一届越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和中央委员会的平均年龄与上届相比,至少年轻了5岁。越共十大充分实现了新世纪最高领导班子的平稳过渡,表明未来几年越共将在稳定的政局下进一步深化革新开放事业。总之,越共通过对领导班子的全面调整,把一批年轻和具有务实精神、支持革新的人推上领导岗位,从而为推行革新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中央及地方党的领导干部实行差额选举和信息公开

从越共九大开始,中央委员在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差额选举产生。选举前,由中央组织部、中央检查委员会等部门对候选人提出评价意见,为方便党员群众反映意见和实施监督,所有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联系电话等都要公布于众。在代表选举前,普通党员和群众都可以直接向其反映情况,并对其进行监督。据媒体披露,越共十大是经过全体代表的投票选出总书记的两名候选人(其中农德孟得票率76.6%)。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由中央委员会最终选举农德孟为越共中央总书记。这件事在国际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省委领导及省委委员的选举也规定了一定的差额比例。越共还允许党员、干部自荐参选。

(三)在中央全会上实行质询制度,开创了党内民主的新形式

质询的目的,在于获知被质询机关的工作情况或者对被质询机关的工作提出批评,要求被质询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澄清、解释,以监督被质询机关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农德孟担任越共中央总书记后,在越共九届五中全会上首次引入质询制度。除正常工作程序外,中央全会留出专门的时间进行质询,任何一名中央委员都可以对包括总书记、政治局委员和书记处书记在内的其他委员提出质询,也可以对政治局、书记处、中检委集体提出质询。如果质询人对被质询人的回答不满意,还有权继续质询,直到满意为止。

(四)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

1998年2月18日,越共中央政治局颁布了《关于制定和实行基层民主条例》的30号文件,决定率先在乡坊、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三种类型的基层党组织内实行基层民主制度。越共形象地把乡坊基层党组织比喻为是“掌握人民”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是“掌握权力”的地方,国有企业是“掌握金钱”的地方。为了贯彻党中央的指示,越南政府颁布了“乡坊的民主条例”(29号议定书)、“行政机关里的民主条例”(71号议定书)和“国有企业里的民主条例”(07号议定书),明确了应向人民公开的事项、应由人民直接参与讨论和决定的事项。2002年,越共九届中央政治局颁布了《关于继续推进基层民主条例的实施》的第10号文件。近些年来,越南各省市的机关、企业和各社会团体都为执行这两项文件展开了一系列工作,真正地发挥了人民的做主权和创造力,增强了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心,创造了稳定的政治局势。

三、改革党对国家政权和社会的领导方式

如何正确处理执政党和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这是每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其发展进程中都不可避免会遇到的高难度重大课题,也是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中心议题。西方舆论攻击社会主义国家是“共产党独裁”,是非民主的制度。社会主义国家中也有些人打着要求“宪政”的旗号主张取消共产党的领导。越南共产党在领导越南政治革新的进程中,一方面坚定不移地维护和加强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另一方面高度重视改革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方式。越共七大指出:“为保证党的领导地位和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首先就要解决好党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政府由人民授予权力并向人民负责,管理各方面的社会生活。执政党必须保证国家政权的主动、创造作用。政权机关的效力和威力正是党的领导效果的体现。这里根本不存在提高党的领导与增强政权机关效力之间的对立。”1991年12月越共在七届二中全会决议中,明确提出必须改革党对国家的领导。1992年6月越共在七届三中全会上又提出,必须改革党的领导方式。会议提出:在新的形势下,必须有适合的领导方式来提高党领导的质量和效果,党对国家的领导,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与法律之上。越共提出“党领导,人民做主,国家管理”作为政治系统建设的指导原则。

(一)明确党与政府职能区分和党对国家、社会实行领导的主要渠道

党对国家机构的领导主要是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这既是党的最基本的职能,也是党对国家政权实行领导的最重要体现。越共认为党对国家事务和全社会实行领导的主要渠道有三:一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的政策、法令和法律,使之成为国家的意志,并通过国家机关的职能作用具体组织实施;二是通过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党的宣传、说服、动员、组织和检查工作实现党的领导;三是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推荐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员担任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的领导工作,带领人民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因此,党是领导者,国家政权是管理机关,党的领导和国家管理都必须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党的权力主要是依靠自己的威信、智慧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所带来的权威,而政府权力主要是依靠并体现于法律。政府的权力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实现,从经济利益的推动到精神文明的鼓励,甚至采用强制手段;而党的政治领导权力则是依靠干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及人民对党的威信和信心来引导人民自觉执行党的决议[6]。因此,越共提出决不能把党的权力和政府的权力混为一谈,实行党政分开,这是政治革新的一个重要内容。总之,只有使党摆脱日常事务,集中精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监督工作,党的组织、领导能力才能得到增强,才能保证越南革新事业的顺利推进。

(二)充分发挥祖国阵线和各人民团体的自主精神

越共虽然一党执政,但长期以来在其身边站着一个强大的助手,即广泛的民族统一战线组织——祖国阵线。祖国阵线把各阶级、阶层、党派、宗教的广大民众团聚在党的旗帜下,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斗争。越共是祖国阵线的参加者,也是领导者。越共高度重视祖国阵线和各人民团体在社会主义建设和革新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对其积极的有创造性的活动给予大力支持,并虚心听取他们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越共十大报告提出:“改革党对祖国阵线和各人民团体的领导方式,为祖国阵线和人民团体制定正确的活动目标和方向,创造条件,同时发扬他们在建设和革新事业中的自主创新精神。”此外,越共还十分重视媒体的作用,把它看作是人民的论坛,不断改进党对传媒工作的领导,并将其作为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向全民公布党代表大会的文件草案,广泛吸收党内外智慧

越共六大召开前,只将政治报告草案发放到部分党内人士手中,在小范围内征求意见。然后,越共中央对收集的各方面意见进行认真审议,将草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改。后来,越共的七大、八大也都沿袭了这种做法。从越共九大开始,在大会召开前,越共中央在主要媒体上全文公布《政治报告》草案,并在各大报纸上开辟“人民意见专栏”,然后根据反映的意见对政治报告逐条进行补充修改。为了对越共十大做好充分准备,2005年7月,越共召开了对十大筹备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九届十二中全会,会议决定,会后首先在党内就十大报告草案征求意见,随后扩大到全国范围,将报告草案公之于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使十大报告能够较好地代表和体现全党、全国人民的意志,并形成共识。既然越共不但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劳动人民和各民族人民的先锋队,因此把党代会文件草案向全民公开和征求意见,也就毋庸置疑了。这种做法拉近了执政党和广大人民之间的距离。一方面提高了民众对执政党的理论、政策和活动的关切度,不再把其视为分外事,而看成是分内之事;另一方面,有利于执政党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集中群众智慧,使经过人民群众修改、认同的党的文件更能够体现和代表人民的意志,做到“党心”和“民意”的统一。

(四)公开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承认工作中的缺点

列宁指出:“一个政党对自己的错误所抱的态度,是衡量这个党是否郑重,是否真正履行它对本阶级和劳动群众所负义务的一个最重要最可靠的尺度。”[7]越南共产党认识到革新没有万无一失的方案,不犯错误是不可能的,关键在于及时总结经验,公开承认错误并切实改正。越南共产党对历史的和现实工作中的错误大胆、公开承认的历史唯物主义态度令人瞩目。几次越南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在总结革新工作的成绩和经验之后,都要逐条列出工作中的缺点,分析产生这些缺点的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并着重强调“其中主要是主观原因”。越共九大曾针对以往工作中的缺点公开宣布:“党中央委员会因对未能尽快克服上述缺点,限制了原可以取得的更大的成绩,谨向大会和向人民进行自我批评”。这种坦诚的态度不但不会削弱,反而会进一步增强人民对党的信任;不但不会损害,反而会使革新开放事业更健康地发展。

正确处理执政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形成三者之间良性互动的机制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一项极其艰巨的历史任务。越共朝着“党领导、人民做主、国家管理”的目标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改革的路还很长,每前进一步都要经过艰辛的探索,因为这是书本里没有现成答案,实践中没有现成经验的伟大而又艰巨的事业。

参考文献:

[1]胡志明选集(第3卷)[M].河内:越南外文出版社,1963:246.

[2][越]胡志明.为了独立自由,为了社会主义[M].河内:越南外文出版社,1971:121.

[3][越]黎友义.一党执政条件下发扬民主[M]//李慎明.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4][越]苏辉如.在一党执政环境中实现民主[M]//李慎明.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344.

[5]刘 稚,等.当代越南经济[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0:23.

[6]古小松.越南的社会主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9.

[7]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67.

责任编辑:张新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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