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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学视角看循环经济理论的创新

2009-08-25牛桂敏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09年4期
关键词:自然资源循环经济生态环境

摘 要:循环经济理论对传统经济学的资源、成本、效率、价值等理论实现了一系列突破与创新。循环经济理论以广义自然资源的稀缺性作为研究起点,把自然资源视为经济运行的内生变量,提出资源合理配置要兼顾利润最大化和可持续利用的目标,要求对生态环境成本坚持总量控制原则,认为发展循环经济的目的是追求生态效率的最优化,主张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也应参与价值的分配。

关键词:经济学;循环经济;循环经济理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

中图分类号:F0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09)04-0030-06

循环经济是相对传统发展模式的可持续的新经济发展模式。发展模式的创新,使得传统经济学理论的局限性凸现①,要求经济学理论有所创新。循环经济理论以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稀缺为研究基础,从人类社会整体利益和“经济-社会-自然”大系统的整体利益的视角,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纳入经济学的研究视野,从而对传统经济学的资源、成本、效率和价值等理论实现了一系列的突破与创新。

一、循环经济理论对传统经济学资源理论的创新

(一)以广义自然资源的稀缺性作为研究起点

经济学是研究资源配置的理论,资源的稀缺性一直是经济学存在的前提。传统经济学以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无限供给作为研究假设,因而其稀缺性资源主要指劳动力、资本(技术、设备)等人造资源以及土地等特殊的自然资源,不包括更广泛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要素。

循环经济理论以广义自然资源(包括生态环境)的稀缺性作为理论起点。它认为:地球上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地球作为一个封闭系统,基本上没有外界的物质来源;尽管地球上的物质总量是守恒的,但可被利用的物质会随着传统经济的线性过程而从有序不可逆地向无序转化,由相对集中的矿藏变成分散的物质分子,从而对经济系统失去可利用价值;自然界中不仅不可再生资源是有限的,即使是可再生资源,如果使用量超出其再生能力,也会转化成不可再生资源;生态环境容量也是有限的,突破这个极限就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致发生局部地区和全球性的生态环境危机。

18世纪以前,世界经济发展缓慢,人与自然的矛盾并未显现;但工业大革命后,经济的指数型增长使经济系统快速膨胀,相对于地球生态系统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的有限性,经济系统已经过大了,地球资源与生态环境承载力极限正在经受严峻挑战,传统线性经济发展模式业已走到增长的极限。人类发展面临的稀缺资源类型已由劳动力和资本等人造资源稀缺转变为自然资源的绝对稀缺,更确切地说是包括自然资源、环境容量和生态能力在内的广义自然资源的稀缺,日趋衰减的自然资源正在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限制性要素。

客观现实的这种变化,使传统经济学的理论假设(以自然资源的无限供给作为研究假设)发生了改变,必然要求经济理论做出相应的变化。可以说,循环经济理论的建立,正是以广义自然资源稀缺这样一种客观现实作为其假设基础的。因此,循环经济理论修正了经济学的研究假设,将资源稀缺性假设的内容,由主要是人造资源稀缺,扩展为人造资源和自然资源的稀缺,特别是自然资源的稀缺。以自然资源的稀缺性作为理论起点,循环经济理论认为:“21世纪的主要矛盾由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单位劳动力带来的经济增长)变为需要大幅度提高自然资源生产率(单位自然资本带来的经济发展)”[1],经济学应该研究如何在既定自然资源存量下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经济发展质量,把资源环境的消耗严格限制在它的阈值内。循环经济理论主张根据环境自净能力和资源的再生能力来使用资源和环境,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对环境的亲善友好,达到自然资源与人造资源的综合成本最小化和综合效益的最大化,实现自然资源与人造资源的最有效配置。

(二)将自然资源视为经济运行的内生变量

在传统经济学理论中,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一直被视为经济运行的外生变量,被排斥在经济分析过程之外。但随着自然资源稀缺性的凸现,日益成为制约现代社会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其在经济运行中的地位理应得到重新认知。

循环经济理论认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仅取决于经济因素本身,而且取决于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因素。这就需要将总生产函数中的自然资源投入R作为内生变量处理,有时甚至需要将资源和环境分别作为不同的变量才能有效描述某一生产活动的资源生产效率水平。可见,在循环经济理论中,健全的生态条件和优良的环境质量是直接作为经济再生产过程的必要组成部分而存在,并内置于经济增长过程中,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内生要素。循环经济理论从经济运行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破坏之间的内在关联出发,充分肯定了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要素对经济运行的基础性制约关系,将自然资本纳入生产力要素,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由经济运行的外生变量扩充为重要的内生变量,纳入经济分析过程,从而扩大了经济学的研究视野。

(三)提出资源合理配置要兼顾利润最大化和可持续利用目标

资源的稀缺性引发了资源合理配置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传统经济学理论主要研究劳动力、资本(技术、设备)等人造资源以及土地等特殊的自然资源的合理配置。循环经济理论则不仅研究劳动力、资本(技术、设备)等人造资源以及土地等特殊的自然资源的合理配置,而且研究广义自然资源的合理配置。

循环经济理论中资源合理配置的总目标在于: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和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1.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指其经济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即在资源开发利用中,资源开发利用决策者总是倾向于以利润的最大化为目标。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资源开发利用决策者选择收入与成本之间的差额最大的资源开发利用产出量。当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MR=MC)时,利润实现最大化。所谓边际成本,指在一定产量水平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单位产量而导致的生产成本的增加额,反映的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水平对企业效益的影响。边际收益指每增加一单位产量所导致的总收入的增加额。从微观层面看,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是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从宏观层面看,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是实现社会总利润的最大化,即必须使边际社会总效益等于边际社会总成本。

2.资源合理配置的根本目标是可持续利用,即可再生资源的消耗率必须小于(或等于)其再生率;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率必须与其替代率相平衡;生态环境的使用率必须与生态阈值和环境容量相平衡。为了实现广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总收益的最大化,必须使社会总成本等于私人成本和外部成本之和;同时,必须使边际社会成本等于边际私人成本与边际外部成本之和。这里的关键是将外部成本纳入社会总成本。只有边际社会总收益与边际社会总成本(边际私人成本与边际外部成本之和)相等,才能使广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模最佳,这是循环经济理论对传统经济学资源理论创新的核心。

二、循环经济理论对传统经济学成本理论的创新

(一)生态环境成本是经济发展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成本,指为达到特定的目的而发生或应发生的价值牺牲。传统经济学由于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视为经济发展的外生变量,因而未将其损耗纳入经济发展的成本。

循环经济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纳入经济运行的内生变量,必然要求改变传统的成本内涵,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成本计入经济发展的总成本,即在原有的成本内容基础上增加生态环境成本。在这里,所谓生态环境成本,指人类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如自然资源的损耗、环境的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损失等。

发展经济、改善生活是人类亘古的追求,但在这一漫长的追求过程始终伴随着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例如:过度的采猎和原始的刀耕火种造成的森林退化和破坏;耕作农业带来的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工业发展带来的土地破坏与环境污染(“八大公害”污染事件);不良技术发展带来的全球性环境生态破坏问题(核污染、臭氧层破坏、全球变暖等)。这表明,人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付出了高昂的生态环境成本。这种生态环境成本日益扩大的趋势,使得我们无法忽略其存在,不能不将其纳入成本范畴。

(二)发展循环经济的目的是降低生态环境成本

与经济发展有关的生态环境成本可分为以下四类:第一类是与不发达或发展速度过慢有关的生态环境成本,第二类是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的生态环境成本,第三类是由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错误引起的环境成本,第四类是对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滥用而产生的生态环境成本。前两类可被看作合理的由全社会负担的发展成本,如不接受这样的成本而阻碍了发展,社会就会承受更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后两类则是不合理的,是循环经济发展所要重点降低的生态环境成本。

(三)对生态环境成本要坚持总量控制原则

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发展成本,要求我们在向自然界索取资源时必须考虑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如透支也要考虑它有多大的自我修复能力。因此,对生态环境成本应该有一个总量控制概念。以河水为例,从河流取水如果只考虑取水的工程、机械和人工的成本,而不考虑水资源的成本,过量取水就会形成断流,破坏下游生态系统,不仅水资源有成本,而且有高昂的水生态系统成本;向河水中排污,如果超过河水的自净能力,就会破坏水的质量,也有高昂的环境代价。因此,必须要对取水总量和排污总量进行控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数百例统计研究,得出在温带半湿润地区从河流中取水不应超过河流总水资源量40%的总量控制概念。也就是说,从整条河中取用总水资源量40%以下的水,不至于造成断流;在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可以保持河流的自净能力。

总之,对生态环境成本的总量控制标准应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即可再生资源的消耗率必须小于(或等于)其再生率;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率必须与其替代率相平衡;生态环境的使用率必须与生态阈值和环境容量相平衡。

(四)把生态环境成本纳入宏观经济核算体系

现行的基于名义GDP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仅没有扣除自然资产损失及产生污染导致的直接与间接损失,而且将其中过度开采资源和能源,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按照附加值统计在GDP总量中。这就人为地夸大了经济收益,是以资源的急剧消耗和生态环境的严重退化为代价的。不计算生态环境成本必将导致真实的国民福利大为减少,因而必须要对现有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进行校正。

为了真正反映一国国民经济状况的水平或变化,应采用绿色GDP,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宏观经济核算体系。目前的绿色GDP核算方法包括:账内重新划拨(即将抵御性支付从GDP中减去),生态环境折合费用(即从GDP中减去归因于生态环境退化的那些费用),“民意测验”(即用对生态环境的支付意愿等意愿性调查,评估生态环境退化带来的福利损失)等。其最佳方法(或方法组合)还在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中。

单一绿色GDP指标较笼统,许多信息被平均化、模糊化,只能反映总体趋势,其使用价值在制定政策方面有局限性。因此,开展生态环境成本核算不应简化为“绿色GDP”的核算,而应建立以绿色GDP为核心指标的综合经济与生态环境成本核算体系。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对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不同领域所反映的各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予以量化,提供一套完整的数据,以正确地反映和描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与经济活动之间的关系,为制定经济发展政策和资源环境政策提供全面、明确、具体、可行的数据依据。

三、循环经济理论对传统经济学效率理论的创新

(一)提出生态效率的概念

在经济学中,效率被定义为:最有效地使用社会资源以满足人类的愿望和需求。经济效率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基础,是自由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原理。效率概念一般包括技术效率、选择效率、配置效率三个层次,无论哪个层面上的效率概念,最终表示效率的指标都是投入产出关系。然而,在传统经济学的效率分析中,投入并没有考虑生态环境因素,这是导致人们在追求效率的同时破坏生态环境的根源。

循环经济理论将生态环境因素作为构成成本的要素之一,因而其效率的含义也扩展至“生态效率(eco-efficiency)”,这使传统的经济效率增添了新的生态内涵。

从宏观的角度讲,生态效率可被定义为:在尽量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基础上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增长。这个定义一方面表现为提高所投入的能源、矿产及原材料等物品的生产率,即降低单位GDP能耗和物耗;另一方面表现为尽量减少客观存在于非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由污染带来的负外部性所引起的一种非效率,即降低单位GDP环境污染负荷。生态效率可用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量(即GDP总量)和资源环境消耗的实物量的比值表示:即生态效率(资源生产率)=经济社会发展(价值量)/资源环境消耗(实物量)。可见,生态效率体现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从微观的角度讲,生态效率可被定义为:提供有价格竞争优势的、满足人类需求并保证生活质量的产品或服务,同时逐步降低对生态的影响和资源消耗强度,使之与地球承载能力相一致。这个定义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个体经营者在资源投入不增加甚至减少的条件下实现产出的增加,其表现形式即“减物质化”生产扩张;二是在经济产出不变甚至增加的条件下,减少向环境排放的污染物,其表现形式为“清洁生产”。这个定义的实质与宏观意义上的生态效率概念相一致[2],可表示为产品或服务的价值与资源环境影响之比。生态效率越高,表示能以较少的资源环境代价获得较大的经济收益,这有助于解决现代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

(二)发展循环经济的目的是追求生态效率的最优化

循环经济理论认为,生态效率公式中的分子与分母存在四种不同的关系组合:一是经济和环境压力同步增长,这是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二是环境压力的增速低于经济增长,二者开始出现相对脱钩(relatively de-linking)的情景,发展中的经济主要表现为这种状况;三是经济仍在增长,而环境压力呈零增长趋势,二者开始出现绝对脱钩(absolutely de-linking)的情景,发达经济需要达到这种状况;四是经济仍在增长,而环境压力出现拐点并呈下降趋势,这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最高目标[3]。

我国的经济增长和环境压力现状尚属第一种情景,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所追求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双增双减(增加经济增长和人类福利;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达到绝对脱钩的第四种情景,实现理想状态下的生态效率的提高。可见,推行循环经济发展任重而道远。

四、循环经济理论对传统经济学价值理论的创新

(一)从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看待价值的本质

价值的本质是人类的物质利益及其相互关系。传统经济理论从经济社会系统中人类个体的物质利益的角度看待价值的本质,因而反映的主要是经济社会系统中个别人或集团之间的利益关系,没有反映个人的物质利益与经济社会整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更没有反映个人的物质利益与“经济-社会-自然”大系统之间的利益关系。传统经济理论无法解释:经济上的物质财富剧增,为何会与资源被耗竭性利用以及生态环境加剧恶化相伴而生。

循环经济理论则主张从人类社会整体利益,从“经济-社会-自然”复合大系统整体利益的角度看待价值的本质,认为价值的本质是人类整体(和长远)的物质利益及其内部个体物质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因而只有当一种价值生产活动对系统整体利益和对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的贡献大于损害时,才是创造新价值的活动。循环经济理论的价值标准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不再看一定量的生产是否给个别人带来最大的经济利益,而是看它能否给社会整体带来最大利益。这意味着,那些仅仅从直接生产和消费过程看符合人类物质利益,但从再生产和社会经济活动全过程看却是低效或无效的生产活动,不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活动。另一方面,不是看该项活动是否给当代人带来最大利益,而是看它能否给人类带来最大的长期利益。这要求其关注那些作为人类种族繁衍的生命支持系统的价值,即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价值。那些虽然能增加当代人利益,但会损害后代人利益、损害复合大系统的整体利益且后者大于前者的人类活动,同样不是价值生产活动。

(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也是价值的源泉

传统经济学价值理论关于价值源泉的主要观点包括:威廉•配第的劳动创造价值,大卫•李嘉图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亚当•斯密的工资、利润、地租构成商品价值,理查德•坎蒂隆的生产成本决定商品内在价值、供求决定市场价值,萨伊(要素价值理论的代表)的生产要素是价值的最终来源,维塞尔的要素的边际生产贡献决定价值,西尼尔(效用价值理论的代表)的价值由效用、有限供给(指生产三要素中劳动和资本的有限供给)和可转移性组成,庞巴维克的商品价值由边际效用决定等。

可见,在传统经济学价值理论中,价值的源泉并不包括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要素价值理论虽然提出了一切价值都是来自人的劳动加上自然力和资本的作用,但这里的“自然力”仅仅特指“土地”这种特殊的自然资源,而不是广义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边际效用价值论也是基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无限供给作为研究假设。由于“无限供给”,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对于人类福利的重要性必然显得很小,边际效用很低,因此,其价值得不到体现,没有被承认是价值的源泉。

循环经济理论则认为:价值的本质既然是人类的物质利益,那么一切能满足人类整体福利需要的财富或资源都是有价值的。自然生态系统具有满足人类物质利益需要的功能,它不但是人类种族生存和繁衍的基础,是人类福利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还是生产力的载体,是生产力得以运行的物质基础(提供能源和原材料,接纳废弃物)。所以,自然生态系统是有价值的,也是价值的源泉。又因一般的满足人类需求的物品可以通过再生产过程不断地创造出来,而生态环境和生命支持系统的破坏达到一定程度时则具有不可逆性,是人类努力所弥补和挽救不了的,其最终会否定人类本身的存在价值,所以它显得弥足珍贵,是人类社会最主要的价值源泉。

以要素价值理论为基础,循环经济理论认为:既然土地被视为生产三要素之一,参与价值创造,是价值的源泉之一,那么与其具有同样属性的其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没有理由不被视为生产要素,成为价值的源泉。以边际效用价值理论为基础,循环经济理论认为:由于人类活动超过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阈限,因而破坏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自我调节和更新能力,自然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开始制约经济发展并威胁人类生存,成为越来越稀缺的资源,其边际效益不再小得可以忽略不计,而是变得非常明显了,其价值理应得到承认,成为价值源泉。

(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也应参与价值的分配

价值按照生产要素的贡献进行分配是一种普遍观点。传统经济学的价值理论认为:只有那些涉及个人利益的生产投入,即劳动、资本与土地等才是价值生产要素,所以价值自然归这三要素的所有者拥有;虽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也对价值生产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不能给特定的人带来经济利益,因而不被作为生产要素或价值的贡献者对待,不能参与价值的分配。传统经济学的价值理论忽略了个别价值生产过程对人类社会整体利益、对“经济-社会-自然”大系统的整体利益造成的外部不经济效应,也忽视了个别价值生产过程中的耗费的集合所产生的系统效应。这样,三要素所有者从价值分配中得到的价值量,实际上超过了他们各自对价值生产做出的贡献,即把人类社会整体利益和“经济-社会-自然”大系统整体利益的损耗所应得的补偿和积累的价值分配掉了,这相当于消费掉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应得的补偿,也就是消费了子孙后代的资源和价值。这意味着传统经济发展是建立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可持续利用基础上,其结果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和资源枯竭。由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整个经济活动的基础和载体,它的不断弱化意味着传统经济这个不断膨胀的大厦建立在一个不断弱化的基础上,是随时会倒塌的。

循环经济理论认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同劳动、资本和土地一样,都是价值生产的贡献者,也会在生产中被耗损,因而也应参与价值分配。所以,在循环经济价值理论中,新创造的价值至少应该被分解为四部分,即工资、地租、利息和资源环境租金(即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补偿与积累价值)[4]。

循环经济理论认为: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讲,劳动参与价值分配或得到工资的合理性,在于它是保存生产力已有成果和使其得到发展的必要条件;资本得到利息也同样是这个要求的结果,如果没有利息,积累资本不能得到经济利益,人们就会将资本消费掉,人类长期积累的生产力就会因此而丧失;土地得到地租,则是保护土地这种有限资源及其肥力的需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也应该得到租金,是因为在价值生产过程中,它同其他要素一样被消耗(或部分地消耗)了,为了保护自然资源的存量和生态环境良好,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应该对它进行补偿和积累。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参与价值分配,实际上反映了当今的人类活动已超出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自我更新能力的范围,造成了自然资源的枯竭和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并危及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如果不对其进行补偿,不仅经济发展难以持续,而且人类的生存也难于保证。所以,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参与价值的分配,是人类实现自己最大福利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5]。

参考文献:

[1]诸大建,周建亮.循环经济理论与全面小康社会[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

[2]黄英娜,张天柱,颜辉武.循环经济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学基础[J].环境保护,2004,(8).

[3]诸大建,臧漫丹,朱 远.C模式: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选择[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5,(6).

[4]杨文进.可持续发展经济学中的价值理论[J].生态经济,2000,(8).

[5]牛桂敏.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与预测[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113-116.责任编辑:何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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