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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剥夺”理论视角下的农村盗窃问题研究

2009-07-02窦宝国

学理论·下 2009年4期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理论

窦宝国

摘要:当前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可愈演愈烈的农村盗窃问题却严重影响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协调发展。本文试运用“相对剥夺”理论对农村盗窃问题予以探讨,以揭示农村盗窃问题产生的深层根源,并据此提出解决农村盗窃问题的措施,从而有效遏制及防止农村盗窃问题的发生,最终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相对剥夺”理论;农村盗窃问题;新农村建设

中图分类号:C919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09)08—0040—02

一、“盗窃”的定义及当前农村盗窃问题基本特征

(一)“盗窃”的定义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据公安部统计,2006年1-9月,全国农村共发生盗窃粮食、牲畜、生产资料等侵财型案件88万起,占农村发案总数的31%。可见,盗窃罪在我国是发案率最高的犯罪,成为阻碍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不利因素。

(二)当前农村盗窃问题的基本特征

虽然农村盗窃的对象、类型等有很大的不同,但农村盗窃问题的特征基本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第一,近年来,农村偷盗现象呈现出持续高发态势。如某县司法部门2008年审判的盗窃案件为2007年的2.3倍。

第二,当前农村地区盗窃犯罪团伙化、职业化凸现,“机械化”程度提高,作案手段专业化。

第三,农村盗窃已逐渐告别传统的“偷鸡摸狗”,而改为选择偷盗那些高价值、低风险、易销赃的公有财产,如变压器、电缆等。

第四,农村的盗窃案件对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影响重、危害大。

二、“相对剥夺”理论的提出及其对农村盗窃问题的分析

笔者通过对农村盗窃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试用“相对剥夺”理论揭示农村盗窃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相对剥夺”理论的提出

“相对剥夺感”是由美国社会学家斯托弗首先提出的,后来社会学家默顿用“参照群体”具体阐释了这一概念。

斯托弗认为,相对剥夺感是一种很矛盾的心理状态,此种心态的产生是由于,人们将自己的命运与那些既和自己的地位相近,又不完全等同于自己的人和群体做反向的比较。可以说,相对剥夺感是人们自认为没有得到公平待遇后的不满与积怨的结合。

默顿直接使用了“参照群体”理论来解释相对剥夺感,即关键是人们将哪一个群体视为自己的参照群体,同哪一个群体比较,这种比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民对于社会公平的感知。默顿还认为,失范状态往往给社会成员带来程度不同心理适应上的困难,并导致越轨行为在数量上、规模上和强度上大规模增加。

(二)产生“相对剥夺感”农民的类型划分

实际上,产生“相对剥夺感”农民的行为取向也是分化的,笔者将产生“相对剥夺感”的农民划分为三种类型:

1.安于现状型。此类型农民虽然由于失地、相对贫困等原因在心理上产生了“相对剥夺感”,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的限制并未走上犯罪道路。

2.积极进取型。此类型农民也未诉诸盗窃等犯罪途径消除所产生的“相对剥夺感”,而是分析主客观原因,通过勤劳致富等途径缓解或消除了“相对剥夺感”,杜绝了犯罪产生的根源。

3.消极越轨型。此类农民既不是安于现状,也不是通过其它合法途径来改变产生不公感的各种状况,而是通过盗窃等手段来缓解或消除“相对剥夺感”。本文探讨的对象既是这种类型的农民。

(三)产生农民“相对剥夺感”并导致农民盗窃的五种原因

在本部分,笔者将探寻使农民产生“相对剥夺感”甚至于采取犯罪手段来缓解或消除这种心理状态的原因。

1.农民失地问题。由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土地政策的变更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等原因,越来越多的农业用地转化为非农用地。但在这一过程中,并非所有农民都失去了土地:大部分农民由于政策原因或缺乏政治、经济等资本,的确失去了或承包不到土地,而导致了收入水平下降甚至贫困化,但是另一些农民却由于拥有各类资本而占有或承包了比以前更多的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等。在上述情况下,失去或承包不到土地的农民将拥有更多土地的农民视为参照群体并进行对比后,就导致心理失衡而产生相对剥夺感。最后,他们的忍耐一旦超过极限就会通过盗窃等犯罪手段为自己“讨回公道”,以缓解或消除“相对剥夺感”。

2.基层党政干部贪污腐化及其逍遥法外。当前农村基层的贪污腐败现象极其严重。一方面,某些基层干部由于在政治上处于优势地位,他们就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本人、亲属等大肆攫取利益,另一方面,基层干部由于在政治上处于优势地位,他们大肆贪污贿赂、与民争利却很少受到惩罚甚或逍遥法外,而普通农民由于缺乏各类资本,致使受损利益得不到弥补,正义得不到伸张,完全处于弱势地位。当部分农民耳闻目睹了基层干部将公权力私有化引起的各种腐败现象后,势必会产生极强的“相对剥夺感”,部分农民甚至于会道德畸变、心理扭曲。在此种情况下,他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公正,就会铤而走险,违反法律法规。

3.贫富差距拉大。近年来,我国农民群体内部出现了阶层分化。一部分农民由于各种原因,生活水平下降、就业困难、社会保障缺乏,而另一部分农民则通过各种途径走上了富裕之路。另外,一些干部通过贪污受贿也积聚了大量的财富。我国农村社会阶层的分化及贫富差距的拉大使某些处于底层的农民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发生了变化。当他们目睹了与其他农民的贫富差距同时根本无力改变自身低下的经济地位时,在心理上就会产生被社会冷落、剥夺的感觉,这种“相对剥夺感”极易使某些农民逾越道德底线,走上犯罪的道路。

4.保护农民权益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缺失或执行不力。当前全国大部分农村都未真正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的失地农民、农民工等群体由于缺乏社会保障,生活处境比较艰难,医疗、教育等基本权利也难以得到保障。由于农村土地政策及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部分农民的土地权益在土地的征用、流转等过程中受到了极大的侵害。农村金融政策也存在问题,如银行只贷款给富裕农民或关系户,这就使部分农民由于无法贷款而难以摆脱贫困。上述情况均可能使部分农民产生“相对剥夺感”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5.农民利益表达与利益博弈能力的不足及不平等的权力分配。在同强势群体的利益博弈过程中,农民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大部分经济发展的成果都被强势群体占有或攫取了,这种被扭曲的利益分配机制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利益,极易使农民产生“相对剥夺感”。

不平等的权力分配也是导致农民“相对剥夺感”产生的原因。当无权的农民目睹强势群体大肆攫取利益,而自身争取及扩大权力的合法途径却被阻断时,他们的心理防线就可能崩溃,最终通过盗窃等犯罪途径缓解和消除“相对剥夺感”。

综上所述,笔者从失地问题、贫富差距拉大等五个方面入手,探讨了农民“相对剥夺感”甚至犯罪产生的运作机制。

三、遏制及预防农村偷盗问题的措施

下面针对产生农民“相对剥夺感”而致其犯罪的不同原因,从缓解或消除他们的“相对剥夺感”着手,提出五点遏制及预防农村盗窃的措施。

(一)妥善处理农民的土地问题,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由于各种原因,在农业用地的征用、承包等过程中出现了农民土地权益被侵害的问题,导致农村盗窃等犯罪案件的增多,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对此,各部门要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首先,立法部门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使农民在维护土地权益时有法可依;其次,司法机关要公正的处理农民因土地合法权益受损而上诉的案件,决不能使农民土地权益的维护虚置;最后,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行为、个人或组织的制裁。

(二)制止党政官员滥用私权、贪污腐化

针对某些干部贪污腐化又常常得不到应有惩罚的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党员真正成为人民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厉惩办党内的贪污腐化者,为老百姓伸张正义,维护老百姓的各项合法权益。

加强和完善干部监督机制,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如民主党派的监督),形成权力制约机制,杜绝基层干部滥用私权、谋取私利。

(三)缩小贫富差距,统筹城乡发展

针对我国各地区之间、各阶层之间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逐步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其次,整合优化乡镇政府、技校、企业等资源,开辟对农民进行再培养的平台,切实提高他们的文化、技术素质,引导他们脱贫致富。

第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工作重心向农村转移,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投入,继续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四)维护农民权利,提高农民利益表达及利益博弈能力

针对农民利益表达及利益博弈能力的不足,不同群体间权力分配不平等的问题:

第一,政府要转变职能并对自身进行合理的角色定位,保持超然性、自主性及公平性,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绝不能成为强势集团的附庸。

第二,扩大公民权利,在不同群体之间对权力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使农民提高利益表达及利益博弈的能力,真正参与关乎农民利益的政策方针的制定及执行。

(五)当前社会条件下,法律手段仍然是最主要、最有效的途径

要解决农村偷盗现象比较严重的问题,有赖于各职能部门的综合治理。而其中最主要、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仍然是通过政法机关对偷盗等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震慑犯罪。

此外,要特别注重和加强对执法权的监督。“司法机关要依法独立办案”,广大的执法干警应增强对“司法腐败”的免疫力,杜绝所谓的“了难”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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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Stouffer,S.1955. The American Soldier.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The research on the theft problem in rural areas with relative deprivation theory

DOU Bao-guo

(Department of Sociology,Zhou Enlai School of Government, Nankai University,Tianjin 300071)

Abstract:At present,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is like a raging fire, but actually increasing fiercerural theft problem seriously affects comprehensive and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new rural construction. This article tries to utilize “relative deprivation theory” to discuss the rural theft problem, promulgates in-depth root which arises rural theft problem,then proposes some measures that solves rural theft problem according to the in-depth root to containments and prevents rural theft problem ,finally safeguards smooth advancement of the socialism new rural construction.

Key words: relative deprivation theory; rural theft problem;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责任编辑/石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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