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的实践需要良好的个人修养
2009-07-02罗中昌
罗中昌
摘要:加强个人修养,促进社会和谐,须得从源头上提高认识。传统"和谐"理念与个人修养之间具有逻辑上的蕴涵关系,和谐社会的理想重视个人修养,和谐社会的实践需要良好的个人修养。
关键词:和谐理念;和谐理想;和谐实践;个人修养
中图分类号:B825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09)08—0005—03
社会是人的一种存在形态,是具有经济、政治、文化等等各种关系的人们的集合体,具有多层次的有机结构特性,其最基本的分子是个人,每一个人的行为选择对社会的发展都具有一定的影响。重视而后加强个人修养,对
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重视个人修养,促进社会和谐,须得从源头上提高认识。
一、传统“和谐”理念蕴涵个人修养
传统“和谐”理念与个人修养之间有着逻辑上的蕴涵关系,即:由“道”及“德”。其逻辑表达式为:
“道”→“德”
在古汉语中,“和”表示协调不同的人和事并使之均衡,表示 “顺其道而行之”,不过分,即适度之意。“谐”跟“和”有几乎相同的意思,意为“配合得当”。 “和”可以算作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范畴,被认为是事物存在与发展的根本规律。由于“和”有“协调”、“均衡”、“适度”之类的意思,故常与“中”(中正、适度)相提并论。《中庸》:“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和”被认为是天地万物存在、发育的规律。[1]2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规律常以“道”来表达。
事物发展的规律,也就是事物的本质。“和”的本质在于不同事物之间的协和一体。事物总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也就是“不同”,正是这种不同而又谐调的统一,促使事物向着理想的目标发展。 “和”的最高境界就是“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中庸》第三十章)“万物并育”和“道并行”是“不同”;“不相害”、“不相悖”则是“和”。这种“万物并育”的思想铸就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基本精神——“德”,这就是重视个人修养的“自强不息,厚德载物”。
中国古代诸子百家都认同“和”,崇拜“和”,他们都很重视“和”的珍贵价值。孔子认为“和无寡”(《论语·季氏》);孔子的学生提出过“和为贵”,认为“先王之道,斯为美”;荀子则从更积极的意义上提出“和则一,一则多力”(《荀子·王制》)。
孔子不但把不同而又和谐相处相生看作事物的本质,而且更进一步将其推向道德领域,作为做人处事的原则,正式奠定了由“道”及“德”的精神文化基础。《论语·子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这即是和谐伦理化的经典名言。这句话的重心是“和”。君子所见各异,故曰不同;然而,君子有容,能求大同,存小异;君子的“和”是理智的、适度的、善意的“和”。小人所嗜好者同,然各争利,党同伐异,故曰不和。可以说君子就是不把自己与盲目的公众混同的、有一定个性本质而又有和衷共济意识的存在个体;小人就是没有个性本质特征的随大流的盲目的公众,或表面趋炎附势,骨子里还时刻在盘算别人的势利者。君子与小人之分主要在知识品性修养方面。
孔子还从“和为贵”的价值意识出发,提出了“中庸”观,即和谐价值实现的严格原则与规范。按中庸的观点,施政使民,贵乎“执中”;天地万物,贵乎“中和”;君子言行,贵乎“中庸”。这就进一步把执政者和一般社会个体在社会和谐发展中的个人修养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也把人在与自然相处相生关系中的“和”的要求作为一种修养提到了一个很高的境界。
“宇宙秩序即是道德秩序,道德秩序即是宇宙秩序,……此是宋明儒之主要课题。”[2] 216如北宋张载《西铭》的中心思想是万物一体,这也正是程颢哲学的主要观念。在他们看来,与万物合一,是仁的主要特征。他说:“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3]244这是“由道及德”传统观念的一种发展。
在西方,古希腊哲学家芝诺也有这样的思想。他认为一切事物都是那个叫做自然的单一体系的各个部分;个体的生命当与自然相和谐的时候,就是好的。就一种意义来说,每一“个”生命都与自然和谐,因为它的存在正是自然规律所造成的;但是就另一种意义来说,则唯有当个体意志的方向是朝着属于整个自然的目的之内的那些目的时,人的生命才是与自然相调和的。德行就是与自然相一致的“意志”。[4]322
在公元161年即位的罗马皇帝马尔库斯·奥勒留在他《沉思集》中提到“与宇宙相和谐的生命才是美好的东西”。[4]336
二、和谐社会理想强调个人修养
和谐理念从哲学范畴,转化成伦理准则,推演至整个社会生活层面后,就由抽象的哲学范畴变成了和谐社会的理想,其逻辑脉络扩展后就是:“道”→“德”→“小康”→“大同”。在这个理想的追求过程中,“德”作为社会成员个人修养的重要内容一直处于基础性的地位。
在中国古代,许多思想家、政治家都曾设计过和谐社会的方案。其中影响最大的首推《礼记·礼运》一书所描述的两种社会生活状态,即“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和“天下为家”的“小康”社会。大同社会跟共产主义理想社会差不多,“小康”社会与我们今天讲的小康社会虽不能等同,但是,古今小康思想里,都有一个比较趋向一致的愿望,那就是追求一种和谐安定的社会状态。
这样的社会是一种安定、宽裕、友好交往、崇尚礼法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万物与我共生,天地与我同在,日月与我同辉,人人与我和谐,世界万物之间共生共荣,人与万物之间共生和谐,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国与国之间和平共生……。[5]14很显然,在这种传统的和谐社会理想中,安定、宽裕、交往、礼法几个方面的内容都离不开个人修养。
安定与个人修养紧密联系。为政者若不行王道而行霸道,那就会战争不断,人民饱受战乱之苦;为人者若不行君子之道,就会有无妄之灾。
宽裕所指,为有恒产而生活相对富裕。所以,为政者要行王道,让人民有生养死葬之福;为人者要奋发图强,勤劳致富,才能有天伦和乐。
交往更是个人修养在社会和谐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地方。人与人之间就是要经常互相交往,从外到内、从物质到精神等各方面的交往,才能彼此取长补短,互通有无;有交泰才有亨通,才吉利。当然,在交往中要讲究君子之道,比如要谦虚谨慎,不能过度张扬,即使“飞龙在天”也要注意“亢龙有悔” (《周易·乾卦》)。后来被儒家进一步发展成了“温、良、恭、俭、让”之类的道德规范。
礼法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礼法都是社会行为规范,但是二者有联系也有区别。礼是指道德方面的要求,产生得早些,不以政策条文的形式而存在,不带强制性,而是内化在人的内心而起约束作用,而且约束的范围宽泛;法是国家出现以后的产物,是反映统治意志的东西,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存在,带强制性,约束人的范围相对于道德要窄一些。礼和法的联系是互相补充的关系,无论在内容还是在作用方面都互相补充。正因为这样的关系,所以,礼和法跟道德修养都是紧密相联的。一个道德修养良好的人,一定不是违法乱纪的人;健全的法治机制是对道德修养的肯定与强化,而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更是对法治的精神保障与智力支持。
在儒家和谐社会的理想中,对个人修养是非常看重的,儒生的个人修养及其目的被概括成了“修、齐、治、平”,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谓“内圣外王”之道,就是把个人内心修养看成一个很高的境界,为政者有了这样的内在修养,才会行王道而不行霸道;为君子者才能“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并且,以“絜榘之道”推己及人。这正是天下和谐之道——平天下的道德原则。
西方空想社会主义是从道德情感出发的,更加看重个人修养的作用。空想社会主义之所以是空想,正是因为这种理论是把实现理想的希望寄托在人们道德修养的提高方面,从而达到改造和控制社会的目的。空想社会主义虽然是非科学的,可是,它强调道德修养本身对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则值得肯定。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历史观基础上的,它看到社会主义理想实现的科学方法和途径,但是,并不否认社会道德的重要作用。在科学社会主义的共产主义阶段,社会生产率不是我们今天的劳动生产率,而那时人们的社会道德水平也不是我们今人所能想象的境界。[6] 198
三、和谐社会的实践需要良好的个人修养
在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正式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方面的重大进步,由此,和谐社会从理想进入了现实构建和具体实践的新时期。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7]8这一说明性定义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个方面的科学内涵和基本特征。这六大特征,决定了这一庞大社会系统工程实践对个人修养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要求。
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但是,民主不能只是目标,更不只能是手段,还应该是一种个人修养。一个地方的党政领导,如果缺乏民主修养,工作就常常会个人专断,一手遮天,从而影响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恶化干群关系,影响社会和谐;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如果缺乏民主修养方面的意识,就不会主动争取自己的民主权利,就会纵容官僚主义的泛滥,影响社会和谐。
法治不只是社会规范管理的强制机制,对个人修养也有着很高的要求。法治不只要制度化、科学化、程序化,而且还要科学化,这就给个人修养提出了法律科学方面的高要求;法治不只是要求有法制,还要求不能有凌驾于法制之上的绝对权威,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一定要有很高的法律意识修养,有法的精神素质;法治不只是要依法治国,而且还要深入人心,无论是执政的干部还是一般老百姓,都要有很强的法治意识修养,当权者不能遇事就打招呼,老百姓也不能遇事就找“熟人”。
公平正义,也可以换成是公正平等之类的说法,意思比较抽象,在社会生活实践中也不好把握,这就使得提高个人修养的必要性更加突出。所以,当权者要不断提高个人在这方面的修养,老百姓也要不断提高在这方面的素质。当权者不能为了“政绩”需要就乱定案、结案,为了营私就乱舞弊;老百姓也不能只看到自己个人的眼前利益,也要把自己的利益——无论是“名”还是“利”——与别的人或更多人的利益联系起来思考,这样才符合公正之“义”,平等之“义”;社会的既得利益者不能只想到自己的养尊处优和高收入是天经地义和理所当然,弱势群体也不能把责任全归咎于社会和他人而胡作非为。
诚信友爱是社会和谐发展对人的道德修养方面的直接要求。言而无信,百事可为,社会怎么可能和谐相处?诚信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基础,是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友爱是在诚信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为人处世态度,也就是孔子“仁”学的基本要义,就是“泛爱众”,就是“博爱”。世界如果没有爱,那社会就会是人间地狱;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由于种种原因,诚信缺失,友爱受损,假冒伪劣和坑蒙拐骗泛滥成灾,社会大众深受其害。这种社会现实,呼唤千年诚信道德的回归,对社会大众在个人诚信修养方面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充满活力,是一个社会和谐的动力与标志,也对个人修养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充满活力要求我们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弘扬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大力营造鼓励创造、尊重创造、保护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支持人们进行理论、制度、科技和其他方面的创新,从而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最基本特征,与个人修养息息相关。社会是人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各种社会关系而联系起来的有机体,每一个人在与别的人——个人或群体——相处时,由于修养不同,会有和睦相处或是反目成仇之分,会折射到别的个人或群体身上,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尤其是在当今各种社会矛盾凸现的时期,一点小事可能酿成突发恶性群体事件。近两三年出现的重庆万州事件、安徽池州事件等,都与个人修养有直接关系。社会不只需要安定,更需要有序。有序就是有条有理,“和而不同”,而不是“万马齐喑”。现代社会,如果一些人根本不把另一些人数众多的人当人对待,如果没有人与人之间最起码的尊重与礼貌,那么,这个社会就不会有根本的和谐,安定就只是暂时的无序的安定。
新世纪新阶段讲和谐社会构建,更显出了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重要,从而也把个人在对待自然环境方面的修养问题凸显了出来。自然环境是人类生活的基地,人也是广义自然中的一部分,这就是一种“天人合一”的生态境界。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有极强的自然环境保护意识。这不只是一般的道德要求,而是有了许多教训的结论。古人云:天作孽犹可违,人作孽不可活!如果我们不善待自己的地球母亲,只是掠夺与索取,那么,我们自己的日子会越来越尴尬,越来越捉襟见肘,是不是会步恐龙的后尘也尚未可知。须知生命的伟大与脆弱是并存的!
参考文献:
[1]李君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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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罗素.西方哲学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5]付治平. 和谐社会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6]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胡锦涛.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The harmonious society's practice needs the good individual training
Luo Zhongchang
(Zunyi Normal College , Guizhou Zunyi , 563000)
Abstract: Strengthen personal accomplishment, promote social harmony, must the top exaltation knows from the source head.The traditional"harmony" principle has with of personal accomplishment to logically contain a relation, harmony is social of the ideal value personal accomplishment and the harmonious social fulfillment needs to strengthen personal accomplishment.
Key words: Harmonious principle;Harmony is ideal;Harmony practice;Personal accomplishment.
(责任编辑/石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