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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政府的“救市”行为

2009-06-29宋程丽

消费导刊 2009年17期
关键词:救市预警机制

[摘 要]在全球金融危机下,各国的经济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政府为了挽救经济,不惜动用财政力量进行救市,手段有所不同,有的向银行注资、有的投资基础产业、有的发放购物券等,而且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尽管这样,至今仍有部分公众对政府的救市行为和效果表示质疑。鉴此,本文对政府该不该救市、为谁救市、先救谁的市以及如何救市进行阐述,一方面有利于政府建立救市制度,另一方面则消除公众对政府救市行为的误解,积极配合政府的救市措施,共同促进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关键词]救市 公众利益最大化 预警机制 救市制度

作者简介:宋程丽(1966-),女,汉族,广东潮州人,经济副教授,暨南大学国际贸易学硕士,研究方向:国际商务和商品流通。

一、政府该不该救市

如果还有人这样问我“政府该不该救市?”,我会以笑作答。因为现实就是答案,但这表明社会上对政府的救市行为一直存在两种看法。持否定态度的人看法也不同。有的认为,政府救市是对市场经济的蔑视、市场经济规律的违反;有的认为政府“救市”救的是某些集团利益的市,不惜牺牲老百姓的利益;有的认为“救市”是拿钱砸无底洞,效果无法预见;有的则认为救市的结果是滋生和助长了腐败等等。鉴于目前仍有人对政府的救市行为存在不解或误解,我认为政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应该“救市”,但要立足于明确救市的目的、遵循救市的原则、确定救市的对象、建立救市的制度,这样才能让国民理解和支持政府的救市行为,而且配合政府的救市措施,使国民经济尽快走出低谷,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政府为“谁”救市

从1997年香港政府拯救金融危机的措施、近期美国以基建拯救美国经济的“振兴计划”和中国为改善民生、扩大内需的“4万亿投资计划”中不难看出,政府救市,救的是“大众”的市,“救市”即“救民”,而非涉及某集团利益的市。因此,我认为,政府为救市而采取的措施或政策必须遵循两大原则。一是公众利益最大化原则,二是政府由“有为”到“少为”、“无为”的管理原则

(一)公众利益最大化原则

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也是一个利益分配与调整的过程,而这一过程要能贯彻公平正义的原则,使绝大多数民众成为经济发展的受益者,避免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成为少数既得利益集团的饕餮盛宴,必须以市场经济原则得到维护、将经济社会决策纳入法制和民主化程序规制当中为前提。政府救市不仅要体现合理性和合法性,而且要以公众利益为主,遵循公众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众利益最大化原则,一方面为政府的救市目标指明正确方向、为救市计划的科学制定提供正确导向,另一方面有利于政府确定救市的对象、救市的力度和措施。其实公众利益最大化不能仅限于在政府的救市行为中体现,在政府的各种经济社会政策中都应得到充分的体现。经济发达的欧美国家,社会公共设施健全完善、社会福利水平很高,其实也是把公众利益最大化作为政府有所作为的评判标准。

(二)政府由“有为”到“少为”、“无为”的管理原则

在全球金融危机导致经济危机的情况下,自由市场的弊端和潜在缺陷暴露无遗,尤其是市场自由化程度较高的资本主义社会。“救市”也是“治市”, 政府救市的实质,是政府调控市场。政府实行宏观调控职能,体现政府有所作为的一面。政府的“有为”是指政府为了矫正“市场失败”,如分配不公、经济不稳定、不利于公共物品的供给等,而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由此制定一系列的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调控或影响市场,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措施和模式,而需要根据在不同时期市场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宏观经济状况,制定相应的措施。但是,“救市”必须要合理确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而不能让政府去做市场该做的事,让政府直接参与经济活动。

一国经济政策的目标所包含的四个方面可概括为:经济发展、经济稳定、经济公正和经济自由。其中的经济自由是经济活力的重要体现,而经济活力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力量源泉。没有经济活力,也就没有创造力,从而也就没有经济的发展。由此可见,经济自由是经济政策目标中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基于实现经济自由而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不论在何种社会制度下,其作用无容置疑。几个世纪以来,市场经济体制对人类社会基础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人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激发、对技术的发明创造、对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人类社会的进步等方面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因此,为了真正实现经济自由,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政府应从“有为”逐步过度到“少为”和“无为”,通过完善的立法制度,对经济领域的直接管理改变为间接管理,行使指导和监管的职能,在救市取得一定的效果之后要及时退出,让位于市场。

三、政府先救“谁”的市

在全球金融危机下,全球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影响使外向型经济的国家都难于独善其身,我国的各门类产业都不同程度受到金融危机的波及。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不仅同一产业,不同产业之间的依赖性越发增强,行业之间的关联性日益密切。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哪个行业可能成为政府救市的首选呢?依我看,以下两个标准可作为政府确定首救行业的参考。

一是行业的重要性及与其他行业的关联度

行业的重要性和关联度应作为国家衡量救市首选的行业标准。行业的重要性可从理论上,也可从经济指标上加以衡量,如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否关系到国计民生、对整个产业的贡献、其产值占GDP的比重、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和对就业率的贡献等。而且,重要的行业往往与其它行业的关联程度大,是社会经济链中关键的一环,如出口业、房地产行业、汽车业、零售业等,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中能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

在政府决定救市的情况下,许多行业可能为了得到政府救市的优先权,一时间强调乃至夸大各自行业的重要性,如“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救楼市就是救中国经济”等等,由此曾引发一场“房地产该不该救”的大争论。

二是行业的衰退和受损程度

在全球性金融危机下,我国各行业都出现不同程度的衰退,受损程度也不同。行业的重要性和关联度固然可作为政府救市的首选标准,但同时也要考虑这些行业受到危机冲击的损害程度。因为造成一个行业衰退的原因很多,有些是简单的,有些是复杂的;有些是内部的,有些是外部的;有些是体制因素、有些是市场因素。如果行业受到的损害不大或该行业更适合由市场调节,那国家可放手让市场继续调节,不必插手干涉。

四、政府如何救市

(一)短期微观的“救市”措施

如果说“救市”即“救民”,那“救民”也是“济民”。一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投资、出口和消费的推动,在前二者已受制约且其作用已很难发挥的情况下,刺激国内消费已成为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防止经济衰退和保持经济稳定的有效手段。“济民”的实质是通过一系列惠民的政策措施,提高国民的福利水平,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购买力,实现以消费带动生产和投资,最终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目前也把刺激国内消费、扩大内需作为防止经济滑坡的有效手段,由此推出一系列的“救民”政策措施,如有些地方政府向低保户发放购物券;政府从200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高约10%;2009年起,国家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收费,这一减费举措将为企业和社会减轻负债约190亿元;推广“家电下乡”,对农民购买家电实行财政补贴;提高部分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率等。

针对企业或个人的政府微观“救市”措施,由于其出台及时、针对性强,所以在短期内效果明显,能有效地刺激消费、恢复企业元气、避免行业走向衰退、企业走向倒闭,但由于某些地方政府对一些行业的救市措施出台匆忙、缺乏探讨和求证,导致出现“政府不该救市”、“救市有害”等不利于政府形象的言论,对政府救市的目标和有效性提出质疑。

(二)长期宏观的救市措施

1.建立政府救市的预警机制

政府该不该“救市”、救“谁”的市以及何时“救市”,这些都涉及政府救市预警机制的建立。一国的经济发水平和经济运行状况可通过一些经济指标来衡量,如国民经济增长率、GDP总额、人均GDP、就业率、通货膨胀率、外贸总额、外汇储备、进出口差额、国际收支差额等外。换言之,通过这些指标,便可了解一国的基本经济层面。同样,行业的发展水平和运营状况,也有相应的经济指标加以反映,如外贸行业的进出口增长率、出口换汇成本、利润率等;零售业的销售增长率、毛利率、纯利润率等;房地产业的销售增长率、利润率等。因此,通过对宏观经济指标和微观经济指标设置最低或最高标准以及指标波动的上下限,来确定政府救市的启动条件。如果现行的经济指标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则说明一国的经济开始出现不景气、走向衰退,同时也预示政府“救市”时机的来临。

因此,政府救市机制何时启动,救市预警是救市的信号,只有建立在预警基础上的救市才使政府的救市行为显得必要、准确和及时。

2.建立完善的救市制度

完善的救市制度包括救市程序规范化、救市过程公开化、救市绩效评估化。救市程序规范化指建立在救市预警基础上经过科学论证后作出的救市计划以及由此实施的一系列救市措施。救市过程公开化指救市的目标、对象、措施、步骤和结果都要通过特定的渠道予以公开,以便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救市绩效评估化指在一定时期内对政府的救市成绩、效果和效益进行考评。通过绩效评估,一方面从整体上对政府救市政策措施给予一个总评价,对社会公众有一个交代。另一方面则有利于政府对救市结果的总结。通过一系列的量化指标的衡量和对比,如GDP增长率、就业率、工资增长率、物价控制率、投资收益率、行业增长率等,评判政府救市的利弊和得失,从而为政府以后的宏观调控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使政府的决策更为科学、客观,更贴近民生。

(三)其他方的自救措施

其他方指的是政府之外的其他主体,包括企业、团体和个人。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受累下,我国所有行业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不利影响或打击,如中国的轻纺业、金融保险业、食品业、制造业、餐饮业等。“自救”是企业寻求生存和发展的首要选择。政府的救市政策受惠的是整个产业或行业(如2008年10月,我国纺织业出口退税率从11%上调至14%),而不是某个企业。在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律面前,企业如果丧失“自救”的能力,就可能面临破产或倒闭的景况。

在我国,企业“自救”的意识不仅增强,而且手段越发有效。如广东的食品行业,在遭遇金融危机拖累以及食品安全信任危机的双重夹击情况下,不是坐以待毙,而是提早布局,化危机为机遇,如加强管理,重塑食品安全保证的信用;调整和提升产品或产业结构、减少出口依赖;携手国际巨头,开拓销售渠道等。 零售业则大多调整经营策略,有的强调满足刚性需求、有的调整目标市场、有的加大促销力度(加大折扣和发放购物券等)、有的实行稳步扩张等。钢铁行业则通过裁员、减薪及减少库存等办法来应对金融危机和经济因素的不稳定。另外,一些行业协会也通过沟通和协调手段对企业资金、经营管理、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

个人“自救”主要是国民通过科学理财及合理消费等手段,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和浪费。显然,国民“精打细算”和“勤俭节约”的消费方式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实施的效果,但对于20%左右的中等收入人群,“自救”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物价上涨带来的实际收入大幅度减少,而对于80%以上的中下阶层,“自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节省生活开支,降低生活成本,弥补政府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只有通过政府“救市”和其他方的“自救”相结合,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企业“随遇而安”的侥幸心理,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活力和积极性,在新一轮经济周期到来之前增强自身实力,化挑战为机遇,保持企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从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魏文彪:《“救房价”别打着救经济的“ 幌子”》,《广州日报》,国内评论,A18版,2008年10 月20日

[2]《政府“救市”有违市场规律吗》,http://www.chinabusinesspost.net, 2009年4月13日

[3]夏春玉主编:《流通概论》(第2版),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8.5

[4]责编:张峻、版式:范家骏、校对:吴琳:《金融危机下广东制造调查③》,《南方日报》,B01版,2008年11月20日

[5]实习记者。邓瑶、本报记者。高江虹:《钢铁业应对资金链危机》,《南方日报》,18 版,2008年11月20日

[6]尹卫国:《政府绩效评估应体现民生为重》,《羊城晚报》,A8版,2009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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