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经管类的高职教育校企合作订单办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
2009-06-17王锡耀
王锡耀
[摘要]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关键在于注重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而实验、实训、实习又是高职教育应该把握的三个关键环节。本文拟在探索文、经、管类的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工学交替、订单培养人才培养模式,体现高职教育的“三性”。
[关键词] 人才培养模式 高职教育 工学交替 订单培养
一、引言
自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院校数量和在校生规模年均递增速度都在20%以上,到目前为止,全国各类高职院校已有1300多所,在校生达789万人,占了整个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实践证明,十几年的高职教育的发展为我国教育事业,特别是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它既解决了过去长期以来高考学子出现的“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这一令社会和家长不满高等教育发展的状况,又在伴随着高职教育的发展过程中,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在这十几年中,如何办好高职教育、怎么办好高职教育,一直以来都是上至中央,下至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职教育在孜孜不倦研究、探索。德国FH职业教育模式,加拿大CBE模式实践教学,英国NVQ训练模式,澳大利亚TAFE的实践教学模式等成功的职业教育模式,因为国情不同、发展历史也不一样,因此只能借鉴,不可搬抄。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高职教育必须走校企合作办学之路,这是高职教育的基本属性所决定的。
从1995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到2006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都对高职教育走校企合作办学之路做了明确的规定。《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高等教育要“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和训练,发展同社会实际工作部门的合作培养,促进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提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国家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指出:“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人才培养模式”。2006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进一步明确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为了探讨高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之路,教育部自2002年10月以来在湖南的永州、湖北的武汉和江苏的无锡先后三次召开了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产学研结合经验交流会,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综上所述,在高等职业教育全过程中,实验、实习和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是高职院校的一个“重头戏”,如果不能强化实践教学环节,高职教育将无“戏”可唱。因此,唱好这台“戏”,对高职院校的办学质量和培养目标,有着重要意义。
二、工学交替、订单办学的校企合作是文、经、管类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根本途径和必由之路
校企合作是培养高职人才的根本途径和必由之路,要依靠校企合作,使每一个专业在就业市场上都能找到位置。一是要坚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服务的方向,根据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职业岗位群的需要确定“职业人”培养目标,与相关行业、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做到“双向参与、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二是要建立一定数量的校外实训基地,使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就有机会见习、实习或顶岗工作。
走校企合作之路必须按照企业用人的标准对专业的课程体系、教学方式等进行必要的改革,我们“职业人”培养方案就是以职业能力为本位,融“教、学、做”为一体。在教学方式上,先问会了没有,再问懂了没有;在教学要求上,做到“两个零距离”,即与社会需要零距离,与就业岗位要求零距离。
从实践上看,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的职业教育模式,由于专业不同,可采取不同的培养模式,但主要分为二大类:一类是制造业等工科类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方式,比如,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工学交替”、“项目化教学”(将企业的设备和人力资源引入学校,学校为其提供场地)、“2+1”(学生在学校学习二年,到企业实习和工作一年)等多种培养方式;另一类是文经管类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方式。
根据我院《2001-2010年发展规划(修订)》学院发展定位:以文、经、管、艺类专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培养全面发展的具有优势能力与品质的高等技术应用性职业人才。我们一直在努力探索,并大胆实践“订单式”和“产、学”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在尝试校企合作、订单办学人才培养模式作了一定的探索,也摸索到一定的规律。
一般来说,高职教育的“订单式”培养是指用人单位(主要是企业)与培养单位(学校)针对社会和市场需求,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签订用人协议,通过“工学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双方的有利资源,共同参与人才培养过程,实现预定的人才培养目标,最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协议约定安排学生就业的合作办学模式。在订单培养期间,用人单位应选派一些具有丰富经验的高层管理人员,对“订单班”学生进行企业理念、企业文化教育,把订单班学生作为企业的“准员工”身份加以培养。可见,高职教育的“订单式”培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和过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因素,其主要内涵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在人才的整个培养过程中,要求校企双方的共同参与。企业不只是与学校签订用人协议,负责接收毕业学生,而且参与从培养方案的制订到实施以及整个培养过程。其次,“订单式”培养模式涉及三个主体,即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主体在主观意愿上的一致性是达成合作培养的基础。
三、工学交替、订单办学的校企合作之路的探索
在学院推行校企合作过程中,我们抓住机遇,走过的是一条请进来、走出去、校企优势互补的路子,从2001年第一个“绿城物业班”订单挂牌,到2008年1月“浙大盘石班”订单挂牌,历时7年,已与十一家企业形成了订单挂牌的校企合作,共有 15个挂牌班级。订单办学已成为办学一大特色,且呈现出勃勃生机。
在整个“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实施过程中,我们主要通过以下七个主要环节来完成的。
1.企业调研。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的用人需求和人才培养规格,是学校承接订单所不可缺少的环节。对企业的调研,一是通过走访企业人事部门和技术部门,了解企业每年员工的招聘数量、人才的类型、企业对技能型人才的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要求等,为课程设置等提供依据;二是了解企业的生产技术状况,为学校理论技术教学的适用性提供现实参照。因此,学校开展企业调研,了解企业需求是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的基础。与此同时,学校在确立“订单式”培养项目时还需要了解三个方面的信息需求,一是企业在同行业所处的位置,一般来说,我们要确立的“订单式”人才培养合作企业要在全国或者在浙江省内同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没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原则上不列入订单式紧密型合作企业;二是“订单式”人才培养合作企业要有一定量的人才需求;三是“订单式”人才培养合作企业对校企合作要有积极的态度,这是合作的基础,也是能合作好的条件。对合作企业的调研、论证,获取信息的目的主要在于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为今后进一步合作奠定基础。
2.确立订单。要实施订单教育,首先要确立订单。“订单”是“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确立的关键,而企业的需求是“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实施的首要条件。企业的需求主要体现在“订单”的数量和质量上在校企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相互了解,彼此产生信任的基础上,确立采取什么样的合作方式,如果建立订单式紧密型合作方式,就需要确立订单,经过双方多次磋商,确定合作办班协议内容,明确校企双方的职责。
3.签订协议。在确立订单的基础上,校企双方签订人才培养协议,通过订单培养协议明确校企双方的职责,学校按企业要求培养人才,企业则要接纳合格的订单人才。
4.组织学生。校企双方签订“订单式”人才培养协议后,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实训教学。对大一新生开展为期一周的认知实训教育,让学生了解今后将从事的岗位;大二阶段,进行为期二周的集中实训教学;大三时期,进入企业进行一年的顶岗就业式实习。
5.走访企业。在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走访,特别是学校到企业走访十分重要,通过走访一方面进一步加深双方的了解,增强相互信任,另一方面掌握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对人才需要的变化。
6.培养方式。在“职业人”培养的过程中,需要校企双方共同参与。比如企业行业专家进入专业指导委员会,直接参与职业人培养方案(包括教学计划制定、课程设置等)的制定,学校负责学生的专业课、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7.学生录用。在企业实习工作期间表现良好的学生,被企业录用,被录用的学生以其优秀的工作业绩,再次赢得企业的信任与青睐,形成双方良性互动。
因此,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必须发挥自身教学资源、师资等优势,面向社会,开放办学,积极主动服务社会,与企业合作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使企业在分享学校资源优势的同时,参与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使学校在校企合作中逐步形成自己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推行工学结合模式的实践中,让学校、企业做到双赢,促进共同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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