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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权制”思想对江永女书中女人婚姻的影响

2009-06-15钟云萍

船山学刊 2009年2期
关键词:父权制

钟云萍

摘要:江永女书从其内容来看,主要是倾迷苦情,而这些血泪斑斑、哀婉凄凉的苦情又主要出现在《自传歌》和《婚嫁歌》中。我们认为传统的“父权制”思想对于江永女书中女人的婚姻家庭的影响尤为重大,也是女书中的女人受歧视的最主要的根源。

关键词:江永女书:女人婚姻;父权制

中图分类号:HO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387(2009)02-0038-03

一、“父权制”思想在中国的生成与发展

所谓“父权制”是指,有家长权的男子统治并支配所有家族成员的家族形态。早在西周时,周公旦制作的《周礼》就规定了“尊尊、亲亲、贤贤、男女有别”的四项基本原则,这四项基本原则为中国宗法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后经过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的总结、提炼和升华,形成了对中国传统社会家庭伦理和家庭生活产生重要影响的儒家家庭伦理道德规范体系。南宋时期“父权制”思想被发挥到“存天理、灭人欲”的极端境地。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就是男尊女卑。男强女弱。女性从出生开始就受到与男子不同的对待,“修习以顺为正”的妾妇之道,“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成为女性的生存之本。由于父亲和丈夫的二位一体的身份,意味着女人在成长的过程中。要承受父权和夫权对女性的双重压迫。

父权制在封建时代得到了统治者的提倡并推行,并经由社会基本单位——家庭的贯彻实行,从而使男权观念不仅在思想上,更主要的是在社会、家庭的行为中占据重要位置。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准则被人们奉为圭臬。男性成为社会生产劳动中的主导力量,而生儿育女、操持家务成为女性的天职。这样男性以阳刚为品,而女性则以阴柔为美,男性成为其家庭创造财富、执行具体任务的行为性角色。而女性则成为其家庭通过情感来形成凝聚力的表达性角色。如此这般。女性的被动地位通过对男性的依赖和屈从在封建社会得到了完全的确立。所以说男女社会地位的差异。不是男女的生理差别,而是人为的对性别的偏见所驱使。“父权制”思想在江永妇女的婚姻生活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二、“父权制”思想在江永女书婚姻中的体现

(一)婚姻的形成体现父权制思想。

从女书的记载内容看,江永地区妇女的社会地位极其低下。她们没有任何自由。婚姻完全由父母包办。女书中《龙阳卢八女传记》中记载“年纪到了四五岁,访问地方富家门。她父时时常挂念,为女觅人结婚姻。……男女双方皆年幼,便由父母包婚姻。”该传记中记载的是民国初年卢八女四、五岁时,即由父母包办,与邻村王修苟的儿子订的摇篮婚。又如女书《田广洞女子歌》中写道“珠泪双流把笔提,写出愁言传四边。因为出身家寒苦,四十银毫卖我身。卖到上洞来陪嫁。陪嫁桃川朱丹山。我到桃川上十载,烧柴担水过时间。扫及抹桌我的事。洗衣浆裘我独当。剩粥剩饭给我吃。养到如今十八岁。桃川姑爷将我嫁,八百铜钱嫁道州。嫁到道州田广洞,一年半载难回家。”该诗歌中记叙清末民初江永一女子年幼时以四十银毫的身价被卖到田广洞作陪嫁。长到十八岁时姑爷又以八百铜钱的身价被卖到田广洞作人妻子的买卖婚。如此。在家从父的思想在旧社会江永的妇女身上得到了完整的体现。江永妇女的婚姻不仅可以买卖。甚至还可以转卖。妇女完全服从于男性,她们被剥夺了表达自由和按自己的意志行事的权利。除此之外,江永妇女还要具备父权社会专为女性规定的四种品德,即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即她们的心胸要包容贤良,她们的言谈举止要温柔得体。她们的装束要符合场合等等,这些封建社会的规范、戒律在江永女人的婚姻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二)婚姻的缔结程序体现父权思想。

女书中包办婚姻,有指腹婚、摇篮婚、童养婚、买卖婚等等。旧社会江永县一桩桩婚姻的缔结都要经过提亲、定亲、行聘、报日、下红书等过程。首先,提亲。一般情况下,是男方请媒人到女方家里上门提亲,由双方父母经过一番商量后决定,可以说提亲是包办婚姻的前奏。其次,定亲。提亲后由男方家里派人去女方家里定亲,又叫下定。定亲的礼物是花糕和红蛋,女方家里接受了礼物,就表示同意了这门亲事,定亲是包办婚姻初步成功的象征。第三,行聘。定亲以后,选择一个黄道吉日,男方向女方家里送聘礼,礼物有布、米、肉、蛋、衣服、首饰等,女方收下聘礼后要将女儿的年庚即生辰八字写在红纸上交给男方家里。第四,报日。男方将儿子的年庚与女方的年庚交给八字算卦先生。看能否婚配。如适合婚配选择合适的结婚日期。第五,下红书。男方正式向女方父母下婚书,决定结婚。以上这些程序概由双方父母进行,经过以上的一些程序,接下来就是婚礼的正式来临。出嫁意味着不自由婚姻生活的开始,少女们对少女生活和相伴的姐妹们充满了留恋,同时也表现对未来婚姻生活的担忧和恐惧。于是婚礼中的“坐歌堂”歌词既有对同伴、父母亲情的留恋忘返,也有对未来生活的担忧、恐惧,其中的“哭嫁歌”唱词哀婉凄凉。坐歌堂一般举行三天,结束以后,就是女方发亲,男方迎亲。此外,到婆家后还有一些礼仪需要完成,如拜堂,拜舅姑、行庙礼、出脚等,至此婚礼仪式完全结束。女书中婚姻缔结程序复杂,整个程序都由双方父母把持。父权制社会,包办婚姻把两个完全陌生的青年男女连在一起,现实生活迫使妇女要融入新的家庭和生活当中去,妇女们也必须接受父母给她安排的丈夫和新家庭。出嫁女孩的心情不是喜悦、对未来生活的期待,而是无赖、惆怅,甚至是对婚后生活的恐惧,出嫁仪式坐歌堂中的“哭嫁歌”的表达无不说明了这一点。

(三)婚姻状况体现父权思想。

包办婚姻常常给妇女酿成痛苦,男权思想使原本不幸福的家庭雪上加霜。《新娘五更愁》中写道:“一更愁,水浸门楼无住楼。我的住楼双淹水,双双淹水泪双流。二更愁,黄龙溜过姐床头。姐的床头偷偷睡,是女过他泪双流。”由于婚姻由父母包办,女子自己完全没有自主权,男方的家庭状况,甚至男方长成什么样也一无所知,女人的终身幸福只能寄托于父母的抉择、命运的安排。男权社会还滋生家庭暴力。又如女书《杨细细传》中讲到杨细细七岁时定了娃娃亲,刚结婚时生活还算和睦,但丈夫后来染上了赌博恶习,输了钱把杨细细抵押给别人,杨细细不从,丈夫就拿刀来威胁她,并把她打得骨断血流。直至流产。《夫妻本是不同对》中也写道:“白朗不给安家针,夜间不给明性理。拳打脚踢不留情,夫妻本是不同对,前世烧了断头香。”父权制思想还使一些因不满包办婚姻的烈性女子而自杀,如《六娘歌》中叙述六娘长得漂亮,结婚拜堂后才见到丈夫长相丑陋,不久后得知丈夫另有新欢,一气之下投河自尽。整个以父权制为中心所构建的社会体系中,男性处于中心的统治地位,占据着社会权力,女人不享受任何权利,常常遭受虐待和蹂躏。没有任何人格尊严,只能任男人摆布。

三、“父权制”思想对江永女书中女人婚姻的影响

(一)“父权制”思想限制了女人的婚姻自由。

西方《圣经》里说,上帝用男人的一根肋骨制造出了女人: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女人从属于男人的地位。古往今来。父权制都将婚姻中的女性置于夫权的统治之下。父权制社会以男性经验、父权结构和男性文化为基础建构了一系列针对女性的伦理道德和传统习俗,所有这些限制了女性的活动范围,规定了女性的行为尺度。旧社会江永县的妇女自小被裹脚,既不允许外出参加生产劳动,也不允许跟自家人以外的男人接触,她们被束缚在自家的阁楼中纺纱织布、做女红,偶尔女人一起去户外参加一些习俗活动。道光《永明县志》记载:“地无蚕桑。女以纺织为业。”

江永女书中的女人没有行动自由,更没有婚姻自由。江永妇女婚姻的选择与缔结均由父母包办,成婚之后,亦由男人所统治。洗衣做饭、伺候丈夫公婆、生儿育女成为女人生活的全部。女人不仅受婆婆的虐待。还要忍受丈夫的欺凌。如《义年华自传》唱道:“丈夫出乡如书院,我在堂前奉双亲。三餐茶水多端正,孝顺父母尽我心。三从四德也知礼,忠孝二全父心欢。父亲出门抒场去,谁知母亲说五言。枉我暗中煮蛋吃,哪个神仙来证明。”在这里。义年华哭诉了自己嫁到婆家后所受到的冤屈和欺凌,记述了一位善良无辜的妇女无端地遭受婆婆摧残。此外,丈夫摧残妻子的事例也比比皆是。旧社会江永女人的生活大都非常痛苦。即便这样。也无权要求离婚。

(二)“父权制”思想导致家庭暴力的产生。

旧社会传统的旧伦理习俗成为了女人的精神枷锁,一方面。性别结构严格地规定了女性的行为,另一方面,父权制思想又无时不在监视着女性,这两方面同时作用于女性身上。构建了一种可见但又无法确知的权力局势。正是因为这种局势,使旧社会江永女性生活在一种类似于监狱的私领域中,稍有偏差便会遭受惩罚。“丈夫赌钱不休手,我其受急心不服。打得我身无处躲,悬梁身死三时久。没爷没娘跟嫂边。芦头洗面嫂嫂嫌。拿我将身不算人,又加清水来做汤。腹中怀他没精神。饿得面像死人形。将我抛在赌钱台,将我刀杀太无情。悬梁自尽我愿当,郎叔救我转回魂。上身打得骨头断,下身打得血淋淋。”晾庭暴力不过是父权制背景下投射到江永妇女家庭生活中的一个具体的缩影。父权制思想不仅直接体现在夫妻间的观念上,夫强妻弱。丈夫是一家之主,拥有重大事情的决策权,包括丈夫可以对妻子实行体罚在内的惩罚,而妻子专心于做家务、照管孩子的琐事上。对丈夫的凌虐。妻子往往是逆来顺受,忍气吞声。封建社会对女性社会交往等等上的限制,增加了女性对家庭的依赖感。社会活动上的劣势当然导致在家庭中的普遍劣势,与原本的父权制观念合二为一,家庭暴力又如何不会产生!

(三)“父权制”思想下的男权社会造成了旧时江永妇女对婚姻的焦虑。对姐妹的留恋。

从女书中反复说唱的内容来分析。我们深深地感受到旧时的江永女性对姐妹的留恋,对婚姻的焦虑不安。江永有个习俗:婚前的女孩常聚集在某个女孩家的阁楼里纺纱、织布、做女红。天长日久。女孩们如同姐妹一般。感情非常深厚。当其中的一个姐妹要婚嫁远离他乡,姐妹的团聚散还是不散?姐妹们内心十分留恋。诗歌中的“送冷姐楼闹热他”就体现了这一点。不仅如此,江永姐妹们对婚姻十分焦虑。如“花轿如风到贵门。十分可怜真难舍”。女子成人了,嫁还是不嫁?心中既矛盾又无奈;江永的女孩出嫁后直至生小孩前基本在娘家住,住了些日子该落夫家了。归还是不归?心中非常焦虑,如诗歌“起看望来流珠哭,转身入门冷雪霜”足以说明这一点。男权社会对妇女冷落、欺凌造成了女人对婚姻的焦虑,对姐妹的留恋。

(四)“父权制”思想对女人的压迫为女书的产生提供了动力,婚姻的苦恼有了排解的方法。

父权制观念麻痹了部分人的思想,侵蚀了部分人的灵魂,部分妇女已经习以为常。江永妇女表面看贤良温顺,可内心并不是麻木的,她们对这个可恶的制度。尤其是对旧中国传统的家庭伦理道德给她们的婚姻生活造成的痛苦极度不满。她们已经觉醒,她们在抗争。她们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在抗争,她们知道,她们不能跟传统的社会发生正面冲突,于是她们发挥出自己的聪明才智,创制出不为男人所认识的女书——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文字。一方面,借助女书来抒发自己婚姻生活的不满和苦闷,另一方面。也是与传统男权社会学习是男人的专利相抗争。女书只在在女人间学习与传承,反映了江永妇女渴望平等、渴望自由,是对传统的旧习俗、旧礼教的一种挑战。父权制社会的话语权从来都是男性的。妇女长久以来,因被压抑而变得沉默。数千年的历史实际上只书写了男人的历史。沦为无权者的妇女只能在自己构筑的文字中得到畅快淋漓地诉说。因此,从女书的使用与传承看,女书并不是一种全社会的交际工具,而仅限于在妇女中老传少、母传女,或在亲密的结拜姊妹教习。妇女们不使用,也不会用“男字”(汉字),客观上是因为她们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主观上是因为她们不敢向男权社会的男人们透露自己不满的心声,这就给女书赋予了一种超乎书写工具之上的意义,女书成为隐秘的女性拥有话语权的空间。她们用女书抒发自己的情怀,诉说心中的苦闷,揭露当时敢怒不敢言的社会。这种话语权不只是一种主体性地要求,更是一种身份、一种地位、一种权利追求的象征。“父权制”压迫为女书的产生提供了潜在的动力,江永妇女婚姻上的苦恼、生活中烦闷的有了排解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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