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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研究

2009-06-04李雨钊

管理观察 2009年13期
关键词:再就业失地农民失业

李雨钊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土地被征用,产生了为数众多的失地农民。失地农民失业以及由失业引发的一系列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社会的稳定,因此,针对失地农民失业问题展开了实地调查,并通过对所获数据的处理、分析,对失地农民的再就业提出一些可行性对策。

关键词:失地农民 失业 再就业

由于城市发展和城市化的需要,主体城区不断向外扩展,由此,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向农民征地,随着失地农民的增多,由他们的失业而引发的问题愈来愈多,成为城市化建设中不可忽视的弱势群体。

一、研究方法和样本特征

1、 研究方法

本次调查主要分布在南京栖霞区、浦口区、六合区这三个区,由于这些地区近年来征地相当普遍,对这些地方的调查,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同时以失地农民家庭为研究对象,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问卷调查,并辅之以个案访谈。问卷调查采用访谈式的形式,共发放问卷320份,收回320份,统计有效问卷310份 。

2、 样本特征

在年龄上,61岁及其以上的家庭占总体的28%,可见,失地农民已呈现出明显的老龄化趋势。从征地后的来源上来看,约71%人的收入来源集中在工资收入和打零工上,可见去工厂等企业就业是失地农民失地后的一项主要就业渠道。从失地前后生活状况上来看,85.44%的被调查者认为征地后家庭支出比征地前增加,只有1.29%认为支出减少。但是在生活水平的调查中,我们发现生活水平并没有因为补偿得到好转,仅仅只有25.17%的被调查者认为有改善,且21.94%只认为“稍有改善”。

二、失业与再就业问题

(一)、造成失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定安置途径的缺陷,是致使失地农民失去再就业权益的制度性因素。

按着现行《土地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谁征地、谁吸劳”的安置原则,要求由征地单位负责安置失地农民。而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深入,征地模式与征地用途发生很大的变化。从江苏的情况来看,新一轮的征用土地不再仅仅是用于城市的改造,而是主要用于房地产开发和建设经济开发区。调查显示,被征用土地的用途中,用于房地产开发比例为46%,其次是经济开发区建设为25%,然后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11%,因此,传统的“以土地换就业”模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此外,由于这些项目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对于征地农民的普遍处理方式就是按人头和征地面积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种只提供给农民有限资金又不安排就业的“一脚踢”方式成了农民失业的主要原因。

2、 没有对失地农民进行就业指导和就业扶持。

通过调查可以得出,49人认为政府促进再就业的不足表现在没有“就业培训或创业培训”以及“就业和创业政策没有落实到位”上,有16人认为政府“促进就业与创业政策宣传不到位”。另外,接受就业培训的人少之又少,大概为37人,仅占总人数的12%,而从没享受过就业培训的人有273人 。而经过培训的16人认为就业培训非常有效或效果好,并通过培训找到工作。可见,培训对就业及促进再就业有很大的作用。

再从政策扶持方面看,133人从没享受过政府的就业及其扶持政策,并希望政府能够给予就业与创业扶持。反观现实社会,失地农民就业与职业技能高低呈正比关系。技能越高越容易就业, 这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而文化程度的高低跟技能的掌握程度也呈正比关系, 受教育程度越高, 获得技能证书或有一技之长的比例也相对较高。据调查, 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的失地农民无职业技能所占比例高达38%, 具有一技之长的失地农民的就业率在85.45%以上。随着经济水平的逐步提高, 缺乏一技之长的失地农民的就业难度越来越大。

3、 从企业方面来看,招工门槛抬高以及吸纳能力减弱

随着科技的发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企业以逐渐过渡到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对劳动力的需求已经不大,且急切需求技术能力过硬的人。失地农民普遍存在着“两低”现象,即文化素质偏低、劳动技能低,学历基本上都是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且没有一技之长,即使已经安排就业,马上就有面临下岗、失业的危险。

(二)、促进再就业措施

1、政府为失地农民制定的政策应有所区分,注意区别对待。

由于,不同年龄、不同地区的人对风险的抵御能力有所不同,以及失地后的主要矛盾有所差异,因此,在实行保护性就业政策的基础上还应就不同年龄的不同矛盾区别对待。如家庭收入未达到最低生活水平的学龄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可以不同程度的享受学费减免的优惠政策;青壮年劳动力,尤其是受过职中、中专以上教育的未就业人员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就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并建立网络化的信息平台提供就业信息;对于中老年劳动力,可以安排其维护社区安全、卫生等工作上,并按月发给工资的形式促进就业。另外,对于那些有能力自己创业的人,政府除了设立小额创业贷款以外,政策也应有所倾斜。

2、 加大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再就业能力。

根据人力资本理论, 就业能力高低和求职者的受教育程度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劳动力素质的优化是保证失地农民顺利就业的一个重要条件。然而,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失地农民自己无法支付昂贵的培训费用,这就需要政府加大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力度。一方面,依托社区,建立健全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的、多层面的市县乡三级农民教育培训网络,提高他们的技术能力和水平,并通过有关渠道,如网络,提供市场就业信息,防止结构性失业的出现。另一方面,转变其落后观念,变被动等待为主动出击,寻找就业岗位。

3、 积极扶持乡镇企业

乡镇企业是农民非农就业的一条重要出路, 是大容量吸纳劳动密集型就业的重要载体。同时,乡镇企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就业投资较低, 就业制度灵活, 对就业人员的文化水平要求不高, 具有吸纳农村劳动力的巨大优势。政府通过提供融资、减免税收等政策建立和壮大乡镇企业,并积极引导已建立的乡镇企业的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努力扩大乡镇企业对失地农民的吸收能力。◆

参考文献:

[1] 黄华玲.J失地农民就业出路问题的思考. 甘肃农业,2005 (6)

[2] 张治学.J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探讨. 中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06 (2)

[3] 江跃鱼.J依托社区教育网络 开展失地农民就业培训. 中国科技信息,2005(16)

[4] 刘先莉, 蒋志强.J失地农民就业面临的挑战与出路. 安徽农业科学, 2007 (30)

[5] 陆飞杰.J 对城郊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的思考——以江苏省为例. 城市问题,200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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