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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的个性在其创作中的体现

2009-06-02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09年4期
关键词:语丝幽默时期

崔 杰

摘 要:林语堂成长经历中所熏染的幽默气质,在创作中形成了一种个性——幽默,在文字中体现为一种机敏,一种情趣,以趣味横生博读者轻松愉快的一笑。这种个性贯穿在他一生的创作过程中,包括“语丝时期”、“想带评论时期”以及移居海外时期,开拓了现代散文的一个审美领域。

关键词:幽默 “语丝”时期 “现代评论”时期

郁达夫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中明确指出“现代散文最大的特征,是每一个作家的每一篇散文里所表现的个性,比以前任何散文都来得强。”[1]风格与作者的个性是密不可分的,尤其是创作个性在作品中的不断体现,便形成了作家创作的独有标志,而这一标志,便逐渐形成了作家的风格。在现代散文的艺术画廊中,作家在创作中真实地进行个性写照,在散文上形成了光彩夺目、多姿多彩的创作风格。林语堂便是其中一位颇有个人风格的散文名家。

林语堂出生在一个乡村牧师家庭中。他的父亲是一位乡村牧师,为人热情爽快,机智幽默。他常爱给孩子们讲笑话,逗得他们大笑不止。幼年的林语堂深受父亲幽默气质的感染。此后,林语堂上教会小学,一直到大学,先后到美国的哈佛,德国的耶拿和莱比锡留学。留学期间,受到欧美政治、哲学思想以及文化的影响,读了歌德、莎士比亚、海涅等外国作家的大量文学作品,对英国随笔的幽默和从容风格尤为欣赏。

林语堂最先提出把英文的幽默(humour)译成“幽默”。作为“语丝社”重要成员,他是仅次于二周的《语丝》撰稿人,是最热心地提倡幽默小品的散文家之一。在“语丝”时期,他介绍过许多西方的幽默理论,主张以幽默的艺术去揭示生活,这从他的创作中可见一斑:《给玄同先生的信》一文中,他把人与刊物作比喻,幽默味十足。“半农想念启明先生之温文尔雅,先生之慷慨激昂,尹默先生之大棉鞋与厚眼镜……此考语甚好,先生何必反对?但是我觉得这正合拿来评近出之三种周刊:温文尔雅,《语丝》也;穿大棉鞋与带厚眼镜者,《现代评论》也;激昂慷慨,《猛进》也。《现代评论》的朋友们不必固谦,因为穿大棉鞋与带厚眼镜者,学者之象征也;《现代评论》固冠冕堂皇,威仪棣棣的学者无疑,且不失其‘ㄓㄅㄊㄌㄇㄅ身份者也。”[2]行文流畅,灵动风趣,活泼幽默,跃然纸上,他的文章中诸如此类的辞句数不胜数。无论文章的主题多么严肃,他都用他那独有的幽默使语辞轻松一些。在《祝土匪》中说“学者”、“绅士”之流:“学者只知道尊严,因为要尊严,所以有时候骨头不能不折断,而不自知,且自告人曰,我固完肤也,呜呼学者!呜呼所谓学者!”俏皮的话语中,极尽讽刺之能事;“惟有土匪,既没有脸孔可讲,所以可以少作揖让,少对大人物叩头。他们既没有金牙齿,又没有假胡须,所以自三层楼上滚下来,比较少顾虑,完肤或者未必完肤,但是骨头可以不折,而且手足脸嘴,就使受伤,好起来时,还是真皮真肉。”但“学者”“倘使他们自三层楼上滚下来,翻思来时,头一样想到的是拿起手镜照一照看他的假胡须还在乎?金牙齿没掉么?雪花膏没涂污乎?至于骨头折断与否,似在其次。”[3]以他幽默的艺术去揭示生活的矛盾,针砭社会的文明病。“浮躁凌厉”中透着“灵动”与“俏皮”。

“论语时期”的林语堂,延续一贯作风,先后创办了《论语》、《宇宙风》、《人间世》,打着幽默的大旗,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以闲适之笔调语出性灵”。在《阿芳》中,写家仆阿芳“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来一双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没有洋火……秽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4]各个实例,直指“雅兴”二字,行文闲适,语气幽默。在《阿芳》这样描写日常生活凡人琐事的文章中风格如此,在讽刺“染指、中饱、分羹、私肥”一类比较严肃的时事问题上也是“语出闲适”。《粘指民族》揭露国民党官僚搜刮民脂民膏时,作者不是愤怒声讨、鞭挞贪墨之丑行,而是“追根溯源”到“最近普林斯顿大学生物学教授摩尔君发明,中国人巴掌上分泌出来一种微有酸味之粘液质”,“凡眼帘射到金银铜时,即引起自然反应作用,分泌额外加多,钱到手时尤甚”,“由此银钱到手,必有一部分胶泥手上,十元过手,必泥一元”,“故中国人向来之为钱不粘手,违反天性。”[5] 这一貌似实据的荒诞事实,营造出幽默的意境,在漫不经心的叙述中把贪污、侵吞、腹板想象,归结到更深层次的国民劣根性上,语言依然灵动、俏皮,但揭露问题至深至真。

移居美国的林语堂,依然延续了此风格。诚如他自己所言“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他的散文题材非常广泛、庞杂,宇宙之大,苍蝇之微,皆可入其笔端,无所不谈,但语言生动,行文轻松,自然睿智。开拓了现代散文的一个审美领域。

林语堂成长经历中所熏染的幽默气质,在创作中形成一种个性。在文字中体现为一种机敏,一种情趣,以趣味横生博读者轻松愉快的一笑。加之他本人学贯中西,广闻博见,所以常能触类旁通。在创作的字里行间,处处表现出语言的平实、老练、纯熟。平常语言,不矫情,练字炼句,形成了一种闲适的娓娓语调,看似无心,却平中有奇,散发出一股股幽默的味道。幽默是生活的调味品,是交友的香槟酒,是一种人生的智慧,读者们一看,无甚趣味,再想,妙趣横生。散文的风格,是作家在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物我交融,具有鲜明的特性和长久的惯性,林语堂在创作中体现了他的个性——幽默。

注释:

[1]郁达夫:《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上海文艺出版社,1986年影印版,第5页。

[2][3][4][5]林呐,徐柏容,郑法清:《林语堂散文选集》,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8-9页,第22-23页,第38-40页,第42页。

(崔杰 滨州学院中文系 256600;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 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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