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精英社会资本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2009-06-01刘德忠熊宝金
刘德忠 熊宝金
摘要:农村经济精英就是在农村中先富起来,并对当地乡村有着一定影响力的人。之所以能够成为精英,是因为他们拥有其他人所没有的“社会资本”。农村经济精英的社会资本主要通过圈子、财富、技能等途径获取,在经济精英成长过程中,通过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营销网络为其带来财富的积累,并通过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维护农民利益、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做农民的意见领袖而发展为政治精英,实现社会资本的增值。
关键词:经济精英;社会资本;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规避市场风险的需要,在广大农村相继出现了大量的官办的、民办的、半官半民模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NGO),这一组织的出现为农村精英的产生和迅速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在原政治精英之外,大量经济精英破土而出。这些经济精英主要是在农村中先富起来,并对当地乡村有着一定影响力的人,如改革后崛起的个体大户、私营企业老板、种养能手、乡镇企业家、商业经济能人等。
随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对其研究也越来越受到关注。然而,这些研究都局限在对组织自身的研究上,对于那些创立组织,并在组织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农村经济精英的关注却未能纳入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研究的视野。事实上,这些农村经济精英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关键成员,通常也是农民合作组织的发起者或领导者。他们在组织中的核心地位来自个人的社会资本,主要是其技术知识、管理能力、财富和社会关系网。与普通成员相比,他们无论是在最初的组织发起、制度订立,还是日常的管理决策中都有着突出的影响力,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发展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经济精英的社会资本获取
农村经济精英是客观地存在于农村社会并发挥着巨大作用的,这些人是在农村中先富起来,并对当地乡村有着一定影响力的人。之所以能够成为精英,是因为他们拥有其他人所没有的“社会资本”。
所谓社会资本主要是指建立在信任和互助合作基础上的社会关系网络。从该界定中我们不难看出,社会资本的构成主要包括社会网络(即社会关系)、规范、社会信任等内容。
总体上说,农村经济精英社会资本的来源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种圈子构成的社会关系网络。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复杂的圈子系统中,包括血缘圈子、姻缘圈子、学缘(战友)圈子。虽然每个人都处在这样的关系网络之中,但各自地位却有不同,精英与能人往往出在网络的核心地位,不仅信誉、人缘好,而且调动网络的能量大,而且与外界的网络有着别人所没有的联系。这种能量一旦被某个人物吸收或继承下来,就必然拥有雄厚的社会资本而成为农村社会的精英分子。
二是财富支撑的信任和威望。在农村社会,一个人是否有号召力、影响力,能否成为圈子的核心人物,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其财富占有量的多少。在资本积累过程中,总会有一部分人凭借自己的本事率先富裕起来。随着资本积累的扩大,其能力、信任度、威望等等也随之树立起来。
三是由技能而产生的信任和网络。从一个普通的农民成长为农村经济精英,除了有社会网络关系和财富外,其本身必然拥有一项或几项致富的技能和本领。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农村一部分有知识、踏实肯干的人纷纷走出村庄,到城市打工,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技能后回村从事各种行业,在村里走上了先富的道路,他们的影响力主要来自自身的技能,以及由此获得的经济上的实力。
二、社会资本与农村经济精英的财富积累
拥有社会资本的农村经济精英,总是期望自身的资本在市场中得到回报,获得更大的利益。这是资本的属性决定的,也是经济精英的普遍心理。
拥有社会资本的农村经济精英,在自己从事的经济活动领域获得的成功,都有社会资本在发挥着作用,影响着这些精英们的行为。并且,通过组建农村经济组织,使自身的社会资本得以增值,为他们走向核心精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于农村经济精英来说,社会资本可以为其经济实力的壮大带来一系列的利益。
首先,它弥补了致富资金的不足。精英分子能够发展到壮大,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在于他们有着由各种社会关系构筑起来的社会网络的支持,使得他能够获得足以保障起步和发展的原始资本。换言之,精英分子的经济资本的获得,取决于他的社会资本的雄厚。这也恰恰是一般人所无法实现的。
其次,它提供了致富的关键信息和技术。精英分子的成功,是其广泛的社会网络提供的充分的、及时准确的信息和先进的技术带来的。而这些信息和技术的获得,又归功于其社会资本的占有量。
再次,保障了营销网络的畅通。保障购销渠道畅通无阻的关键,就是营销网络。营销网络是由人组成的,是无数个个体构筑起来的庞大网络系统。社会资本的核心概念就是社会网络。这一社会网络,是可供人们可持续利用的具有存在和理性的丰富的资源。
在社会资本为农村经济精英提供了诸如资金、信息和技术、营销网络等发展条件,为今后壮大经济实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事实证明,也正是由于社会资本的作用,才能够使那些头脑灵活、能力突出、思想开放、有一定魄力的农民,率先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而成为经济精英。
农村经济精英利用社会资本,实现了财富的积累和增值。反过来,他们又要利用积累起来的财富,去实现社会资本的增值。
三、农村经济精英社会资本的增值
一个人的成功不是完全靠个人的才华,而重在整合资源的能力。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的经济精英,多年的打拼使他们深深感到,在市场和政府权威失灵的背景下,单凭个人的力量很难在市场中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必须走联合发展的道路才能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于是,一些精英开始尝试创办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了他们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动机,总结起来,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抵御市场风险,谋求更大经济效益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专业化合作,可以使单个农民获得协作的生产力,形成足以抗击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竞争力,从而使单家独户进入市场的弱势地位得以改变,解决农民进入市场的难题。既可以让村民受益,也使自己获得更多的可支配资源,为获取更大的利益创造条件。
(二)谋取政治权益,寻求政治保护
新崛起的经济精英阶层,所拥有的经济实力、社会资本和能力使他们有可能过问政治;他们所从事的市场活动需要稳定的政治规则来降低不确定性,以保证投资获利的稳定预期,因而对政治权力有着强烈的需求。而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非常有效的途径,为将来走向政治精英积累足够的资本。
(三)奉献农村公益事业的价值取向
一部分农村经济精英出于对农村公益事业的关心而积极参与其中,通过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最大限度地获得农民的支持,支配集中起来的资金,带领农民改造家乡的落后面貌,为造福家乡人民做出经济利益等方面的牺牲。
通过创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一部分经济精英分子利用自己的财富、社会资本、威望以及政府的信任和支持,逐渐确立起自己的核心地位,为自身社会资本的增值奠定了基础。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他们之所以要在致富后,承担起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任,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寻求自身社会资本的增值。
农村经济精英利用自己拥有的社会资本在经济领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成为农村社会中的富有阶层。他们在当地不仅在经济上居于支配地位,而且在社会生活领域又扮演着农民利益的保护神和意见领袖的角色。
农村经济精英大都属于农村社会中见多识广、受过“良好教育”、有思想的现代农民,加之在经济领域的支配力,对诸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财务公开、政务公开等涉及民众利益的活动有强烈的要求,更有着强烈的参与意识。于是,很容易将本人的意见和要求,通过游说、拉拢等途径来干扰和“引导”群体的认同,而形成群体意愿和选择,又能将农民无力表达的意见和要求通过自身的社会关系网络,使之得以顺利地进入到决策层,使农村经济精英既是农民利益的保护者,又是农民的意见领袖。
农村经济精英不仅为农民利益进行保护和代言,而且在农村公益事业领域也充当主要力量。
当前,兴办村级公益事业的突出问题是资金短缺。受资金短缺的限制,很多农村公益事业只能停留在口头上,很难落实到行动上。但,正是个别村中存在着精英分子,才能通过雄厚的社会关系网络、资金和各种途径弥补政府在公益事业职能上的缺位,改变本村的面貌,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正是因为这些农村经济精英有着较好地群众基础,又富有较高的威望和公信力,自然也就成了农民心目中的核心。由此就使得这些精英的意见能够左右和影响村民的态度和行为选择,也才能够顺利地将农民的朴素的愿望变为现实。他们不仅在经济上带领农民走上致富的道路,也在思想观念上给农民以影响。
通过创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将农民组织起来,又通过为村民办公益事业、维护农民利益、做农民的意见领袖,农村经济精英的核心地位最终确立起来。对于经济精英来说,最终他们的发展存在着两种可能。
一种是成为农村的政治精英。农民在日益提高的民主意识的支配下,对农村两委尤其是村民委员会的要求就会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更愿意通过民主的程序,将能够代表自身利益和愿望的那些“意见领袖”选举上来,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农民的利益。
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经济精英凭借自身和协会的财力优势、在经营过程中得到的信任、支持、威望,开始向体制内的权力机构发起挑战。同时在村内公益事业、执行政策或命令的行为选择、土地的承包租赁和征占等方面,起到了体制外监督的作用,而且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也逐渐地获得了更多村民的拥护和信任,自然会在民主选举中胜出而成为新的民选政治精英。
另一种可能是成为不良势力的代表。一些无法成为政治精英的经济精英,很可能会利用手中的经济支配权而逐渐扩大他们在乡村社会的影响力。他们一方面通过经济诱惑来腐蚀乡镇领导干部和村党支部及村委会,并逐渐拥有实际的管理权,使村级组织成为其影子政权;还有的利用人多势众,用自己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和有钱能使鬼推磨的信条,来胁迫村级干部,使一些村级干部在威胁和利诱面前,放弃了原则和权利,而成为这些不良势力的幕后帮凶。另一方面,一些具有不良势力倾向的农村经济精英,通过收买、贿赂、恐吓威胁等手段,把自己的心腹或手下安插到乡村政权当中,通过对他们的控制间接地控制乡村政权,为自己的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披上一层合情、合理、合法的外衣,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只是一种可能,并非必然。但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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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黑龙江省农村NGO相关问题研究》(08C037)之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