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腐败的发展变化寻求反腐败的根本出路
2009-05-22孙榕
孙 榕
中图分类号:D5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992(2009)04-015-01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三十周年。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的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反腐力度持续加大,腐败分子进入受审高峰期;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反腐倡廉建设被作为党的建设五大基本任务之一。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反腐败形势仍然严峻,反腐倡廉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值仍有较大差距。怎样才能彻底摆脱反腐败跑不赢腐败的尴尬?怎样才能根本扭转反腐败的被动局面?怎样才能真正做到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这是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因为这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一、30年来我国腐败的发展变化
1.由较高廉洁或低腐败向较严重腐败发展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存在一定的官僚主义、特权和不正之风,但是从腐败程度来看,腐败还是比较轻微的。但是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的腐败就开始蔓延了;而到了80年代末或90年代初,就达到比较严重腐败的程度了。
在没有更好的评价腐败程度的数据之前,我们暂且以透明国际的腐败印象指数来对我国的腐败程度变化作一个说明。腐败印象指数(CPI)的评分范围是0-10分。得分越高,表示腐败程度越低。
CPI从1995年开始正式逐年发布。对于此前的状况,透明国际根据不甚充分的历史调查数据进行了估计,相比于后来正式发布的指数其精确度要更低一些。根据估计数据,我国1980~1985年间的CPI是5.13分,1988~1992年间的CPI是4.73分。而自1995~2007年,我国的CPI得分基本都在3.5分以下。这表明,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腐败程度开始了一个从轻微到严重的发展过程。当然,CPI只是一个参考,而国内的党政官员、商业人士、社会民众应当对我国腐败程度在最近30年间的变化有更多的发言权。
2.带有明显的转型发展的阶段特征
在过去30年的各个时期,都有一些带有一定共性的腐败现象;而具体分析各时期的一些主要腐败现象的原因,总是和那个时期转型发展、改革开放所处阶段的具体的制度、体制和机制上的腐败机会紧密相关。例如,在80年代的价格“双轨制”时期,倒买倒卖式的寻租型腐败是主要类型;90年代初开始的开发区热、房地产热,城市化发展之后,围绕土地和建筑工程的腐败大案迅速涌现。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改革开放所涉及到的领域不断增多,同一个时期的主要腐败现象也开始变得复杂,而不再是单一的类型。
3.具有逐步严峻化的特征
这个特征和第一点不同。第一个特点主要是从腐败程度的量的层面来刻画,而这里的严峻化试图从腐败程度的质的方面来刻画。例如,在80年代价格“双轨制”时期,倒买倒卖式腐败是主要的类型,而到了90年代,随着价格转轨的完成,这类腐败基本上就销声匿迹了。但是从90年代初开始,买官卖官腐败却从个别向普遍发展。如果仅从量的角度来评价,我们就很难看出80年代和90年代腐败程度的差别。但如果从质的角度来看,绝大多数人都会认为,买卖一个官职比倒卖一批钢材的性质要严重得多。
二、反腐败的根本出路
1.从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
权力反腐,和人治相对应,能不能反腐败,到底会反到怎样的程度,最终都决定于人,主要是起决策作用的领导者。无论是从一个案件的查办,还是从一项预防制度或体制改革措施的出台,都可以看到人的这种决定性作用。领导有批示,一个案件就能得到查办;领导不同意,一个腐败分子就可以长期潜伏。同样,领导支持,一项预防腐败的制度改革就能出台;领导不同意,就只能无限期拖延,或者是一个“空壳化”的改革。制度反腐,和法治相对应,能不能反腐败,到底会反到怎样的程度,都不再由个人所支配,而是由制度来决定。即使是与主要领导有关的人员的腐败甚至主要领导本人的腐败,都不能由他们自己说了算。而没有人治的根本终结,没有法治的基本实现,再多的法规和制度,也都是权力反腐,而不是制度反腐。
由于我国长达数千年的人治思维根深蒂固,要实现从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的过渡是很不容易的,其难度和复杂性要远比经济体制改革从计划到市场大得多。不过,我国过去30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为未来的这种反腐败模式转型创造了十分宝贵的经验,可以充分借鉴。
过去30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经验主要是两大方面:一是解放思想;二是实践中的“摸着石头过河”或改革策略上渐进主义模式。反腐败可以充分借鉴经济体制改革的这两大经验。一方面,要在政治体制改革上大胆解放思想,为高度法治的实现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要大胆地创建“政治特区”,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发达城市,以实践和试验政治体制的改革设想,使整体的改革蓝图逐步变成现实。经济体制改革用了两次思想大解放,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复杂性,可能需要三次甚至更多的思想大解放。当初的经济特区试验需要相当的政治勇气,今后的“政治特区”试验需要更为非凡的政治勇气。
2.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是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抓好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就等于抓住廉政建设的“龙头”。二是创新教育方式,转变教育理念。要从填鸭式、号召式的单向灌输教育方式转变到探索平等讨论、共同学习的互动交流方式。三是坚持主题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反腐倡廉教育不可能一蹴而就,既立足当前,更着眼长远,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对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一段时间,选定一个教育主题,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四是充分利用正反典型,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正面典型是表率和楷模;反面典型具有较强的震撼力,有较强的警示作用。通过正反典型的鲜明对照,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回首三十年的反腐倡廉历程,道路是不平坦的,遭遇过种种困难。在几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战胜了种种困难,保证了反腐倡廉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破浪前行。当前,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全党正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贯彻执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与时俱进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必将在新的征程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