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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高等教育与社会性别和谐

2009-04-29

高校教育管理 2009年2期
关键词:和谐社会

罗 婷 谢 鹏

摘 要: 和谐社会的构建主要取决于个体与社群能否达成一种理性的价值共识,其关键在于公民理性人格的培育。性别和谐也是和谐社会追求的目标,妇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女性高等教育、女子大学担负着女性理性人格的培养,为妇女参与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独特作用。

关键词: 和谐社会; 性别和谐; 现代理性人格; 女性高等教育; 女子院校

中图分类号: G648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3-8381(2009)02-0005-05

“和谐社会”的提出为国家发展奠定了一种宏观的基调,为人民的生活引导了一种氛围,其实现需具备一定条件,需要理性的主体用智慧去解决既有与潜在的不和谐因素。从中观层面来看,消除不和谐的性别言论与现象也应该是和谐社会追求的旨趣之一。从微观层面来看,和谐社会构建的主体——各个领域参与者的自身素质还有待发展。女性高等教育、女子院校致力于女性人才的培育,针对社会中存在的不和谐的性别言论以及和谐社会对人的要求,对其人才培养观念作相应的调整是女性高等教育者应思考的问题。本文以现代理性人格与公民意识的培育为出发点,论述女性高等教育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关系。

一、构建和谐社会呼吁女性理性人格

“构建和谐社会”是对我国社会发展目标的准确定位,是党执政理念的升华。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1]。这一论述指出了和谐社会的法理诉求与理想形态。在法律视野中,“和谐社会应当奉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成为一种和而不同的理性社会”[2]。而和谐社会的理想形态是有序、安全、稳定,两者的实现都诉求公民理性的实现。要而言之, “理性”是和谐社会的内核之一。一个无视客观规律,不尊重法律,不树立规则意识,迷信、狂热和专断主导的非理性社会不可能成为和谐社会。而和谐社会的建设有赖公民理性人格的培育,“理性人格的培育”是和谐社会对全体社会成员的要求,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要求。

人格通常指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心理特征的总和。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心理结构中,人格主要是道德伦理范畴,有道德即有人格[3]。人格即道德人格。和谐社会所要求的人格不同于传统人格,而是与“开放经济、民主政治、多元文化相适应的健全理性人格与完善的公民意识”[4]。所以它的范畴不限于传统的伦理道德领域,而且是包括政治、法律、经济、道德等范畴的现代理性人格类型。

德国哲学家施路赫特在《理性化与官僚化》中对“理性”的内涵做了细分,他指出:“首先,理性主义意指通过计算来支配事物的能力。这种理性主义乃是经验知识及技能的成果,可说是广义的科学——技术的理性主义。其次,理性主义意味着意义关联的系统化,即把‘意义目的加以知性探讨和刻意升华的结果。这一份努力乃源自于文化人的‘内心思索:人们不但要求将‘世界当作一个充满意义的宇宙来把握,更必须表明自己对此‘世界的态度。这层含义下的理性可称为形而上学——伦理的理性主义。最后,理性主义也代表着一种有系统、有方法的生活态度。由于它乃是意义关联及利害关系制度化的结果,可称为实际的理性主义。”[5]。因此,一个拥有理性人格的人应有三种素养,对技术理性、科学精神的推崇;对价值理性,如民主、自由与平等等理念的认可;实际理性,表现为日常生活中人们明智地处理问题的能力。具体而言,和谐社会吁求的现代理性人格包括公民处理三种事务的能力或素质,即处理个人与政府、组织关系的能力,处理社会成员之间关系的能力,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能力。其着重强调的处理公共事务的智慧和能力,因为“和谐社会”的提出直接针对的是国家社会生活中潜在的冲突与矛盾。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培育强烈的国家意识和社群意识,自觉地担当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主动地成为公共事务的参与者。这些素质包括参与意识、制度意识、法律意识、协商意识、诚信意识、科学精神、共存意识和尊敬自然等意识。

妇女是和谐社会建设主体的重要部分,其素质高下直接影响着和谐构建的力度,女性的人格现状如何?它们与现代理性人格的差距何在?认清这些问题,对于针对性地优化女性人格,提升女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意义重大。

人格不仅存在着个体的差异,而且存在着群体的差异,女性人格是女性群体表现出来的人格特征。长期以来,人们认为女性的性别人格特征表现为:非理性的、依附的、感情型的、主观的、缺乏抽象思维能力的、具有被动型的特征。而把男性人格特征描述为:理性的、独立的、理智的、客观的、擅长抽象分析思辨的,具有主动的特征。在这种二元对立的人格特征划分中,女性几乎成了非理性的代名词。无疑,这种人格划分影响了女性角色的定位,与之相关的论断强化了男女人格的对立,制约着女性理性能力的实现与社会参与。

造成女性人格非理性化定格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生理决定论是“造就”女性非理性人格的一股强势力量。科学发展的各阶段都有证明男女两性生理差别的科学发现,并且此种科学发现常常与两性的人格与智力联系起来,以致形成“女性的大脑更擅长形象思维和语言能力,而男性大脑结构更适合逻辑思维能力”几乎成为“常识”[6]。关于两性生理差异的科学发明需要得到认可与重视,但是需要谨慎对待的是,将此种发现简单地与两性的行为、性格或智力高下联系起来,并匆匆下结论的做法是偏颇的。人们不能把多种因素造成的性别差异,特别是人格与地位上的差别简单地归因于单一的生理差别。

其次,女性非理性化人格也是一种文化的建构。西方女性主义者对此早有阐述,珍妮薇•傅虂丝以法国大革命时期为例,她指出“所有大革命的思想家意见一致,都害怕推广理性活动:假如一个女人运用她的理性、获取太多的知识、掌握科学,那么她就将其性别身份与男人的根本差异置于危险境地,而那个时代的男性害怕或假装害怕看到这个差异消失……男性建立一套制度来阻碍女性理性能力运用,并且通过制造关乎理性的意识形态强化这个制度”[7]。英国哲学家吉列芙•劳埃德在《理性人》中也指出,“当理性人被颂扬时,哲学家们不是在谈论人类的理想化的东西,而是在谈论男人们的理想”。理性是根据男人的生活和经验来定义的;理性在观念上证明了男性统治的合理性。西方哲学中的理性都是以男性化的术语来限定的,它以对非理性的排斥和贬低为前提……[8]

现行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否定女性主体性和女性人格的。女性长期以来没有身份,不具备独立人格;女性的思想和言论受到禁锢,创造力被压抑,女性私领域的权利都得不到实现,更谈不上对公共事务的有效参与。女性总是要求扮演无需思考的服从者角色,她们很少被“设计”成理性的形象。男性主导、女性服从以及男性理性、女性非理性的性别观念,经过意识形态的强化,深深地积淀在人们的深层心理结构之中。

从对女性的人格特征描述来看,它离现代理性人格要求较远。由于长期的依赖惯性,女性人格中的主体意识、独立意识不够;由于身份的边缘化,长期被排斥于政治、经济主流社会生活之外,女性的社会参与意识不强,制度意识薄弱;由于思维定式与教育的导向,女性人格中的科学精神和思辨能力得不到发展。既然存在诸多差距,那么就势必要对女性人格进行改造。正如理性本身不是“一种先验的、普遍的、无局限性的、无约束性的绝对本质”,而是在“人的生活实践过程中生成的”[9]。女性人格特征主要是造就的,当然也就是可以改造和再生成的。

女性要实现理性人格的改造首先要克服一个文化阻力。不同于西方自古希腊以来形成的“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求真人格传统;以规则、协商为原则的契约精神在政治与日常生活中的练习,理性成为西方整体人格的重要一极。中国人格则处于伦理——政治关系之中,社会关系的调节主要依靠伦理道德或者掌权者的意志,而非法律、制度的调节,这构成了中国整体人格的一个文化背景。虽然在现代中国社会中,传统的伦理关系正得到社会法律关系的改良和配合,但是它的不利影响依然存在。伦理关系调节下的人常会对自己的权利和责任界定不清,制度化、法制化意识不强,健康理性人格的培育受到一定的影响。那么对于中国人、中国女性人格改造来说,其途径之一便是倚重法律来调节社会关系,增强公民人格中所需要的法律意识和制度意识,这也是和谐社会之“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建设的要求。

自20世纪初以来,女性人格的现代转型经历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科学与民主精神倡导的推动,新中国以国家立法形式的确保以及市场经济洪流的裹挟三个阶段。女性智力得到启蒙,女子的人格问题引起了关注,妇女的权利得到了某种程度的保护,女性作为主体的自主性和选择性得到增强。但是三次契机都没有彻底完成女性人格的现代转型,仍遗留下一些未解决的问题,如“女性的自主意识还没有完成,启蒙和解放仍是未竟的任务”,“社会性别意识缺乏,传统的性别等级观念还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消费主义盛行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女性常常被物化与商品化,其人格转型面临新的危机等等[6]27。总结这些经验,我们可以看到,三次女性人格转型的契机都是在外力的推动下进行的,而非出于女性的理性自觉,女性的创造力、参与性等理性运用能力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激发和提升。女性人格的转型更大程度上应该是汲取女性自身的能量,而非借助外力。因此,应该把提高女性自身素质和能力提升作为女性解放和女性人格转型的重要环节。

和谐社会的构建为女性人格的现代转型提供了政策环境和新的契机,因为和谐社会建设与女性人格的转型有着内在一致的追求——实现人格的完善,或者说“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而女性要提高自身素质,培养理性人格和完善自身人格,必须依靠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因为“理性的人只有通过教育和自我教育才能生成”,而高等教育则是人的素质训练和培养的高级阶段。

二、女性高等教育与女性理性人格的培育

“女性参与高等教育的比例是直接衡量一个国家妇女地位的十分重要的尺度之一,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是妇女解放的根本途径。”[10]女性参与和谐社会的构建,需具备理性人格,这也主要有赖于高等教育。但是,“不管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恰恰是女性高等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使女性在社会的广泛参与中处于弱势地位”[11]。

我国的女性高等教育存在如下问题,其一,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层次偏低。专业的性别分布优势不均衡。高等学校理工科专业女性比例偏低,这“直接影响未来女性在科技领域的参与和发展,也使女性处于高科技边缘的状况难以尽快改善”[12]249。再次,由于传统性别偏见的作用,一些女大学生“对政治的兴趣较低,参政的愿望较为薄弱”;一些女大学生的学习潜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女大学生主体意识仍较淡薄”,缺乏进取精神。女大学生不同程度存在着“盲目自我欣赏、自我陶醉、自我否定、自我贬低、自我封闭、自我开脱、自我放任及持续的自我冲突等不良现象问题,这些都成为女大学生发展的内在阻力”

[13]。总之,女大学生科学精神、参政意识与主体意识的薄弱,实际上也是女性理性人格不足的表现。

女性高等教育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按照和谐社会对公民处理三个层面关系的能力要求,进行人才培养观念的调整,以达到女性人格的优化。女子院校是女性教育研究的实验基地,“在探索女性人才成长和女性人才教育的客观规律,在人格塑造上启发女性的自主意识,为社会和谐发展创造条件,并在更深层次上和更科学的轨道上为争取男女教育平等做出努力”[12]263。本文以女子院校为例,认为女性高等教育在培育女大学生理性人格问题上可从如下三个方面着手。

第一,加强女性主体意识的培养。现代理性人格强调人对制度、共同价值的认同,但并不否认人的主体意识,且最后达成的价值认同是建立在各参与者发挥各自理性基础之上的。对人理性能力的肯定是西方理性主义学派最基本的观点。一个缺乏主体意识和独立人格的人,不能被视为理性的个体,也不能发挥其理性参与、推进社会事物与矛盾的解决。针对目前“主体意识尚薄弱”的女性人格现状,培育女大学生的现代理性人格,更应该强调主体意识的培养。

增强主体意识要培育女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公民意识的核心是国家意识、民族意识、权责观念、民主理念和公德意识。公民意识的培养有助于帮助大学生认识到自己是一个责任和权利的主体,增强参与社会事务并为之负责的主动精神。学生要主动认清自身的权利与义务,观察、参与社会事务,培养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因为社会参与能力是衡量女性主体意识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女性理性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培育推崇理性的校园文化氛围。校园是大学生走向社会之前生活的主要场所;校园文化熏陶对于大学生人格形成有重要影响。女子大学的办学宗旨以德化与美育为主,如南京金陵女子学院“厚生”,湖南女子大学“懿德睿智,笃行臻美”的校训就体现了这种倾向;在专业设置上也偏向人文学科。的确,教育应该重视道德,它本身也是和谐社会对人的要求,但对于一个将来在法律体系下参与公共事物,并强调运用理性进行利益协调的个体而言,在注重道德人格的培育外,也要发展其理性人格,因为“理性能力是保证个人在实现公共生活福祉和个人生活福祉的过程中能够正确地判断、选择和实践”[14]。

为此,在教育管理上,学校管理者要提倡对话、民主的精神,反对推行易引起争端,且不利于解决争端的武断作风,要尽力实现教学管理机构与学生的充分交流。在专业设置、课程安排上也可以作调整,如增设有益于培育学生科学精神与逻辑思维能力提高的课程,开设科学人文交叉学科的选修课,举办科普讲座;开设法律课程,举办辩论赛,提高女大学生的追求真理的精神,培养其借助理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女子院校也要在引导女大学生对非传统学科的兴趣;还可以尝试对既有专业的拓展,如在艺术设计、工艺服装等专业增添技术含量的元素,如计算机技术等。女性高等教育研究者在制定2010年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目标的对策时,提出了“应该向学习自然科学、技术和管理科目的女生提供鼓励、奖励和辅导,以便发展和提高妇女在这些领域里从事决策、管理和领导工作的能力”[15]。

女子大学是“创造、传播和发展先进性别文化的重要阵地”。针对既有的女性非理性化文化偏见,研究者有责任去找寻历史文化中的另一种资源脉络,挖掘中外历史上女科学家、发明家、政治家的事迹,整理女思想家的思想与言论,为培养女性理性人格提供理论支持。事实上,“妇女作为理性的主体”很早就成为一种价值追求。西方社会早期的女权主义浪潮发生在15、16和17世纪。今天的女权主义者所关注的许多问题在那时就已引起妇女们的注意。那时的妇女就已提出,“她们作为理性的、有尊严的主体应当得到合理的教育和他人的尊重”[18]。而启蒙时期的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者号召女性追求理性,成为理性人,她们坚信,“女人拥有和男人一样的灵魂和理智;换句话说,在本体论上,女人与男人是完全相同的”。

第三,在实践中培养女大学生的理性行为能力。对于学生理性人格的培育,应该有这样清醒的认识,“除非我们从社会生活中开始学习谈判、协商、让步、节制、缔约和守约”,让理性成为学生“日常生活的习惯和行为规则,否则,我们不能指望由某个纸上的条文制度提供它们”[16]。

作为教育主体,教师特别是女教师要以身作则,树立理性人格的榜样,用自身行动影响并带动女学生的理性人格追求。教师要尝试开展科学研究,挖掘自己的理性潜能。在生活方面,教师为学生提供理性指导,培养其自我约束与自我管理的意识与能力;帮助学生正确处理情感与学业的关系,矫正其爱情至上观念;培养其健康科学的消费观念。

此外,还可以积极开展校园社团建设。在社团的活动组织与开展过程中,女大学生的参与意识、协作意识、诚信意识、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等与理性人格相关的品质得到了锻炼。寻求与利用社会或学术项目资源,让学生参与所在社区或者系统内组织的活动,从而拓宽女大学生的实践舞台,使其参与意识和能力培养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如参加妇女系统组织的反对家庭暴力、关注女童教育与绿色环保活动等宣传活动的社会推广。

女性教育的目标是充分发挥女性的主体意识,使“女性成为当代文化的积极创造者”。女子院校要“在国家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把握和定位妇女院校的地位、作用和发展方向”[17]。女子院校培养女大学生理性人格,其出发点是“女性人格的优化”,这与和谐社会建设所追求的目标——个体能力品格的完善与利益需要的充分实现是一致的。

在人文主义经典《神曲》中,但丁将维吉尔作为理性之象征,引迷途的诗人走出精神的困境,从而在文学史上确立了理性价值的重要性。在现实的国度里,理性精神不仅引导个体,而且将引领整个社会渡向秩序与和谐,当然其前提是社会个体之理性人格的实现。培育现代理性人格是高等教育的职责所在,理性的生活化、大众化离不开教育的启蒙作用。在漫长的历史中,女性曾被排挤在男性主导的理性的王国之外,但她们一刻也没有停止对理性精神的信仰,对自己理性能力的确认,对理性人格的追求。今天,在这样一个倡导性别和谐的社会和文化语境中,高等教育机构再次担当起书写和建构历史的角色,女性高等教育,包括女子院校理应在培养女性理性人格上发挥更重要的作用,通过培育女大学生的理性人格,进一步完善女性人格,从而推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与社会性别和谐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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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东 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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