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抗震救灾看我军非战争军事行动动员能力的新要求
2009-04-29付彩霞陈活良
付彩霞 陈活良
摘要:非战争军事行动动员,是军队为满足维护社会稳定、打击恐怖活动、处置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非战争行动的需要,由平时状态转入危机状态,统一调动人力、物力、财力、科技力和信息力等资源的活动。非战争军事行动动员能力直接关系着国家非战争动员的实力和成效。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军10多万官兵快速集结,统帅部、指挥部、联勤部层层联动,医疗队、防疫队、野战医院强行开进,陆路、水路、空中立体突击,食品、帐篷、药材及时到位,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生命大营救,用现代军事动员能力在大震区紧急筑起一道生命救援保障线。此次抗震救灾军事行动,大大彰显了国防动员的实战功能,也对非战争军事行动动员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关键词:抗震救灾; 非战争军事行动; 新要求
中图分类号:F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09)02-0083-03
一、 救灾行动具有应急性,要求提高快速动员能力
汶川抗震救灾行动堪比一场战争,应对的是征兆不太明显的突发性事件,灾难发生快,造成的损害大,救灾环境恶劣,通讯交通中断,无法确定的余震、随时滚落的山石、塌方的废墟,大大降低了救灾的相对安全性。灾难一发生,对动员的反应能力要求非常高。一是要求动员机制富有弹性、功能多样、控制自如、灵活应变,能适应不同阶段,满足多种动员需求,根据相应情况快速实施针对性强的动员行动。在救灾行动中,我军在几乎没有准备时间、没有成熟经验借鉴和基本没有经过临战演练的情况下,首次投入使用全军最新研制的2套野战医疗方舱系统,装备的模块选择得到最满意的组合方案,性能得到快速的体现,充分显示了我军的快速动员能力。各军区划分了五个责任区,全军各军兵种均参与保障,“大联勤”保障体制得到实践检验,大大提高了我军的卫勤保障应变能力。二是要求基于部队的战备状态、日常训练和完好装备,在第一时间完成人力、通讯、信息、抢险工具的动员,快速送达救灾区域,投入施救。这就要求部队具有很强的有效机动能力,充分地考虑地形条件,运用各种机动方式。在汶川大地震中,远距离的机动就是运用铁路和公路开进相结合,近距离机动的初期就主要以公路机动为主,当发现公路损毁严重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空运、空投这种空中机动方式。同时在这个基础上还保持了徒步机动的这种传统方式,几乎所有的机动方式都用在了救灾过程中。三是要求实施分级动员,划分动员等级,确定相应的动员需求、环境和任务,明确合理的动员模式、规模和范围,规定各级动员权限,分级动员,分层授权,分区实施,加强对动员活动的控制,增强动员的灵活性和应变性。从我军的快速反应来看,国家和军队的领导人迅速决策,及时、有力地组织和指挥,保证了部队快速投入到灾区。在地震发生后的24小时之内,大约2万名军人集结到了地震灾区,3万多军用飞机、卡车驰援。这在世界范围内的救灾行动中恐怕都是不多见的。体现了我军在新世纪、新阶段履行使命要求上战斗力的提升。
二、 救灾行动具有专业性,要求专业化队伍和专用设备的及时到位
在重大灾难的抢险救援行动中,军队既要冲锋在前,承担救援行动的综合应急保障任务,更要具体参与到救援行动中去,最大的挑战往往不是一般的救灾物资和人员的动员,而是如何迅速、高效、准确地满足完成各种专业性任务的动员需求。这对实施专业化立体救援动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工程保障动员。工程保障能力,特别是应急救灾阶段道路交通保障,直接关系着整个救灾动员能否顺畅通达,它依赖于专业化清障铺路设备和人员的先期、充足的动员。汶川大地震中,二炮的工兵部队清除障碍,成都军区的工兵部队架设门桥漕渡,表现了很强的工程保障能力。
二是信息保障动员。大军未动,信息先行。在当今信息时代,对三军而言,信息与粮草同等重要,准确可靠的信息情报,是有效实施灾害预防和应对危机的重要保证。在环境复杂条件下展开的这场重灾救援现代化军事行动,如果离开了及时、充分、准确的信息,就如同瞎子、聋子,丧失了机动控制能力,从决策、指挥、组织、行动都会变得盲目而迟滞,因此,在第一时间完成对信息的获取、加工、传输等各种资源的动员,保障灾情勘查全面、详实,通讯畅通无阻,救灾地点定位准确,关系救灾全盘行动的成败。信息保障有赖于稳定可靠的通信,灾难性危机爆发时日常通信系统可能会突然中断,必须设法建立各种有互通能力的通信系统,尤其应与民间机构、地方各部门乃至国际机构有效沟通,以便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目前许多国家积极构建高度发达的防灾应急信息体系,如日本已计划使每家每户的数字电视和带有电视功能的手机能自动强制转换至危机警报网。灾害情报信息搜集的重点包括行动区域的居民生活、文化、政治、宗教、经济等对全局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相关因素,并需要在心理和精神层面上进行广泛了解。在汶川灾区地形复杂、基础通讯设施几乎全部被毁的情况下,我军通过遥感飞机执行空中遥感探测任务,用“北斗一号”卫星定位系统为抗震救灾提供了准确的图像和数据信息,用直接空投的方式把通讯设备空投到灾区。信息保障动员能力的提高和及时运用,大大提高了救灾的效率。
三是医疗救护动员。抗震救灾与其它非战争军事行动不同的是,救灾行动与大规模的生命抢救、心理救助和防疫行动同时展开。受伤者的及时救助、遇难者的遗体处理、救灾现场触目惊心的死亡场面对受伤者和救护者所造成巨大心理冲击的抚平、大灾之后防大疫的迫切要求,所有这一切都离不开军事化、专业化、大规模、系统配套、及时有效的医疗卫生资源动员。汶川大地震中,我军医疗、防疫、心理干预多支队伍及时赶赴灾区,生命探测仪、野战方舱医院、水陆空伤员立体运送通道、前后方救治点等等,均在第一时间及时动员起来,有效地减少了伤残,舒缓了心理压力,防止大疫的发生。
三、 救灾行动具有联合性,既要求部队实现一体化联合动员,又要求军地联合动员
此次抗击地震灾害,是一次典型的大规模非战争联合军事行动,显示出很强的联合色彩,“联合”二字,成为反复见诸于荧屏和报端的响亮“主题词”。三军联合、军警联合、军民联合、国际联合……种种迹象表明,我军当前和今后要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军事力量运作的主要方式都将是联合行动。特别是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行动中,联合动员能力将直接影响救灾的进程。任何一支单一成分的军事力量都独木难撑,任何一支精兵劲旅都难以包打天下。因此,确立联合应对观念,在强有力的联合指挥系统协调下,有效发挥不同类型力量的优势和潜能,把各种力量和资源动员起来,形成各军兵种之间、军地之间一体化的大联合动员体系极为重要。在救灾行动的不同层次、不同阶段、不同地域,联合动员的方式、内容也不同。
在救命救人、治疗和防疫阶段,争分夺秒抢救幸存者,提高治愈率,降低致残率,加强对疫情的预防和防护成为救灾首要任务。这一阶段,伤员数量大、救治任务重、组织实施难, 对我军平转战能力发起重大挑战。要求主要依靠诸军兵种联合军事动员,工程、运输、通讯、气象水文、导航测绘、航天测控、航空遥感、医疗防疫、心理救援等专业部队加盟参战,配属部队抢险行动的民航运输、铁路运输以及国内外救援力量同步集结,千方百计把兵力和物资尽快输送到位,组织筹措食品药品投送到灾区,组织好灾民和任务部队的后勤保障。为此,我军大部分部队都建立起快速高效的卫勤指挥,合理使用人力资源,有效配置药材,充分利用手术室资源,严格遵守各种操作规范,减少资源浪费,提高救治效率。特别是部队防疫队伍进驻灾区后,积极预防灾区疫病流行,防止灾后出大疫,采取了宣传教育、加强公共卫生监控、落实各种公共卫生措施(如饮用水、食品、环境卫生、防御接种)进行灾后疾病控制。阻止灾民继续焚烧垃圾,对灾民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普查,对灾民进行耐心的健康教育。另外,扶持当地医疗防疫力量,培训乡村医生,改变“输血式”的卫生防疫支援,建立起一支“造血式”卫生防疫队伍。
在灾后心里障碍和疾病凸现阶段,应急任务已经完成,心理救助的需求变得紧迫起来。在应急阶段,人们联合起来对抗灾难,无暇顾及灾难的后果,心理问题并不明显。但当人们完成了应急任务的时候,就有时间和精力顾及严峻的生存环境、丧失亲人的残酷事实,不仅当地灾民、尤其是伤员和孤儿会产生重大的心理问题,而且参与救援的年轻士兵、医生、和报道记者心理阴影也较重。经过心理危机评估,有超过1/3的人存在严重的心理障碍,必须有及时有效的心理援助相伴随。此时,要求军队和地方心理救援队伍联手,科学、冷静、有组织和计划地进行有关心理救援工作,通过分类安置、心理干预、主动沟通、辅助后随访、实际协助、重建支持系统等方法,稳定灾民情绪,加强灾民重建家园的信心,减轻伤员孤儿和救援战士的心理阴影。
在灾后重建阶段,为了重建,需要人力、物力动员持续不断地跟进。此时,应更好地发挥军地联合动员的效力,主要依靠地方力量完成重建所需的人员、物资、技术动员,依靠部队对受灾地区的重建予以力所能及的物质支援、技术支援和思想支援,这对于部队休养生息,恢复战斗力和动员能力非常必要。
抗震救灾中的一体化联合动员行动,对我军实现军事动员演练向系统集成、体系融合转变,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要求我军在新军事变革中,针对多样化任务联合性突出的特点,切实克服和纠正以往动员演练中重个体轻整体、重平台轻系统、重兵种轻军种、重建制轻联合等问题,加快动员体制机制转变,牢固确立系统集成、大后勤的思想,以一体化联合动员作战为背景,设计各层次训练,在联训联演联战的平台上,强化联合意识,提高人才的联合素养,打牢多元力量联合行动的能力基础。
四、 救灾行动具有复杂性,要求解决好理论牵引和法律保障
非战争动员活动事关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大局,牵涉到军队和地方,连结着平时和战时,涉及到国家与个人、全局与局部等各方利益,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非战争军事行动及其动员能力的研究。美军最早提出非战争军事行动概念,其中就包括对灾难实施人道主义救援、执行维和任务、实施制裁、显示武力等,“9·11”后已形成比较完善的理论体系。日本在《自卫队法》中也明确将“灾害派遣”列为自卫队的军事行动之一。印度军队出台的新作战条例也把抢险救灾作为重要内容,军队的抢险救灾能力不断得到提高。但长期以来,我们只习惯于把非战争军事行动作为应尽义务看待,作为特殊情况处理,在国际上作为友好方式参与,没有自觉将其纳入职能范畴,理论研究相对滞后,非战争军事行动动员问题更是有许多“空白地带”亟待加强研究。因此,重视加强不同样式非战争军事行动动员的特点规律、行动方法、保障措施等理论研究,从认知领域科学回答“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问题,在具体鲜活的实践中梳理总结,创新发展相关理论,加快形成系统配套的理论体系,是指导部队积极开展针对性训练、参加抢险救灾等非战争军事行动动员,提高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动员能力的重要内容。
一个主权国家健全的防灾法规体系是灾害来临时提升国家应急动员和救援能力的重要保证,目前许多国家体系化、专门化的应急法律规范不仅规定了宣布紧急状态权力的行使主体、程序等内容,为防灾工作高效实施提供了重要保证,也为应急动员的高效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西方国家军队尤其普遍重视防灾救灾的法规建设。日本地处太平洋板块与亚欧大陆板块交界处,是地震等自然灾害高发国家,长期以来,日本一直高度重视防灾法规体系建设。为应对频发的自然灾害,日本很早便制订了《备荒储蓄法》;后来,又催生了现代防灾法律体系的《灾害对策基本法》,目前已形成了完善配套的防灾法规体系。目前,我国关于动员特别是非战争动员方面的法规过于原则和笼统,不便于操作执行。要保证动员的顺利高效,防止主观随意性,增强连续性和稳定性,必须尽快构建权威、系统的动员法规体系,使各项动员行动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发展,逐步实现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一是制定基本法规。以《宪法》、《国防法》为依据,制定《国防动员法》等基本法规,确定动员的目的、任务、原则和机构设置;明确动员等级、动员权限、动员申报和审批程序;规定国家、军队、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在动员活动中的职责和义务;明确动员方法、手段、时机、程序;规定装备、物资、器材、经费筹措的方式、方法;规定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奖励惩戒措施等。二是完善专门法规。依据动员基本法规,制定《紧急状态法》、《抢险救灾法》、《征用法》等各项专门法规,规范各个领域的动员行动,使动员行动细化和具体化,便于操作执行。三是健全地方性法规。结合各地区实际,依据国家动员法规,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配套地方法规,落实动员任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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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