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与城郊农民市民化
2009-04-03王道勇郧彦辉
王道勇 郧彦辉
摘 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城郊村庄新农村建设的主体素质较高,可资利用的模式较多,表现出不同于一般农村地区的特殊性。大力推进城郊农民市民化是城郊村庄开展新农村建设的核心任务。因此,要统筹城乡规划,在生存空间上融入城市;全面提升农民素质,在文化上增强现代市民意识;协调各项政策安排,在制度上与城市相衔接,才能全面推进城郊农民的市民化进程。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城郊村庄;市民化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09)02-0060-04
目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经进入了结合本地特色、全面深入推进的阶段。在这一关键阶段,贯彻“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分类推进”的新农村建设原则显得尤为重要。从地域角度看,农村是由城郊村庄与一般村庄构成的,而城郊村庄与一般农村村庄有很大的不同,因之,城郊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具有独特性,需要有其自身的建设思路。
一、 城郊地区新农村建设的独特性
我国地域辽阔,农村地区状态千差万别。从总体上讲,各地农村中的村庄按规模可以分为大型村、中型村、小型村和散居村等;按发展状态可以分为发展型、改造型、保护型、撤并型、搬迁型和新建型等;而按距离城市的远近还可以分为尚未改制的城中村、城郊村和一般村庄等。其中,城中村和城市近郊地区的农村就是一般意义上的城郊村庄。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统计,至2008年初,我国共有设市城市655个[1],如果按照平均每个城市有100个行政村意义上的城中村、城郊村来计算,城郊地区的农村至少有6.5万个,约占全国65万多行政村的10%。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这6万多的城郊村庄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是完全不同于一般农村地区的。
与一般农村地区相比,城郊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条件相对较好。孟德拉斯认为,农民很难成为革新者的根源在于农民所处的“传统的村庄社会”,因为“在这里,一切传统的影响和整个社会体系都阻止他们成为革新者”[2]。但是,城郊村庄不同于“传统的村庄社会”。由于地理位置靠近城市,城郊村庄既可借力于城市的集聚效应和扩散效应,又拥有农村地区比较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城郊农民具有成为“革新者”的必要条件。
一方面,城郊村庄新农村建设的主体素质较高。在城市示范、辐射和管理的作用下,城中村和城郊村庄中许多人的生存已不再依赖于土地,或是自谋职业,或是已经融入城市的社会经济体系;同时,城市空间结构的郊区化发展,也使郊区日益向城市靠拢,与城市融为一体。这样的双向沟通和交融使得城郊村庄冲破了其自身的分散性和封闭性,日益向城市文明靠拢。因此,一般而言,较之偏远或远离城市的乡村,城郊村庄的经济基础较好、生活方式日趋都市化,农民的自主性程度较高,民主与法制意识较强,政治参与条件相对较好,所以新农村建设的起点较高。
另一方面,城郊村庄新农村建设可资利用的模式较多。在现有的新农村建设模式中,大体存在着有以中心城镇带动发展的“城镇带动型”;有以企业迁入和工业园区建设带动发展的“企业带动型”;有以生态保护和发展生态农业带动发展的“生态带动型”;有以市场机制自主调节来带动发展的“市场带动型”;有以发展规模型的经济农业来带动发展的“规模基地带动型”。在这些建设模式中,城镇带动型、企业带动型、市场带动型等建设模式都是城郊村庄所独有的,这就导致城郊村庄的新农村建设可选择的发展方向较多,回旋余地较大。此外,城郊地区还具有其他一些优势,如基础设施相对完备、非农产业发展迅速和城镇化率较高等,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城郊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具有独特的优势,新农村建设的侧重点和最终目标都会与一般的农村地区有所不同。
与此同时,由于城市迅速扩张,社会结构急剧变迁,城郊地区的新农村建设也面临着独特的挑战。一方面,城市发展成本正向城郊村庄快速转移。随着现代化、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产业梯度转移和农村生产力布局调整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特别是化工园区在城郊农村悄然兴起,造成城镇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垃圾向郊区农村转移,一些城郊地区已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及工业废渣的堆放地,导致城郊地区实现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中的“生产发展”目标难度较大。另一方面,城镇村庄融入城市的任务艰巨。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受地租规律的影响,城郊村庄的许多村民违规乱搭乱建、屡拆屡建,用于出租、办厂等;另外,村庄改造过程中对城郊农民的补偿相对较高、善后任务较重,地方政府用于城郊村庄基本设施建设的资金也受到限制,所以实现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中的“村容整洁”任务难度很大。与一般的城市居民及农村居民不同,城郊农民在物质生活方面与城镇居民的区别日益减少,但文化心理结构却还受农村传统文化的影响,而且郊区社区的人口杂居化程度较高,社会结构如家庭结构、邻里关系结构等都在迅速变化,失地农民的生活意识、权利意识以及社会性格都在快速变迁,因此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很高,但是更容易出现在特定条件下采取非正式的政治参与手段如群访、静坐及群体性冲突等。由于各地区的城郊农民自身力量的大小、领导组织状态、社会动员状态,以及村级组织对本村利益的代表程度等都迥然不同,城郊农村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管理民主”目标并不容易。
二、城郊村庄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实现农民市民化
由于城郊村庄或早或迟都会实现城市融合,因此应该以实现“农民市民化”为城郊村庄新农村建设的核心目标。
从政策设计角度看,实现农民市民化是新农村建设的主旨之一。2006年初,党中央就提出,要“着力发展县城和在建制的重点镇,从财政、金融、税收和公共品投入等方面为小城镇发展创造条件,外来人口较多的城镇要从实际出发,完善社会管理职能。”[3]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流转权、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城乡一体化发展等具体规划[4]。可见,建设新农村的推进,重在强调城乡统筹发展,不是要停止或不再推进城镇化,而是要加强尤其是加快中小城市和城镇的建设步伐,从而缩小城乡差距、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最终实现七亿小农(peasant)除了部分人在职业上继续做现代农民(farmers)之外,大部分人都成为现代市民(citizen)的总体目标[5]。进入新世纪以来,为了实现这一战略目标,我国的城镇化率在不断提高,2001年初,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为36.09%,此后城镇化水平平均每年提高1.1个百分点,但到2008年初,我国的城镇化率也仅为44.9%[6],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70%~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50%的城镇化水平。由于农村地区仍有七亿多农民,因此可以预见,在未来的二三十年内,随着农业现代化程度和土地集中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必将会实现新的提升。不言而喻,在与城市发展相呼应的地缘区位的意义上,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城郊村庄是城镇化的首选之地。因此,融入城市,实现城中村和近郊村庄的农民变成市民已成为城郊地区新农村建设必然的政策选择。
从现实状态角度看,农民市民化应当成为城郊村庄新农村建设的核心任务。“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党和国家确定的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其内容涵盖了发展新产业、建设新社区、构筑新设施、树立新风尚、培育新农民等各个方面。对于城郊村庄而言,如果有效地推进城郊农村的现代农业大规模发展,切实提升村民的精神文明素质,积极发展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从而实现农村生活社区与城市社区融合,那么在这种环境下生存的新型农民实质上已经与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市民相去不远了。在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市民化的实践中可以发现,无论是作为一个个体的农民,还是作为一个群体的农民,都是一个积极的能动的社会行动者,他们是“三农”问题的直接承载主体,是党和国家“三农”政策包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直接实施客体,是“三农”问题解决程度的直接检验对象。所以,在全方位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践中,抓住了农民问题,实现了农民的市民化,解决了农民出路问题,其他问题都会随之得到系统的解决。这是因为,城郊农民身处城乡之间,具有城市与乡村的双重特性,是一种介于农民与市民之间的过渡型群体,具有迅速成为现代市民的先天优势和后天条件,因此,积极推进城郊农民在身份、职业、行为方式、思维理念等方面向市民方向发展,有利于全面实现农民市民化,从而为城郊地区新农村建设奠定了现实基础。
此外,从“市民化”的理论内涵角度讲,以农民市民化为核心工作来开展城郊村庄的新农村建设也具有必然性。在当代中国,描述农民离开农村和农业的主要有“非农化”、“城镇化”、“市民化”等词。其中,“非农化”主要强调职业上的转变,是指农民不再以农业为主要的生存依赖,如农民工外出打工或成为乡镇企业职工。在非农化的过程中,农民与现代城市文明因素相结合的过程中,已经开始在为全面的市民化做准备,可以说,非农化是市民化的基本前提。而“城镇化”则主要强调身份上和生活环境上的转变,它是指农民在地域和身份意义上迁入城市或农村村庄转变为城镇,城镇化的标志是城镇化率的提高,它是对农村社区向城市方向转变现象的一种描述,身份上成为市民并不代表农民在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等就同步完成了市民化,所以说,城镇化只是市民化的必要条件。实际上,在“非农化”和“城镇化”的过程中,农民都在本质上进行着一种市民化改造与转型。“市民化”的理论意涵强调,在实现职业、身份和生活环境的转变之前,农民接受各种城市文明的现代因子;在实现职业、身份和生活环境的转变之后,新市民获得了相应的发展能力来利用自身的市民权利,完全融入城市。所以,从总体上讲,农民的市民“化”有两项基本的内容:农民群体实现从农民角色集向市民角色集的全面转型[7];在实现角色转型的同时,通过外部“赋能”与自身增能,适应城市,成为合格的新市民。而从具体内容层面来看,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实现了自身在生存方式(不依赖农业生存)、生活方式(现代化、城镇化)、思维方式(现代性意蕴突出)和身份认同(市民身份定位)等方面的现代性转变。因此,市民化贯穿于农业现代化、农民非农化、农村城镇化的整体进程之中,实现市民化是农民向现代市民转变过程最终完成的标志,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推进农民市民化必然成为城郊村庄新农村建设的核心任务。
三、统筹协调推进城郊农民市民化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城郊地区的“村庄变社区、农民变市民、农村变城市”步伐正在不断加快。在市民化过程中,农民将会经历文化震惊、文化濡化、文化重建、文化再适应直至文化创新的过程,最终才会在经济与文化互动中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新市民。为此,在城郊村庄新农村建设中,以农民市民化为核心任务,就是统筹开展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部分统筹城乡规划,在生存空间上融入城市。科学规划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前提。目前,不少农村地区的新村庄规划出现了“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室内欧洲,室外非洲”的现象[8]。针对规划中的具体问题,以实现农民市民化为核心目标,需要从城乡结合、整体规划的战略高度出发,突出超前,注重特色,改变目前城乡规划分割、建设分开、管理分治的状况,抓紧抓实编制城、镇和近郊村一体化的规划。具体落实在实践中,对于城郊地区的土地如何利用,工业园如何布局,居民点如何调整都要进行合理的规划安排。这种一体化的城乡规划,有利于引导城郊农民真正认清自身在城市发展中的具体位置及城郊地区的发展走向,从而降低了城郊农民在生存空间上与城市快速发展的疏离感,增强了对生存环境变迁的认同。
(二)全面提升农民素质,在文化上增强现代市民意识。由于城郊农民的市民化改造是在小农社会文化遗产颇为丰富的文化土壤中进行的,文化“遗传基因”必然仍在发挥着“复制”性的作用[9],因此,必须根除迟滞城郊农民市民化进程的消极因素,实现在文化、技术、行为规范、日常生活及思维理念等方面重新进行强力塑造,使之顺利融入城市。一是加强农民的文化知识和就业技能培训。以失地农民就业技能培训为重点,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教育和培训方式,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务工技能,在经济上能够适应城市生活。二是加强农民的现代市民教育。采取灵活多样、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城郊农民的政治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集体意识。广泛开展基本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是与居民权利利益、土地开发利用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法制观念、增强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还可以不同程度地开展新市民的心理健康教育,设立社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基地等,定期为新市民开设心理辅导讲座,组织社区心理咨询活动,从而帮助新市民调整心态、缓解压力,使之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三是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大力推进城郊农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与现代城市文明相适应的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
(三)协调各项政策安排,在制度上与城市相衔接。目前,在城乡发展政策中,两者政策性绩效不一致、不同步、不平衡的问题较明显,这已严重影响城乡资源的整合利用。因此,在制度上应当有一个系统的、连续的制度安排。其中,对于城郊农民市民化较为重要的制度安排有:一是与城市发展有关的政策安排,主要包括城郊土地利用开发、城郊基础设施建设、城郊社会管理等方面。针对城郊地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交杂并存的现状,要完善旧村改造和征用土地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明确集体土地向国有土地转变的规范方法,对失地农民给予更加合理的补偿和善后安排;在城市和城郊的基础设施建设上,实现规划、资金投入、管理等方面的统一;对城、镇、近郊村的管理方式和综合服务配套政策保持一致性等。二是直接针对正在市民化的城郊农民的社会政策安排,要在户籍管理方面给予城郊农民以市民待遇,对城郊农民子女教育实现一体化管理,城郊农民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与城市相关制度实现接轨等。
通过以上系统的制度建设,城郊村庄将会不断实现环境生态化、产业现代化、服务社会化、农民知识化和居住社区化,从而最终实现农民的市民化和城乡的统筹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我国城镇人口接近6亿[N].人民日报,2008-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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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0.
[4]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5]王道勇.国家与农民关系的现代性变迁:以失地农民为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238.
[6]国家统计局.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DB/OL].[2008-02-28]http://www.stats.gov.cn/tjgb/ndtjgb/qgndtjgb/t20080228_402464933.htm.
[7]文 军.农民市民化:从农民到市民的角色转型[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3).
[8]曾业松.关键时期 关键问题:来自中央党校县委书记培训班的专题研究报告[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7:34.
[9]刘艳文.嬗变里的荆棘[J].湘潮(理论版),2007,(1).责任编辑:陈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