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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2
教育部出台新中职德育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自2009年秋季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新生将开始学习新德育课课程。届时,2001年发布实施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将停止使用。
根据新的“中职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将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必修课包括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四门课程。心理健康作为选修课纳入德育课课程体系。其中,四门必修课分布在四个学期,每学期学习一门,每门32~36学时。德育选修课程的教学时间,则一般不少于64学时。而选修课除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外,还应根据国家形势发展进行时事政策教育,结合学校德育工作、学生社会实践、专业学习、顶岗实习进行预防艾滋病教育、毒品预防教育、环境教育、廉洁教育、安全教育等。
据悉,目前,中等职业学校“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等四门德育必修课程教学大纲和“心理健康”选修课程教学大纲已经由教育部制定完成,在2009年秋季开学之前,教育部还将组织编写出版德育课新教材及相应的教学参考书,并为实施新一轮德育课课改对教师进行培训。 《新闻晨报》
人保部等三方将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决定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根据三部委部署,从2009年至2010年,集中对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对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促进其实现转移就业或返乡创业;对失业人员(包括参加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留在城里的失业农民工)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储备性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
对失去工作返乡农民工,三部委文件规定,根据其转移就业要求和劳务输出意愿,由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开展培训。农民工参加各类职业培训,从就业专项资金和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补贴。
对城镇中就业转失业人员(包括在城镇继续找工作的失业农民工),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和失业人员特点,组织其参加3至6个月的再就业培训。对参加失业登记的大学生,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结合其专业背景,组织其参加相关领域的技能培训,突出操作技能训练,提高其就业能力。对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组织其参加6至12个月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新华网)
重庆:农民工接受中职教育可获补贴
为应对大量失岗农民工返乡形势,重庆市政府决定大规模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能力。
针对农民工的不同培训意愿,重庆市政府将对他们分类开展转移培训、岗前培训、创业培训和种养殖业技术培训,提高其实用技能和就业能力。返乡农民工接受岗前培训的,政府将给予他们每人600元补贴;农民工参加创业培训,每人可获得1000元至1500元补贴;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返乡农民工,每人每年可获得2000元学费和生活补贴。
据悉,2009年,重庆将组织农民工培训40万人,其中在岗培训10万人、就业再就业培训10万人、创业培训5000人、岗前培训5万人。同时,重庆市政府还开展送培训下乡活动,已有117家培训机构、50个具有专业资质的教师和职业指导师深入田间地头对农民工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服务,招收农民工学员已有1.04万人。(新华网)
云南:高职招生考试将增“三生教育”内容
以海南省工业学校为“龙头”的海南省工业职业教育集团近日在海口揭牌。至此,海南省农业、旅游、商贸、财经、机电、卫生、信息、华侨9大职业集团全部组建完成,为推动海南职业教育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海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南共有18个市县,每个市县都成立了集学历教育和培训为一体的职业教育中心。中职学校的在校生由2006年的7.8万人,增加到2008年秋季的12.8万人。两年来,仅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就带动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提高了11个百分点。该负责人表示,海南职教集团成员单位将充分利用职教集团这个大平台,深入推行具有海南特色的“以城带乡”“三段式”职教培养模式,形成“产学研”一体化,将海南职业教育做大、做强、做精。(中国教育新闻网)
江西南昌:学生实习实训期间权益有保障
从今年起,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将增加以生命教育、生存教育和生活教育为核心的“三生教育”内容。
自2008年秋季学期起,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在各类学校学生中试点实施以生命教育、生存教育和生活教育为核心的“三生教育”,把“三生教育”作为德育的基本内容、素质教育的基础工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目前,云南省129个县市区中已有78个县市区所辖的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以及61所普通高校、7所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试点开展了“三生教育”。 (新华网)
海南:已组建九大职教集团
《南昌市职业教育条例》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保障学生在实习实训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南昌市职业教育条例》是南昌市10年来第一部地方性教育法规,也是目前江西省唯一的一部职业教育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学生实习健康安全保障制度,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未满十八周岁的学生从事有毒、有害、过重、超时等实习实训劳动;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并对上岗实习的学生给予必要的指导和适当的劳动报酬。(新华网)
湖南:建立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
湖南省将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从2008年到2012年,用5年时间完成对全省120多个县、市、区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首轮督导评估。开展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在全国是首创。
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教育发展的环境、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水平等四个方面。
据悉,督导评估将分为县级自评、市级初评和省级督导评估三个层次。市级初评每年一次。为避免重复检查,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将与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结合起来。督导评估的结果纳入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和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有关项目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职业教育督导评估不合格的县(市、区),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认定为不合格,不得评为“教育强县(市、区)”,不得申报国家和省级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市级初评在内,连续三年评估不合格的,其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公务员考核中,将评为不合格。《湖南日报》
(家月朗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