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民教育培训战略研究
2009-04-02吴易雄
吴易雄
摘要:通过实地调查,全面回顾和总结2004年以来湖南农民教育培训的成效与经验,指出当前湖南农民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提出未来十年湖南农民教育培训的战略构想。
关键词:湖南;农民;教育培训;战略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顺应时代要求,遵循发展规律,与时俱进加强“三农”工作,做出了一系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战略部署。与此同时,湖南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也由此得到了重视和发展。为更好地推进湖南农民教育培训工作,2008年8月,笔者在湖南14个市州开展了农民教育培训情况调查,根据对调查结果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研究成果。本文将从主要成效、基本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构想四方面对湖南农民教育培训进行探讨。
近五年来湖南农民教育培训的主要成效
农民的科技素质得到明显提高过去农民受农村传统小农生产的影响,思想观念比较保守,农业生产经营缺乏科学技术知识,主要靠经验积累。近5年来,湖南围绕农民科技能力建设和提高这一目标,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农民科技培训的新模式,采取科技培训与政策宣传相结合、远程培训与现场指导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民进行培训,共培训骨干农民120多万人,其中大部分受训农民掌握了1门实用技术,14%的受训农民成为了种、养、加工专业大户或科技示范户。2004年湖南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以来,共培训学员79万人,转移输出73万人,转移就业率近93%,带动全省农村劳动力培训160万人,转移就业130万人,所有受训学员都掌握了进城务工的权益保护及法律常识、城市生活常识,80%以上的学员掌握了1项转岗就业技能,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极大地推动了二、三产业的发展。
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应用明显加快在开展农业科技培训过程中,湖南紧密结合当地优势产业,有针对性地把推广重点产业的农业新科技、新成果和普及现代农业科技知识作为培训重点,促进了当地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了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应用速度。据调查,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一年以上的县,农业技术入户率达到90%,农作物品种更新率达到了96.5%,科技进步的贡献率比周边地区提高了8个百分点。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的实施,每个县市区通过1000颗“科技新星”的带动,极大地推动了周边农户各项农业技术的推广和转化。科教兴村富民计划项目实施5年来,全省21个试点村共引进新品种460个,推广新技术200项,新技术普及率达到90%,每个村的科技进步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
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后劲明显增强湖南农民教育培训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也采取了有力措施。一方面,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增加农民的农业生产收入;另一方面,开展转岗技能培训,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两种培训齐头并进共同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使广大青年农民把学到的科技知识应用于生产实践,开展科学种养,掌握了增收致富的本领,成为农村致富中的“领头雁”。实施阳光工程改变了农民的就业观念,拓展了农村劳动力的发展空间,大幅度增加了农民收入。五年来,湖南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劳务总收入突破3000亿元,农民人均工资性增收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达45%左右。据调查,经过“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民比未经过“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民工资月收入要高出200~400元,比在家务农的农民工资月收入要高出500~600元。
近五年来湖南农民教育培训的基本经验
政府重视,部门协作配合是做好农民教育培训的关键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广大农村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推动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措施。通过对湖南农民教育培训情况的调研可以看到,要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政府重视是关键。目前,湖南实施的农民教育培训项目都成立了领导机构,安排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办公。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组织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近五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对湖南农民教育培训的情况和今后的发展需要制定了规划,提出了目标和任务,已形成了“政府引导、农业牵头、部门协作、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农民教育培训格局,有力地促进了湖南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
加大投入,加强资金监管是做好农民教育培训的保障近五年来,中央、省、市、县累计投入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资金5420万元、“阳光工程”资金3.79亿元,促进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同时,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湖南加强了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和审批、审计制度,切实按照教材经费、教学经费、管理经费和服务经费比例支出,报账实行一支笔审批,做到统一开支,统一报销,统一费用管理,建立完整的财务档案,做到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规范运作,取得培训实效是做好农民教育培训的目的实施农民教育培训项目,必须注重培训实效,而实现这一目的的关键是规范项目运作。首先,各培训机构精选教师,“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了40%,选聘了10%的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及务工能人现身执教,深受学员的欢迎。省里在原有农民教育培训教材《种植业》、《养殖业》的基础上,又编写了《农产品保鲜与加工技术》、《动物防疫员手册》等13种农民教育培训教材,各地自编乡土教材共计200种,保证受训学员人手一本以上教材。其次,湖南专门出台了农民教育培训基地认定办法,2008年认定了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基地96个、“阳光工程”基地706个,全省共建立县、乡两级固定实习基地802处。再次,为规范管理,湖南制定了学员学习制度、教师管理制度、考试考核制度、审批发证制度、人才使用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了工作,确保了培训质量,并且每年都采取不同形式不定期地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指导,为项目的稳健实施提供了保障。
以奖代投,建立激励机制是做好农民教育培训的动力为鼓励青年农民积极参加培训,省、市、县各级都制定了一些激励政策。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实施规范、农民反映好的先进单位以及省里优先安排项目,优先选拔优秀学员为村、组、班干部,优先安排推广项目,参加集中授课期间抵销义务工;在安排承包农业项目、选聘农村基层干部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人员、资金支持、新技术与新品种应用等方面,对培训学员给予优惠。为调动“阳光工程”基地培训转移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培训转移质量提高,省里将培训计划每年分两批下达到各市(州),由市(州)进行调控,省里监控,对任务完成得好的培训基地给予计划倾斜,反之,则减少计划甚至取消培训资格。为强化管理机制,县级“阳光办”按验收考核情况评选,设立“阳光工程”培训先进办学基地一、二、三等奖项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分别给予数额不等的奖金。
近五年来湖南农民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
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立不完善目前,全省种植、畜牧、水产、农机系统有省级推广机构15个,市级农技推广中心站119个,县级农技推广中心站1079个,乡镇农技推广站4336个,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普遍存在着“上实下虚”、“头重脚轻”的现象。有不少老、少、边、穷地区的乡镇农技站,至今仍是一个人,许多行政村名义上虽已建立服务站,但实际上流于形式。由于基层农技服务体系不健全,导致成果转化渠道堵塞,不少地方出现了“忙在县级、闲在乡级、空在村级”的被动局面。
农民教育培训经费投入不足湖南农民教育培训还没有相对固定的经费来源主渠道,大部分市、县财政十分困难,没有将农民教育培训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004年以来,中央、省分别安排湖南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资金4060万元、680万元,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2.1亿元、8625万元。尽管“阳光工程”投入力度逐年有所增加,但各级培训补助资金加起来,人均补助标准也只达到500元,而调查显示,湖南“阳光工程”一个月内的培训成本为400元;1~2个月培训成本为600元;2~3个月的培训成本为900元;4~6个月的培训成本为1300元;6个月以上的培训成本为1600元。由于培训经费投入不足,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推进难度大,农民科技素质提升的速度缓慢,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要求。
未来十年湖南农民教育培训的战略构想
制定农民教育培训十年规划须紧紧围绕湖南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技术推广部门和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电信、互联网等多种教育手段,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大力开展农民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到2012年,使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骨干农民和在城市从事二、三产业的务工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在整体上有明显提高;到2017年,使受训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在总体上与湖南现代农业及城乡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适应需求、服务农民、手段先进、灵活高效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形成政府统筹、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农民教育培训运行机制。按照国务院《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等纲领性文件要求,面向农民宣传科技发展观,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防灾减灾,倡导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促进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技、爱科技、学科技、用科技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科技生产和增效增收,激发广大农民参与科技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增强科技意识,提高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并将推广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技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
构建并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通过有效整合农业科技教育资源,利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并完善以省农业厅为龙头,以县级农业局为骨干,以高、中等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依托,以企业与民间科技服务组织为补充,以县、乡、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和各类培训机构为基础,从省到县、乡、村相互衔接、上下贯通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重点是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建立农民教育培训的有效机制湖南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还普遍较低,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提速的需要。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战略任务,必须建立开放式的培训机制,充分整合社会各类教育资源,严格实行培训与管理相分离,引入竞争机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招标确定培训机构。要实行学分制、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制度,为农民半工半读、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要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摸清受训人员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制定中长期培训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要强化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行业监督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建立一个农民评价、农业行政部门评价和社会评价“三结合”的农民教育培训评价机制。要根据不同的培训项目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的评价办法,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综合评价农民教育培训的绩效。要在严格监督、科学评价的基础上,实行有效的农民教育培训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媒体对检查评价的结果进行公布,督促培训机构改进工作,提高培训质量。要实行严格的淘汰机制,对确实存在培训质量问题的培训机构应取消其培训资格,对套取国家培训资金的培训机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那些培训工作特别突出的县市要加大投入支持力度,实行以奖代投。要定期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对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加大农民教育培训的资金投入农民教育培训属公益性事业,各级财政应将农民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各级财政经常性预算科目,并根据财力的增长,不断增加投入。特别是加大财政专项投入,省、市、县财政预算增设农民教育培训经费专项。农民教育培训经费定额按年人均2元以上,由县市区政府从当年财政收入中单列和统筹安排,做好示范引导作用。同时,要积极制定和出台优惠政策,运用金融、信贷、税收等手段,鼓励社会资本、银行信贷、国外资金、个人投资等积极投入农民教育培训,努力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企业、用人单位以及农民个人共同分担的农民教育培训多元化投入机制。同时,不断完善政府公共财政直补受训农民的有效办法,如发放培训券、降低收费标准等。
(本文责任编辑:尚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