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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治视角下网络媒体的作用

2009-03-20宫维明

唯实 2009年2期
关键词:善治媒体网络

宫维明

摘 要:善治是近年来兴起于西方的管理学理论,核心是如何达到国家与公民在公共政治生活中的最佳状态。当代中国要发展和谐社会,自然离不开善治的实现。达到善治是一项复杂的工程,牵涉到各种环节,而网络媒体作为时代的特色产物,可以凭借自身的优势促进善治的发展和完善,当然,它也存在着一些负面影响,还需要加以引导和规范。

关键词:善治;网络;媒体

中图分类号:D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9)02-0089-03

善治(good governance)即良好的治理,基本含义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新颖互动关系,是二者合作的最佳状态。当代中国追求和谐社会的发展,必然要借鉴这一兴起于西方的管理理论,而对任何一个国家而言,实现善治肯定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完善各种环节,其中发挥媒体作用是不可忽略的。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类型,具有信息传播快、影响广泛等特点,是诉求民众利益、监督政府权力的重要渠道。它有利于促成政府和民众间的良性互动,有助于善治的发展和形成。而在众多类型的媒体中,网络媒体拥有比较特殊的地位,这是由其自身特点所决定的:广播、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更多的是宣扬政府的方针政策,民众只是被动地接受这些信息;与此不同的是,网络媒体给民众提供了一个参与政治的平台,参与者只需要一台联网的电脑,就可以方便快捷地获取各种最新信息,对所关心的问题自由发表言论。可以说,网络是反映民意的NGO组织,是我国追求善治进程中的催化剂。

一、网络媒体登上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舞台

当前,网络在中国的普及率大幅度提高,中国的网民数量也开始成几何级数增长,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于2008年7月24日发布的《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表明,我国互联网发展在网民数量、宽带网民数和国家域名注册量上已跃居世界第一。互联网已经开始从少数科学家手中的科研工具,走向普通老百姓。上网从前卫变成人们一种真正的需求,人们可以通过办公室、网吧、家庭等各种渠道来获取自己所需要的信息,网上冲浪已经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一种日常生活状态。可见,网络拥有庞大的使用群体,很容易产生大规模的舆论效应,可以形成对政府权力的有效监督。

此外,我国公民意识进一步加强,民众希望通过多种渠道来参政、议政,而网络媒体因其自身优势大受青睐。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周老虎”事件就是一个鲜活的实例,陕西省林业厅最终承认周正龙所拍摄的镇坪县野生华南虎照片系假照,并为政府的工作失误向民众道歉。“周老虎”事件是民众通过网络媒体来监督政府的经典案例,这一事件必将被载入历史史册。可以说,痛打“周老虎”是网络技术的胜利,正是网络让虎照在很短的时间内为全国民众所知晓,虎照真假之争也就成了一场汪洋大海般的“人民战争”,任何造假行为在这么庞大的检查群体面前,也难以遮挡。从有人质疑虎照作假,到老虎年画的发现,再到呼吁二次鉴定,一直是网络上的热点话题,点击率也是屡创新高,面对如此汹涌的舆论监督,陕西省林业厅虽然试图通过种种敷衍手段蒙混过关,但在强大的舆论压力面前,最终也败下阵来。不难想象,如果“周老虎”事件早发生十年,没有网络的参与,那么民众只能对虎照半信半疑,即使有一些质疑声,也不会引起政府的重视。可见,网络已经成为民众主动参与政治的重要工具。

当然,我国各级领导人也意识到了网络媒体在民众生活中所起的重大作用,国家主席胡锦涛2008年6月份来到人民日报社,通过人民网的“强国论坛”同广大网民在线视频交流。国家最高领导人通过网络和民众交流,在中国政治发展的历史上尚属首次,有力地体现了网络的重要影响力。

总之,网络媒体凭借自身的优势,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必然登上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舞台,并将推进善治的发展进程。

二、网络媒体在善治过程中的作用

按照学者俞可平的概括,善治的基本要素包括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和有效等几个方面。合法性即社会秩序和权威被自觉认可和服从的性质和状态,而非法律意义上的“合法”;透明性即政治信息的公开性;责任性指管理者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法治指法律是公共政治管理的最高准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政府官员和公民都必须依法行事;回应的基本意义是公共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必须对公民的要求作出及时的和负责的反应;有效主要指管理的效率。[1]

俞先生的观点得到了国内大部分学者的认同。可见,衡量善治实现的标准必然围绕这几条基本要素,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达到这些要素的要求。当然,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而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完善过程,本文主要是把网络媒体和这些要素结合起来,论述在这样一个过程中网络媒体所起的作用。

增强透明性。公民社会的日益发展,公民意识的逐步增强,使得民众并不满足于只知道结果,过程对于他们而言更为重要。一项政策究竟是如何出台的,整个过程是否是阳光下的操作,是否透明,则是民众更想了解的。如果政府能够公布制定政策的整个过程,至少说明这项政策是符合法定程序的,还可以使民众充分了解与政策相关的信息,那么就会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也便于民众提出建议或质询,使决策真正符合老百姓的利益。而开放决策过程必然要借助许多手段,网络则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一方面,政府要给网络媒体充分的自由,使民众可以在网络上享有评价和质疑的权利,发表自己对政府工作的看法,使政府能多渠道了解民众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宣传方针政策、阐释工作计划、公布问题处理结果等,充分增强自身“透明度”,避免民众处于不知情状态中,这样才能减少误解,得到民众的理解和支持。

提升责任性。我国政府工作人员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他们是公共事务的最终承担者和执行者,是政府和人民关系的主要维系者,在实现善治目标的过程中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性意义重大,他们必须要对民众负责,而不能随意处理问题,置民众利益而不顾。但是,担负责任并不像说起来那么简单,众所周知,责任心属于道德范畴,是一种内在约束,这决定了行为主体在没有外在压力的环境下,很容易抛弃或逃避责任。提升责任性一方面要加强党性教育,另一方面也要重视来自民众的监督,而后者得以实现的主要途径之一就是通过网络。在这个网络发达的时代,任何人和机构想要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而不为人所知、不为人所言是很困难的。举报人因网络的匿名性不必担心受到打击报复,只要能提出确凿证据,违法者会很快落网。当然,在增强透明度的前提下,国家公务员的行为处于民众的视野中,无形的压力会使他们不敢造次。态度冷漠、玩忽职守会受到广大民众的质疑和反对,引起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注意,后果严重则会葬送自己的政治前途。他们必然会提升责任心,在执行公务时,会态度真诚地为公众提供服务,表现出高标准的道德品质,以向人民负责的态度来完成各项工作。

考验有效性。善治状态下的政府仅仅有透明性和责任性还是不够的,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政府必须具备高效的处理问题的能力,这就涉及到政府工作的有效性。追求高效率的政府一直是人类社会孜孜以求的共同愿望,但无论在什么样的制度下,政府最终都是由人所操纵和控制的,而由于人性所固有的一些弱点,部分公务员好逸恶劳、浪费公共资源、办事拖沓等,都导致一些政府部门存在着低效率高浪费的倾向。要想达到善治,政府首先要合理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花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此外,政府可以借助网络这一渠道来提高工作效率:政府可以通过网络让广大网民来献计献策,原重庆市委书记汪洋网上征求城市发展建议就是一个很好的实例,这其实就是充分利用民众的智慧和力量,因为民众熟悉实际情况,往往能提出真正有效的方案,来帮助政府克服一些缺陷,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再者,如果政府能在网络上拓宽这样的渠道,重视民众提出来的建议,知道他们究竟想要什么,就会制定相应的政策,使政府实际行为真正使老百姓受益,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最后,网络既提供了动力,也带来了压力,如果政府不重视改善自身的工作效率,必然会受到广大网民的质疑,使政府形象受到负面影响。在这种压力之下,即使政府不情愿,也必须得作出改变,通过提高效率来满足民众的实际需求。

加速回应性。其实政府的回应性和有效性是息息相关的,只有在政府具备高效率的工作前提下,才能加速处理问题的回应性。当然,再高效的政府也是由各种行政机构所构成的,而政府机构办事有一套固定程序,处理事情需要时间和过程,这在客观上不可避免地造成政府有时不能迅速地作出回应。但如果政府以此为借口,动辄就需要研究、需要向上级汇报,而不试图提高自身的回应性,敷衍了事,得过且过,会极大地损害自身形象,给民众形成无能、不作为的感觉。网络时代大大缩短了回应过程,对于一些热点事件,民众的关注度非常高,如果政府不迅速开展工作,作出回应,就会引起民众在网络上所发出的大片的质疑声,甚至会造成一些谣言的产生。所以政府不能消极躲避,而要及时予以反馈,否则会引起更大的舆论压力,这样就可以加速政府处理问题的回应性。如今网络上有一种帖子比较醒目,那就是举报贴,虽然举报帖的命运,因缺乏事实根据以及必需的法律程序,大都失踪或淹没在信息海洋里,但也有一些帖子最终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重视,使拖延许久的问题得以迅速解决。久拖不决的案件在网络曝光,仅仅几天就得到了查处,这就是网络的力量,展示了政府对网络舆论的日益重视。正因为网络公开的无处不在,给侵权者造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迅速作出回应。

保证合法性。政府要想具备合法性,必须要使其权威和秩序得到民众的内心拥护,而不能仅靠高压恐吓来得到保证。如果政府决策透明,民众就会了解政府所想。如果政府公务人员责任心强,民众就会相信政府所为。如果政府办事效率高,能对问题作出及时回应,民众就会满意政府之能,这些要素已经为合法性铺平了道路。

当然,通过网络和民众互动也是保证合法性的一条重要途径。拥护来自信仰,信仰来自了解和认同,而网络媒体可以起到连接政府和民众的桥梁作用,通过两方的沟通和交流,增强民众对政府的了解,从而认同政府的各种行为,从内心里拥护政府的合法性。比如,贵州瓮安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其实民众都相信政府的调查会做到公正和公平,只要当地政府能通过各种渠道(比如网络)及时公开信息,就能止住不实的传言、传达理性的声音、披露人们都想了解的真相,还能起到缓和矛盾、平息怨气的作用,得到民众的理解和拥护。

总之,当代政府要想达到善治状态,必须要具备透明性、责任性、有效性、回应性、合法性和法治,这几个基本要素也是相互影响和相互促进的。网络媒体在其中充分发挥了增强透明性、提升责任性、考验有效性、加速回应性和保证合法性的重要作用,从而有助于促进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利于政府实现善治的目标。

三、网络媒体在善治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虽然网络媒体具有许多不可比拟的优势,可以推动善治的实现。但网络作为新生事物,发展依然不够完善,不能过分夸大其力量,而要扬长避短,这就需要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媒体实质上是一种“软制约”力量,其发挥作用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网上所发布的各种意见和问题,如果政府就是不加以重视,老百姓也只能是干着急,除了继续在网络上发泄不满外,并没有办法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所以,如果民众把解决所有问题的希望都寄托于网络媒体之上,不仅会使网络不堪重负,还会导致其他利益诉求的手段被忽视。比如法律诉讼途径,其实是最好、最规范的保护老百姓利益的手段,它是法治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实现善治的有效保障,不应该被民众所忘记。

其次,要继续发挥网络的优势,就必须保障网民的隐私和安全。网络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和网民们的积极参与是分不开的,而这与网民们从网络中获得的安全感是分不开的,网民们可以畅所欲言,而不必担心遭到打击报复。网络上现在所流行的“人肉搜索”其实是对公民隐私的侵犯,如果任何一个网民都能被这种方式查到真实身份,那么网络的影响力会大打折扣,人们会避之而不及,这就完全走到了事物发展的反面。

最后,网络媒体如果缺乏管制和引导,容易走向极端,变成某些居心叵测的人恶意发泄、妖言惑众的渠道。这么多的网民,必然鱼龙混杂,有些人会借机在网上捏造事实,发布虚假信息以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所以还要加强对网络的管理。网民自身也要提高素质,为自己的言论负责任,要真正忧国忧民,而不是胡乱发表自己的意见。

参考文献:

[1]俞可平《中国市民社会的兴起与治理的变迁》[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责任编辑:黄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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