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辅导员应遵循的六项工作原则
2009-03-17陆飞杰吴育红
陆飞杰 吴育红
摘要:高职院校辅导员既是高职学生的管理者,也是学生事务的具体执行者,又是高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辅导者,还是高职学生职业生涯的咨询者,集多种角色于一身。高职院校辅导员工作要完成自己的职业使命,掌握基本的工作原则尤为重要。本文对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工作原则进行探讨。
关键词:高职院校;辅导员;工作原则
高职院校辅导员既是高职学生的管理者,也是学生事务的具体执行者,又是高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辅导者,还是高职学生职业生涯的咨询者,集多种角色于一身。在新的历史时期,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形势给高职院校辅导员工作带来严峻的挑战:生源质量不尽如人意,学生心理问题较以前突出等。在这种背景之下,高职院校辅导员工作要完成自己的职业使命,掌握基本的工作原则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握以下六项原则。
接纳原则
高职院校学生录取分数线明显低于普通本专科院校,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有人说,一道分数线就是一条素质分界线。虽然此话不够严谨,但也有一定的原因。与普通高校学生相比,高职学生有着自身的特点。他们中间确实有一部分学生是因高考发挥失常导致考试分数较低。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学生的综合素质相对较差,自我要求不严,不良习气严重,责任感缺乏,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比较差。在面对这样的群体时,有些高职院校辅导员常常不禁会发出这样的疑问:“这也是大学生么?”由此,产生困惑甚至抱怨,以至于对这类群体丧失信心,失去工作热情。
所谓接纳原则就是说,不管高职学生是怎样的一群学生,作为辅导员都要尊重他们接受教育的权利。也就是说,对于学生,不论是成绩好的还是成绩差的;不论是家庭富裕的还是经济条件较差的;不论是日常表现好的还是屡犯错误的,辅导员都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平、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这是辅导员有效开展工作的前提。辅导员只有设身处地去感受高职学生的需要、困扰、期望和反映,才能与高职学生产生共鸣,才能让他们切实地感受到辅导员的真诚帮助。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才能不断拓展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也只有当辅导员能够从内心深入接纳高职学生这一群体时,他们才能勇敢地对其坦白自己的思想、困惑以及感受。也只有这样,辅导员才能对高职学生有充分和真正的了解,从而有效地帮助他们、教育他们,促使他们健康成长。
因时制宜原则
对高职学生来说,三年的大学生活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在不同的阶段,作为高职院校辅导员,应根据不同年级的工作重点,采取不同的方法来解决学生学习、生活、发展上的各种问题。
对于大一新生来说,刚刚离开父母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开始新的学习并独立生活,难免会在适应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有的学生因“高考失利”而不慎进入高职院校,与自己的理想存在一定的落差,对自己所在学校有一种不认同感。因此,作为辅导员,要指导这部分学生正确面对自己的“挫折”,树立正确的成材观念,正确认识自己所在的学校。有的学生不太适应大学的学习方法,没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大学的学习方法与中学差别很大,课堂容量大,课后师生接触较少,大量的学习时间由学生自主安排。这对部分习惯被老师安排的新生,会带来不适应感。这就势必要求辅导员要及时对其给予引导,否则学生很容易养成不良的学习习惯以致荒废学业。有的学生性格比较内向或自我意识比较突出,与宿舍同学难以和谐相处,如果辅导员置之不理,可能会使这部分学生在大学阶段缺少知心朋友,与个别人难以相处或不想与人交往,严重影响到他们的身心健康和日常生活。此外,辅导员还应适时对新生进行生活教育,指导学生管理好自己的物品、资金与时间,并引导其树立新的生活目标,防止出现“目标真空”。
到了二年级,部分学生会在自我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一些问题。例如,有的学生参与学校各类活动比较踊跃,时常与自己的学业产生冲突,甚至有的时候会因此而旷课。这时,辅导员就要及时地给予关注,引导其学会处理好学习与活动之间的关系。还有的学生在这个阶段开始恋爱,有时也会因此产生一些困难或问题。辅导员也要给予必要的关注与疏导,甚至有必要对其进行婚姻家庭方面的教育。而到了三年级,高职学生则面临着就业等问题。特别是到了第三学年的第二学期,此时绝大部分学生已经不在学校,而是在实习或在找工作,因此学生在这个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心理压力。作为辅导员,要积极主动地与学生联系,及时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协助学生纾解压
力,提高学生的士气,做他们的有力支持者。
个别化原则
每一个学生都是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都有着不同的个人经历、成长环境和家庭背景,致使他们在性格、知识、思维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这就要求辅导员在工作中不能用同样一种方法、同样一种视角来为千差万别的高职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恰恰相反,辅导员必须了解各个学生的个别特性和个别需要,以开展富有灵活性、针对性较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首先,在思想上对所有学生要一视同仁,在校规班纪面前人人平等,做到公平、公正。把关心每一个学生的成长作为自己的教育原则,要让每一个学生都感受到辅导员的关怀与温暖。其次,在育人过程中,要遵循高职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从每位学生思想实际和个性特点出发,在了解学生心理动态、个人素质、志趣爱好以及不足之处的前提下,区别对待,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切忌“一般化”、“普遍化”。
助人自助原则
助人自助,从字面上可以理解为两个意思,也可以把它当作一个概念。它既是心理咨询中的重要原则,也是社会工作中最基本的价值理念。其含义可以用我国的一句古语来概括:“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亦如叶圣陶先生所言:“教育是为了不教育,教育是为了培养自我教育。”所以,作为高职院校辅导员,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要把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摆在首要位置。
作为处于青少年阶段的高职学生,常常表现出强烈的独立愿望。他们比较喜欢以成人自居,不喜欢受到师长的各种劝阻与约束,对任何事情都喜欢发表一番感慨,喜欢我行我素,并要求被他人尊重和承认自己的人格与能力。作为辅导员,要针对高职学生的这一特点,敢于放手,不要吝惜宽容,相信学生能够自律,让学生在自己策划活动、组织活动、开展活动中逐步成长起来。当然,放手,不等于撒手不管;宽容,也不等于放纵;让学生自律,更不是简单地用学生“治”学生。而是,辅导员通过学生施加积极的内外部影响,促其自我反省,进而规范自己的言行。让高职学生在自我管理中取得进步;在自我教育中得到锻炼;在自我服务中收获喜悦,最终使自己获得成长,能够独立学习、生活。笔者在担任辅导员期间,曾多次放手让学生策划各类活动,有时学生的策划方案中存在一些问题,笔者会及时指正,以期更正。但有时学生不以为是,笔者也不与之争执,让其在实践中检验他们的方案,结果往往验证了我的预言。学生常说:“早知道就听老师的了,不过这样给自己的体验会很深刻!”
培养学生骨干原则
首先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所指的学生骨干,既包括班级中正式群体的学生干部,如班长、团支部书记、宿舍室长等,也包括班级中非正式组织中的学生领导,如班级中小群体里的“老大”等,还包括班级里的入党积极分子与党员。众所周知,班级的学生骨干,既是各项活动的组织者和带头人,又是辅导员联系学生的重要纽带,他们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威信,对其他学生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学生骨干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生活,面临着相同的实际问题,普通学生更愿意向其敞开心扉。通过学生骨干,辅导员可以比较准确、及时地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因此,高职院校辅导员要做好学生工作,必须培养一支品学兼优、积极肯干、工作能力强、富有团队精神、深得师生信赖的学生骨干队伍。
可是,高职院校的学生干部由于生源上的“先天不足”,工作能力方面与普通本科院校的学生干部相比有所差距,但他们有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工作热情非常高,得到他人认可的愿望很强烈。在这种情况下,高职院校辅导员要对学生骨干专门进行培训,逐步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给他们明确工作职责,积极辅导他们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培养他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在工作中有意识压担子、压任务,让他们积极参与学生工作的各项管理。为了使学生骨干管理逐步规范化,还应该建立一整套规章制度,通过一系列的制度,一方面使信息畅通,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普通学生对其有所监督,以便于辅导员及时掌握和解决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实践表明,辅导员只要注意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作用,学生方面的一些工作放手交给学生骨干去完成完全是可行的。这样既培养了他们的能力,又可以使学生工作得以顺利展开。
家校合作原则
家庭是学生成长的摇篮,是学生的第一课堂,承担着传授基本生活技能、灌输社会价值观念、训练和指导个人行为等方面责任。一般来说,和睦、健康、向上的家庭环境和家庭生活能够使青少年增强抵御不良社会影响的能力,而不健康的家庭则可能成为制造个人问题的温床。可见,家庭教育对于学生的成长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所以,从教育子女这个角度讲,家长与学校一样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单纯依靠学校或单纯依靠家长,是难以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只有开展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庭与学校教育的合力作用,才能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人才。
作为高职院校辅导员,要经常与高职学生的家长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对于表现良好的学生,辅导员可以与家长共同分享学生成长的喜悦,而且通过家长的转达,还可以起到激励学生的效用,鼓励其继续进步。对于表现欠佳的学生,辅导员与其家长联系时,要注意不可一味抱怨学生的不是,而应在肯定学生部分优点的基础上,委婉提出其不足之处,以获得家长的支持与学生的信任,最终实现学生的良性变化。笔者所在院校的多年实践证明,辅导员如能与家长多方面协调配合达成共识,共同育人,辅导员工作就会事半功倍。
参考文献:
[1]陆飞杰.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工作原则[J].职业技术教育,2008,(8).
[2]陆飞杰.浅析高职院校辅导员的角色定位[J].考试周刊,2007,(46).
[3]郭秀云.试论高校政治辅导员的工作原则[J].教书育人,2006,(5).
[4]单方利.谈高职教育管理者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与职业,2005,(12).
作者简介:
陆飞杰(1982—),男,江苏徐州人,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人文系教师,华东师范大学2007级应用心理学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学校心理学及社会工作。
吴育红(1968—),女,上海市人,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处处长,讲师,主要从事学生工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