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管理的现状和对策
2009-03-07易丽琦
易丽琦
摘要:城市土地资源管理是指政府依据国家有关城市土地资源的法律法规,对城市土地资源占有、分配、使用的规划、组织、控制和监督等活动。城市土地资源是一种有限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因此在现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使有限的城市土地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进而扩大城市经济总量,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增强城市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已成为地方各级政府思考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从我国目前城市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的现状出发,重点探讨其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城市土地资源管理 城市土地市场 土地资源
一、引言
城市土地资源是指城市市区内的土地资源。城市土地资源是城市建设的空间载体,为城市经济发展、人口增长以及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必要的场所和空间,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城市土地资源作为一种有限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在城市可持续发展和保持竞争力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加强城市土地资源管理,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进而扩大城市经济总量,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增强城市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已成为地方各级政府思考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管理的现状
根据美国地理学家诺瑟姆城市化进程的划分方法,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城市化水平超过30%后,其城市化进程进入加速发展的阶段。2000年底我国城市化水平就超过30%,我国目前正处于城市化加速发展的阶段,在人口和经济活动不断向城市聚集,城市用地规模不断扩张的同时,应该看到我国目前城市土地资源管理体系尚不完善,各级政府经常为短期经济目标忽视从长远的角度来规划和利用现有城市土地资源,从而造成城市内部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用地结构严重不合理,致使城市土地资源极大浪费,不利于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土地既是一种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 又是城市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它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全局和长远利益。随着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 土地稀缺性日益加剧,人地矛盾日益尖锐。现阶段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管理的现状主要表现一方面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关系日益密切;另一方面又出现了土地资源配置市场机制失灵和政府宏观机制失控现象同时发生的怪圈。目前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城市定位不准确,城市发展缺少科学规划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市处在急剧的发展变化之中,由于体制的问题,短期内土地资源配置还无法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形成的一套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城市规划方法及其内容,与市场经济体制的自身内在要求必然出现不一致、不配套的地方,使得城市规划跟不上城市发展的需求,出现了城市重复建设现象,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加之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为的某些因素,城市规划已经成为城市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最大障碍。
(二)城市用地紧张与土地浪费并存
在我国城市化发展快速推进的过程中,有的城市政府加强了对土地开发利用的强度,城市土地资源被过度的利用,城市土地生态系统的自我更新能力遭到了破坏。尽管我国城市用地面积增长的速度比较快,但城市人均占地面积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地矛盾十分突出。目前城市地皮紧张、住宅拥挤、道路堵塞、交通不便、教育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无法满足市民实际需求。同时城市土地使用过程中的浪费现象十分突出,由于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土地资源无偿划拨或无偿使用,造成了很多城市土地出现了多征少用、早征迟用,甚至征而不用的奇怪现象,一些城市不顾中央和上级政府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擅自乱征乱批土地, 很多城市盲目发展开发区,出现“开而不发,围而不用”的现象,导致了大量土地资源浪费。据统计,目前我国建设用地当中闲置土地、空闲土地、批而未供土地大约有400万亩,各种废弃地2亿亩,未利用地39亿亩。[1] 土地资源浪费现象十分严重。
(三)地方政府的目标和城市长期发展的目标不一致
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往往充当地方经济“保护神”的角色,他们以地方经济的业绩作为自己的政绩,追求地方利益在任期内的最大化。有些城市发展新的开发区、高新产业区、大学园区、物流中心,甚至度假区,虽然“短视经济”在短期内促进了当地经济在某一时期的快速发展,但却造成了社会资源包括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其付出的代价相当昂贵。同时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扩张,城市土地资源储备出现了透支情况,土地资源浪费的情况更是触目惊心。根据国家统计局2008年8月公布的7月份国房景气指数显示,截止到2008年7月末,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为1.29亿平方米,同比增长6.1%。其中,空置商品住宅6538万平方米,增长4.6%。城市地方政府往往为了眼前利益,而对整个城市的发展布局和土地综合利用的考虑欠缺。这在一定程度上不但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了“过热现象”,也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造成了很大的破坏。
(四)城市土地市场不健全,规范管理缺乏依据
目前,我国城市的土地市场为三级市场结构模式。土地的一级市场即由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通过批租将土地的使用权投放市场运行。国家可通过协议、招标和拍卖等方式将土地的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具有垄断性质。土地的二级市场即由获得土地使用权的经营者,直接将土地或通过建商品房间接的将土地投入市场流通,具有经营性质。土地的三级市场是由土地的使用者通过房产交易而使土地间接进入市场流通,具有消费性质。[2]我国对于城市土地市场的基本政策是:垄断和控制一级市场,规范和搞活二、三级市场。但目前城市土地一、二级市场却并不协调,隐形交易大量存在。主要由于我国土地一级市场的发育远未成熟,出让的土地数量较少,而相比之下,二级市场上交易却相当活跃,交易者众多、交易频率高、涉及金额大、竞争较为激烈。这种市场之间的不协调促使隐形交易大量存在,划拨土地在利益驱动下违规进入二级市场进行“隐形交易”,造成国家土地收益的大量流失。同时,由于取得划拨土地的成本很低,更增加了现实中竭力争取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导致土地隐形交易愈演愈烈,城市土地价格很难显化,国有土地收益流失,土地资源得不到最佳利用。另外,在二、三级市场上,一些土地使用者在利益的驱使下,在向国家购买了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后,将国家的土地投放到那些获利较大、见效较快的领域中去,致使城市的绿地及城郊的大量农业用地纷纷被大量高密度的钢筋水泥的建筑物所充斥,从而进一步导致了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城市土地生态系统的自我更新能力遭到破坏。如果这种情况不能尽快得到改善和控制,将会极大的阻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严重影响城市经济发展的后劲,从而影响整个城市化发展的进程。
三、城市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土地是一个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的载体,土地供应状况直接关系到一个城市的发展空间、发展潜力和发展方向。因此,要使有限的城市空间发挥最大的效用,必须高度重视对城市土地资源的管理,努力提高土地资本的利用效率和地域空间的生态环境效益及经济效益。2007年国务院在《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尽快建立有利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而土地资源作为城市最大的资源尤其重要,城市管理者应该认识到“土地是最大的国有资产,经营土地是经营城市的核心和关键”,必须加强城市土地资源经营和管理,实现城市土地资源“投入——产出——再投入”的良性循环。完善城市土地资源管理,要坚决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市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为整个城市的发展预留良好的发展空间和资源。
(一)制定科学的城市土地资源的规划管理,确立合理的城市发展战略
城市土地规划必须超前,应起到先行指导城市开发管理土地的作用,使用地者事先知道各地块在城市规划中可以做什么,怎样做以及不可以做什么。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开发管理土地在城市规划的约束下进行。虽然我国已颁布《城市规划法》,但在实践工作中违背城市土地规划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政府自己在批租土地时无视城市土地规划。这种权大于法的情况一定要改变,以增强城市规划的严肃性,确保城市规划的贯彻实施。城市政府应当依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供给能力、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以及上一级政府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对用地规模、各类用地的比重、空间控制标准、建筑密度控制标准、人口密度控制标准予以科学化和规范化,同时城市土地规划必须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必须重视城市规划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性,要按照级差地租原理,合理安排利用城市土地。政府在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时,要注意两项规划的衔接,确保土地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有效发挥,进一步增强城市的辐射力和凝聚力,促进城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挖掘城市土地的内部潜力,提高城市土地的利用率
提高城市土地的利用率,集约和节约开发利用土地,关键应从以下方面着手:第一,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通过摸清城区内闲置土地的数量,筹集资金开发利用存量土地,走内涵式的发展道路;第二,合理布局城市土地,做到地尽其力,优地优用;第三,综合开发城市土地,提高土地容积率,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第四,组织科技力量,针对城市存量土地潜力进行分析研究,挖掘城市土地的内部潜力。第五,建立和谐的人地关系,维护土地资源可更新能力。要在对现有土地保护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土地开发利用的强度,要对用地单位的容积率和绿化率、公共用地面积等严格控制,以维护土地生态系统的自我更新能力,确保城市土地资源不会遭受新的破坏。
(三)转变城市地方政府观念,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发展是硬道理,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发展。国家是土地所有者,根据产权理论应垄断土地的出让权。在客观上要求制定合理的土地供应计划,通过土地供应促使供求平衡,调控房地产市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发挥市场作用,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产价值,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的前提。政府应该科学合理制定开发整理土地供应计划,并综合考虑经济、人口、城市化、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等因素。开发管理土地供应计划应该是公开的、透明的、操作性强,避免盲目竞争。政府要实行土地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整体思路,确保土地的永续利用,从而促进城市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建立和完善城市土地市场,规范城市土地市场管理
经济学家凯恩斯认为,自由竞争环境下的自由资本主义既不会带来高效,也不会带来资源的充分利用。认为“自由市场只有在政府的积极干预下才是可行的”,而“国家必须用改变租税体系,限定利率以及其他方法指导消费倾向”,[3]因此国家应该对土地市场严加控制。政府要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按照国家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来配置土地,政府通过土地利用计划垄断一级土地市场的供给,控制一级土地市场的出让总量,运用政策影响土地供给价格。城市二级市场作为对城市土地资源的再配置,其管理的重点应放在以下方面:第一,严格审验土地使用者的土地用途及土地规划,在确认其不与城市环境、城市总体规划相悖的前提下,才能获准得到土地使用权;第二,把住产权登记关。通过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审查土地转让是否符合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第三,充分利用优先购买权。土地转让价明显偏低时, 政府要利用优先购买权, 以防止转让中隐报地价, 偷漏税费等行为;第四,加强土地转让的监督检查, 及时制止和纠正土地交易中的违法行为, 保障土地市场竞争的公平和公正。而对于土地的三级市场及房地产交易与消费市场,国家应建立一整套规范的监督机制,以确保消费者的利益,从而健全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四、结束语
总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工业化与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资源需求增大,环境压力越来越大,作为地球上的动植物与人类共同的家园及主要的物质来源,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协调人口、资源、经济、环境之间的关系,缓解人地矛盾,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实现政府对土地市场的科学、有效地管理,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运行秩序,加快城市土地经营管理的进程,充分发挥城市土地的效益,实现城市经济发展与土地资产收益的良性互动和相互促进,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
参考文献:
[1] 新华网,从2007年国土资源公报看我国土地利用“增”与“减”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04/16/
content_7990330.htm).
[2] 谢文惠,邓卫. 城市经济学[M] .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1996,P252 .
[3] [美]凯恩斯. 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M] .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4.
[4] 李汉周,我国城市土地资源配置现状及对策研究,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
[5] 刘美平,城市土地制度的改革与优化,当代经济研究,2002.10
[6] 曹建海,中国城市土地高效利用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