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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

2009-01-20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年5期
关键词:译本评析

徐 美

[摘要]翻译的实质是双语在交流中的意义对应转换。本文以刘宓庆的翻译意义理论为向导,分析散文《野草》的两个英译文本(张培基译和刘士聪译)在概念意义和形式意义上对原文的传达程度,旨在洞察不同译者对原文的不同解读及他们的翻译风格。

[关键词]意义理论;译本;评析

[中图分类号]I31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738(2009)05-0075-03

一、引言

《野草》是夏衍(1900-1995)写于抗战时期的一篇寓理散文。夏衍是现代剧作家、革命戏剧和电影运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在《野草》中,作者通过对种子、野草和生命力的歌颂和肯定,表达了他对黑暗现实重压的蔑视,对民众力量的信赖。本文揭示了一个真理:民众(野草)的力量是不可战胜的。这篇散文最突出的特点,是寓意深刻,哲理性强。作者描写的是自然界的生物现象,但影射和隐喻的却是社会生活现象[1]。欲传神地译出原文的这些特点和真实意义,译者着实需要认真研读并深刻理解原文。

翻译是一种语际传播行为,翻译的实质特征,是双语在交流中的意义对应转换。这里所说的“在交流中的意义”,包括概念意义(conceptive meaning)、语境意义(contextual meaning)、形式意义(formal meaning)、风格意义(stylistic meaning)、形象意义(figurative meaning)和文化意义(cultural meaning)。由此可见,意义的转换是多层次的、多方位的,而不是平面的、单向的[2]42。

张培基和刘士聪两位翻译大家对《野草》的理解和意义传达上都堪称是上乘之作,其译文在遣词造句和风格结构上各有特色。本文以刘宓庆的翻译意义理论为向导,从两个译本对原文在概念意义、形式意义和文化意义上对原文的传达程度进行分析对比,旨在洞察不同译者对原文的不同解读及他们的翻译风格。

二、 概念意义的比较

概念意义是语言信息的核心和主体。概念意义包括词、词组、句子及超句群等四个层次的语义内容,在语义学和语用学中,语义内容具有两层意思:其一是表达了什么,其二是怎么表达的。就翻译理论而言,对概念意义研究的中心问题是在双语对比中寻求语义对应(semantic equivalence)。概念意义的转换是全部意义的基础、轴心和主体[2]44。在《野草》的两个英译本里,对于概念意义的传达在词,词组和句子上都有所不同,以下一一列举两个译本中的不同之处。

1.“金刚”,为密宗术语,梵语vajra,巴利语vajira。释音金刚,即矿物中最精最坚之金刚石。金刚一字的梵文是“缚日罗”、“伐折罗”,本来是指神话中的武器,如狼牙棒、粗棒,是众神之王因陀罗的武器。而所谓的金刚力士就是一些手持金刚杵,在佛国从事护法的卫士。金刚密迹又叫密迹金刚、密迹力士、秘密主,是手持金刚杵给佛担任警卫的夜叉神的总头目,在佛教中金刚密迹成了护法“八部众”之一。由此可见,在《野草》中的“金刚”是指金刚力士。刘译为“The buddhas guardian warrior”,以意译的方法译出了“金刚”的概念意义,但并没有突出其气力大这一隐含在原文的信息。相比之下,张译为“The fierce-browed guardian gods to Buddha”,就在意译的基础上更传神地译出了原文的隐含信息。

2.“常人”,在原文中是出于这样一个背景中的:讲了一个野草能把一切机械力所不能分开的骨骼完整地分开的故事,然后说常人不容易理解。这里的常人是指没有亲身经历过或目睹过这一场景的普通人,因而难以想象出野草的这一巨大力量。张直接译为“you”,是基于这篇文章的对象就是普通人,就是没有目睹过这一需要实验而得出的一般人,而非专业实验人员,这一考虑也是不无道理的。译文显得简洁、干脆,可见其对原文和读者的考虑充分得当。而刘则更保险地译为“the common mind”,稳中求精,是张培基先生一贯的严谨质朴的翻译风格。 3.“大力士”,在原文中是带引号的,是一种比喻,把小草比作大力士。刘在翻译时直接从译入语的习惯,考虑译语读者的文化因素,运用归化的方法译为“Herculean”,赫拉克勒斯的,像赫拉克勒斯(希腊神话中宙斯的儿子,大力士)一样力大无比的。完全符合目的语读者的认知语域,使源语要传达的概念意义一目了然。张也运用了归化的方法,从目的语读者的角度出发用了“husky”(爱斯基摩犬,比喻高大健壮的人或物),后面还追加了“Herculean strength”来进一步补充说明[3]。不仅译出了原文的修辞风格,也确切地诠释了“大力士”的概念意义。

通过对两个译本中关键概念和字词的分析,在概念意义的传达上可以看出刘译更为简洁、干脆、洒脱。而张译则较谨慎、质朴和忠实于原文。

三、形式意义的比较

形式意义是语言符号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为任何概念意义都必须以某种形式(在原语作者的心目中一般是最佳形式)表现出来,使符号所承载的内容成为可感知(听觉和视觉)的实体。因此,语言信息对形式的选择绝不是随意的(random)、无目的的,它必然有一定的“设定概念”(perception),传统上称为“修辞立意”[2]46。在《野草》的两个英译本里,对于这种具有修辞功能的形式立意的传达也不尽相同,值得进行探讨与对比。

1.关系句和动词句

“世界上什么东西的气力最大?”这样一个疑问句在英语里则有很多不同的表达方法。其中刘译的是:“What is the most powerful thing in the world?”用的是关系句,重点在what上面,指出了what和the most powerful thing之间的从属关系。而张译为 “What has the most greatest strength on earth? ”用的是动词句,重点在the most greatest strength上,旨在引出主题,符合原文的意图。两个译本在这种句型上的差异还有很多,如“回答纷纭得很”这句,刘继续使用关系句:There is a variety of answers。张则秉承自己的风格,运用动词句:The answers varied,使译文更有力度,符合文章的 “力量”这一主题。

2.修辞句式

文章一开头就用了一组排比的修辞句式,“有的说……有的说……有人开玩笑似的说……”这种重复式的排比既有一种讨论的意味,也进一步地引出了文章的重点和焦点。刘用“someone says, another one says, still another says ”既忠实地译出了排比这一修辞立意,也传神地译出了作者的这种层层铺垫的意味。张在这一点上就显得有点刻板,从头至尾只用了“someone”来陈述观点,并没呈现出讨论的生动画面。文中另一句“它的根往土壤钻,它的芽往地面挺”的两个译本也可以看出两位大家的这一不同之处。刘译为Its roots will drill downward and its sprouts will shoot upward,对偶中足见野草的动态,给人活泼形象的意境。相比之下,张的译文While striking its toots deep into the soil, the young plant pushes its new shoots above ground,显得比较拖沓、繁冗。同样的文章末尾的一处拟人句的翻译也可对比出两者的不同翻译风格。“有生命力的种子绝不会悲哀和叹气”,刘译为it never sighs in despair,处理起来就显得娴熟自由。张则译为the seed with life is never pessimistic or sad,较为质朴、平凡。

3.动态句和静态句

文中很明显的是两处“植物种子力量之大,如此如此”。张以口语化的形式译为See, how powerful the seeds of a plant can be,以动态的方式和读者进行对话和交流,译出了原文的惊讶和感叹口吻。而刘则译为This story tells how powerful the seeds of plants can be显得静态、书面化,只是在陈述这样一个事实,而没有和读者互动的意味。另外的一句“他为着向往阳光,为着达成它的生之意志”,张用Seeking sunlight and survival这样的现在分词作状语,更凸显目的性和动态的意志力,而且survival这一词也暗含斗争和挣扎,生动形象[4]。刘用In order to get the sunshine and grow来阐释原文则显得过于平淡,没有译出野草为了生长所遇到的困难曲折和付出的努力。同样的对于“顽强不屈地透到地面上来”这句在原文中是动态的。张译为the young plant will labour tenaciously through twists and turns to bring itself to the surface of the ground有股直接叙事的味道,而不像散文的描写。相比之下,刘的译文it will wind its way up简洁、明了,又保留了原文的动态韵味。在文章的末尾“只有这种草,才可以傲然地对那些玻璃棚中养育着的盆花哄笑”,其中对于“傲然地哄笑”这一短语的处理,刘的译本smile with pride传神形象,有种跃然于纸上的动态,容易被读者感知[5]。张译为the proud grass should be jeering at把“傲然”一词作定语来处理,这样重点就转移到grass身上,并没有准确理解原文的意思。

两个译本还有很多地方值得比较,如在叙述故事时,张用的是过去时,而刘则用的是现在时;在处理原文的一些短句时,张用较多的长句,而刘则忠实于原文,运用较多短句;还有些句子和段落之间的衔接限于篇幅,本文就不一一进行比较了。

四、结论

刘士聪和张培基两位大家对原文《野草》的理解都深刻透彻,其译文也是脍炙人口的佳作,各有特色。本文在刘宓庆的意义理论指导下,对两位翻译名家在概念意义和形式意义的传达上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出刘的译文更为活泼,简洁,大胆,更能和读者互动,在忠实地传达原文的概念意义外,也处处译出了风格意义。张的译文则更为保守,谨慎,坚持以原文作者为核心,向读者忠实地传递原文的信息和风格。我们应该看到,翻译本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它不仅仅是一种语言的转换,更是一种跨文化的活动。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对这两种译法评长论短,评出孰优孰劣。

[参考文献]

[1]刘士聪. 散文的“情韵”与翻译[J]. 中国翻译, 2002(2):38.

[2]刘宓庆. 新编当代翻译理论[M]. 北京: 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2005.

[3]张培基. 英译中国现代散文选[M]. 上海: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9:242.

[4]朱曼华. 中国散文翻译的新收获—喜读张培基教授《英译中国现代散文选》[J]. 中国翻译, 2000(3):61.

[5]赵秀明. 文学翻译的“韵味”说—论刘士聪的文学翻译理论与实践[J]. 外语与外语教学, 2002(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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