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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书

2009-01-12

西湖 2009年1期
关键词:李维乔治教会

张 生

“既然出来了,还回去干什么?你知道,现在美国很缺中文教师。你有中文的博士学位,在这里只要再稍微花点时间搞搞英语,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在美国找个教职应该是很容易的。”

会堂里灯光柔和,在音乐声和人们发出的嘈杂声中,身材矮小留着短发的爱娃端着纸质的一次性餐盘,一边用叉子吃着半生不熟的绿色的西兰花,一边热情地,甚至有点急切地对我说。

外面,加州那种犹如镜子般明亮的蓝色的天空在闪烁了漫长的一天之后,终于彻底黯淡了下来,让人不禁油然而生一丝放松之感。我和爱娃站在会堂门口的一张桌子旁,边吃东西边随意地聊着天。因为桌子上摆放了一些由教会提供的免费的福音宣传资料,所以,不断有人端着餐盘走到桌边,来翻阅和拿取这些印刷精美的杂志。其实,我也是刚才过来翻阅这些资料的时候,才和爱娃不期而遇的。而在此之前,我并不认识她,是她主动走过来向我打的招呼。

实际上,从我走进会堂到现在,半个小时还不到,已经有三个人主动向我打过招呼了,他们就像我相交多年的老友一样向我嘘寒问暖,让人觉得宾至如归。不过,作为一个性格内向的人,我并不是很适应这种热情,更不愿意不停地被人所关注,所以,在窗口排队取了饭后,我就一个人悄悄端着餐盘向放在门口的这张桌子走了过来。我本以为这边没什么人,可以一个人静静地呆一会,但没想到爱娃那么快就向我走了过来,出于礼貌,我只好再一次把自己介绍了一遍。当她知道我来自上海时,她变得更加热情了,她告诉我,她也是从上海出来的。

“不过,我出来得很早,”她把手里的叉子放在餐盘上,向我竖起右手的食指说,“我大概是粉碎‘四人帮后最早出来的那一批人,八十年代初我就出来了。”

听到“四人帮”这个现在几乎已经从国内的日常生活中消失的名词,我不由得又重新端详了一下爱娃。她的个子很矮,我猜最多一米四左右,所以,从她的长相上很难准确判断出她的年龄,谁都知道,个子矮的人似乎老得总比同龄的人要慢一些,而长寿的人,也大都个子不高。爱娃皮肤白皙,眼睛虽然是单眼皮,但是并不小,她的鼻子长得也不错,高高的,惟一可以算作缺点的就是她的门牙稍微有点向外凸,所以她的上嘴唇似乎总是朝上翘着,但这反而增添了她的迷人之处,让人觉得她好像一直在对你微笑。说实话,如果只看她的脸,而不考虑她的身高的话,她在年轻时一定是个美女。

当然,我这话说得有一点毛病。其实,就是到现在,她的面庞也一样迷人。而且,从外貌上看,我甚至觉得她的年龄比我大不了多少,估计最多也是三十六七岁的样子。但她既然说自己那么早就出来了,相信她的年龄肯定比我大很多。

难道,是她的那身年轻的打扮迷惑了我?她的装束随意而休闲,就像我平时在校园里和贸(Mall)里看到的那些加州女孩,她上身穿了一件灰色的连帽绒衫,下面是一条牛仔裤,脚上是一双人字拖,并且,像那些加州女孩一样,她的脚指甲上也一样涂着鲜红的指甲油。

当我问她什么时候开始查经时,她看了一下手表,“再等一会。我们一般都是七点半开始查经。你不用急,到时候我来叫你。想学英文,还是到我们英文查经组去比较好。”

“好的。”我向她表示感谢,“我来教会,就是想提高一下自己的英语。你知道,我读还可以,听说不是很好。”

“当然。从国内来的人,都是这样。”她点头表示理解。

我找到开车带我来的朋友刘明,他已经吃完晚餐,正端着茶杯在人丛中和熟人聊天。我告诉他我等会到英文组去,等结束后再和他联系。他点头表示同意。

虽然已经快到七点半了,可仍然有人陆续从外面进来,在明亮的灯光下,他们边和看见的熟人打招呼,边到右侧的窗口去领取免费的晚餐。不过,我注意到,尽管晚餐说是免费的,可还是有很多人在领餐时往窗口旁的一个小纸箱里投进了钞票。这让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因为我刚才在窗口取饭时,并没有往那个箱子里塞钱。

不过,这也情有可原。因为,这还是我第一次在朋友的介绍下,在周五晚上,来参加圣地亚哥西区的一个华人教堂的团契。因为他们暂时还没有自己的教堂,团契的场所借用的是一个中学的会堂。所以,不像一般的教堂都有笨重然而却显得庄严的木制联排座椅,这里摆放的只是一排排闪光的钢管折叠椅和软软的塑料座椅,会场正前方的主席台上,除了一个供投影用的白色幕布外,也没有圣母像或者十字架之类的东西。再加上很多人都带了爱动的小孩来,会堂里不时响起他们的吵闹声,和大人喝令孩子们听话的声音。

其实,我觉得,会堂里之所以让人感到这么乱糟糟的,责任也不能完全算到那些四处追逐的小孩头上,关键是那些大人也好不了多少。可能是很多天没见面的缘故,他们每个人碰到一起似乎都有说不完的话,所以,会堂里一直闹哄哄的。而且,从盛饭的窗口飘出来的中国饭菜的特有的香味,也更让人觉得这里似乎根本不像是一个教堂,而是一个中国人聚餐的大饭店。

或许,惟一值得庆幸的是,这里没有什么人抽烟,要不然,几乎真和国内的饭店没什么区别了。

因为不认识什么人,所以我吃完饭后,也像别人一样去倒了一杯热茶,然后从门口的那张桌子上拿了一本杂志,找了个椅子坐下,边翻边等爱娃来叫我。可我刚打开目录,就有一个人在我身边坐了下来。

“你是新来的吗?”他问我。

“是。”我看了他一眼,他头发蓬乱,但却有着一双闪亮的小眼睛,当他看着你的时候,你会觉得他的脸上除了这双眼睛外,几乎什么都不存在了。不过,最吸引我的还是他的已经破破烂烂的裤脚。如果在国内,看到他的裤脚变成这样,一定会以为他是个叫花子,老实讲,我刚来美国的时候也这样认为,不过,在我的牛仔裤的裤脚也被美国洗衣房功率强大的洗衣机洗烂之后,我已经改变了这种不符合美国国情的看法。

“刚才我听刘明讲,你是上海交大的?”

我点点头。

“他说你是学中文的?”他又问。

“是。”

“实在是太好了,你知道,我现在就缺你这样的人。哦,我姓赵,叫赵川,赵钱孙李的赵,四川的川。”

他有些激动地向我伸出手。尽管对他的话有些莫名其妙,可我还是和他握了握手。他的手比我想象的要大一些。

“我也是交大毕业的。我是学计算机的,五年前来的美国,但我经常回去,上个月我还去了一趟上海。上海现在发展得真不错。你现在来了就知道了,其实,美国很落后的,和上海比差远了。唉,你不知道,我来之前在深圳,有车有房,日子过得很好。就是因为相信了一个朋友的话,才一冲动跑到美国来的。”

“是,”我被他的话逗笑了,点头表示理解,“我来之前也没想到美国这么落后。不过,因为怕别人说我老土,我都不敢对别人这么说。”

“都怪我们过去太迷信美国了,我当时从洛杉矶机场出来的时候,看到走道居然是水泥地,墙上连块瓷砖都没有,而且还有裂缝,就感到不可思议。后来,我到宾馆里去,发现房间里的电话都是我们八十年代的那种老式样的按键机的时候,我就觉得上当了。”

我再次为他的直爽笑了起来。我也是从洛杉矶入境的,但我对洛杉矶机场的破旧倒并不觉得惊讶。当天,我和朋友一起开车到了圣地亚哥,由于还没有租到房子,我们先找了一家汽车旅馆住了下来。然而,当我走进房间,一眼看见床头柜上摆着的那种在中国早已被淘汰的式样笨重的老式电话的时候,我的第一感觉也同样如此。那就是,美国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发达。而且,也并不像过去那些来过美国的人所渲染的那样,无奇不有,无丽不臻,而是和我们的社会差不多的,正常的甚至可以称得上是保守的社会。

只有一点和我的想象是一样的,那就是在旅馆房间,除了像我们国内一样摆着一些旅馆的介绍和服务资料外,在抽屉里,还会有一本《圣经》。这一点,倒和我以前所看到的美国的小说里对美国的描述是吻合的。

“我现在在国内有两个网络公司,在这边也有一家报纸。正缺人,特别是缺你这样懂文字的人。”他非常诚恳地对我说,似乎我真的是他找了很长时间的那个人。

但我只是对他笑了笑,没有答腔。在我来教会之前,我的一个在美国生活了很长时间的朋友曾经对我说,在美国,很多中国人去教会,只是为了找份工作,做做生意,或者是为了能在遇到困难时找个人帮忙,因为,任何一个中国人来到美国,都是很难在短期内建立一个社会关系网的,而教会就起到了这样的功能。所以,很多中国人到美国不久,就加入了教会。

之前,我对他的话还将信将疑,现在看来我朋友说的话确实不假。不过,对此我并无反感,我想,这样的信仰或许比那种抽象的信仰更加真实,也更加可信。我一直觉得,信仰本来就不应该脱离人间的烟火,那种悬空的信仰,或者说,那种为了信仰而信仰的信仰总是让我感到不真实,甚至,有时候,我都怀疑这种信仰发自内心。

不过,我来这里,倒不是为了找份工作。

“是这样的,我来教会只是想学学英语。”我略微有点不好意思地解释说。

“哦,理解。这样挺好的。”赵川的眼睛迅速转动了一下,立即以善解人意的口吻对我说,“我的英语也是在教会里学的。我刚来美国的时候也是一句英语都不会说,当时也是没办法,朋友就介绍我到教会来,在英文查经班查经,后来,我就受洗了。而且,我的第一份工作也是教会的朋友介绍的。你知道,在美国,没有朋友就没人理你。妈的,资本主义国家就是这样,没有人情味,他宁愿对他的一条狗说话,也不愿意搭理你。”

显然,赵川把我当成了他的朋友。不过,我发现,在教会,似乎每个人都喜欢把自己当作别人的朋友或者把别人看成是自己的朋友。这让我多少感到有点不适应。我今年已经三十七岁了。我这么说,并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表明,我对立即和人成为朋友或者马上袒露自己的心扉已经很不适应了。而其实,赵川的年龄和我也差不多大。

还好,我忽然,或许应该说,我终于看到爱娃从一群人中向我走了过来,刹那间,我竟然产生了一种高峰体验,就是那种在绝望中终于抓住一根救命稻草的感觉。我顾不上礼貌,端着早已喝光的空杯子站了起来。

“这样,我得走了,下次再聊,怎么样?”我向赵川表示了歉意。

“没问题。这段时间,我都在圣地亚哥,每星期我都会来教会的。你下次来,我们可以好好谈谈。”

看到爱娃,赵川也跟着站了起来。

“啊,你们正在聊?”爱娃走过来后,向我们打了个招呼。

“哦,聊完了。”我笑了笑,“你那边马上开始了吗?”

“是,不过我们不在这里,我们英文查经组在另外一个地方。”爱娃又转头问赵川,“很长时间没看见你,到哪里去了?”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湾区,我最近在国内搞了两个网站,到那边去找投资。”赵川说,“这不,我正想找这个朋友给我策划策划呢。”

“真的?那太好了。刚才我还劝他去考中文教师的资格呢。”爱娃转头看了看我,“不过,你们只好下次再谈了。我们那边快开始了。”

“好的,那就下次聊好了。”我对赵川笑了笑,从椅子上拿起我随身带来的一本圣经和那本杂志。

英文查经班在会堂旁的另外一幢房屋里。当爱娃把我带过去的时候,已经有十几个人围着几张临时拼起来的长桌坐了下来。在向大家打了一串招呼后,爱娃让我挨着她坐了下来,我也向在座的人点了点头。因为是中文教会,我原以为英文查经班的人应该也都是华人才对,但没想到在这里最少有一小半的人都不是华人。

显然,他们正在等爱娃和我。我们落座后,牧师乔治,也是英文查经组的负责人,让大家按照程序,向新来的我进行自我介绍。穿着红色圆领衫的乔治大概有四十多岁,他肩宽背阔,加上又留了一头黑色的短发,显得非常强壮,他在介绍自己的时候声音响亮、浑厚,语句清晰,几乎让人以为他是在对上级汇报工作。接着开口的是他的留着短发的妻子莫妮卡,她的介绍同样简略得当,原来,他们两人都曾在海军陆战队长期服役,他是军官,而莫妮卡是护士。接下来是头发已经花白且已经谢顶的迈克介绍自己。迈克的声音低沉而柔和,他也是军人出身,曾在菲律宾的美军基地服役多年,如今虽然已经退休,但仍然在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发挥余热,他是个按摩师,现在在圣地亚哥开了个按摩所。似乎是为了证明自己的专业素质,他还把手摊开在桌子上,让我们看了一下他的那双骨节粗大的手。

“所以,”他笑着对我说,“如果你需要,我可以免费为你按摩。”

他的这句玩笑话不仅把我逗笑了,也让大家都笑了起来。接着是一个瘦瘦高高的穿着绿色T恤的金发小伙子作了自我介绍,他叫詹姆斯,他的妻子莉丽来自中国浙江,正在加州大学攻读电子工程的博士,她是个典型的江南美女,五官相当精致,尤其是那双漂亮的大眼睛,让人过目不忘。然后是爱娃的丈夫,他是一个来自马来西亚的华人,虽然爱娃已经对我介绍过自己,但轮到她的时候,她还是一丝不苟地把刚才对我说的话重新对大家说了一遍,不过,这次用的是英语。最后作介绍的是戴着神气的黑框眼镜的李维夫妇,他们比我小好几岁,有着中国南方人特有的脸型,颧骨高高的,但他们并非来自中国,和爱娃的丈夫一样,他们是来自于新加坡的华人,在新加坡大学毕业后,双双来美国留学,然后拿到学位后又双双留在了美国。

结束这个简短的程序后,我们正式开始今天的查经活动。乔治先带领大家进行了祷告,接着,由詹姆斯用吉他伴奏,我们一起唱了两首赞美诗。然后,乔治打开放在桌子上的《圣经》,让我们翻到希伯来书第二章,开始带领大家读经。我原以为乔治会把一节经文读完,但他只是读了一句,后面马上换了他妻子,接着是迈克。可能是担心我听不懂乔治的带有浓重地方口音的英语,带着老花镜的爱娃在读完属于她的那句话后,特意侧过身来,伸手指着我应该读的经文,用中文低声告诉我,轮到我读了:

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

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

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

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

并将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

叫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

尽管我是用英语把这节经文读出来的,可因为我用的是中英文对照的《圣经》,所以同时也看到了这节经文的汉译。我觉得,汉译和英译同样精美,甚至,也许由于我是中国人,我认为汉译比英文更加能够深入我的内心。

我以前也曾不止一次翻阅过《圣经》,但似乎从来没有注意到有这句话。我按照页边的索引,查到了这节经文的出处,它源自《旧约》的诗篇,是大卫看见上帝所造的天空和满天的星斗时所情不自禁吟出的诗句。的确,与上天和浩瀚的星空相比,人这种造物究竟又算得了什么呢?

不过,我的这番感慨虽然发自内心,但并未形诸言。坐在我后面的李维和他的太太正在朗诵这一章后面的经文。房间里十分安静,每个人都低着头一边看着自己面前的《圣经》,一边认真地听他们朗诵。李维太太是个律师,读经时声情并茂,我感觉她的英语明显比哈佛大学毕业的李维要好很多。

因为今天的读经由乔治主持,所以,当李维太太读完今天要讨论的经文后,他清了清嗓子,开始谈他对这部分经文的看法。作为牧师,他显然训练有素,在作了一番简单的讲解之后,他马上抛砖引玉,邀请在座的我们发言,和大家一起分享自己的心得。

迈克首先举手向我们谈了他的一点心得,他着重谈的是上帝对世人的那种无私的爱,正是因为这种爱,上帝才让自己的独生子化成肉身,来体验和凡人一样的痛苦,也正是由于这一点,他认为,“这种爱也才更加真实。”

“我是个医生,”他转头对莫妮卡说,“我猜,也许莫妮卡也会有这样的感受,每当我感受到疾病的痛苦的时候,我想到主耶稣也曾体验过这种来自肉身的痛苦,我就会觉得好过很多。”

莫妮卡微笑着向他点点头,表示赞同他的意见。我以为她会发言,但是她只是把手放在一边的乔治手上,抬头看了自己的丈夫一眼,然后转过头来继续听别人的发言。

因为是第一次来,出于中国人的客气,同时,也由于我并非基督徒,我始终没有发言,我耐心同时认真地听身边的人发言。在我看来,这样的形式未免有些沉闷,只有中间李维太太和李维为某个观点争论的时候,才让我觉得有些兴味,但是因为李维太太的话讲得太快,我没能听懂她的意思。

不过,我没发言,并不等于我不想发言,我说过,这章经文同样有触动我的地方,那就是大卫的那几句诗。但是,这天,在座的人没有一个人谈及人的渺小和微不足道。我想,或许这一点对他们来说,是不言自明的。他们所在乎的是,尽管人是如此的渺小和微不足道,竟然还有“顾念”和“眷顾”他的上帝存在。而对我来说,这却并不是我所在意的东西。

接下来的一个周末,因为一个朋友邀请我参加他儿子的生日晚会,我没有去参加英文查经组的团契。为此,好心的爱娃星期六还特地打了电话问我怎么回事,我向她解释了一下。她表示理解,并热情地希望我下个星期能来。她说,如果没有人送我到教会的话,她可以亲自开车来接我。我再次感谢了她,我告诉她,到时候,我的朋友刘明会把我送过去的。

显然,爱娃对我的热情,并不仅仅是出于我们是上海老乡,我觉得,这其中一定有作为一个基督徒的那种传播福音的热情在起作用。

而之所以会这样想,是因为我在参加过朋友儿子的生日晚会回来后,把上个星期从教会带回来的那本一直没看的福音杂志翻了一遍,其中有篇文章尤其让我感受到了这种难以言喻的激情。这篇文章是介绍著名的宣教士博德恩(William Borden)的,作者从现在甘肃兰州的第二人民医院,即当年以这位宣教士的名字命名的博德恩医院谈起,简略地介绍了博德恩的一生。其实,这位生于1887年的芝加哥富商的儿子,日后毕业于耶鲁大学的百万富翁,尽管和中国有这样的关系,但却终生没有踏上中国的国土一步。原因即在于,这位在耶鲁大学读书期间因受到在回教地区进行宣教的人士的影响,决心加入这一显然最为艰苦同时也最为神圣的事业。在从耶鲁毕业后,他特地在普林斯顿神学院强化了自己神学训练,然后在1913年初,来到遥远的东方,埃及的开罗,开始专心学习阿拉伯语,以备将来自己到回教区宣教。然而,就是在这里,他邂逅了一个来自中国甘肃的留学生,因受其影响,他决定把甘肃作为自己将来宣教的地点。这就是他和中国结缘的开始。不料,四个月后,身强体壮的他突然染上脊髓炎,在25岁猝然病逝。他的母亲悲痛万分,为了了结儿子未了的心愿,她捐巨款在兰州建立了一所医院,这所医院就是以她儿子的名字命名的博德恩医院,也就是日后的第二人民医院。

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曾想,其实,世上的事并非像我们所想象的那样不可思议。我们之所以会觉得不可思议,只是因为我们对其所知不多而已。不过,有时候即使我们对事情的原委有所了解,也还是一样感到不可思议。

这篇介绍博德恩一生事迹的文章并未使用什么煽情的词语,但却感人至深,尤其是博德恩生前用以激励自己的三句话,让人至今仍能体会到他的那种坚韧的性格,那就是三个“决不(NO)”,即:决不保留(No Reserves),决不退缩(No Retreats),决不后悔(No Regrets)。头一句话是他在进入耶鲁决心献身于宣教事业时写在自己的《圣经》上的,第二句话同样写在这本《圣经》上,那是他在从耶鲁毕业后毅然拒绝了薪酬优厚的工作后写的,最后一句话则写于他在埃及染上重病即将去世之前。

可以想象,他在写下前面两句话的时候的那种意气风发、一往直前的勇气,但是,当他倒卧在开罗的某间病房里,用笔在自己的《圣经》上写下这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的心情,则是现在的我所无法完全了解和理解的,更是无法想象的。为什么博德恩要在临终前写下决不后悔这句话呢?是他意识到了自己的后悔,还是他怕身边的人为他而感到后悔?

或许是人天生的一种本能,或者是因为害怕孤独,在一群陌生人中间,我们总是很容易或很希望找到我们认识的人。所以,我刚一走进教会,就发现赵川正端着餐盘和一个戴着眼镜的小伙子热火朝天地聊着什么。像上次一样,我到窗口取了饭后,就端着餐盘向他走去。

只要看看赵川挥动的手势,就可以知道,他和那个人聊得相当投入。果然,还没走到他身边,我就听到了他激动的声音,从传到我耳中的“网络”还有“报纸”这样的词句中,我可以大致判断他说话的内容,应该和上次对我说的差不多。我走到他身边,向站在他对面的那个戴眼镜的小伙子点了点头。

赵川仍然沉浸在自己的谈话之中,并没有发现我就站在他身旁,所以,当他看到对面的那个小伙子向我点头微笑的时候,才反应过来。

“哎,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你呀,上周怎么没来?刚才我还想,等会见到爱娃要问问她呢。”

他的表情就像是碰到了多年未见的老友。虽然,我们只不过见了一次面,甚至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可他的热情还是让我在这里多少感到了一些温暖。

“哦,我上周有点事,一个朋友的儿子过生日,要我去他家吃顿饭。”我解释说。

“应该的。你怎么样?上次到英文查经组有收获吗?”

“还好,第一次去,感觉不出来。”

“没问题,多去几次,平时多说,多听就行了。英语就这样,要学好就得脸皮厚,要多说,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我当初比你差多了,一句都听不懂,可我敢乱说,现在不也没问题?”

可能是看到我们两个谈得似乎很热络,那个戴眼镜的小伙子在旁边吃了两口饭后,向赵川打了个招呼,打算离开。

“你再想一下,我等你的回话。”赵川忙又叮嘱了他一句。

“好的,我会考虑的。”那个小伙子转身向另外的几个人走去。

“我要他到我的公司来。怎么样,你有没有兴趣?反正你现在做访问学者,也没什么事,闲下来到我那里坐坐,我们好好聊聊。”赵川端起餐盘,用叉子边吃边对我说,“我现在有个想法,国内很多网站的观念,还有运营模式很好,很先进,美国这边还没有,我想拿到这边来试试。”

“挺好。可是说老实话,我对网络基本上一无所知。”

“没关系,这样更好,就像学英语,我们在国内学得乱七八糟的,来美国后反而什么都听不懂,还不如一句都不会,在这里学。”

“这倒是。不过,来美国学英语成本也太高了。”我开了个玩笑。

赵川也笑了,“那是的。其实,英语这玩意关键还是多说多听。但是在国内,我们听和说的机会都太少了。”

这时,乔治端着餐盘走了过来,赵川可能想向我秀一下他的英语,立即主动向乔治打了个招呼,和他聊了一会。他的英语的确说得不错。而且,因为他几乎每说两三句话,都要像美国人那样来一句“你知道”或者“我的意思是”的口头禅,让人感觉十分的地道。

不过,他们交谈的内容却让我有些迷惑不解。因为,他告诉乔治,他已经找到了工作,教会的一个朋友准备让他明天到自己的公司去上班。

“我已经失业三个月了。”当乔治离开后,他坦率地对我说,“也就是上个星期,我才找到工作。那个朋友和我在电话里聊了聊,马上就决定让我到他的公司里去。”

似乎是为了表明这次谈话的非同一般,我还没来得及接过他的话头,他又立即补充了一句,“我们是用英语聊的,聊了三个小时,还可以吧?”

“当然可以了。刚才你和乔治聊,我就发现了,你讲得很好。”想到他居然会在失业了三个月后,还不屈不挠地创办自己的公司,我对他的尊敬就不打一处来。但显然,无论如何我也不会考虑到他的公司去工作了。

看看时间已经差不多,我向赵川告辞,像刚才对那个小伙子一样,他也叮嘱我好好想想,好好考虑一下他的建议。出于礼貌,我也再次对他表示了感谢。

可能是我的表有了点小问题,等我拿着《圣经》来到英文查经组时,发现大家已经开始在乔治的带领下进行祷告。等他们祷告完毕,我悄悄在爱娃对面的一把椅子上坐了下来。爱娃向我点了点头。

今天看样子是莉丽在主持查经,她看到我后,向我点了点头。詹姆斯拿出一沓打印有赞美诗的纸,散发给大家,然后弹着吉他带领我们把这两首赞美诗唱了两遍。接着,莉丽让大家翻开希伯来书第四章《为神子民存留一安息日的安息》,开始依次朗读经文。像上次一样,我们读完这一章的经文后,莉丽首先谈了一下自己对这章经文的理解,和大家分享了一下自己的心得,接着,按照程序,她让我们也谈一下自己的心得,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这一次,乔治太太莫妮卡首先发言,她谈到了自己在海军做护士的时候,经常遇到一些烦躁不安的病人,开始她也感到很烦躁,但是她想到,他们或许正是因为没有信仰主或者忘记了主的嘱咐,才不能进入主应许的安息之中。所以,她总是一再劝慰他们,让他们得以平静下来,并得以安心养病。

我看到,当莫妮卡在和大家分享自己的这个经验时,她那五大三粗的丈夫乔治轻轻握住她的一只手,侧着脸默默注视着自己的妻子。我想,说不定乔治就是她当初所看护的一个烦躁的病人。因为上次我曾问乔治为何放着好好的海军军官不做,而选择牧师作为自己的职业的时候,他曾特意纠正我,并非是他选择牧师这一职业,而是上帝的呼召(Calling)。但我觉得,他的这一选择——我仍然喜欢用这个词,一定与他的这位善良妻子的支持有关。

莫妮卡的发言让有着相同背景的迈克产生了共鸣,他也举手发言,和我们分享了一下他对神所应许的安息的看法。可能是为了支持自己的妻子,詹姆斯也举手谈了几句。他的发言有个地方让李维的太太感到不是很满意,所以,好辩的李维太太没等他谈完自己的话,就插了进来,和他辩论了一会,直到李维举手跳出来表示对詹姆斯的支持才告一段落。他们这对年轻的夫妻的举动显然让大家都觉得很有意思,所以,当李维太太表示自己对李维的观点实在无话可说之后,每一个人都笑了起来。

可能是发现我始终没有发言,在这种场合也一直没怎么说话的爱娃善意地透过老花镜用中文提醒我,叫我也讲讲。她的话莉丽也听到了,她主动邀请我谈谈自己的看法,并且对我说,如果我觉得用英语讲有困难,讲中文也没关系,她可以帮我翻译。我点点头,向她表示感谢。我想起赵川刚才对我说的学英语就要脸皮厚,就要多说的那些话,觉得不能放弃这个机会,就举手表示,我愿意和大家一起分享我的一些想法。当然,我是用英语说的。

不过,我谈的并不是我的想法,因为我对这段经文其实只是一知半解而已,我和大家分享的是我的焦虑和我的疑惑,我坦诚地告诉大家,不知何故,我总也无法真正地得到安息,每一天我都生活在焦虑之中,好像不做什么事情就很着急。“比如,”我看了看大家,“今天我来这里,就是为了学英语,如果我觉得没有什么收获,我就会觉得是在浪费时间。”

我的直爽的发言让大家多少感到有些吃惊。大家在愣了一会后,纷纷开始劝解我。好心的莫妮卡从护士的角度出发建议我放松一点,其实,没有什么工作是非做不可的,周末的时候不妨到拉霍亚的海边去看看大海,休息一下,而这种休息并不影响我的工作。不过,不同的人对我的劝慰是不一样的。老迈克则认为每个人像我这种年龄都会有这么一个阶段,过了就好了。乔治虽然现在已蒙召成为牧师,这个时候还是流露了他作为一个军官的那种豪爽的特质。他马上递给我一张名片,告诉我,如果我需要,我可以随时打电话找他,他可以陪我聊天,打网球,或者喝啤酒。

也许,最有趣的建议还是莉丽的,她突然用中文建议我每天跑跑步,锻炼一下身体。我想,她大概觉得我的这种焦虑的情感是因为孤身一人在这里生活所导致的性苦闷引起的,所以才这么开导我。可当我笑着告诉她,我基本上每天都会围着附近的道尔公园跑上几圈的时候,她似乎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了,一下子变得哑口无言。

可能是和我年龄相仿的缘故,现在也处在焦虑之中,李维夫妇倒是没有给我出什么主意。

在每个人都忙着给我支招的时候,爱娃却没有说话,她一直认真地从自己的老花镜上看着左右的人。直到大家的发言结束后,她才取下自己的眼镜。

“小伙子,我喜欢你的直爽,”她转过头对自己同样寡言少语的丈夫说,“这些年来,我接触了很多从中国大陆来的人,他们有很多人也都像张一样,总是觉得自己生活在焦虑之中,我能体会到国内的那种气氛。生活在那种氛围中,每个人都是无法摆脱那种紧张的。”

我不禁觉得有点遗憾,即使是爱娃也不能完全体会到我说的那番话的意思。看来,他们每个人都把我当成一个轻度的精神病人了。不过,我并不认为我是。相反,我觉得自己很健康。我想,他们之所以反应会如此强烈,很有可能是我在用英语表述我的想法的时候,有点用词不当。

不过,我的这番话确实让爱娃感触很深,这天晚上我们结束查经后,她特意和我一起走出房间,并且一再说,她很喜欢我的坦率和直接,有空的话,她希望我到她家里去做客。

“别忘了,我们是上海老乡啊。”

显然,爱娃的性格也同样坦率。不过,我对她所说的从中国大陆来的人都很焦虑这句话却不是很以为然。我觉得,就像我的那些在美国生活时间长的朋友一样,谈到国内的一些事物时,每个人总是多多少少免不了有些偏见。这就像我在来美国之前,对美国的很多事情多多少少也抱有一丝不切实际的幻想一样。不过话又说回来,谁又不是生活在自己所构造的观念之中呢?倘若把这些观念看成偏见,那谁又不是生活在自己的偏见中呢?

所以,我不把她的看法当成偏见,只是作为一种观念而已。而这种观念,我觉得只有生活在美国的人才会有。因为,的确,美国的生活与国内相比,不仅悠闲得多,也容易得多,我也是来到美国后才发现,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世界的竞争远不如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们激烈。甚至,刚来那一阵子,我还一度以为我们才是真正的生活在比较低级的资本主义世界之中,而美国已升级到社会主义这个更高的版本了。不过,我很快否定了这个幼稚的同时也是荒谬可笑的想法。因为现实是什么就是什么,没有必要颠倒黑白。美国确实生活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世界,我们也真实地生活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用一句《圣经》上常说的话,那就是经上就是这么说的。

如此而已。

当然,我也知道,我这些也都是老生常谈。无甚新奇,也更无甚高妙。

也许,我真的应该像莫妮卡所建议的那样,去拉霍亚的海边看看大海。事实上,我也经常去。在海边,我常坐在岸边粗大的木椅上,望着随着天空颜色的变化而变化的大海,常常为之着迷。有时,我甚至会一个人买杯咖啡从中午坐到天黑,几个小时里,我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大海在我眼前翻涌,碰撞,看着它随着阳光转弱而沉没,逐渐由蓝转灰,变成一片茫茫的黑色的雾气和一阵阵掺杂有浓重水腥味的凉风。

不过,在这个时候,我体会到的并不是天地的永恒或者大海无言的美,只是感到人生的短暂、仓促和微不足道,我甚至觉得,与这苍茫的大海相比,人生的所有际遇、争执,似乎都毫无意义。而那两句我曾经读过的《圣经》中的大卫的诗就会从我脑海深处涌现出来:

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

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

可一旦我从海边离开,坐在回程的巴士上,穿过灯光明亮的街道,跟随着路上的一辆辆亮着红色尾灯的汽车像萤火虫一样向前飞去的时候,我就又重新回到有限的现实中来。我再次意识到,我们并不是生活在无限的大海之中,而是生活在眼前这个由交替的白天和黑夜,不停分叉的公路,一幢幢房屋,数不清的汽车和人群所构成的无法超越的时空之内。

在这个时候,我会突然有种不愿意回去的冲动,但这又怎么可能?

我觉得,那种一个人孤独的面对大海的情景,根本就不像真的,或者根本就不可能是真的。最多,它只是一场沉默的没有情节的电影而已。

星期二下午六点钟,我从学校回到家里之后,照例首先打开电话答录机的开关,看看我不在的时候有没有什么来电。没想到按下按键,在一阵吱吱啦啦的噪声过后,居然从里面传来了爱娃的声音,她先向并不存在的我“嗨”了一声,问了声好,然后问我明天晚上有没有空,接着她沉吟了一下,感觉就像是在等着我回答一样,邀请我去参加明天晚上在她家里举行的一个团契活动。

“到时候,我可以开车来接你的,你不用担心,我都已经准备好了,今天我特地去买了点年糕,打算明天给你做个上海的毛蟹炒年糕,还有上海的生煎馒头,让你解解馋,好不想家。我告诉你,小伙子,我做的上海菜可是很地道的。”

在一个人孤独地吃了几个月的比萨饼和三明治之后,听到这样的邀请,我想任何一个中国人都不可能做到无动于衷,为了细细品味这顿即将到来的美餐可能带给我的愉悦,我甚至重新听了一次爱娃在电话答录机里的留言,但遗憾的是,我也只能如此了。因为我早在昨天就已经和一个台湾的朋友约好,明天晚上到他那里去吃他做的台南炒饭。尽管我和这位台湾朋友私人关系很好,但考虑到台海关系的敏感性,我不得不让我的胃作出艰难的自我牺牲,因为,显然,无论如何,我也是不能取消和台湾朋友的这顿晚餐的。

反复思考之后,我只得拿起话筒,拨通了爱娃的电话,让我稍觉放松的是,爱娃有事外出,电话并没有人接听,只有答录机里她的让人留言的声音。我清了清喉咙,简单向她解释了一下明天晚上不能去的原因,就挂掉了电话。我一直不是很习惯对着电话答录机说话,因为总感觉是在自言自语,而这种自言自语又是那么的不自然,所以,每次我说着说着,就会突然觉得无话可说。

但直到挂掉电话,我都在想,要是爱娃在的话,我到底会不会去她那里,因为,我想过,实际上,如果我真的取消和那位台湾朋友的聚会,也没什么关系。所以,我在电话里,最后,为了表示对爱娃的邀请的谢意,我特别声明,如果她下次再请我去,我一定会去。

周末,刘明在下班后,如约把我接到教会。我觉得,在周末这样一个比较特别的日子到教会去,即使不学英语也未尝不可,因为总比我一个人待在家里无聊地看美国的无聊的肥皂剧,或者一个人在屋子里端着一杯冰凉的橙汁走来走去好。而且,在教会,毕竟能看到不少中国人,还能讲讲中文,这对一天连英语都讲不了几句的我来说,无异于是个巨大的诱惑。甚至,我觉得,这比学什么英语对我的诱惑还要大。

但出乎我意料的是,这天晚上我没有能在教会里碰到赵川,虽然我在来教会的路上还希望不要遇到他,可当我真的没能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发现他时,竟然还有点怅然若失。我想,尽管我不是很喜欢他,老实讲,像他这样的人,在国内,我甚至只要见他一面就会扭头而去,但现在,在美国这个荒唐的地方,在我的内心,其实还是很想听到他在我面前滔滔不绝地说些什么的。而说什么也并不像我之前所认为的那么重要。我觉得,如果他现在在这里,就是他告诉我他是中国的比尔盖茨我都不会介意。

刘明今天因为要去机场接一个人,开车把我送来后就走了。所以,我只好一个人端着餐盘,在会堂中转来转去,试图寻找一两个熟人,随便聊些什么。但不巧的是,或许是因为我今天来得比较早的缘故,我转了很长时间还没有看到一个认识的人。直到我慢慢把餐盘中的饭一粒一粒吃完,才看到爱娃出现在会堂的门口。显然,她也一进来就看到了我,所以,她立即远远地朝我挥了挥手。我忙向她走了过去。她告诉我,星期三在她家里的团契来了好几个朋友,大家都对她做的几个上海菜赞不绝口,尤其是毛蟹炒年糕,还有小笼生煎,真是不错。最后,她以她一贯的直爽对我说,这些其实本来都是为我准备的,可惜我不能去。我只好再次表示了歉意,并再次申明,下次如果她再叫我,我一定去。

可能是看到我刚才独自站在一边吃饭,她问我怎么没看到刘明,我告诉她,刘明今天因为临时有事,要去机场接一个人,已经走了。这个时候,我也忽然想起了赵川,问她知不知道赵川怎么没来,她一边回头向另外一个人打招呼,一边对我说,赵川到西雅图出差去了,可能得过一段时间才能回来。

我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在这个世界上,谁也不可能一辈子一动不动地始终呆在一个地方。

因为爱娃还没有吃饭,我把手中的餐盘晃了晃,让她先去吃饭,刚好,我看到乔治夫妇正和李维夫妇站在一群人后面边吃边聊着什么,就转身端着已经基本上没什么东西的餐盘向他们走去。

晚上的查经是由李维主持的,但其实他的太太也是半个主持人。当李维谈完自己对希伯来书第五章经文的认识后,她马上夺过了话筒,这个话筒当然是我虚拟的,只是为了表示李维太太发言的踊跃而已,开始谈自己对经文中所说的“耶稣从他所受到的苦难中学会了顺从”的看法。不过,我注意到,无论是李维还是她的谈论,都未能让大家觉得眼前一亮。我想,也许谈论苦难或者顺从这样的东西,并不是李维和李维太太这样年龄的人,或者说他们这样实际上并未经历过什么苦难的人所擅长的。

但是,谁又能穷尽人生的一切呢?苦难尽管是一所大学,但作为人来说,不经历苦难岂不更好?

我想,今天,还有过去,我们在这里谈论《圣经》,还有耶稣所经历的一切,恰恰不是因为我们经历了耶稣所经历的东西,而是因为他经历了我们所没有经历的东西。

在李维和他那有趣的太太对经文,特别是对苦难与顺从这一对词语的意义展开争论的时候,老迈克一直微笑着望着他们两个人,乔治和莫妮卡则不时低下头看看《圣经》的经文,然后再抬头看着李维或者李维太太相互舞动着双手去说服对方,而爱娃也还是像以往一样,从老花镜上方一声不吭地瞥着他们,莉丽和詹姆斯则在小声嘀咕着什么。我也低头看了一下摊在桌子上的《圣经》,试图借这个机会思考一下他们所争论的这段经文的确切含义。

基督在肉体的时候既大声哀哭,流泪祷告,恳求那能救他的主,就因他的虔诚蒙了应允。他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他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并蒙神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成就他为大祭司。

这段经文吸引我的倒并不是耶稣基督“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而是我第一次注意到在作为人子的时候,耶稣也曾“大声哀哭,流泪祷告”,类似的词句虽然我过去也曾看到,但并没有放在心上。为此,我特地看了看英文的经文,以加深对这段经文的理解。

今天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担忧今天的查经不会按时结束,因为刘明准备从机场接完人之后就顺路把我也接回去,但看今天的情况,似乎大家的兴致都不是很高,所以,宁愿看李维和李维太太争论也不愿意加入。但就在我以为今天的查经将会很快结束的时候,爱娃忽然举起了自己的右手,表示她想和大家分享一下自己对这段经文所涉及的苦难和顺从的看法。

或许是为了加强自己发言的力度,爱娃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可是因为她的个子矮,即使站起来,也没有坐在她旁边的詹姆斯高。而让我想不到的是,她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从她的身高开始的。

“大家知道我的个子为什么这么矮吗?”她看了看我们,但她的意思只是为了让我们注意到这个事实而已,因为她马上就自己接着这个话题谈了起来,“你们也许不知道,我的父亲,我的母亲,他们的个子都很高,当然,我是说在中国人中,而我的孩子的个子也很高,这你们都知道。”

她的丈夫在旁边点了点头。

“这都是因为我过去在中国所遭受的苦难造成的。我不敢说这是全部的原因,但是这绝对是最重要的原因。因为我很小的时候,初中还没毕业,我就不得不去中国西北的新疆劳动。我可能还从来没有向大家讲述过我的过去,还有我的家庭,但我今天愿意告诉大家。”

她的发言显然让大家感到有些意外。因为我注意到,几乎每一个人都把头抬起来开始认真地听她讲话。

原来,她的祖父,还有她的父亲早年都曾在美国留学。但是,反右的时候,她在上海一所大学任教的父亲不幸被划为右派,并在随后的政治运动中受到批斗,而且,因为一时想不开,她父亲不辞而别,在一天晚上跳黄浦江自尽。而她自己,为了免受家庭的影响,一个人跑到新疆从事体力劳动,正是在那里,由于长年从事与其年龄不符的强体力劳动和糟糕的营养,导致她不仅没能正常发育,反而受到了强烈的损伤。

可能是想讲的东西太多,也可能是由于讲到这些和自己有关的事情时她稍稍有些激动,她的讲述未免有些杂乱无章,但基本的事实还是很清楚的。实际上,她讲到的这段历史对大陆像我这样三十多岁的人来说并不陌生,但因为年龄关系,我并未亲身经历过那个年代,所以,尽管我对当时的人们在这些政治运动中所受到的伤害有所了解,但大都是从文字中得来,未免失之笼统和单调,甚至让人觉得有些枯燥,因此,虽然她所描述的情况与同时代众多受到伤害的人所描述的情况比起来,似乎并无特别之处,可当这一切从她这个亲身经历过这个年代的人的嘴里亲口说出来的时候,还是让我感到有些震惊。

显然,那些以文字形式所作的抽象的描述一旦落实到具体的人身上,所产生的影响是很难用具体的文字来形容的,当她讲到她的祖母的死的时候,已是泣不成声。这个在丈夫英年早逝后一直以教钢琴维生并含辛茹苦将儿子培养成才的老太太,万万没有想到,不仅自己的儿子被打成右派,而在随后的文化大革命中,她自己也难逃厄运:她最心爱的钢琴竟然被自己平素最欣赏的学生砸坏。她也因此郁郁而终。

看来,之前她的确很少向别人,至少是向美国人谈论这些痛苦的往事,所以,当她谈到反右,文化大革命,四人帮,还有一些别的专门的术语的时候,居然怎么也找不到合适的翻译。情急之中,为了表达的方便,她就干脆用中文说了出来。因为我就坐在她对面,考虑到她的这种中英混杂的表述在座的几位不懂中文的美国人未必能够理解,我就帮她翻译了一下。可是,自从我帮她把第一个词翻译出来后,每当她遇到不能翻译的词,她都会求救似地转向我,边用丈夫递给她的餐巾纸擦脸上的眼泪,边等着我寻找合适的词句,帮她把对应的意思翻译出来。

在这个不大的房间里,除了爱娃沙哑的声音和因痛苦而不得不中断的抽泣声,还有我并不准确的翻译外,听不到任何的声音,甚至连往日人们轻轻喝水的声音在今天这个特殊的场合,也都消失不见了。

不过,也许房间里并非没有声音,甚至外面也不可能没有别的声音传过来,有一刹那,我觉得我听到了呼呼的风声。要知道,加州的风并不小。

我注意到,爱娃刚开始讲没多久,莫妮卡就把头靠在了乔治的身上,而乔治似乎紧紧地把她伸过来的一只手握在了自己的手里。老迈克则抬头盯着爱娃,眼光充满同情。而李维夫妇和莉丽,还有詹姆斯都瞪大了眼睛,从他们的眼神里可以看出,他们对爱娃的故事不仅闻所未闻,而且显然充满了困惑。只有爱娃的丈夫情绪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他边若有所思地听着爱娃的叙述,边不停地把一张张餐巾纸递到爱娃手里。所以,我猜,这些故事,爱娃肯定对他讲了不止一遍。

但就在这种安静的气氛和爱娃的又一次抽泣声中,我忽然感觉到一阵不安和羞愧。不安的是,我觉得在爱娃所讲述的那些故事中,似乎我都在场,并亲眼目睹了那些事情的发生,所以,如今当我坐在这里,我觉得大家的眼睛都在盯着我。尽管爱娃并没有批评什么。因为,她说来说去,都是自己和家人的经历。我注意到,从头到尾,她都并没有批评什么东西。她只是回忆和倾诉,而并不对当时的历史作出评判,你想,她甚至对当年那个砸坏她祖母钢琴的学生都没有说一句责备的话,更不用讲别的了。

然而,当我看到乔治,莫妮卡,老迈克,莉丽的丈夫詹姆斯,爱娃的丈夫,还有李维夫妇这些人脸上的表情的时候,我却感到一种羞愧,一种复杂难言的羞愧。这种羞愧就像是一个人做了一件不好的事,却被别人看见了后所产生的那种情感。

甚至,我忽然产生了一种更为复杂更为矛盾的情感,我感到一种难言的耻辱。作为一个中国人,我突然觉得,爱娃的叙述不仅让我羞愧,更让我如坐针毡。因为,我觉得,尽管她没有批评任何人,可她的每句话都像是在控诉和审判我,是的,虽然我也知道这种感受有些可笑,可我却无法控制自己的思想,我感到自己在她讲述那些痛苦的往事的时候,已很难保持理智和客观,我觉得爱娃的举动不仅让我感到丢脸,还丢我们中国的脸。她的哭泣声,还有她夹杂着哭音的沙哑的讲述,也都让我感到难以接受。

可是,最让我痛苦的还不是这个,因为,我相信,或者说,我认为,她讲的是真的。

是的,她的讲述,没有夸张什么,也没有丑化什么。当她讲到当初自己去签证的时候,连二十六个英文字母都记不全的时候没有夸张,当她讲到初到美国后的艰辛,当时她每天一个人要把一幢好几层楼的医院的走廊都打扫干净,而且,晚上还要去夜校学英语时,也没有夸张,甚至,当她最后讲到自己从这些以往所经历的苦难中找到并学会了顺从主耶稣的时候,我觉得,也没有任何夸张。

我可以,也愿意理解她所讲述的一切,但是我不能接受她在这样一个场合把这样的事情讲述出来。

所以,当爱娃结束自己的讲述并因意识到自己的失控而向大家道歉时,我已经不愿意看她的眼睛。而当乔治建议我们一起为爱娃和她已经失去的亲人祷告的时候,我已经不愿意,或者说不在意,也根本就没有听他在说些什么。

我的脑中此刻似乎已一片空白。

当查经结束,我第一个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匆匆离开会场的时候,我才知道,今天的查经的时间之长。一直在门外的徘徊的刘明告诉我,中文组的查经早已结束了,他也早已把朋友从机场送到家里,因为他按原计划来接我的时候,发现我们里面有哭声,所以在外面等了一会后,就先把朋友送回去了。

“你们今天怎么搞得这么晚?”

在车上,刘明一边系安全带,一边顺口问我。

“哦,大家讨论得比较热烈。”

我含糊地说。刘明也是从大陆来的,但我觉得,把这些东西说给他似乎也没什么意思。

在接下来的一个周末,当刘明事先打电话来问我是否去教会的时候,我找了个借口推辞了。自从上周倾听了爱娃对往事的回忆后,我觉得自己就像个做了错事的小孩,很难再有勇气去见英文查经班的那些人。尽管我也没有做什么对不起他们的事。

不知为什么,这些年来,随着年龄增长,我在不高兴的时候,常常回到那种小孩的精神状态。虽然明知很可笑,但自己似乎也不愿意改变。

第二个周末,我再次向准备开车来接我的刘明解释我不能去的原因,这个原因当然和爱娃无关。但刘明已经猜出来,我不想再去教会了。从此以后,他也没有再来邀请我去教会。

在第三周的时候,爱娃打给我一个电话,问我是不是生病了。因为她这段时间一直没在教会里见到我,很担心我是不是一个人在这里生活得太孤独,因为思家心切而得了思乡病。

“这个星期六,我有空,你要愿意来,我让我先生去接你,我给你做点上海菜吃。或者你想吃什么,告诉我,我做给你吃。”

她依然像过去那么热情地说。

我感觉,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这是我自己的想法,或许,在她看来,确实也没发生过什么事。

我想,要是那件事真的没发生过,我可能,不,绝对会接受她的邀请,但既然已经发生了,我还是婉言谢绝了她。我们没有多聊,因为当时我客厅里的微波炉已热好比萨,嘀嘀的报警声从我这里传到了她的耳中,她主动挂断了电话。

两个月后,我到波士顿去看望一个朋友。因为我是第一次到波士顿,所以朋友就带我在哈佛校园里转了转,使我意外的是,在哈佛哲学系所在的爱默生楼的门楣上,竟然用古英语刻着我第一次参加查经时看到的那句让我感到印象很深的话:

人是什么,你竟顾念他?

朋友在哈佛做访问学者,对哈佛的掌故知道一二,当他看到我站在爱默生楼前盯着这句话,似乎很有兴趣的时候,就告诉了我这句话的来历。

原来,在爱默生楼落成后,哲学系的教授们曾经想了一句话准备刻在门楣上,不过不是这句话,而是“人是万物的尺度”,不料这句话报到校长那里,校长觉得这句话不是很合适,而且,也过于狂妄,才把它改成了现在这句。

朋友讲完这个故事后,对我笑了笑。

“是不是有点意思?”

初夏,哈佛的校园里人来人往,除了那些拿着照相机四处拍个不停的游客外,大多数看样子都是哈佛的学生,看着他们匆匆走过校园,我突然很想知道他们看到爱默生楼的这句铭文时的感想。

也是突然的,我觉得,也许我对爱娃的看法是有问题的。

尽管当时,我也知道这一点。但我还不能接受。现在,我感觉我多少能接受和理解她了。

而实际上,我忽然意识到,在此刻,我最终愿意接受和理解的并不是爱娃,而是我自己。其实,从一开始起,我讨厌的都并不是爱娃,我厌恶的是自己,是那个不能也不愿意接受她所讲述的那一切的自己。在爱娃讲述她的经历的时候,我所感到的羞愧也好,耻辱也好,都是我因为不希望发生但却发生的事情所感到的羞愧和耻辱,我不能正视和接受的就是这一点。

你又算什么呢?

我问自己。

七月初,教会在一个公园里搞了一次野餐。在刘明的力邀下,我终于决定参加教会的这次活动。野餐在公园的一个有石凳石桌的草坪上举行,所来的人之多超出了我的想象。在加州强烈的阳光和明亮的蓝天下,大家围着散置在绿草如茵的草坪周围的烤肉架烤肉、喝饮料、聊天,让人觉得非常轻松。我的担心并不存在,乔治他们这些英文查经组的朋友看到我的时候,并没有多问我的现状。李维还告诉我,他可能今年下半年要去北京开一个数学方面的学术会议,我很高兴地向他介绍了我的一个同学,并允诺,到时候让我同学请他吃北京全聚德的烤鸭。但使我奇怪的是,在野餐的人群中,我并没有看到爱娃和她的丈夫。

当然,这对我来说,应该也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我来这里,并不是为了见爱娃的。

我坐在石凳上,看着一大堆小孩在草坪上追逐、踢球,感觉自己的心情也跟着他们一起快乐起来。可能是我带了墨镜,赵川迎面向我走过来的时候,他竟然没有认出我来。几个月没见,他还是老样子,他眯着那双小眼睛,朝我身后看了看,然后拿着手里的可乐向站在我后面正和别人聊天的一个人走去。很快,我就听到赵川滔滔不绝的声音,他依然在谈论他的网络公司。

为了不让赵川或者我自己感到乏味,我从石凳上站起来,向一个正在用劲吹气球却不得要领的小女孩走了过去。小女孩穿了一件白色连衣裙,显得非常漂亮。我走到她身边,蹲下来对她说,我可以帮她把气球吹起来。小女孩正在换牙,门牙缺了一个,让人觉得很有意思。她毫不犹豫地就把气球递给了我。我接过她手里那只红色的气球,正准备吹,忽然有个人叫了我一声。我抬起头来,发现竟然是爱娃。奇怪的是,看到她后,我并没有什么奇怪的感觉,而且,我感觉她也一样。其实,我想,本来我们之间就没发生过什么。

“啊,很长时间没见面了。”我站起来,主动对她打了个招呼。

“是啊,你最近在忙什么?怎么不来教会了?”爱娃问。

“哦,”我有些不好意思,忙解释了一下,“因为要查一些资料,前段时间我到洛杉矶去了,在那边住了大半个月。”

“哦。这段时间我也很忙,在参加一个心理辅导班。”

“心理辅导班?”我看了她一眼。

“是那种关于家庭婚姻的辅导班,喏,就是做心理咨询的,为那些家庭或者婚姻出问题的人做心理咨询的。”

“我懂了。你学这个干什么呢?”

“是这样的,我先生可能再过段时间要到北京工作一段时间,我想跟着他一起回去,到那里顺便做点事情。”

“挺好的。”

“不过,这个只是我的一个社会身份,我主要还是想,如果能够借这个机会,利用这个身份,劝那些家庭和婚姻出问题的人信主,那就好了。”

“是吗?”我有些意外。但我想,其实对她来说,有这个想法并不意外。

“是啊,你没听说吗?基督教先是在欧洲传播,结果欧洲就强大了,接着传到美洲,产生了美国,你看,现在美国多么强大,下一步,应该轮到我们中国了。”

“真的吗?”

这个说法我自从到美国后,就不止一次从一些中国人的口中听到,可如今听到从爱娃嘴中说出这句话,我还是有些惊讶。我不由得透过墨镜认真地看了她一眼。

我当然什么也看不到。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爱娃显然不是在开玩笑。

对于她的这种热情,我突然觉得自己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

正在我不知说什么才好的时候,我看到爱娃的丈夫在旁边不远的地方向我这边招手示意,我忙告诉了爱娃。爱娃回头看了一眼后,向我说了声对不起,说要去陪和他们一起来的一个朋友,然后离开了我。

我忽然想起博德恩的故事,觉得他所做的一切尽管是徒劳的,但却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我觉得他临终前所说的“决不后悔”也是真的。

难道,最终改变我们这些中国人的,还是我们自己?是不是,我们一直在自己改变着自己?

在这个时候思考这么复杂的问题,对我来说,显然过于枯燥,也过于不合时宜了。

我转过头,没想到,在我和爱娃说话的时候,那个穿白连衣裙的小女孩居然一直在耐心地等着我给她把气球吹起来。我忙重新蹲下身子,对她说了声对不起,把她的气球吹了起来。然后,递给了这个一直在静静地等着我的文雅的小女孩。

看到气球被吹得这么大,小女孩显然很高兴,向我说了声谢谢后,就迫不及待地举起了那个红气球,向在草坪中间玩耍的一群小孩跑了过去。

阳光下,一个小男孩快步从她的身后追了上去。

我忽然意识到,我竟然如此羡慕这个小女孩,羡慕她如此单纯的快乐。

因为,我发现,那个紧随其后的小男孩,不是别人,正是我,一个已经长大却又忽然在这一刻变成了一个小孩子的我。

(责编:鲍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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