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中应遵循的算术法则
2005-11-25秦克铸
秦克铸
学校管理有其内在的规律性,这种规律性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尽管学校管理的内在规律看不见、摸不着,但我们却能够感觉到它的存在。当我们在学校管理活动中运用、遵循了这些规律后,管理效果就特别的好。学校管理内在的规律很多,笔者体会最深的有两条,因为它们都可以用算术公式表达,所以,我将它们称之为“学校管理中应遵循的算术法则”。
乘法法则
学校管理中的乘法法则,用公式可以表述为:A×B×C=D式中,A为布置,B为检查,C为措施,D为管理效果。公式表明:学校管理的效果等于布置、检查、措施三项之积。换句话说,就管理效果而言,布置、检查、措施三者是相乘的关系,其中任何一项为零,学校管理的效果都是零。
乘法法则告诉我们,在学校管理过程中,我们做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措施。只有布置没有检查,或者虽然有布置也有检查,但没有措施或者措施不到位,管理效果都会大打折扣,甚至等于零。
在运用乘法法则进行学校管理活动时,要注意:
布置工作应该使被管理者了解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意义,明确学校关于做好这项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如何才能做好这项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学校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怎样检查大家的工作情况,最后学校将如何根据工作的完成情况兑现奖惩。
检查工作原则上应该按照布置工作时提出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不能拔高标准,也不能降低要求。当然,在检查工作中,管理者也可以根据被管理者的要求以及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要求和标准做适当调整,但这些调整都只能是对事不对人。检查工作最忌讳的是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检查不仅不能促进工作的开展,还会助长造假、应付、欺上瞒下等歪风邪气,败坏学校的风气。
公式中的“措施”是指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关键是要依据布置工作时的说明兑现奖惩,激励先进,惩罚没有按要求完成工作的被管理者。在兑现奖惩时,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工作的被管理者,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找出原因区别对待。如果是因为要求不合实际或者因为被管理者的水平、能力、健康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而没有按要求完成工作,应当给予人性化的处理;相反,应坚持原则,不能有任何松动,否则只能鼓励落后。
加法法则
学校管理中的加法法则,用公式可以表述为:A+B+C=D式中,A为工作准备,B为工作状态,C为总结反馈或者反省思考,D为工作效果。公式表明:工作效果等于工作准备、工作状态、总结反馈三项之和。在具体的工作中,工作准备、工作状态、总结反馈三个环节缺一不可。
加法法则告诉我们,在学校管理过程中,我们做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做到有头有尾、善始善终,提高工作效果最重要的措施是加强对工作过程的管理。精心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这是提高工作效果的基础;踏踏实实、认认真真,这是提高工作效果的根本;善于反省思考,做好总结反馈,这是提高工作效果必不可少的环节。只有不断地总结反思自己的工作,我们的工作才能不断得到改进。
在运用加法法则进行学校管理活动时,要注意:
工作准备阶段,应根据工作的性质、任务、要求等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划分工作环节,确定各环节的工作内容,落实责任人员,明确目标要求,限定完成时限,提出奖惩措施等。工作准备包括精神准备和物质准备,总体要求是通过思想动员、宣传发动,使被管理者紧张起来,通过检查、督促,使工作中每个细节需要的物质条件都符合要求。
开始工作后,要注意及时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使工作按照预定的目标、要求顺利进行,实现对工作过程管理的全程性、科学性、规范性,保证工作效果。
完成工作后,要注意及时反省、思考工作中的得与失、成与败、经验与教训,通过讨论、交流、总结,深化认识,探索规律,纠正不足,表彰先进,以期将以后的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