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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出路何在

2005-04-29

新财经 2005年9期
关键词:顾雏军郎咸平国有资产

这是关系到中国今后整个改革,中国国家发展的方向和道路的问题,需要整个社会参与讨论

编者按:肇始于2004年年中的“郎顾之争”到现在已经一年了,虽然这场争论以顾雏军被拘而暂告一段落,但这场争论所引发的社会各界对国有产权改革更广泛的思考却并没有因此而尘埃落定。在这个背景之下,《新财经》杂志与乌有之乡网站(http://www.wyzxwyzx.com)于2005年8月12日举行了一次“顾雏军现象”深化国企改革与健全法制研讨会,作为“郎顾之争”一周年纪念和总结。由于篇幅有限,《新财经》杂志只能节选部分与会专家学者的发言,以飨读者。

与会嘉宾:

杨帆(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

刘俊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

左大培(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研究员)

仲大军(北京大军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韩德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高粱(国家发改委体改所国家资产研究中心主任)

张勤德(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研究员)

喻权域(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杨帆:重大公共政策问题必须公开化

2004年8月28日我们在北京开了一次研讨会,那次主流派的张文魁表现不错,报纸上形容他是单刀赴会。

事隔一年了进行总结,我把去年8月28日的会定义为“郎顾之争”升级的一次。在那之前主要是郎咸平质疑国有资产流失,特别点了顾雏军,还有TCL和青岛海尔。当时顾雏军脾气比较大,而且在香港告郎咸平。这是很愚蠢的,由于顾雏军很不明智地起诉他,就造成了在非常偶然的情况下,打破了长期以来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压制的态势,所以,郎咸平还是有贡献的。

中国这十几年用渐进式改革这种办法取得了很大成就,但特别大型的国有企业的改制涉及全民财产处置,属于一个重大公共政策问题,怎么处置应该经过全民讨论,应该公开化地进行。我们学术界的有良知的知识分子长期呼吁,但是都不能形成气候,而在去年这一次“郎顾之争”中,我认为,他们两个人一个正面一个反面都以个人的行为参与了历史。

这一年的事态演变说明,重大公共政策问题,必须是公开化的。中国的改革,无论怎么改或者改什么不改什么,用什么方法这都是可以讨论的,但是讨论必须是一种公开化的,要讨论就是让各方面的人都能发言。只要做到这一点,我认为中国的改革就会健康发展,就是有希望的。

去年8月份也出现好多法学界的学者,说法学家也不能集体失语,其中最主张改革的法学家也说,先立法后改革。我觉得他们这点比经济学家好,他们说要先立法确定了什么叫侵犯国有资产以后再推行改革,这样我们好有一个界限,所以,这一点来说也是不错的,要改革就要依法行事。国企改革不成功,但法律上属于公共财产,你说产权不清也好,你说所有者没有行为能力也好,你说效率低,资产像冰棍化掉也好,无论怎么说,也还是不能偷偷分掉。

左大培:国企运行状况应向全社会公开

“郎顾之争”不是仅仅是郎咸平和顾雏军个人之间的法律纠纷,甚至也不仅仅是有关科龙和格林柯尔等企业的问题。最初参与辩论的双方,顾雏军可能只是为了自己辩论,而反郎挺顾派则是把这问题看成有关国企改革大方向问题,我也是把它看成国企改革讨论大方向问题。但是郎咸平做了一个相当一般性的结论,即在国有企业产权改革里,不管国企老总还是民营企业老总都在联手侵吞国有资产,至少是瓜分国有资产。我认为这个结论100%正确,因为我知道大量非顾雏军个案,最近我在自己网页上也写了几个。

顾雏军问题确实被郎咸平说中了。郎咸平为什么能说中?因为郎咸平手里有现成大量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这些报表是被顾雏军做了加工的,外行人看不出来,但对财务专家来说,不仅郎咸平,很多专家一眼就能看出里面有问题。我们可以反过来想,如果上市公司没有义务公布财务报表,顾雏军会有动力把这报表公之于众吗?如果财务报表不公开,郎咸平再有本事,能把顾雏军的问题揭露出来吗?这表明,财务公开对于防止公众财产包括国有企业财产受侵占是多么的重要。所以,为了防止国有企业资产受侵占,我们应该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国有企业的改制、运行状况和财务报表应当向全社会、全体公民公开。美国也是这样,纯粹家族企业和私营企业可以不公开,只有税务局有权要;但对于上市公司这样的公众企业,就必须公开。从法律上来讲,我们的国有企业是全体人民的财产,就更有义务公开。我们要求公开理由很简单,我们说的国有企业从西方的法理上讲就是共同共有。我们共有物要卖出去,知情权是当然的。再往下把共同共有权延伸,起码民意代表机构要通过要批准。

我们过去改革最主要问题就是这些财务状况都没有公开,企业怎么改的,改给了谁,都没人知道,从法理上说这是侵犯人民权利的。最近人大在征集物权法修改意见,里面就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条文。在网上有一个意见,改制过程中财务要公开,包括原来的运行财务。如果没有这种规定,那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规定就没有操作性。

刘俊海:先立法再改革公平比效率更重要

现在一谈到“郎顾之争”就把这问题进行模式化,认为是公平和效率之争,挺顾的人是在捍卫效率,顶郎的人是在支持公平。我个人认为公平和效率有时候的确存在矛盾,但是经济学核心是选择,法学的核心也是选择。当一个改革的方案仅仅带来效益,而不能带来公平甚至要牺牲公平价值的话,这种有效率的改革措施我们宁可不要,我们追求的是既强调公平也强调效率的立法选择。过去我们说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把公平放什么位置上?放到第二位了,我认为两者同等重要,甚至公平价值比效率更重要一些。

MBO在2003年初已被“叫停”,现在我们允许小企业实行管理层收购,但是国资委出台了非常严格的规定。MBO的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资金来源不清晰,有的以企业做担保人去银行贷款,还不起就让企业还,等于用企业钱买企业资产;二是信息披露不透明,究竟这些人以什么样价格购买的不知道;第三是价格不公平。这些在严格而细密的国有资产法律和法规健全之前是难以解决的。比如MBO采取变相迂回的方式,公司高管通过同信托公司合作,以股权信托的方式进行,这样,公司高管购买国有资产的企业以后,还没人知道他们成了公司的股东。我国《信托法》2001年颁布以后,迟迟没有建立信托登记制度,登记的只是名义股东,作为受益人的实际股东是谁,往往看不出来。所以,MBO一定要完善规则,然后再稳步推进。

如何使国有企业改革既获得广大民众的支持,也获得国有企业高管的支持?还是贯彻传统“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是公平的重要手段,没有公开难以做到公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一位大法官说过一句名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电灯是最有效的警察。”而且还要加强国有企业改制中不良资产的责任追究力度。市场固然有眼睛,但法律的权威在于有牙,一个民事责任,一个行政责任,一个刑事责任。有些不法分子觉得违法成本低的时候,就敢铤而走险。只有同时加大这三大法律责任的追究力度,才能使那些意图以侵害国有资产来谋取个人私利的人有所收敛。

仲大军:资本力量压制学者太甚

“顾雏军现象”的出现是必然的,是在一个大的思想潮流下产生的实践行为。我们纠正企业行为的同时,更重要是纠正整个理论界的行为,大到国家政府的行为。我感觉通过这个事情暴露的还有企业家的问题和学界、理论界、政府的问题。比如一种霸道的非民主的行为,在顾雏军这样的企业家身上暴露非常严重。我认为通过这件事情,中国的企业家需要反省,甚至需要检讨,不能没有一点民主的意识。中国的企业家是这个国家最宝贵的财富,我不认为因为出了一个顾雏军就可以否定我们整个企业家行为。中国的经济建设,方方面面还是需要企业家们去挑这个大梁。如果企业家身上出现问题错误,也要本着善意出于关怀的角度指出,防止企业家犯错误。在20多年的改革过程中,企业家们是功不可没的。但是,企业家最起码要有尊重社会批评的意识,要有民主的意识,这是中国企业家最应该具备的。所以,我认为我们中国的改革应当是民主的,改革如果不民主、不法制的话,我们经济改革会问题重重。

珠海的格力电器的老总朱江洪,仅仅因为我对格力电器MBO的过程做了评论,就把我告上法庭,最后罚了我10万元。在这么一种氛围下,中国学者的处境是很可悲的。在郎咸平之前为什么没有国内学者敢出来发难?因为国内学者的力量太薄弱了,被资本压制得太厉害了。顾雏军模仿朱江洪,想按朱江洪的模式做事,结果反而弄巧成拙。

既然“郎顾之争”有了一定结果,是不是今后国企改革就会有了一个正确的道路,就没有问题了呢?我并不乐观。当前还是存在非常多的因素,使我们不乐观。大家可以看到,为什么大量的国有企业在当地国资委、当地经贸委的压力下,很快地都MBO私有化了?我们现在这种体制,是否还能允许大型的国有企业的存在?所以,这场争论从去年开始到现在,还远没有结束。并且我们在这里谈的也只是一部分学者的看法,还有更多的学者完全是持另外一种观点的。这是关系到中国今后整个改革,中国国家发展的方向和道路的问题,需要整个社会参与讨论。

张勤德:国企改革出路何在

国有企业问题的深层原因究竟是什么?我们国有企业要发展,其他的事业要发展,根本的出路在哪里?按照我的看法,“郎顾之争” 刮起的旋风实际上是起了一个打开突破口的作用,更大的战斗还在后面。我们更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在有了突破口以后,怎么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一,国有企业的出路究竟在哪里?最根本的指导思想就是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科学发展观不能仅仅理解成一般的观点,科学发展观讲的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路线和以物为本的庸俗发展路线的斗争,实际上是基本路线基本政策的一种反映和体现,要不然怎么用科学发展观总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作为总揽全局的东西是纲领,是路线,是基本的方针政策,这样才能真正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含义。对科学发展观问题应该抓住不放的。使这个问题真正解决好,落到实处。

第二,在于能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办好国有企业的合力。办好国有企业靠一方面不行的,根据我的调查来看,需要形成企业内部的合力,就是企业的管理者、技术人员包括广大的职工;从企业外部来讲,需要各级政府、各种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配合,这样才能形成多方面的合力。

第三,按照科学发展观才能培养和锻炼出一批优秀企业家,使他们发挥好骨干作用。当前尤其需要提高的一个素质就是增强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可以说,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业家是缺少社会责任感的,这当中也包括民营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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