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
2002-04-29韦翰
韦 翰
他终于气喘吁吁地登上了这远离尘嚣的高原,内心充满无牵无挂的惊喜,如年轻人般将手掌合在嘴边,放声高喊:“呵……呵……呵……”。山谷立即回应,单纯而悠远。
群山浩渺,有如大海。似乎在一个神奇瞬间,层层迭迭的汹涌波涛,急转深陷的漩涡,一下就凝固了,僵化了,呈现出可笑的呆傻,却还保留着原初的千姿百态。如此寂静,如此安宁,人们的纷扰好像是若干年前曾经发生,或若干年后才会发生的事情。于是,那山岩间一丛丛的杜鹃花,在强劲的山风中搔首弄姿,就显得有点喧闹了。当然,这喧闹是无声的。对了,还有像碎金般撒落于地的星星草哩,还有起劲地煽动双翅在草间追逐的蜻蜓和蜢子哩。注意,到处都是活跃的生命,自由自在,与世无争。唉,人为什么要互相争夺呢?甚至亲人也不例外。据说这是出于人类的自卫本能,在猿人告别世界之后就开始这样了。人呵,我可怜你们。这是谁说的?想不起来了。想不起就是自己说的,至少是认同。
他这是旧地重游。多年前,他在山下当知青时来过这里,获得了一种超凡脱俗的净化的感觉。这曾铭刻于心,伴随他熬过了许多难熬的岁月。他过去的生活像万花筒里的景像,从穷乡僻壤到繁华都会,从公安局的阶下囚到上海社会的座上客,从一贫如洗到一掷千金,离奇得难以置信,真可算孽海浮沉,历尽沧桑。他并不老,几天前才过了50岁的生日。他很有钱,几辈子也用不完的钱。这是由于他在市场竞争中的眼光、机智、精明,尤其是过人的冒险精神。他最后看准了淘金般的房地产开发业,开办了个颇具规模的公司,凭充足的资金和信誉扶摇而上。他拥有娇妻爱子、豪华私车,过去做梦想有的都有了,做梦没有想到的也有了。他的满足似乎连自己也装不下了。哥们羡慕,亲戚眼红,对手嫉恨,但并不妨碍他沉浸在巨大的成就感中。成就感,对人的一生太重要了,它使人觉得没有虚度年华。人的物质需要其实有限,广厦千间,夜卧七尺。有的富豪还出奇的节俭,报载美国某位巨富夫妇,就因在北京买到廉价处理商品而喜不自禁。成就感不是物质需要的满足。但是,在他的五十寿筵上,他却突然宣布:他将把他的公司连职工一起转让给另一家公司,除他以外。也就是说,他行将引退。他做事常出人意外,这回更是大大的出人意外,连老婆儿子也惊愕。没有商量余地,他的宣布常常就是最后决定,一如他在他的企业里那样。向他敬酒的许多人含着生离死别的泪水,他却暗自得意地体味着“激流勇退”的感觉。这感觉蛮好,想难过也难过不起来。他不是撒手尘寰,走向消失,而是要去营造一个令人歆羡的乐园:安宁,无忧无虑,随心所欲。这是古代一些大文化人的作派。他不是文人,但打从学校起他就羡慕文人,他们拥有世界上看不见的珍贵财富:知识和精神。他的住宅里有一间图书满架的屋子,那可不是作摆设,是真正准备在里面泡的。五十岁,他才五十岁,照现在的身体状况,还可能再活二十年,甚至三十年。古人却是到了六七十岁、七八十岁才能像他这样,还没在这个退隐的世界里多品出点味来,就“拜拜”了。
他第一次放任自己,喝得酩酊大醉。但是,在扶他回卧室的时候,他却再清楚不过地听到老婆对儿子说:“以后你爸不赚钱了,你花钱省着点。”儿子说:“唉,小海的爸爸死了,财产都归他了。”老婆冷冷地说:“那是小海没有妈呀!”这些话是无意中说出的,但却是真话,是在他烂醉如泥时母子间的家常话。他的心像被戮了一刀,顿时大吐起来,吐得淋漓酣畅,弄得镶花地毯一片狼藉,如他的心。他们,也就是他的太太和儿子,细心地照顾着他,扶他到床上躺下。然而,他觉得,他同他们的距离拉开了十万八千里。是的是的,如果他死了,他辛辛苦苦积攒的财产就归老婆,老婆不在了,就归儿子。顺理成章。合理合法。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他们的心态。这种话早不说迟不说,为什么要在他宣布引退之后说呢?是他造就了他们的一切,而当他不再继续造就时,似乎就成了他们想得到什么的障碍了。这多可怕,简直太可怕了?他可能敏感了,当宣布他的决定之后,他的每根神经都不由自主地紧张着,捕捉各式各样的反馈。敏感有什么不好?难道迟钝才好吗?如果迟钝,他就不会有什么成就,更谈不上对成就感的陶醉。唉,冰冷,彻骨的冰冷!这怪谁?怪他们吗?他们并没有非份之想。那么,要怪自己吗?好像是这样,谁叫你赚那样多的钱呢?
他做了个梦,一个莫明其妙的梦!置身高原,蓝天如洗,青山如海,杜鹃花姹紫嫣红开遍,蜻蜓和金蜢子在追逐,扇着的小小透明双翅……。不,这是个舞台,他站立中央,观众正在热烈鼓掌,但是,他不会唱歌呀,他对唱歌从来不感兴趣,卡拉OK厅从不涉足。搞错了,这些人肯定搞错了,把我当成歌手刘欢了,我两个是有点像,不过,请注意,我的头发是短的……正张皇四顾狼狈不堪时,他猛然醒了,急出了一身汗。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他想过当歌手吗?胡扯蛋!当知青的时候,一次给老乡表演节目,合唱革命样板戏,他发音忽高忽低,老发岔。老乡们无所谓,反正听不懂,知青组的组长可气坏了,说他故意捣乱,练习的时候都不发岔,怎么正式表演就发岔呢?后来他自我反省,为什么发岔?一紧张就五音不全。……不过,那高原,那杜鹃花,那蜻蜓和金蜢子却似曾相识,对,那是知青点附近的杜鹃梁子。是的,杜鹃梁子!时隔三十年,杜鹃梁子还那样吗?那可是他获得超脱和顿悟的“圣地”。
于是,托词有个当年知青的聚会,怀着莫名其妙的冲动,不容询问,背着旅行包,乘火车,转汽车,来到这全省最边远的县城,一个熟人不找,又来到这全县最边远的高原,它叫杜鹃梁子。县城变化很大,像个羸瘦的人变白胖了,而这高原,三十年面目依旧。
有人会说,这里是社会发展的死角,也有人会说,这是一片未被人类污染的净土。人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反正他已经找到了三十年前在这里获得的感觉:透彻的宁静。那真是透彻,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没有欢乐、痛苦和烦恼。中国从古就有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说法,这说法好像挨过批判。他弄不清这说法错在哪里,他相信有时候天人真的会感应的,譬如现在,感应就蛮好。幸好有这样一块地方,它的力量超过教堂,超过寺庙。他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而老婆儿子很可怜。他懂得西方人为什么要“回归自然”了。
他放下旅行包,在这高山的坪子上走来走去,作着深呼吸,像要把他的感觉尽量吸入体内。他忽然感到右脚背有点疼,长期不走山路,这双脚也养娇气了。不要紧不要紧,休息一下就好了。于是,他在一块山岩上坐下,从旅行包里取出矿泉水瓶和干粮。
蓦然间,一阵悠扬嘹亮的山歌声随风飘送过来,那是高昂的旋律,是他熟悉又遗忘了的。为什么那样高昂呢?他现在明白了,高昂的声音能主宰自然,那起伏的山峰不在纷纷回应么?他读过一本书,说古人类一有智慧就想征服自然,因为自然能赐给他们食物,也能给他们带来灾难,他们用祭祀,用巫术,用象征神灵的面具向自然示威,而自然果真步步退让,否则人类哪会有今天的文明?这高昂的山歌就蕴含着一种慰藉心灵的原始意识。至少,不高昂就与大山不相匹配。
唱着这高昂山歌的是一个小姑娘,她戴着斗笠,像个蘑菇似的从远处的杜鹃花丛中冒了出来,还背了个背篼。似乎发现了有人,她不唱了,却缓缓走了过来。上山以后就没有遇见几个人,他欣喜地一跃而起,脚背上一阵剧痛,使他跌坐下去。真糟,他的脚确实扭伤了,什么时间扭伤的,怎么扭伤的,全记不起,兴奋也将整个淹没了。这是最不该发生的事,特别在这高山之上。
姑娘走近,用一种异样的眼光打量他。这叫警惕。
“过来,姑娘,不要怕,我的脚扭伤了。”他朝她喊。
她迟疑地走了过来。她十四、五岁吧,脸红馥馥的就如长了细绒毛的水蜜桃,眼睛圆圆的,清澈如山泉,能映照万物。这双眼映照了他一会儿,大概是他鬓间的银丝消融了她的怀疑,她将背篼放下了,里面装着树疙篼和枝桠。
“你是干部?是医生?是收山货的?”她问。她常见的大概是三种人。“都不是。我是来走亲戚。”他答。
“呵!”她蹲下身子。“叔叔,我看看。”
他脱下右脚的鞋袜,脚背有点红肿。她不由分说,用手扳起他的脚揉搓起来,又用力一扯。
“啊哟,疼死了。”
“叔叔,你站起来试试。”
他试着站起来,护痛的惯性使他“啊哟”一声,还皱皱眉头呵了口气。
“叔叔,是伤了筋了。我背你到我家去,我爹会医。”
“你背我?”他惊奇地打量她:她比他矮一头。
“怕我背不动?你试试背篼。”
他果真提了提背篼,好沉!他的眼睛湿润了。一个小姑娘,竟要承担如此重荷,还要背他,一个陌生的脚扭伤者。而他的儿子,却巴不得他早点死。
“该是啦!”姑娘笑起来。“你不要人背就算,我给你这个。”
姑娘从背篼里抽出一根树干,折断枝桠,正好拄着走路。
经验告诉他,他的最佳选择还是跟随她走。没有别人的帮助,他只有等着喂豺狗。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他什么都想到了就没有想到会扭伤脚。天下事出人意料者所在多有,譬如他在宣布引退时就没想老婆儿子会有那样的反应。
山路崎岖而漫长,对伤足者和搀扶者的折磨是严酷的,姑娘的汗水从脸上一股一股向下流,打湿了她那补了疤的衣衫;他哩,除了脚疼,除了流汗,还加了些迷离徜恍:他怎么会在这儿?怎么会成了这样?莫不是大自然将他勾引了来惩罚他?“我可没想征服你,我是来皈依你,你可别弄错了呀,先生!”
这是个杜鹃梁子山腰的一个小山寨,小得难以察觉它的存在。姑娘的家是几家茅草房,茅草变黑了。姑娘的爹是个穿了白麻布衣服的汉子,脸像梨木雕出来的,姓杨,他叫他杨大哥。姑娘的妈是个穿蜡染裙子的女人,裙子很旧了,花纹却很精细,看去像姑娘的祖母,他叫她杨大嫂。杨大哥给他的伤处敷满了草药,将小丫——姑娘叫小丫——喊了出去,嘀咕什么,然后,他听到一只鸡的惨叫和扑腾。然后,他看见小丫用手背擦眼泪。然后,杨大嫂提着沉甸甸的瓦鼎罐吊在火塘上。火塘,是这家人的活动中心,但烧的是柴,不是煤。他见过的火塘都是烧煤,这里盛开杜鹃花,应该产煤。杨大哥说埋得太深了,挖不出来。他知道,这一带火塘的极端重要性,待客在这里,煮菜煮饭在这里,睡觉也在这里,他看见了屋角的一堆秧被。他感到,时光在这里倒流回去了三十年。
他婉谢了杨大嫂递过来的一碗香味四溢的鸡汤。他很饿,但不忍喝。杨大哥说:“我们的规矩,只有一碗包谷饭,也要让客人吃;只有一只下蛋鸡,也要熬汤让客人喝。”
他又婉谢了上牛圈楼棚去侵占小丫的床位。那里有一床棉被。这家人共有两床棉被,另一床外出打工的儿子带走了。杨大哥说:“睡不惯火塘边的要长火眼。”
怎么办?面对这极度的贫穷,面对这极真的情意,他该怎么办?趁这一家人不注意的时候,他将一扎人民币悄悄塞进装粮食的囤箩里。
他难以入睡,刚迷糊过去,就被屋外轻轻的却是激烈的争吵惊醒了。
“要是你拿的,我砍断你的手!”杨大哥在咆哮。
“我没有拿,我没有拿……”小丫在哭。
“算了,说不定是客人放的。”杨大嫂在劝。
“客人放,也就一张两张,哪会这样多?”杨大哥仍不依不饶。
原来已经天明。他忙扶着楼梯下来,跛着脚走出茅屋。
“是我放的,装身上不好睡觉,找个放处……”
那一扎百元大钞重又回到他手里。
杨大哥找来几个同他一般壮实的汉子,用树干扎了副担架,翻山越岭,送他回到县城。
在医院里,他给在县里工作的知青朋友通了电话,二人见面进行了一次密谈。也给家里通了电话:“我在这里谈成个项目,很好的项目,搞煤炭开发,派车来接我。”老婆很奇怪的问:“你不是?……怎么还谈项目呢?”他说:“再干十年,我也才六十岁!”
儿子亲自来接他,无比的兴高采烈。
可是他在车上想:小丫,这名字太土,大概是叫小丫头,嫌麻烦把头给取消了。要改一下,叫小雅吧,免得以后读书惹人笑……。